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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书斋一天只授半天课,其余的时间便是自由的。
荆宁揣着馒头往回走,此时的山色格外宁静,静他可以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当路经一个路口时,荆宁拐入了一条小径,但那不是他回家的路。小径既偏僻又曲折,隐藏在一片灌木林里,如果不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荆宁小小的身子一个闪身便钻进灌木丛里,朝着入眼处的一条小山路走去。
一盏茶的工夫,荆宁的眼前便突现一座破庙。
破庙没有门,荆宁径直进入。里面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了,东漏西颓,蛛网密布,怕是几十年前修建的没有香火的寺庙了。只是有几点人类活动的痕迹。
”老疯子,老疯子!”荆宁环顾四周,叫了两声,没有人应声,”去哪儿了?“
他将怀里的馒头放在一个缺了口,但看起来比较干净的碗里,又看了看破庙外那棵已经有了苞的桃树。转身走了。
……………………
山色凄迷,翠黛欲滴。不知明的鸟儿空谷幽传来动听的叫声,婉转轻扬。
铁锤大叔身高八丈,浑身肌肉盘虬,健壮有力,黑红的脸,浓厚的眉,棱角分明的脸庞。他拖着两轮拉车,四平八稳,从山间走来。说不出的怪异。
荆宁坐在车上,侧对着太阳。
”大叔,这些铁具都要卖吗?”
”大叔,是卖给那些猎人吗?“
”大叔,你卖了钱是不是要买酒喝?”
“大叔,可不可以少喝点酒。”
“大叔,可以买只烧鸡吗?“
骄阳当空,四下寂静。铁锤抿着嘴,不说话,也没有理会荆宁,他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脸上却一滴汗也没有流。
洛城只是座小城,但是却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城市。
进了城,铁锤将拖车拉到集市上,一路上,荆宁好奇的东张西望,虽然他不是第一次来,但却耐不住小孩子好奇新鲜事物的心性。天桥底下的说书人,有几个卖糖葫芦的小商贩,近处远处的讨价还价声,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那么市井。
铁锤寻了一个摊位,将车上的铁器一一摆开。有大阔刀,斩马刀,直剑,细剑,斧头,也有菜刀,锄头,铁锹,镐头之类农具。
洛城居地偏远,又在山脚下,所以邑人很多以打猎为生。铁器自然很受欢迎,不多时,铁锤的小摊上的铁具已经去了十之二三。
到了下午,铁锤给了荆宁几两银子,瓮声瓮气道:”去换些酒来。“
”大叔……”
”顺便买只烧鸡,快些回来,我们马上就得回去了。“
荆宁展颜一笑,接过银子,跳下小车,朝洛城内有名的桃仙居赶去。桃仙居最为出名的,便是桃花酒,酒香浓烈,隔数百米外便可以闻到。
荆宁开心的,并不是那只烧鸡,而是桃花酒,因为桃花酒是南山破庙老疯子的最爱。每次闻到它,乞丐一般的老疯子总失神好一会儿。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不管怎样,荆宁知道,老疯子是喜欢喝它的,而每次,荆宁也都会偷上—点,带给那个可怜的老人。
酒是好酒,清澈香浓,肉是好肉,外焦里嫩。荆宁抱着一坛子桃花酒,盖上摞着—只盛有烧鸡的油纸带。他正盘算着是不是顺便带一只鸡腿给老疯子开开荤。
有时候,人生的相遇就是这么简单,缘起于一次好奇,一次同情,或者,一次善心。
荆宁注意到了蜷缩在角落里的小乞丐。瘦弱不堪的身子,乱蓬蓬的头发,布满污移的皮肤上有几道血痕。看样子是被人打了。
小乞丐望着天,呆呆地不知想什么,他的眼神冷漠,没有感情,没有色彩,更没有因路人们的严声... -->>
先生的书斋一天只授半天课,其余的时间便是自由的。
荆宁揣着馒头往回走,此时的山色格外宁静,静他可以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当路经一个路口时,荆宁拐入了一条小径,但那不是他回家的路。小径既偏僻又曲折,隐藏在一片灌木林里,如果不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荆宁小小的身子一个闪身便钻进灌木丛里,朝着入眼处的一条小山路走去。
一盏茶的工夫,荆宁的眼前便突现一座破庙。
破庙没有门,荆宁径直进入。里面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了,东漏西颓,蛛网密布,怕是几十年前修建的没有香火的寺庙了。只是有几点人类活动的痕迹。
”老疯子,老疯子!”荆宁环顾四周,叫了两声,没有人应声,”去哪儿了?“
他将怀里的馒头放在一个缺了口,但看起来比较干净的碗里,又看了看破庙外那棵已经有了苞的桃树。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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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凄迷,翠黛欲滴。不知明的鸟儿空谷幽传来动听的叫声,婉转轻扬。
铁锤大叔身高八丈,浑身肌肉盘虬,健壮有力,黑红的脸,浓厚的眉,棱角分明的脸庞。他拖着两轮拉车,四平八稳,从山间走来。说不出的怪异。
荆宁坐在车上,侧对着太阳。
”大叔,这些铁具都要卖吗?”
”大叔,是卖给那些猎人吗?“
”大叔,你卖了钱是不是要买酒喝?”
“大叔,可不可以少喝点酒。”
“大叔,可以买只烧鸡吗?“
骄阳当空,四下寂静。铁锤抿着嘴,不说话,也没有理会荆宁,他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脸上却一滴汗也没有流。
洛城只是座小城,但是却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城市。
进了城,铁锤将拖车拉到集市上,一路上,荆宁好奇的东张西望,虽然他不是第一次来,但却耐不住小孩子好奇新鲜事物的心性。天桥底下的说书人,有几个卖糖葫芦的小商贩,近处远处的讨价还价声,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那么市井。
铁锤寻了一个摊位,将车上的铁器一一摆开。有大阔刀,斩马刀,直剑,细剑,斧头,也有菜刀,锄头,铁锹,镐头之类农具。
洛城居地偏远,又在山脚下,所以邑人很多以打猎为生。铁器自然很受欢迎,不多时,铁锤的小摊上的铁具已经去了十之二三。
到了下午,铁锤给了荆宁几两银子,瓮声瓮气道:”去换些酒来。“
”大叔……”
”顺便买只烧鸡,快些回来,我们马上就得回去了。“
荆宁展颜一笑,接过银子,跳下小车,朝洛城内有名的桃仙居赶去。桃仙居最为出名的,便是桃花酒,酒香浓烈,隔数百米外便可以闻到。
荆宁开心的,并不是那只烧鸡,而是桃花酒,因为桃花酒是南山破庙老疯子的最爱。每次闻到它,乞丐一般的老疯子总失神好一会儿。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不管怎样,荆宁知道,老疯子是喜欢喝它的,而每次,荆宁也都会偷上—点,带给那个可怜的老人。
酒是好酒,清澈香浓,肉是好肉,外焦里嫩。荆宁抱着一坛子桃花酒,盖上摞着—只盛有烧鸡的油纸带。他正盘算着是不是顺便带一只鸡腿给老疯子开开荤。
有时候,人生的相遇就是这么简单,缘起于一次好奇,一次同情,或者,一次善心。
荆宁注意到了蜷缩在角落里的小乞丐。瘦弱不堪的身子,乱蓬蓬的头发,布满污移的皮肤上有几道血痕。看样子是被人打了。
小乞丐望着天,呆呆地不知想什么,他的眼神冷漠,没有感情,没有色彩,更没有因路人们的严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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