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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与主后,以及三位族长目光交织在一起。
目光所能传递的信息有很多,他们在做的事情就是交换彼此的想法。
“合作?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么?”主沉声道。
“知道,生存在这个世界中间大陆地下两千米深的一群土人呗,很多年前用强放射线扫描这个椭圆形世界的时候就发现你们了,就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出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会缩在地底下一直到灭亡呢。”
“..........”
所有人都陷入了深深地沉默中。
这些来自地下世界的人们的五官此刻都纠结在一起,眼眉,颧骨,脸上的每一个线条都绷得紧紧地,唯独瞳孔放大。
恐惧,这是人恐惧的时候所会呈现的面部表情,如果说刚才,他们不敢动手只是出自于‘对未知的谨慎’的话,那么此刻,他们每一个人,包括主在内,都陷入了深深地恐惧之中。
“你们不用紧张,对我而言,这个世界除了你们所谓的‘神’具体要怎么来定义我还拿不太准之外就没有什么令我动心的秘密了,我如果要害你们,你们连活着走进这里都不可能。”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虽然我弄死你们很简单,但我对你们没有恶意........。
这句话说得,十分露骨也十分的嚣张。
“......那,刚才你说合作的事儿?!”主忍住了被人蔑视的屈辱,尽可能用平静的语气继续对话。
“啊,是.......”那个声音呈现出很奇怪的音色,像是金属摩擦而起的沙沙声,但却很有诱惑性,“之前对这个世界进行强扫描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世界有很多的‘高能反应’,能量级以聚变燃料的能量级作为比对的话大概分布在一千万至六千万吨级范围内,有些有生物活性,我把这些有生物活性的高能量体成为‘能基生命’,而有些则不具有生物活性,我把它们成为‘能量遗迹’,哦,忘记了,你们应该听不懂我说的什么,总而言之呢,这片森林的某个地方就散发着很高的能量,我猜这股能量的根源可能是一件‘东西’,你们的目的应该就是那个东西吧,那个东西被很强的电磁效应保护着,我探测不到具体位置,不过以我的手段可以帮助你们,而我的要求是:你们拿到以后,把东西让我看一眼就行了,怎么样,很划算吧?”
主毫不犹豫的拒绝道,“不必了,那是我们祖辈留下的宝物,我们能够找到,不劳你费心了。”
“啧啧......那可真是可惜了。”
说完后,那个声音就沉寂了下去,似乎不会再响起来了。
“主,我们........”
“继续前进,不必理会。”岳溯洄坚定地说到。
三小族的族长将目光放在主后身上,只见她摇摇头,他们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
于是这五个人又继续前进,踏进了这片古老的森林。
在森林的深处,有几棵这样的巨树已经被伐断了。
断裂的伤口非常的平整,也非常的光滑,一圈又一圈的年轮铭刻在树桩上,彰显着这棵巨树的沧桑。
不过伐这些树的人不像是来搞破坏的,像这样被砍断的巨树只有六棵,不过这六棵树的树基非常的宽厚,用林业计算方法来根据树基计算树木高度的话,这六棵树都超过了百米,不过在这片参天古林中,过百米的树木很常见,更令人惊奇的是,这里还有高度超过两百米的树木。
对于隆·格里梅斯来说,这里的树木真的很让他好奇。
在地球,树木高度越高,树叶就越小,通过数学进行反相比例的话,树木的生长几乎不会超过100米,地球上目前有记载过的生长能超过百米的树种也只有三种,分别是北美洲太平洋沿岸的红杉,道格拉斯黄杉,和澳大利亚东南部的王桉。
这些树木的光合作用极强,释放的氧气量极大,再加上这里的树木如此密集,导致氧气的流通比较缓慢,不易扩散到外界,所以这里的空气氧含量非常的高,高到能令人氧中毒。
这些还不算神奇,隆·格里梅斯经过了一年多的研究发现了这种树木能够释放一种奇怪的化学物质,经比对发现,地球自然界不存在这种物质,在一千万倍的电子显微镜下,经过一系列分析过后得出结论,这种物质是由单元素构成的,也就是说他发现了能在自然界稳定存在的新元素,对于他来说,这是很高的荣誉。
根据目前的研究,这种元素的特点是能够吸收光谱上的可见光,隆·格里梅斯发现这一点后立刻想到这里树木光合作用如此强,可能就是因为这种元素的功劳,更深入的研究过后,他的内心更加激动,他发现这些树不仅能分泌释放这种元素,更神奇的是这些树还能够再将它们吸收回去,这些元素被吸回去后会作用在叶绿体上,令光合作用剧增。
同时,因为这种元素对可见光的吸收,导致常人如果站在森林的外围,是看不到这片森林的,这也是为什么地下世界的那些人来到森林后会觉得这些树是‘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宛若天外之物。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人都太无知了,这样的喜悦不能和同道之人分享。
隆·格里梅斯是个很奇怪很奇怪的人。
人们总是恐惧着未知,勇敢去尝试的人总是少数的,在历史上的地球,神农氏尝百草为何能作为一项英雄事迹被传颂这么多年?很大的原因是他做了别人不敢做的事,在那个一无所知的年代,人们分不清那种植物是有毒的,那种是无毒的,敢去尝试的人都是勇士,这和敢第一个吃西红柿,敢第一个吃土豆的人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勇敢的人。
然而绝大多数的人并不勇敢,很少有人会去挑战未知,花很多钱甚至是赔上命去挑战未知。
而隆·格里梅斯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他出生在一个农场里,从他睁开眼的时候就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对未知的事情,他怀着无比的热衷,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费了无数的精力去区分肉豆须和丝瓜藤的区别,结果失败了,那个时候的大人们都和他说,“那些是用来吃的啊,你区分它们干什么?!”
他不和别人说他的想法,他说过,但没人理解,时代不断地进... -->>
主与主后,以及三位族长目光交织在一起。
目光所能传递的信息有很多,他们在做的事情就是交换彼此的想法。
“合作?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么?”主沉声道。
“知道,生存在这个世界中间大陆地下两千米深的一群土人呗,很多年前用强放射线扫描这个椭圆形世界的时候就发现你们了,就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出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会缩在地底下一直到灭亡呢。”
“..........”
所有人都陷入了深深地沉默中。
这些来自地下世界的人们的五官此刻都纠结在一起,眼眉,颧骨,脸上的每一个线条都绷得紧紧地,唯独瞳孔放大。
恐惧,这是人恐惧的时候所会呈现的面部表情,如果说刚才,他们不敢动手只是出自于‘对未知的谨慎’的话,那么此刻,他们每一个人,包括主在内,都陷入了深深地恐惧之中。
“你们不用紧张,对我而言,这个世界除了你们所谓的‘神’具体要怎么来定义我还拿不太准之外就没有什么令我动心的秘密了,我如果要害你们,你们连活着走进这里都不可能。”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虽然我弄死你们很简单,但我对你们没有恶意........。
这句话说得,十分露骨也十分的嚣张。
“......那,刚才你说合作的事儿?!”主忍住了被人蔑视的屈辱,尽可能用平静的语气继续对话。
“啊,是.......”那个声音呈现出很奇怪的音色,像是金属摩擦而起的沙沙声,但却很有诱惑性,“之前对这个世界进行强扫描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世界有很多的‘高能反应’,能量级以聚变燃料的能量级作为比对的话大概分布在一千万至六千万吨级范围内,有些有生物活性,我把这些有生物活性的高能量体成为‘能基生命’,而有些则不具有生物活性,我把它们成为‘能量遗迹’,哦,忘记了,你们应该听不懂我说的什么,总而言之呢,这片森林的某个地方就散发着很高的能量,我猜这股能量的根源可能是一件‘东西’,你们的目的应该就是那个东西吧,那个东西被很强的电磁效应保护着,我探测不到具体位置,不过以我的手段可以帮助你们,而我的要求是:你们拿到以后,把东西让我看一眼就行了,怎么样,很划算吧?”
主毫不犹豫的拒绝道,“不必了,那是我们祖辈留下的宝物,我们能够找到,不劳你费心了。”
“啧啧......那可真是可惜了。”
说完后,那个声音就沉寂了下去,似乎不会再响起来了。
“主,我们........”
“继续前进,不必理会。”岳溯洄坚定地说到。
三小族的族长将目光放在主后身上,只见她摇摇头,他们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
于是这五个人又继续前进,踏进了这片古老的森林。
在森林的深处,有几棵这样的巨树已经被伐断了。
断裂的伤口非常的平整,也非常的光滑,一圈又一圈的年轮铭刻在树桩上,彰显着这棵巨树的沧桑。
不过伐这些树的人不像是来搞破坏的,像这样被砍断的巨树只有六棵,不过这六棵树的树基非常的宽厚,用林业计算方法来根据树基计算树木高度的话,这六棵树都超过了百米,不过在这片参天古林中,过百米的树木很常见,更令人惊奇的是,这里还有高度超过两百米的树木。
对于隆·格里梅斯来说,这里的树木真的很让他好奇。
在地球,树木高度越高,树叶就越小,通过数学进行反相比例的话,树木的生长几乎不会超过100米,地球上目前有记载过的生长能超过百米的树种也只有三种,分别是北美洲太平洋沿岸的红杉,道格拉斯黄杉,和澳大利亚东南部的王桉。
这些树木的光合作用极强,释放的氧气量极大,再加上这里的树木如此密集,导致氧气的流通比较缓慢,不易扩散到外界,所以这里的空气氧含量非常的高,高到能令人氧中毒。
这些还不算神奇,隆·格里梅斯经过了一年多的研究发现了这种树木能够释放一种奇怪的化学物质,经比对发现,地球自然界不存在这种物质,在一千万倍的电子显微镜下,经过一系列分析过后得出结论,这种物质是由单元素构成的,也就是说他发现了能在自然界稳定存在的新元素,对于他来说,这是很高的荣誉。
根据目前的研究,这种元素的特点是能够吸收光谱上的可见光,隆·格里梅斯发现这一点后立刻想到这里树木光合作用如此强,可能就是因为这种元素的功劳,更深入的研究过后,他的内心更加激动,他发现这些树不仅能分泌释放这种元素,更神奇的是这些树还能够再将它们吸收回去,这些元素被吸回去后会作用在叶绿体上,令光合作用剧增。
同时,因为这种元素对可见光的吸收,导致常人如果站在森林的外围,是看不到这片森林的,这也是为什么地下世界的那些人来到森林后会觉得这些树是‘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宛若天外之物。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人都太无知了,这样的喜悦不能和同道之人分享。
隆·格里梅斯是个很奇怪很奇怪的人。
人们总是恐惧着未知,勇敢去尝试的人总是少数的,在历史上的地球,神农氏尝百草为何能作为一项英雄事迹被传颂这么多年?很大的原因是他做了别人不敢做的事,在那个一无所知的年代,人们分不清那种植物是有毒的,那种是无毒的,敢去尝试的人都是勇士,这和敢第一个吃西红柿,敢第一个吃土豆的人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勇敢的人。
然而绝大多数的人并不勇敢,很少有人会去挑战未知,花很多钱甚至是赔上命去挑战未知。
而隆·格里梅斯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他出生在一个农场里,从他睁开眼的时候就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对未知的事情,他怀着无比的热衷,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费了无数的精力去区分肉豆须和丝瓜藤的区别,结果失败了,那个时候的大人们都和他说,“那些是用来吃的啊,你区分它们干什么?!”
他不和别人说他的想法,他说过,但没人理解,时代不断地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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