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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妖格里菲斯终于还是从孤岛回归了,这一年零三个月的地狱式训练,让他相对于之前,有了飞跃般的强化进步。而这一切事放之于现实之中,那些血腥厮杀,那些强化那些执念,在现实世界里,却只是堪堪过去七分钟多一点的时间里。
也就是说,大妖用七分钟的时间,将自身的力量往上翻了十几倍,简直骇人听闻。
刚从时间幻境中脱身出来的左岸之王用食指的指间按了按太阳穴,他不久前从时间逆旅的逻辑对冲中缓过神来,此刻捏着眉心正在努力融合蛋中少年吉阿满那浑浑噩噩的童年记忆。然而那名为吉阿满小同志的悲惨一生,在大妖脑海里一一闪过的时候……左岸之王走马观花的看过一圈了,愣愣的呆住了,这尼玛这么惨。
这吉阿满单纯和混沌的童年是生之为王的因果兽格里菲斯所不曾经历过的。通过少年的记忆,大妖隐约知道,昨天的时候他是有跟着吉家的长子吉良去珠宝店里偷东西的,被抓之后打伤了脑袋,差点就死了——思绪念及此处,以大妖的眼光念及吉家兄弟两人为了生活而努力的蠢笨,倒也觉得新鲜有趣。
闻名乡里的傻脑袋吉阿满啊……
如此回忆了一阵,格里菲斯捏着下巴又小声嘟囔些什么。他是经历过极致荣耀的人,早已看穿许多事,此时知道自己做了七八年被人耻笑的傻子,除了有些许意外,但也并不反感。
甚至于,对于吉阿满这个傻乎乎的身份,曾经的左岸之王也显示出了极浓郁的兴趣——伦奇的刀法讲究入世,经历世事苍然,体察人性冷暖。而这需要一个角度,一个切入点。这个切入点,高高在上的左岸之王显然不合适。
吉阿满这种卑微的身份却反倒是一个很不错的切入点,他可以将自己摆在足够低的位置上,仰着头,更加清楚透彻的观察世事人情——毕竟面对一个如吉阿满这样的脑袋并不清明的家伙,大部分的人会下意识的放松警惕,暴露出最为真实的人性来。
而另一方面,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是崇尚秩序与因果的物种。被吉良一家收留这许多年,供应吃穿用度,付出关爱。他虽冷漠,却并非毫无感觉,也不愿意因为自身强势,破坏了一个平淡温暖的家庭。
若是没有吉家,刚从童蛋中出生的格里菲斯很可能死于横祸,甚至饿死,因此便与吉家欠下因果。欠了就必须要还,身为因果执行者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当然比谁都知道因果这种东西的可怕之处。世间有云,佛怕因果也正是这个道理的。
所以他会在接下来的岁月里,用各样的方式尝试补偿吉良一家,直至因果两不拖欠——这当然是身为冷漠无情的左岸之王当下里,最为冷漠,不掺杂任何私人情绪的念头。而这,也需要吉阿满这个身份来帮助其完成因果偿还。
想到这里,我们的已经陨落了荣耀与王座的左岸之王,也不讲究太多,当下便决定以吉阿满的身份、性格隐藏并生活下去。而这在大妖足够强大之前,也能够作为一层保护色。
吉家祖房内的闹钟滴答直响,格里菲斯低头沉思,想着自己关于以后生活的身份定位。他如今身处的位置是吉家的老宅,宅子是养父吉庆良从祖上继承下来的。房屋有些破旧,但胜在熟悉温暖。
然而没过多久,这一份安静便被房间外传来的熙攘喧闹声打破了。
“应该是这一家吧?”
“是那个房子,没错的,我家旺财丢了就是在这里发布任务找到的……”
“吉良……万事屋……?!什么鬼地方,这穷酸样子。”
“三爷贵人不塌贱地,不知道也理所当然……”
……
熙熙攘攘的声音伴随着人的脚步声渐渐行来,‘吱扭’一声推开了单薄古旧的门板,是四五个穿着小厮服饰的男人。他们之中那个被叫做三爷的男人身穿大红色元宝装,衣服布料精细,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这人站在人群的正中间,神态严肃而倨傲,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与下人不同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自顾自的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如同家主般信步走进了吉家相对隐私的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他们一边走一边讲着话,声音透过布幔传到大妖的耳内。
被人称为三爷的少年人一马当先,掀开帘子,走进了老宅的卧房。只是他才信步而入,又捂着鼻子倒身退了出来。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反倒平添一丝沧桑和狼狈。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平日里接取任务,处理毛坯等物的‘办公大厅’。而这些东西的味道日积月累下来,甚是刺鼻。
果然,古怪的气味从三爷撩开布帘子的刹那,随着男子爆退的身形迫不及待的从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新旧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怪味,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虽然只嗅了一口,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却深深皱了起来,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继续退开两步。
王家的三少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也都一点就是透,才情姿色都很不错。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因常伴... -->>
大妖格里菲斯终于还是从孤岛回归了,这一年零三个月的地狱式训练,让他相对于之前,有了飞跃般的强化进步。而这一切事放之于现实之中,那些血腥厮杀,那些强化那些执念,在现实世界里,却只是堪堪过去七分钟多一点的时间里。
也就是说,大妖用七分钟的时间,将自身的力量往上翻了十几倍,简直骇人听闻。
刚从时间幻境中脱身出来的左岸之王用食指的指间按了按太阳穴,他不久前从时间逆旅的逻辑对冲中缓过神来,此刻捏着眉心正在努力融合蛋中少年吉阿满那浑浑噩噩的童年记忆。然而那名为吉阿满小同志的悲惨一生,在大妖脑海里一一闪过的时候……左岸之王走马观花的看过一圈了,愣愣的呆住了,这尼玛这么惨。
这吉阿满单纯和混沌的童年是生之为王的因果兽格里菲斯所不曾经历过的。通过少年的记忆,大妖隐约知道,昨天的时候他是有跟着吉家的长子吉良去珠宝店里偷东西的,被抓之后打伤了脑袋,差点就死了——思绪念及此处,以大妖的眼光念及吉家兄弟两人为了生活而努力的蠢笨,倒也觉得新鲜有趣。
闻名乡里的傻脑袋吉阿满啊……
如此回忆了一阵,格里菲斯捏着下巴又小声嘟囔些什么。他是经历过极致荣耀的人,早已看穿许多事,此时知道自己做了七八年被人耻笑的傻子,除了有些许意外,但也并不反感。
甚至于,对于吉阿满这个傻乎乎的身份,曾经的左岸之王也显示出了极浓郁的兴趣——伦奇的刀法讲究入世,经历世事苍然,体察人性冷暖。而这需要一个角度,一个切入点。这个切入点,高高在上的左岸之王显然不合适。
吉阿满这种卑微的身份却反倒是一个很不错的切入点,他可以将自己摆在足够低的位置上,仰着头,更加清楚透彻的观察世事人情——毕竟面对一个如吉阿满这样的脑袋并不清明的家伙,大部分的人会下意识的放松警惕,暴露出最为真实的人性来。
而另一方面,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是崇尚秩序与因果的物种。被吉良一家收留这许多年,供应吃穿用度,付出关爱。他虽冷漠,却并非毫无感觉,也不愿意因为自身强势,破坏了一个平淡温暖的家庭。
若是没有吉家,刚从童蛋中出生的格里菲斯很可能死于横祸,甚至饿死,因此便与吉家欠下因果。欠了就必须要还,身为因果执行者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当然比谁都知道因果这种东西的可怕之处。世间有云,佛怕因果也正是这个道理的。
所以他会在接下来的岁月里,用各样的方式尝试补偿吉良一家,直至因果两不拖欠——这当然是身为冷漠无情的左岸之王当下里,最为冷漠,不掺杂任何私人情绪的念头。而这,也需要吉阿满这个身份来帮助其完成因果偿还。
想到这里,我们的已经陨落了荣耀与王座的左岸之王,也不讲究太多,当下便决定以吉阿满的身份、性格隐藏并生活下去。而这在大妖足够强大之前,也能够作为一层保护色。
吉家祖房内的闹钟滴答直响,格里菲斯低头沉思,想着自己关于以后生活的身份定位。他如今身处的位置是吉家的老宅,宅子是养父吉庆良从祖上继承下来的。房屋有些破旧,但胜在熟悉温暖。
然而没过多久,这一份安静便被房间外传来的熙攘喧闹声打破了。
“应该是这一家吧?”
“是那个房子,没错的,我家旺财丢了就是在这里发布任务找到的……”
“吉良……万事屋……?!什么鬼地方,这穷酸样子。”
“三爷贵人不塌贱地,不知道也理所当然……”
……
熙熙攘攘的声音伴随着人的脚步声渐渐行来,‘吱扭’一声推开了单薄古旧的门板,是四五个穿着小厮服饰的男人。他们之中那个被叫做三爷的男人身穿大红色元宝装,衣服布料精细,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这人站在人群的正中间,神态严肃而倨傲,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与下人不同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自顾自的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如同家主般信步走进了吉家相对隐私的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他们一边走一边讲着话,声音透过布幔传到大妖的耳内。
被人称为三爷的少年人一马当先,掀开帘子,走进了老宅的卧房。只是他才信步而入,又捂着鼻子倒身退了出来。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反倒平添一丝沧桑和狼狈。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平日里接取任务,处理毛坯等物的‘办公大厅’。而这些东西的味道日积月累下来,甚是刺鼻。
果然,古怪的气味从三爷撩开布帘子的刹那,随着男子爆退的身形迫不及待的从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新旧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怪味,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虽然只嗅了一口,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却深深皱了起来,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继续退开两步。
王家的三少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也都一点就是透,才情姿色都很不错。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因常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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