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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提庚王的领地边缘,一座废弃的村庄,孤独的坐落在那里。
曾经的村庄中,人声鼎沸,因为当时的伏提庚王,虽然说不上非常英明,可绝对称得上仁慈二字。
那个年代,在伏提庚王可谓极少的税收下,这里的人民比起其他地方的人民来,绝对称得上丰衣足食。
人民称赞着伏提庚王的英明,称赞着他的仁慈。
可幸福的时光转瞬即逝,曾经仁慈的伏提庚王一夜之间变成了残暴的白龙后,一切就都变了。
人民不堪忍受魔龙伏提庚的残暴,纷纷逃离了这里,无人可用的魔龙伏提庚去并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变本加厉的引来了异族撒克逊人。
被仇恨所吞噬的伏提庚已经不再是那个英明仁慈的王,而是被毁灭的欲望所控制的卑劣之王。
但今天,这座村庄却迎来了新的客人。
他们大多身穿轻甲,手持长矛和圆盾,或是手持长弓——这是组成不列颠军队基础的士兵们。
还有一些,浑身上下只有一块布子遮挡着要害部位,但他们背在身后的巨剑,还有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痕,却说明着他们的强大——这是英勇无畏的凯尔特剑士们。
凯尔特剑士中,也有着一些异类,他们的脸上涂着用于震慑敌人的靛蓝颜料,他们手上拿着的并非是大剑,而是杀伤力更可怕的大斧头,配合着装备在左手上的盾牌,攻守兼备——靛蓝突击者。
而在这些人当中,最为出众自然是那些数量稀少,但却都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着四米或是五米的骑士枪,腰挂长剑,铠甲上画着鲜明的图案的骑士们。
这些骑士并非都是一样的装扮,他们有些身穿重甲,有些身穿轻甲,身后却背着一把长弓,而他们的马儿,也是披着和他们的主人一样的铠甲。
骑士们骑着的马儿,都并非是凡马,它们都是血统优良,掺杂着一些魔兽血统的魔马。
当然,这里所说的魔兽,并非是指什么有着魔法能力的野兽,仅仅是体质比其他野兽更加强大而已,但即便如此,这些掺杂着魔兽血统的马而也并非是普通人家可以饲养的起的。
这也是为什么骑士们大多都出身名门的原因。
普通人家别说饲养魔马了,就连供应骑士的装备消耗都费劲的很。
而仅仅是培养就要消耗如此巨大的资源的骑士们,自然并非是什么烂大街的兵种,其数量稀少得很,一个王国能有两千骑士已经可以说是十分强大了,甚至拥有竞争不列颠之王的资格。
但骑士那可怕的战斗力却依旧让数量稀少的他们牢牢占据了中世纪战场第一兵种之名。
即使是凶残的异族,也会畏惧骑士之名。
可,如此强大,如此稀少的骑士们,今天却在这里聚集了足足一千多位,一切,皆都是为了讨伐卑王伏提庚!
村庄中的战士们虽然是为了同一目的来到此地,可来自不同地方的他们,彼此之间却是泾渭分明。
正个讨伐军可以大致可以分为一大三小四个团体,其中最特殊的,却是一个独自站在一边,身披银色铠甲,骑着一头一看就不凡的魔马,背着银色长枪,系着金色大剑,英俊非凡的年轻少年。
这正是狂奔至此的洛羽夜,至于三眼猫,早就回到了梅林的身边。
而在路上,他也了解到了为什么人们会自发的组成讨伐军来讨伐卑王。
原来,在大概一个月以前,卑王伏提庚回到了他的领地,而与此同时,一直在肆无忌惮的掠夺着不列颠的撒克逊人,也安静了下来。
但这并不代表的和平,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
于是,为了避免好不容易和平下来的不列颠再次被战乱所充斥,各地的战士自发的组成了讨伐军,来此讨伐卑王。
可,这些大多数是雇佣兵的战士们,桀骜不驯,谁都不服谁,这样的讨伐军,真的能讨伐卑王么?
“喂,我们... -->>
伏提庚王的领地边缘,一座废弃的村庄,孤独的坐落在那里。
曾经的村庄中,人声鼎沸,因为当时的伏提庚王,虽然说不上非常英明,可绝对称得上仁慈二字。
那个年代,在伏提庚王可谓极少的税收下,这里的人民比起其他地方的人民来,绝对称得上丰衣足食。
人民称赞着伏提庚王的英明,称赞着他的仁慈。
可幸福的时光转瞬即逝,曾经仁慈的伏提庚王一夜之间变成了残暴的白龙后,一切就都变了。
人民不堪忍受魔龙伏提庚的残暴,纷纷逃离了这里,无人可用的魔龙伏提庚去并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变本加厉的引来了异族撒克逊人。
被仇恨所吞噬的伏提庚已经不再是那个英明仁慈的王,而是被毁灭的欲望所控制的卑劣之王。
但今天,这座村庄却迎来了新的客人。
他们大多身穿轻甲,手持长矛和圆盾,或是手持长弓——这是组成不列颠军队基础的士兵们。
还有一些,浑身上下只有一块布子遮挡着要害部位,但他们背在身后的巨剑,还有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痕,却说明着他们的强大——这是英勇无畏的凯尔特剑士们。
凯尔特剑士中,也有着一些异类,他们的脸上涂着用于震慑敌人的靛蓝颜料,他们手上拿着的并非是大剑,而是杀伤力更可怕的大斧头,配合着装备在左手上的盾牌,攻守兼备——靛蓝突击者。
而在这些人当中,最为出众自然是那些数量稀少,但却都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着四米或是五米的骑士枪,腰挂长剑,铠甲上画着鲜明的图案的骑士们。
这些骑士并非都是一样的装扮,他们有些身穿重甲,有些身穿轻甲,身后却背着一把长弓,而他们的马儿,也是披着和他们的主人一样的铠甲。
骑士们骑着的马儿,都并非是凡马,它们都是血统优良,掺杂着一些魔兽血统的魔马。
当然,这里所说的魔兽,并非是指什么有着魔法能力的野兽,仅仅是体质比其他野兽更加强大而已,但即便如此,这些掺杂着魔兽血统的马而也并非是普通人家可以饲养的起的。
这也是为什么骑士们大多都出身名门的原因。
普通人家别说饲养魔马了,就连供应骑士的装备消耗都费劲的很。
而仅仅是培养就要消耗如此巨大的资源的骑士们,自然并非是什么烂大街的兵种,其数量稀少得很,一个王国能有两千骑士已经可以说是十分强大了,甚至拥有竞争不列颠之王的资格。
但骑士那可怕的战斗力却依旧让数量稀少的他们牢牢占据了中世纪战场第一兵种之名。
即使是凶残的异族,也会畏惧骑士之名。
可,如此强大,如此稀少的骑士们,今天却在这里聚集了足足一千多位,一切,皆都是为了讨伐卑王伏提庚!
村庄中的战士们虽然是为了同一目的来到此地,可来自不同地方的他们,彼此之间却是泾渭分明。
正个讨伐军可以大致可以分为一大三小四个团体,其中最特殊的,却是一个独自站在一边,身披银色铠甲,骑着一头一看就不凡的魔马,背着银色长枪,系着金色大剑,英俊非凡的年轻少年。
这正是狂奔至此的洛羽夜,至于三眼猫,早就回到了梅林的身边。
而在路上,他也了解到了为什么人们会自发的组成讨伐军来讨伐卑王。
原来,在大概一个月以前,卑王伏提庚回到了他的领地,而与此同时,一直在肆无忌惮的掠夺着不列颠的撒克逊人,也安静了下来。
但这并不代表的和平,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
于是,为了避免好不容易和平下来的不列颠再次被战乱所充斥,各地的战士自发的组成了讨伐军,来此讨伐卑王。
可,这些大多数是雇佣兵的战士们,桀骜不驯,谁都不服谁,这样的讨伐军,真的能讨伐卑王么?
“喂,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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