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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都市,或许真的不适合我这种浪荡的人,除了挥霍有限的的时光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以为这里就是天堂,我以为她就是天使,现实的残酷和生活的窘迫让我早已没有了那份火热的执着。某一刻,我忽然就想到胖子。他还好么?我那么残忍的抛弃他,他会不会恨我?我想到他对我的好。我想到他用心呵护我。突然感觉自己真的很贱,很没有出息。总是在最脆弱的时候,遗忘了当初的坚强。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想起曾经指责胖子的话语,那是多么的可笑。世间世事都在轮回,没有一个人一件事只处在同一个位置。如今的我,不就是当年的胖子么?落魄,像只流浪的狗。或许我还是幸运的,至少,我还活着。
我还是不习惯叫她的名字。风。这不是名字。
这是怎样的生活,糜烂不堪,每天除了酗酒便是抽烟,要么同她去鬼混,偷偷摸摸,要么为她打架,遍体鳞伤。或许这就是爱,爱一个人可以疯狂的去做任何事情,无论对的还是错的。只要为她,怎样都可以。
她说,“陪我去照几张大头贴吧。”
我说,“为什么要照大头贴?”
“因为我喜欢。”
习惯了她的我行我素,没有反驳,跟在她的身后走进一家看似气派的相馆。表情夸张到离谱,各种鬼脸,不求好看,只为开心。直到机器里没有了印纸,我们才罢休。把老板叫来,要求他换上新的印纸。老板是个中年胖子,行动迟缓,说话粗犷,很没有素质的那种。但我喜欢,我一直都喜欢胖胖的男人。这是一种病,至于什么病,我不懂。或许,和家乡的胖子有关,是他给了我喜欢胖子的权利。真的是一种诟病!
我们的手中攥紧刚拍出来的大头贴。胖老板弯下腰去换印纸。她冲我眨眨眼,两个人冠冕堂皇的离开这里,然后,在大街上穿梭,奔跑。任凭可怜的胖老板在身后气急败坏的叫唤。
我现在才明白她口中的习惯了的涵义。她的确习惯了逃跑。因为她每时每刻都在逃跑。我也终于明白了她为何逃跑,她说过,为了生存。
“你为什么会爱我。蓦然。”
她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喊出她为我起的名字。
“没有原因,就像你愿意跟我回家一样,没有理由,就是愿意。”
“我不适合你。你不是我爱的类型。蓦然,你回去吧,回到你的山村。这里不适合你。”
她又点燃一支烟。深深吐出一个烟圈,用手捋着干枯的头发。
“我不想离开。我中了你下的爱情的蛊。今生今世离不开你。”
她冷笑,“骗子,男人都是骗子。”
她从床上起身,披了件外套就要往外走。我问她去哪,她说出去透透气。
外面下着雨,这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后下的第一场雨。我也披了件外套顺手拿起躺在桌上的伞。
她没有在门外。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不是要透透气么,为什么选择不辞而别?
她给我的印象便是逃跑。这一生中,她似乎除了逃跑外再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我忽然就不想再去找她,忽然发现她就不是我的天使,她不属于我。或许,我真该放她离开。如果属于自己的东西,它会再回来,如果她不属于我,那就永远不要再见。
我打开那台封闭许久的笔记本电脑。外观破旧的电脑,里面很干净,或许,她和这台电脑一样,外面故意表现得肮脏,内心却是纯净的。我想写一些文字,算是抒发内心的惆怅。酝酿了许久,却连一个字都打不出来。或许我应该去找她,是的,毕竟一个女人在这样的雨夜出去总归会让人担心。
冷清的大街上,已经寻觅不到人影。我没有带伞,是我忘了。从开始学会抽烟喝酒之后我发现我的记忆越来越差。上一秒还清晰印在脑海的事情,转个身的时间就全部忘记,忘记的干干净净。
大滴大滴的雨打落在我的身上,脸上,我努力的去睁开眼睛,我怕只是在眨眼的功夫就会跟她擦肩而过。
城市的雨很温和,至少没有乡下的凛冽和狂野。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停了,我湿漉漉的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我甚至都忘了自己为何会在大街上游走。我也忘了,她经常回去的地方,甚至连像样点的寻找形式都没有。我忘了她经常去的酒吧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她喜欢听哪首歌。我也忘了找些话语来安慰自己,比如,说不定现在她已经回去了,或者,说不定她去了海边被海水带走了,去了她梦寐以求的大海的怀抱。
我开始返回,我发现,那个小屋里才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我需要那个地方,它能给我安全感。
一只易拉罐从天而降,砸到我的头上,我抬头,不远处一个醉熏熏的男人在那里捂着肚子狂笑,旁边相互扶持的两个男人也在笑。我讨厌他们笑的样子,里面充满了嘲笑讽刺。我用力踩瘪那个易拉罐,示威般的把它踢出去。我知道,我的做法肯定会惹怒他们。
他们怒火中烧,摇摇晃晃的朝我走来。我没有跑也没有躲。我很自信的迎上去。
“臭要饭的,爷砸你是因为爷看得起你,还跟爷蹬鼻子上脸是不?”
我始终是个失败者,我被他们打倒在地,他们对我拳打脚踢。似乎仅是这样还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他们把我拖到路边,一片废墟里,又开始新一轮的拳打脚踢,再然后,他们解开裤子,尿在我的身上,头上。我想起十二岁那年,一群小伙伴欺负我。我紧抱着头,双手捂着脸,透过指缝我看见离自己不远处的砖。
三个酒鬼哀嚎着,狼狈不堪的逃跑,甚至连裤子都没有来得及提上。我的嘴脸上扬,很得意,没有她在我身边,我一样可以赢!
我褪去身上的衣服,把身子狠狠的洗了几遍,直到嗅不出一丁点的骚味。
夜还很长,她还没有回来。我想象不到她去了哪里。失眠,很是难受。我终于忍受不够这夜带来的寂寞。我撬开了书桌下的那个橱柜。我打开里面的一瓶她珍藏多年未曾舍得喝的酒。很香,是好酒。我喝下了大半瓶,不知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
天亮的时候,她带着疲惫回来。我睁开眼,她看着我发呆,然后脸有些扭曲,再然后,发怒。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她的巴掌就扇在我的脸上。
“谁允许你动我的酒?谁让你喝的?这是我这辈子的心血,我用自己的命换来的,你知道吗?你喝的不是酒,是我... -->>
繁华的都市,或许真的不适合我这种浪荡的人,除了挥霍有限的的时光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以为这里就是天堂,我以为她就是天使,现实的残酷和生活的窘迫让我早已没有了那份火热的执着。某一刻,我忽然就想到胖子。他还好么?我那么残忍的抛弃他,他会不会恨我?我想到他对我的好。我想到他用心呵护我。突然感觉自己真的很贱,很没有出息。总是在最脆弱的时候,遗忘了当初的坚强。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想起曾经指责胖子的话语,那是多么的可笑。世间世事都在轮回,没有一个人一件事只处在同一个位置。如今的我,不就是当年的胖子么?落魄,像只流浪的狗。或许我还是幸运的,至少,我还活着。
我还是不习惯叫她的名字。风。这不是名字。
这是怎样的生活,糜烂不堪,每天除了酗酒便是抽烟,要么同她去鬼混,偷偷摸摸,要么为她打架,遍体鳞伤。或许这就是爱,爱一个人可以疯狂的去做任何事情,无论对的还是错的。只要为她,怎样都可以。
她说,“陪我去照几张大头贴吧。”
我说,“为什么要照大头贴?”
“因为我喜欢。”
习惯了她的我行我素,没有反驳,跟在她的身后走进一家看似气派的相馆。表情夸张到离谱,各种鬼脸,不求好看,只为开心。直到机器里没有了印纸,我们才罢休。把老板叫来,要求他换上新的印纸。老板是个中年胖子,行动迟缓,说话粗犷,很没有素质的那种。但我喜欢,我一直都喜欢胖胖的男人。这是一种病,至于什么病,我不懂。或许,和家乡的胖子有关,是他给了我喜欢胖子的权利。真的是一种诟病!
我们的手中攥紧刚拍出来的大头贴。胖老板弯下腰去换印纸。她冲我眨眨眼,两个人冠冕堂皇的离开这里,然后,在大街上穿梭,奔跑。任凭可怜的胖老板在身后气急败坏的叫唤。
我现在才明白她口中的习惯了的涵义。她的确习惯了逃跑。因为她每时每刻都在逃跑。我也终于明白了她为何逃跑,她说过,为了生存。
“你为什么会爱我。蓦然。”
她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喊出她为我起的名字。
“没有原因,就像你愿意跟我回家一样,没有理由,就是愿意。”
“我不适合你。你不是我爱的类型。蓦然,你回去吧,回到你的山村。这里不适合你。”
她又点燃一支烟。深深吐出一个烟圈,用手捋着干枯的头发。
“我不想离开。我中了你下的爱情的蛊。今生今世离不开你。”
她冷笑,“骗子,男人都是骗子。”
她从床上起身,披了件外套就要往外走。我问她去哪,她说出去透透气。
外面下着雨,这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后下的第一场雨。我也披了件外套顺手拿起躺在桌上的伞。
她没有在门外。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不是要透透气么,为什么选择不辞而别?
她给我的印象便是逃跑。这一生中,她似乎除了逃跑外再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我忽然就不想再去找她,忽然发现她就不是我的天使,她不属于我。或许,我真该放她离开。如果属于自己的东西,它会再回来,如果她不属于我,那就永远不要再见。
我打开那台封闭许久的笔记本电脑。外观破旧的电脑,里面很干净,或许,她和这台电脑一样,外面故意表现得肮脏,内心却是纯净的。我想写一些文字,算是抒发内心的惆怅。酝酿了许久,却连一个字都打不出来。或许我应该去找她,是的,毕竟一个女人在这样的雨夜出去总归会让人担心。
冷清的大街上,已经寻觅不到人影。我没有带伞,是我忘了。从开始学会抽烟喝酒之后我发现我的记忆越来越差。上一秒还清晰印在脑海的事情,转个身的时间就全部忘记,忘记的干干净净。
大滴大滴的雨打落在我的身上,脸上,我努力的去睁开眼睛,我怕只是在眨眼的功夫就会跟她擦肩而过。
城市的雨很温和,至少没有乡下的凛冽和狂野。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停了,我湿漉漉的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我甚至都忘了自己为何会在大街上游走。我也忘了,她经常回去的地方,甚至连像样点的寻找形式都没有。我忘了她经常去的酒吧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她喜欢听哪首歌。我也忘了找些话语来安慰自己,比如,说不定现在她已经回去了,或者,说不定她去了海边被海水带走了,去了她梦寐以求的大海的怀抱。
我开始返回,我发现,那个小屋里才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我需要那个地方,它能给我安全感。
一只易拉罐从天而降,砸到我的头上,我抬头,不远处一个醉熏熏的男人在那里捂着肚子狂笑,旁边相互扶持的两个男人也在笑。我讨厌他们笑的样子,里面充满了嘲笑讽刺。我用力踩瘪那个易拉罐,示威般的把它踢出去。我知道,我的做法肯定会惹怒他们。
他们怒火中烧,摇摇晃晃的朝我走来。我没有跑也没有躲。我很自信的迎上去。
“臭要饭的,爷砸你是因为爷看得起你,还跟爷蹬鼻子上脸是不?”
我始终是个失败者,我被他们打倒在地,他们对我拳打脚踢。似乎仅是这样还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他们把我拖到路边,一片废墟里,又开始新一轮的拳打脚踢,再然后,他们解开裤子,尿在我的身上,头上。我想起十二岁那年,一群小伙伴欺负我。我紧抱着头,双手捂着脸,透过指缝我看见离自己不远处的砖。
三个酒鬼哀嚎着,狼狈不堪的逃跑,甚至连裤子都没有来得及提上。我的嘴脸上扬,很得意,没有她在我身边,我一样可以赢!
我褪去身上的衣服,把身子狠狠的洗了几遍,直到嗅不出一丁点的骚味。
夜还很长,她还没有回来。我想象不到她去了哪里。失眠,很是难受。我终于忍受不够这夜带来的寂寞。我撬开了书桌下的那个橱柜。我打开里面的一瓶她珍藏多年未曾舍得喝的酒。很香,是好酒。我喝下了大半瓶,不知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
天亮的时候,她带着疲惫回来。我睁开眼,她看着我发呆,然后脸有些扭曲,再然后,发怒。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她的巴掌就扇在我的脸上。
“谁允许你动我的酒?谁让你喝的?这是我这辈子的心血,我用自己的命换来的,你知道吗?你喝的不是酒,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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