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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您的快递,请签收。”
“谢谢。”
“嗯。”
我习惯在别人表达感谢的时候表示肯定。谁知道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再者我的确帮助了他们,这也是我应得的。虽然我是在为了工资工作,但付我薪水的是快递公司,而我是在为收件人服务,所以,这没有什么不妥。我顶厌恶那些说“不客气”的人,虚伪,有什么好不客气的!
送完今天的最后一单,已经快晚上十点。街头的喧闹掩盖不了时间流逝的真相。这工作很辛苦,但只要你够快,酬劳还是相当可观。至少我没有过被房东追着要房租的经历。
大二辍学之后,我干过不少杂活儿,这些杂活都属于那种,老板一听说你居然还上过大学,就会对你刮目相看的那种。换言之,都是最底层的工作。我自我安慰道,相较那些还在学校里消耗资源的人而言,我起码已经能创造价值了。只是在别人问起我如今在哪“高就”时有些难以启齿。可那又如何,同学聚会我几乎就没去过。我想,要是他们直接以工资论反而好些,我现在的收入未必比白领少。这时我就会感慨,这个世界为何不彻底堕落呢,这样就不用一眼盯着金钱的时候一手还抓着“情操”不放。
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卖脆皮玉米的小摊,之前没看到过,估计是新来的。为躲城管也是不易,可喜的是虽然这个点了,买的人还真不少。同是天涯沦落人,买根玉米算帮人。不过我一个男的买脆皮玉米有点奇怪,身边尽是一些女孩子,要么是带着女孩子的男人。我把自己想象成给在家的女友买零食的男友,这样就自然了许多。不是我多虑,是现在世俗的眼光实在理解不了,仿佛单身是罪过一样。
咬了一口,果然不好吃,接着把它吃完。我不喜欢吃脆皮玉米,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要是没有什么变故,将来也不会改变。但我却一直对它有感激之情,是它让我和她真正地认识了。
还是在高一。某天我看到一个卖脆皮玉米的小摊,就过去买。那时我当然也是不喜欢吃的,但那天心血来潮。我这人从来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不喜欢而对一些东西敬而远之,相反,我强迫自己去尝试更多的事物,我认为这是一种训练,也是增广见闻的一种过程。当然现在看来,这似乎没起什么好作用。
这种开在高中学校门口又独此一家的小吃必然会受到学生们的追捧,故而人很多。他们成放射状挤在局促的窗口。我再次领略到教育的失败,堂堂礼仪之邦被一个玉米打回了原形。接着,如法炮制,也挤了进去。我知道即便是自己好好地排队也不会让他人感到羞愧,反而会使自己陷入漫长的等待,显得自己如同一个傻缺。我那时就知道社会便是如此,有些行为你可以看不惯,但却也只能推波助澜,而以这样错误的举动才能达到目的。
我好不容易挤进了前三分之一,其过程之艰难,如同底层的人打破阶级壁垒进入上流社会。这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我转身一看,竟然是她。踮着脚尖,费力地站在人群的边缘,将一张纸币递给我,加以一个微笑说:“帮我拿三个蓝莓口味儿的。谢谢。”
真有礼貌,我当时想。然后突然来了劲儿,仿佛要攻破高地一般,谁都阻止不了我一往无前的意志!
递到她手里,她又说了声谢谢。“不客气,”我说,“人实在太多了。”我害怕会尴尬,便加了半句。她把手里的玉米一个给了身边叫佳佳的女孩儿,然后把另一个给我,说:“这个给你,谢谢啦!”
“不用,我自己买了。”我示意。“可是我买多了,你就当帮我忙,吃了吧!”她说。
她和佳佳说笑,我一时犯傻,站在那里不走。她像是发现了,突然问:“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正寻思着要说点什么,没留神,张口道:“蓝莓的好吃。”
“啊?”
“啊!不是,我叫韩生。”
“我叫秦子。”她笑了,没有矫揉造作地用手捂着嘴,爽朗地半张着嘴,唇红齿白看得分明。又不像有的女孩儿一笑起来忘乎所以,牙花子露出来不... -->>
“这是您的快递,请签收。”
“谢谢。”
“嗯。”
我习惯在别人表达感谢的时候表示肯定。谁知道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再者我的确帮助了他们,这也是我应得的。虽然我是在为了工资工作,但付我薪水的是快递公司,而我是在为收件人服务,所以,这没有什么不妥。我顶厌恶那些说“不客气”的人,虚伪,有什么好不客气的!
送完今天的最后一单,已经快晚上十点。街头的喧闹掩盖不了时间流逝的真相。这工作很辛苦,但只要你够快,酬劳还是相当可观。至少我没有过被房东追着要房租的经历。
大二辍学之后,我干过不少杂活儿,这些杂活都属于那种,老板一听说你居然还上过大学,就会对你刮目相看的那种。换言之,都是最底层的工作。我自我安慰道,相较那些还在学校里消耗资源的人而言,我起码已经能创造价值了。只是在别人问起我如今在哪“高就”时有些难以启齿。可那又如何,同学聚会我几乎就没去过。我想,要是他们直接以工资论反而好些,我现在的收入未必比白领少。这时我就会感慨,这个世界为何不彻底堕落呢,这样就不用一眼盯着金钱的时候一手还抓着“情操”不放。
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卖脆皮玉米的小摊,之前没看到过,估计是新来的。为躲城管也是不易,可喜的是虽然这个点了,买的人还真不少。同是天涯沦落人,买根玉米算帮人。不过我一个男的买脆皮玉米有点奇怪,身边尽是一些女孩子,要么是带着女孩子的男人。我把自己想象成给在家的女友买零食的男友,这样就自然了许多。不是我多虑,是现在世俗的眼光实在理解不了,仿佛单身是罪过一样。
咬了一口,果然不好吃,接着把它吃完。我不喜欢吃脆皮玉米,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要是没有什么变故,将来也不会改变。但我却一直对它有感激之情,是它让我和她真正地认识了。
还是在高一。某天我看到一个卖脆皮玉米的小摊,就过去买。那时我当然也是不喜欢吃的,但那天心血来潮。我这人从来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不喜欢而对一些东西敬而远之,相反,我强迫自己去尝试更多的事物,我认为这是一种训练,也是增广见闻的一种过程。当然现在看来,这似乎没起什么好作用。
这种开在高中学校门口又独此一家的小吃必然会受到学生们的追捧,故而人很多。他们成放射状挤在局促的窗口。我再次领略到教育的失败,堂堂礼仪之邦被一个玉米打回了原形。接着,如法炮制,也挤了进去。我知道即便是自己好好地排队也不会让他人感到羞愧,反而会使自己陷入漫长的等待,显得自己如同一个傻缺。我那时就知道社会便是如此,有些行为你可以看不惯,但却也只能推波助澜,而以这样错误的举动才能达到目的。
我好不容易挤进了前三分之一,其过程之艰难,如同底层的人打破阶级壁垒进入上流社会。这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我转身一看,竟然是她。踮着脚尖,费力地站在人群的边缘,将一张纸币递给我,加以一个微笑说:“帮我拿三个蓝莓口味儿的。谢谢。”
真有礼貌,我当时想。然后突然来了劲儿,仿佛要攻破高地一般,谁都阻止不了我一往无前的意志!
递到她手里,她又说了声谢谢。“不客气,”我说,“人实在太多了。”我害怕会尴尬,便加了半句。她把手里的玉米一个给了身边叫佳佳的女孩儿,然后把另一个给我,说:“这个给你,谢谢啦!”
“不用,我自己买了。”我示意。“可是我买多了,你就当帮我忙,吃了吧!”她说。
她和佳佳说笑,我一时犯傻,站在那里不走。她像是发现了,突然问:“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正寻思着要说点什么,没留神,张口道:“蓝莓的好吃。”
“啊?”
“啊!不是,我叫韩生。”
“我叫秦子。”她笑了,没有矫揉造作地用手捂着嘴,爽朗地半张着嘴,唇红齿白看得分明。又不像有的女孩儿一笑起来忘乎所以,牙花子露出来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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