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雷鸣念青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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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豪不稀罕你的第一次,却无限渴求着你的最后一次。
----涅法德姆(疑似)创建人R·XXX
百无聊赖之中再三犹豫,今年夏末的摇滚音乐节,我最后还是决定去了。
一个人坐了十几二十来站地铁,花了比原价便宜了将近四分之一的钱买了张黄牛票,混进了主题公园稀疏的人流。
即便有国外大牌乐队参演,其中包括那个勉强促使我拖着其实动也不想动的身躯来到此地的名字,来的人还是比我预想得更少。可见在这座城市本就没多大的摇滚乐市场,比起我对此类音乐最狂热的大学时代,离Fadetoblack又进了一步。
雨后不燥不热的阳光,提升醒脑的生啤酒,强劲鼓点和低音贝斯让人有了多长出一个心脏的错觉,这些都无法驱散我的倦意。反倒是脚下踩着的泥泞的,湿漉漉的烂草地,不时地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被踩烂的青草的汁液粘着脚底,和脚底湿汗融在一起,恰似那腐败了的,或者正在腐败的青葱岁月交相辉映的此时此地。
要从人群中辨识出一张腐败的脸对我而言易如反掌。僵硬的,介于冷淡和木然之间的,要么别给机会,一有机会什么烂事都做得出来的脸孔,通常还有几分可供在暗地里偷偷自恋的姿色。
具备以上特征的两张脸只要一打照面,就会本能地迅速避开彼此,就好像在镜子里照到了自己的丑态,却又会情不自禁地耿耿于怀一段时间。正所谓看似忠厚老实之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淨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事实上,你甚至会觉得一模一样的脸在类似的场合不止一次被看见过,却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此类人的灵魂振动频率相似到一个地步,以至于素不相识的两人或多人共用同一个形体,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当我和林念秋在不经意间打了照面后,我们两人的目光都像逃亡死地自对方脸上移向了别处。当然,即便目光移开了,其似曾相识的形象仍然滞留在我的脑海里,一时半会儿挥之不去。
那时候,她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独自一人站在我身后的泥泞在草地里,鞋跟有一半都陷进了烂泥里,和着舞台上乐队的演奏,僵硬而小幅度地摆动着身体。
香槟色的过膝连衣裙,酒红色的女式挎包,在额前分成触角的无染披肩长发……如果是在国外的音乐节上,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参加公司同事周末聚餐走错了场。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体恤牛仔中裤加凉鞋,整个人看起来和哪个从大学城里临时逃出来的小处男也没多大区别。
在一阵嫌恶感过后,姑娘那张扑克牌一样的锥子脸,高挺的鼻梁和那僵硬中透着闷骚的神情,开始占据我的意识。就算时至今日,对于这个奇怪星球上的人情世故依然懵懵懂懂,但她那样的人肚子里有多少蛔虫,我还是能算个八九不离十的。毕竟,她脸上完全找不到那种在地球上轮回千年方能练就的破罐子破摔的游刃有余。
是的,那呈现于面部的扑克牌一样的僵硬,本质上是一种困惑,一种对于吊轨而又说不出究竟哪里吊轨,看似不合逻辑却又真切存在着的外部环境的困惑。即便使出浑身解数求索,时至今日,脑海中不断回响着的,多半还是U2的哪句IstillhaventfoundwhatIamlookingfor……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过是不是要上去和她搭话,可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原以为接下来的时光,就是时而有气无力地随着人群鼓掌挥手,时而在烂泥地里漫无目的地踱步,直等到我所期待的压轴乐队登场,到时候high不high得起来还是个问题。
可就在我如此认定后没多久,林念秋----当然这个名字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竟突兀地闯进了这个无聊得让人感伤的剧本。她的声音很闷很沉,语速缓慢,听起来还有几分紧张,而且内容颇为怪异。
她问我是不是可以把自己的票根借给她。我对她的请求倍感疑惑,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连理由也不会问就直接回绝的,但如果是她的话,我倒不妨出于好奇听听理由。
一来毕竟有过一念之Y,二来对于一个肚子里有几根蛔虫我都猜的出来的人,我不相信她能对搞出多么对我不利的花招来。
虽然事实证明,林念秋的确没有对我耍任何花招。但她后来所说的话,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她说自己是逃票进来的,万一等一下有人检票,而且发现她没有票根的话,她很可能会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在她进一步的解释中,我得知她患有盗窃癖。我听说过这种病,患有这种癖的人,有一种难以克制的偷鸡摸狗的冲动,而且并不是因为买不起东西而偷,而是一种不以受益为目的偷窃,盗窃者往往沉醉于成功后的成就感不可自拔,有强迫性,严重时甚至还可能成为生理冲动的诱发机制。好莱坞女影星维罗纳·赖德据说就是一个有名的偷窃癖患者,曾经因为在服装店里顺手牵羊而入狱,尽管她的钱多到可以轻易把整个店都买下来。
这位林小姐的盗窃癖严重到了曾两次住进精神病院的地步,期间甚至还体验过电疗。不过很显然,他们没有把她治好。在摄像探头铺天盖地的现在,到商店或者超市顺手牵羊几乎等同于自杀。于是,一方面难以抑制偷鸡摸狗的冲动,一方面又无的放矢的林小姐便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通过逃票来满足自己的盗窃欲。尤其是音乐节这类票价高出平日许多的大型主题活动,她肯定是不容错过。
由于有过“辉煌”的前科,为了避免被检票人员发现而再次移送精神病院的风险,她会问我这样的单身狗借票,当然,做为报答,她可以满足对方提出的一些要求。
说实话,我并不怀疑她看人的眼光。即便她看错了所有人,也不会看错我。就像她所说的,我们是某种灵魂上的血亲。
而唯一令我有所疑问的是,如果通过满足对方要求的方式得到票根,那岂不是等于付出了更大的代价?这种逃票岂不是没有意义?不过转念一想,她根本也是渴望着那些事,或者本来就是有夫之妇,做出这样的交易也就不奇怪了。尤其是后一种情况,等同于更严重的盗窃,但给她的兴奋肯定也更大。
就像我对她的判断几乎不可能出错,她对我的判断也极为精确。我把票给了她,然后开始装腔作势。
既然是摇滚音乐节,我就和她聊摇滚。虽然对她来说,只要能逃票,是摇滚乐还是古典乐其实没有区别。但事实上,她听摇滚的时间并不比我短。虽然她... -->>
我豪不稀罕你的第一次,却无限渴求着你的最后一次。
----涅法德姆(疑似)创建人R·XXX
百无聊赖之中再三犹豫,今年夏末的摇滚音乐节,我最后还是决定去了。
一个人坐了十几二十来站地铁,花了比原价便宜了将近四分之一的钱买了张黄牛票,混进了主题公园稀疏的人流。
即便有国外大牌乐队参演,其中包括那个勉强促使我拖着其实动也不想动的身躯来到此地的名字,来的人还是比我预想得更少。可见在这座城市本就没多大的摇滚乐市场,比起我对此类音乐最狂热的大学时代,离Fadetoblack又进了一步。
雨后不燥不热的阳光,提升醒脑的生啤酒,强劲鼓点和低音贝斯让人有了多长出一个心脏的错觉,这些都无法驱散我的倦意。反倒是脚下踩着的泥泞的,湿漉漉的烂草地,不时地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被踩烂的青草的汁液粘着脚底,和脚底湿汗融在一起,恰似那腐败了的,或者正在腐败的青葱岁月交相辉映的此时此地。
要从人群中辨识出一张腐败的脸对我而言易如反掌。僵硬的,介于冷淡和木然之间的,要么别给机会,一有机会什么烂事都做得出来的脸孔,通常还有几分可供在暗地里偷偷自恋的姿色。
具备以上特征的两张脸只要一打照面,就会本能地迅速避开彼此,就好像在镜子里照到了自己的丑态,却又会情不自禁地耿耿于怀一段时间。正所谓看似忠厚老实之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淨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事实上,你甚至会觉得一模一样的脸在类似的场合不止一次被看见过,却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此类人的灵魂振动频率相似到一个地步,以至于素不相识的两人或多人共用同一个形体,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当我和林念秋在不经意间打了照面后,我们两人的目光都像逃亡死地自对方脸上移向了别处。当然,即便目光移开了,其似曾相识的形象仍然滞留在我的脑海里,一时半会儿挥之不去。
那时候,她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独自一人站在我身后的泥泞在草地里,鞋跟有一半都陷进了烂泥里,和着舞台上乐队的演奏,僵硬而小幅度地摆动着身体。
香槟色的过膝连衣裙,酒红色的女式挎包,在额前分成触角的无染披肩长发……如果是在国外的音乐节上,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参加公司同事周末聚餐走错了场。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体恤牛仔中裤加凉鞋,整个人看起来和哪个从大学城里临时逃出来的小处男也没多大区别。
在一阵嫌恶感过后,姑娘那张扑克牌一样的锥子脸,高挺的鼻梁和那僵硬中透着闷骚的神情,开始占据我的意识。就算时至今日,对于这个奇怪星球上的人情世故依然懵懵懂懂,但她那样的人肚子里有多少蛔虫,我还是能算个八九不离十的。毕竟,她脸上完全找不到那种在地球上轮回千年方能练就的破罐子破摔的游刃有余。
是的,那呈现于面部的扑克牌一样的僵硬,本质上是一种困惑,一种对于吊轨而又说不出究竟哪里吊轨,看似不合逻辑却又真切存在着的外部环境的困惑。即便使出浑身解数求索,时至今日,脑海中不断回响着的,多半还是U2的哪句IstillhaventfoundwhatIamlookingfor……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过是不是要上去和她搭话,可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原以为接下来的时光,就是时而有气无力地随着人群鼓掌挥手,时而在烂泥地里漫无目的地踱步,直等到我所期待的压轴乐队登场,到时候high不high得起来还是个问题。
可就在我如此认定后没多久,林念秋----当然这个名字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竟突兀地闯进了这个无聊得让人感伤的剧本。她的声音很闷很沉,语速缓慢,听起来还有几分紧张,而且内容颇为怪异。
她问我是不是可以把自己的票根借给她。我对她的请求倍感疑惑,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连理由也不会问就直接回绝的,但如果是她的话,我倒不妨出于好奇听听理由。
一来毕竟有过一念之Y,二来对于一个肚子里有几根蛔虫我都猜的出来的人,我不相信她能对搞出多么对我不利的花招来。
虽然事实证明,林念秋的确没有对我耍任何花招。但她后来所说的话,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她说自己是逃票进来的,万一等一下有人检票,而且发现她没有票根的话,她很可能会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在她进一步的解释中,我得知她患有盗窃癖。我听说过这种病,患有这种癖的人,有一种难以克制的偷鸡摸狗的冲动,而且并不是因为买不起东西而偷,而是一种不以受益为目的偷窃,盗窃者往往沉醉于成功后的成就感不可自拔,有强迫性,严重时甚至还可能成为生理冲动的诱发机制。好莱坞女影星维罗纳·赖德据说就是一个有名的偷窃癖患者,曾经因为在服装店里顺手牵羊而入狱,尽管她的钱多到可以轻易把整个店都买下来。
这位林小姐的盗窃癖严重到了曾两次住进精神病院的地步,期间甚至还体验过电疗。不过很显然,他们没有把她治好。在摄像探头铺天盖地的现在,到商店或者超市顺手牵羊几乎等同于自杀。于是,一方面难以抑制偷鸡摸狗的冲动,一方面又无的放矢的林小姐便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通过逃票来满足自己的盗窃欲。尤其是音乐节这类票价高出平日许多的大型主题活动,她肯定是不容错过。
由于有过“辉煌”的前科,为了避免被检票人员发现而再次移送精神病院的风险,她会问我这样的单身狗借票,当然,做为报答,她可以满足对方提出的一些要求。
说实话,我并不怀疑她看人的眼光。即便她看错了所有人,也不会看错我。就像她所说的,我们是某种灵魂上的血亲。
而唯一令我有所疑问的是,如果通过满足对方要求的方式得到票根,那岂不是等于付出了更大的代价?这种逃票岂不是没有意义?不过转念一想,她根本也是渴望着那些事,或者本来就是有夫之妇,做出这样的交易也就不奇怪了。尤其是后一种情况,等同于更严重的盗窃,但给她的兴奋肯定也更大。
就像我对她的判断几乎不可能出错,她对我的判断也极为精确。我把票给了她,然后开始装腔作势。
既然是摇滚音乐节,我就和她聊摇滚。虽然对她来说,只要能逃票,是摇滚乐还是古典乐其实没有区别。但事实上,她听摇滚的时间并不比我短。虽然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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