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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江寻是不会伤我的。因为他对我有求必应,日常也温柔备至。可看他与楼楼明抢暗斗的谈话,几乎杀人于无形,我又有些摸不准他了。
我总觉得,此刻的江寻并非真实的江寻。也可以说,他有两面,另一面不与外人道。
基于这一点,我虽恃宠而骄,倒也不敢过分,不知哪天触了他逆鳞,就爆发了另外一面的性格,将我置之于死地。
我很惜命,求生欲很强。
若是为自己写一本话本,估计可以取名为《前朝公主绝地求生记》,自传体,揭露宫闱辛秘,此番,定能大卖。
思及至此,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第二本话本的题材有了!
我打算以自己生活写一本自传体,晒晒甜蜜日子,半真半假,似真似假,读者群目标是和我一样已婚的良家妇女。
我满怀少女春心,娇羞地提上了名《吾与夫君的成亲日子》。话本内,为了迎合广大群众的没文化水平要求,我打算用下里巴人的“我”字自称,而非“吾”。
为了不让别人寻出我们,故事背景自然而然要模糊化,否则太羞涩了。
这晚,江寻和我玩了一会儿,便继续批阅卷子。而我则坐一侧,写一些上不来台面的话本。
话本里,我将江寻塑造成翩翩公子,家境贫寒,为了与我成亲,奋发向上,终于高中状元,封侯拜相。有多少官家大人欲将千金塞给他,他一一拒绝,就喜欢貌美如花的我。终于,他得偿所愿,娶到了我,开始没羞没臊的婚后日子。
我花了五百字描写我倾城倾国的容颜,修改至完美,才接着这茬往下写。
我写得太认真忘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句阴森森的话:“我不像是那等为了女子,当街下跪的人,何况,我即使饥寒交迫,也绝不会与犬类争食。”
这声音,好似江寻。
我感到通体发麻,脊背凉飕飕的,尴尬放下笔,道:“此夫君非夫君,和你无关。”
“哦?你还想有几个夫君?行吧,夫人将人罗列出来,其他几个夫君,为夫顺手帮你铲除了,省得跟我争宠。”他的语气更不善了。
“是我想岔了,方才写的时候,也觉得这处不太妥当。我夫君乃顶天立地的男儿,怎会做这些丢脸的事?不妥不妥,要改,要改。”我唯一的优点就是没甚骨气,以保命要紧。
他这才脸色好上一些,不与我计较。
我见好就收,将话本里的“犬类”改成“乞儿”,想来会妥帖一些,毕竟和人竞争而非狗。
之前的“双膝下跪”,我也小心翼翼改成了“单膝下跪”,这样一来,想必江寻也不会揪着我的错不放。俗话说得好,男儿膝下有黄金,江寻只跪了一只脚,损失不是太惨重。还有一言称,君子视钱财如粪土,他这般懂得割舍,符合他翩翩佳公子的身份。所以,现在话本里的江寻,成了这形象:只见得他一脚踏在粪里,占着黄金,一脚干干净净,清明磊落。设定复杂,引人深思,不愧为我话本的最佳男主角。
我甚满意,合上了话本。
到了饭点,我正打算混吃混喝之际,江寻突然扯住我,道:“为夫带你去见一个人。”
我摇摇头:“不见不见。”吃饭要紧。
“你不想见你母后?”他怕隔墙有耳,附身,贴着我耳侧,对我道。
我一个激灵,醒悟过来,依旧摇摇头:“不见不见。”
母后死状定然凄惨,我虽思念她,但也想吃完饭再去。
“她还活着。”
“啊?”这大概是我和江寻成亲后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我结结巴巴道,“母后不是被祭旗了吗?”
“我救了她一命,没祭成。”
我突然有些愧... -->>
我想,江寻是不会伤我的。因为他对我有求必应,日常也温柔备至。可看他与楼楼明抢暗斗的谈话,几乎杀人于无形,我又有些摸不准他了。
我总觉得,此刻的江寻并非真实的江寻。也可以说,他有两面,另一面不与外人道。
基于这一点,我虽恃宠而骄,倒也不敢过分,不知哪天触了他逆鳞,就爆发了另外一面的性格,将我置之于死地。
我很惜命,求生欲很强。
若是为自己写一本话本,估计可以取名为《前朝公主绝地求生记》,自传体,揭露宫闱辛秘,此番,定能大卖。
思及至此,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第二本话本的题材有了!
我打算以自己生活写一本自传体,晒晒甜蜜日子,半真半假,似真似假,读者群目标是和我一样已婚的良家妇女。
我满怀少女春心,娇羞地提上了名《吾与夫君的成亲日子》。话本内,为了迎合广大群众的没文化水平要求,我打算用下里巴人的“我”字自称,而非“吾”。
为了不让别人寻出我们,故事背景自然而然要模糊化,否则太羞涩了。
这晚,江寻和我玩了一会儿,便继续批阅卷子。而我则坐一侧,写一些上不来台面的话本。
话本里,我将江寻塑造成翩翩公子,家境贫寒,为了与我成亲,奋发向上,终于高中状元,封侯拜相。有多少官家大人欲将千金塞给他,他一一拒绝,就喜欢貌美如花的我。终于,他得偿所愿,娶到了我,开始没羞没臊的婚后日子。
我花了五百字描写我倾城倾国的容颜,修改至完美,才接着这茬往下写。
我写得太认真忘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句阴森森的话:“我不像是那等为了女子,当街下跪的人,何况,我即使饥寒交迫,也绝不会与犬类争食。”
这声音,好似江寻。
我感到通体发麻,脊背凉飕飕的,尴尬放下笔,道:“此夫君非夫君,和你无关。”
“哦?你还想有几个夫君?行吧,夫人将人罗列出来,其他几个夫君,为夫顺手帮你铲除了,省得跟我争宠。”他的语气更不善了。
“是我想岔了,方才写的时候,也觉得这处不太妥当。我夫君乃顶天立地的男儿,怎会做这些丢脸的事?不妥不妥,要改,要改。”我唯一的优点就是没甚骨气,以保命要紧。
他这才脸色好上一些,不与我计较。
我见好就收,将话本里的“犬类”改成“乞儿”,想来会妥帖一些,毕竟和人竞争而非狗。
之前的“双膝下跪”,我也小心翼翼改成了“单膝下跪”,这样一来,想必江寻也不会揪着我的错不放。俗话说得好,男儿膝下有黄金,江寻只跪了一只脚,损失不是太惨重。还有一言称,君子视钱财如粪土,他这般懂得割舍,符合他翩翩佳公子的身份。所以,现在话本里的江寻,成了这形象:只见得他一脚踏在粪里,占着黄金,一脚干干净净,清明磊落。设定复杂,引人深思,不愧为我话本的最佳男主角。
我甚满意,合上了话本。
到了饭点,我正打算混吃混喝之际,江寻突然扯住我,道:“为夫带你去见一个人。”
我摇摇头:“不见不见。”吃饭要紧。
“你不想见你母后?”他怕隔墙有耳,附身,贴着我耳侧,对我道。
我一个激灵,醒悟过来,依旧摇摇头:“不见不见。”
母后死状定然凄惨,我虽思念她,但也想吃完饭再去。
“她还活着。”
“啊?”这大概是我和江寻成亲后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我结结巴巴道,“母后不是被祭旗了吗?”
“我救了她一命,没祭成。”
我突然有些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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