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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运气还不赖,刚来到就碰到一匹健马!”少年人很高兴,没想到运气如此之好,那么快便遇到马匹。
少年人名叫方木,十六岁的样子,他身着一身兽皮做的衣裳,双肩披挂毛绒绒似的皮草,手臂缠着配合刀具用的护套,腰上系着长长的条纹腰带,一头披散的短发,好似野人一般。
“看来这下给大哥送行的礼物就是你了。”方木看着前方的马匹,双目闪闪发光,这样的好马,要是送与方杰,估计会喜欢。
不过他还是谨慎观察了一下周遭景物,以防出现什么意外。
野马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然沦为猎物,在草地上悠然地享受晚餐。
“就是现在!!”方木看准了时机,在野马聚精会神享用美食的时候,他快步冲了过去,很是灵巧,犹如离了弓的箭猛力用腿一踏成功跨上马背。
哪知方木骑上去还未坐稳,那野马好像受了惊吓,前腿腾空,一声长嘶,马身颠簸激烈,由于没有绳索,方木只好紧紧的抱住马脖子,捉紧它的鬃毛。
野马两腿刨地,上下撬动,马身剧烈摇晃,希望把背上粘人的家伙摔到地上!
呯!!
方木一个不稳,连带扯下一把马的毛发,野马终究还是把他甩在地上,而后四腿发力,逃之夭夭!
从马背上被摔下来很痛,背上刺辣辣的感觉,方木呲牙咧嘴,还好时下四下无人,要不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想不到堂堂炼体二重的高手,面对桀骜不驯的野马,居然被摔了个大跟斗,看着野马快速奔离的躯影,方木摸摸鼻子,有些无言。
“今天让马给欺负了!妈的,别让老子再看到你!!”方木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狠话!
出师不利,第一次就失败了,方木抱怨归抱怨,马匹还是要找的,礼物还是要送的!而且还是天明之前搞掂一切,否则就来不及送给大哥了!
继续寻找,好的运气似乎被耗尽了,方木连续数个时辰都没见过几个马匹,而见到的有的太渣,不是瘸腿的,就是快老死了的,这些都不符合要求,毕竟送与方杰是用来赶路的!有的倒是不错,很健壮,是长途代步的首选,可当方木两眼放光犹如豺狼扑食般扑过去的时候,健马已经撒丫子跑的老远了!
直到夜晚时分,方木才找到一匹理想的野马,准确说,这是一匹烈马!只见它个头高大,浑身上下肌肉矫健,毛色油光闪亮,高扬着头在场地上走着,忽然一声长嘶,有如惊雷乍起!!
方木面露喜色,这一匹野马很符合自己的要求,强壮,有力!吸取先前失败的教训,怕把这野马惊吓跑了,这回他没有贸然地扑上去。而是拿着准备好的胡萝卜慢慢凑近野马,把十几个胡萝卜一把扔在它的面前。
野马机警地踏起小碎步,试探着靠近吃胡萝卜,可当看到方木拿着圈套绳索时,突然两耳一竖,触电般“呲呲”怪叫,两只前蹄亦直竖起来,骇得方木只好暂时远远避开。野马没有停下来,它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场内尘土飞扬,方木一时无计可施,也不心急,选择静观其变。
野马没有吵闹太久,不一会儿,停住急躁的脚步,嗅了嗅地上的胡萝卜,吃了起来。
见到这一幕,方木嘴角浮现一抹笑意。作为半个山里野人,他知道马匹对什么喜爱,相比草食,胡萝卜这东西对于野马有着更大诱惑力,而胡萝卜早已被自己涂抹了药粉,这种药粉对于牲畜有着迷惑作用!
当然,这类药粉只对普通牲畜起作用,若是妖兽,就难说了,估计效果不大,甚至没有效果也说不定。
果然,等胡萝卜吃的七七八八时候,野马已经很是平静了,没有之前的狂躁,两只马眼有点迷糊,很茫然,当方木再次拿着胡萝卜出现在它的面前,它先是盯着胡萝卜,而后打量着眼前这个人类,目光渐渐变得柔和起来。
方木走近野马,野马吃了几口胡萝卜,竟主动把头伸进绳套里,它伸出舌头舔方木的手背,还用自己的毛脸蹭蹭方木的脸……
普通牲畜没有太高的灵智,只要你对它好,很容易获得认可,方木深知这个道理。当然,此次如此顺利,那迷惑药粉有很大的功劳!
方木顺势跃上马背,纵马飞驰。野马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方木连连挥鞭催马,借着夜色,野马仰首长嘶,长鬃倒竖如旗,野马烈性十足,是一匹狂放不羁的烈马,仿佛凭空有股神奇的力量注入体内,几个飞跃竟冲出一大片距离!!
驯马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何况这是一匹顽劣的烈马,没有经受过人类的调教,方木花去一大晚上也只是让的这马懂得一些基本骑坐技巧,期间还很悲催地被摔到地上数次,嘴上还沾着尘土,手臂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嗯,差不多了!”方木骑坐在马背上,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还好伤口都不算严重!伸了个懒腰,看着远方的光线,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要给大哥送礼物去了,相信他会喜欢!!
…………………………
落枫村,位于穆岚帝国南面边缘地带,乃凡人所居住的小村庄,因其方圆十里栽满枫树而得名,每每秋风扫落叶时,没腿厚的枫叶堆积,铺满村落,是为村里一大特色。
清晨,一缕阳光,如水,清澈小径旁的枫。早空的红霞,深秋晨曦的白云,织成这一片凝绯的轻绡。纯洁的,枫的颜色,玲珑透明的心,倾听着,叶子与秋风酬唱,那一尘不染的明镜般赤子的心事,那行吟如歌的温婉的游子的思乡,诉说着。
枫的颜色,领略岁月的磨砺,寒霜的敲击坚强如铁,饱经生命的惊涛骇浪,从容如磐,飞跃梢头那鲜红的高度。霜染的两鬓,淀积着,生命的成熟。温存的,枫的颜色,闪烁着惹眼的喜色,辉映着丽日眩目的阳光,用温暖的轻吻,感动每一片树皮,呼唤所有生命与远方的镀金田野,满山的火红果园,照亮着金色的秋天。
秋季,没有六月的炙热,也没冬天那刺骨的寒。又一阵风吹过,带起一片叶子,那叶片便随风舞动。既是一小团正燃烧得旺烈的火苗,又是一只火红正在翩翩起舞的蝴蝶。飞到少年的身伴,风竟渐渐消失了。枫叶没了风的伴随,便荡啊荡地落了下来。
少年身穿一件缎面长袍,腰间绑着一根苍蓝连勾雷纹大带,一头飘逸的长发,有着一双明亮朗目,虽然年岁不大,却是潇洒文雅,英姿勃勃。
“爹,娘,就送到这里,孩儿这是去求艺,待我学成归来,必定让家里过上好生活!”方杰强忍住心中那抹离别的感伤,面带微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对于未来的路,他充满憧憬!
“小杰,出门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天要变冷了,娘不在你身边,记得保... -->>
“嘿嘿,运气还不赖,刚来到就碰到一匹健马!”少年人很高兴,没想到运气如此之好,那么快便遇到马匹。
少年人名叫方木,十六岁的样子,他身着一身兽皮做的衣裳,双肩披挂毛绒绒似的皮草,手臂缠着配合刀具用的护套,腰上系着长长的条纹腰带,一头披散的短发,好似野人一般。
“看来这下给大哥送行的礼物就是你了。”方木看着前方的马匹,双目闪闪发光,这样的好马,要是送与方杰,估计会喜欢。
不过他还是谨慎观察了一下周遭景物,以防出现什么意外。
野马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然沦为猎物,在草地上悠然地享受晚餐。
“就是现在!!”方木看准了时机,在野马聚精会神享用美食的时候,他快步冲了过去,很是灵巧,犹如离了弓的箭猛力用腿一踏成功跨上马背。
哪知方木骑上去还未坐稳,那野马好像受了惊吓,前腿腾空,一声长嘶,马身颠簸激烈,由于没有绳索,方木只好紧紧的抱住马脖子,捉紧它的鬃毛。
野马两腿刨地,上下撬动,马身剧烈摇晃,希望把背上粘人的家伙摔到地上!
呯!!
方木一个不稳,连带扯下一把马的毛发,野马终究还是把他甩在地上,而后四腿发力,逃之夭夭!
从马背上被摔下来很痛,背上刺辣辣的感觉,方木呲牙咧嘴,还好时下四下无人,要不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想不到堂堂炼体二重的高手,面对桀骜不驯的野马,居然被摔了个大跟斗,看着野马快速奔离的躯影,方木摸摸鼻子,有些无言。
“今天让马给欺负了!妈的,别让老子再看到你!!”方木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狠话!
出师不利,第一次就失败了,方木抱怨归抱怨,马匹还是要找的,礼物还是要送的!而且还是天明之前搞掂一切,否则就来不及送给大哥了!
继续寻找,好的运气似乎被耗尽了,方木连续数个时辰都没见过几个马匹,而见到的有的太渣,不是瘸腿的,就是快老死了的,这些都不符合要求,毕竟送与方杰是用来赶路的!有的倒是不错,很健壮,是长途代步的首选,可当方木两眼放光犹如豺狼扑食般扑过去的时候,健马已经撒丫子跑的老远了!
直到夜晚时分,方木才找到一匹理想的野马,准确说,这是一匹烈马!只见它个头高大,浑身上下肌肉矫健,毛色油光闪亮,高扬着头在场地上走着,忽然一声长嘶,有如惊雷乍起!!
方木面露喜色,这一匹野马很符合自己的要求,强壮,有力!吸取先前失败的教训,怕把这野马惊吓跑了,这回他没有贸然地扑上去。而是拿着准备好的胡萝卜慢慢凑近野马,把十几个胡萝卜一把扔在它的面前。
野马机警地踏起小碎步,试探着靠近吃胡萝卜,可当看到方木拿着圈套绳索时,突然两耳一竖,触电般“呲呲”怪叫,两只前蹄亦直竖起来,骇得方木只好暂时远远避开。野马没有停下来,它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场内尘土飞扬,方木一时无计可施,也不心急,选择静观其变。
野马没有吵闹太久,不一会儿,停住急躁的脚步,嗅了嗅地上的胡萝卜,吃了起来。
见到这一幕,方木嘴角浮现一抹笑意。作为半个山里野人,他知道马匹对什么喜爱,相比草食,胡萝卜这东西对于野马有着更大诱惑力,而胡萝卜早已被自己涂抹了药粉,这种药粉对于牲畜有着迷惑作用!
当然,这类药粉只对普通牲畜起作用,若是妖兽,就难说了,估计效果不大,甚至没有效果也说不定。
果然,等胡萝卜吃的七七八八时候,野马已经很是平静了,没有之前的狂躁,两只马眼有点迷糊,很茫然,当方木再次拿着胡萝卜出现在它的面前,它先是盯着胡萝卜,而后打量着眼前这个人类,目光渐渐变得柔和起来。
方木走近野马,野马吃了几口胡萝卜,竟主动把头伸进绳套里,它伸出舌头舔方木的手背,还用自己的毛脸蹭蹭方木的脸……
普通牲畜没有太高的灵智,只要你对它好,很容易获得认可,方木深知这个道理。当然,此次如此顺利,那迷惑药粉有很大的功劳!
方木顺势跃上马背,纵马飞驰。野马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方木连连挥鞭催马,借着夜色,野马仰首长嘶,长鬃倒竖如旗,野马烈性十足,是一匹狂放不羁的烈马,仿佛凭空有股神奇的力量注入体内,几个飞跃竟冲出一大片距离!!
驯马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何况这是一匹顽劣的烈马,没有经受过人类的调教,方木花去一大晚上也只是让的这马懂得一些基本骑坐技巧,期间还很悲催地被摔到地上数次,嘴上还沾着尘土,手臂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嗯,差不多了!”方木骑坐在马背上,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还好伤口都不算严重!伸了个懒腰,看着远方的光线,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要给大哥送礼物去了,相信他会喜欢!!
…………………………
落枫村,位于穆岚帝国南面边缘地带,乃凡人所居住的小村庄,因其方圆十里栽满枫树而得名,每每秋风扫落叶时,没腿厚的枫叶堆积,铺满村落,是为村里一大特色。
清晨,一缕阳光,如水,清澈小径旁的枫。早空的红霞,深秋晨曦的白云,织成这一片凝绯的轻绡。纯洁的,枫的颜色,玲珑透明的心,倾听着,叶子与秋风酬唱,那一尘不染的明镜般赤子的心事,那行吟如歌的温婉的游子的思乡,诉说着。
枫的颜色,领略岁月的磨砺,寒霜的敲击坚强如铁,饱经生命的惊涛骇浪,从容如磐,飞跃梢头那鲜红的高度。霜染的两鬓,淀积着,生命的成熟。温存的,枫的颜色,闪烁着惹眼的喜色,辉映着丽日眩目的阳光,用温暖的轻吻,感动每一片树皮,呼唤所有生命与远方的镀金田野,满山的火红果园,照亮着金色的秋天。
秋季,没有六月的炙热,也没冬天那刺骨的寒。又一阵风吹过,带起一片叶子,那叶片便随风舞动。既是一小团正燃烧得旺烈的火苗,又是一只火红正在翩翩起舞的蝴蝶。飞到少年的身伴,风竟渐渐消失了。枫叶没了风的伴随,便荡啊荡地落了下来。
少年身穿一件缎面长袍,腰间绑着一根苍蓝连勾雷纹大带,一头飘逸的长发,有着一双明亮朗目,虽然年岁不大,却是潇洒文雅,英姿勃勃。
“爹,娘,就送到这里,孩儿这是去求艺,待我学成归来,必定让家里过上好生活!”方杰强忍住心中那抹离别的感伤,面带微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对于未来的路,他充满憧憬!
“小杰,出门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天要变冷了,娘不在你身边,记得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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