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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两个人回了一趟母校,追忆往昔,那些青春岁月,现在依然历历在目。
游荡在校园里,白辰指着一处犄角旮旯,眼睛一亮,“就是那儿,当时你被一群女的欺负,小爷上去就是一通暴揍!小小年纪就有行侠仗义的精神,英雄救美,酷毙了有没有?”
林未翻个白眼,“得了吧,不知道是谁,被人一刀差点捅穿肠子,还吹牛呢。”
白辰愤愤道:“那是丫的使阴招,要不然我能让他差点给废了?”
“不过你当时也够猛,一板砖就给我报仇了!”他说着搂上林未的脖颈,圈进自己的怀里。
那么血腥的场面,那么沉痛的岁月,如今说起来,竟然少了些痛楚,多了些轻松。
两个人对视一眼,皆不约而同地笑了出来。
林未在家憋了三天,着实闷坏了,拉着白辰就进了C市最热闹的迪厅,进去就是一通群魔乱舞,以前言靳从不让她踏足这些娱乐场所,现在没人管她了,彻底放纵的没边了……
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上下摆动着,她和白辰滑进了舞池就成了两个疯子,面对面地开始尬舞。
比起言靳让她一想起来就觉得心口痛,白辰会让她有种无比轻松自在的感觉。
当年她亲自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实则没有坠入悬崖,而是施了个障眼法,让大家误以为她掉下悬崖了,不过这么一折腾,她也受了重伤,被小镇上的一对夫妇救了,她被带进一家小诊所,结果好巧不巧的,恰好遇到了因为登山受伤在诊所疗养的白辰,就这么重逢了。
白辰是她的初中同学,那时候她性子孤僻,大家都孤立她不愿意跟她玩,白辰是转校生,一进班只有她旁边的座位是空着的,两个人不尴不尬地成了同桌,他性格傲娇,但是人很单纯,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天生就有行侠仗义的心,看不惯她被人欺负,所以就保护她,处处维护她。
那时白辰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模样好,性格好,家世好,学习好,打球也好,简直是个五好学生,女生们私底下没少谈论他,都视他为暗恋对象,而和白辰同桌的她,成了人民公敌。
事情的起因源自白辰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一番告白,据说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某校花:“白辰,我喜欢你,你做我男朋友吧。”
“走开,别挡道。”
“干嘛不理人啊,你怎么就喜欢和林未这样的人混在一起呢?”
“……林未怎么了?哪样啊?在我看来,你连她的一截小指头都比不上。”
就因白辰这一句话,当天下午她就被一群女生围追堵截了,现在想来,绝对是场无妄之灾。
……
跳完了舞,两个人在大排档胡乱吃了一通,白辰是个挺接地气的富二代,没有那些骄纵之气。
林未点了瓶冰啤酒,刚给自己倒上,白辰的杯子就递到了她的眼前,“我也要。”
“又忘记医生的嘱咐了,就你那脆弱的小脾脏,受不了这冰凉的东西,不准喝。”林未道。
白辰气得闷哼一声,只好配着温水吃串,牙齿咬得嘎吱作响,毫不设防地暴露自己孩子心性。
两个人吃得挺开心,时隔三年了,林未已经不怕别人认出她来,一来是大家将她遗忘得差不多了,二来她现在的形象和以往差别太大,即便真的有人认出,她也可以笑着说“认错人了”。
昏黄的路灯下,白辰盯了她半响,格外深沉地问道:“你这次回来,是不是想和他和好?”
林未正望着不远处的一家三口出神,冷不丁地被提问,反射弧有些长,“啊……你说什么?”
“我问你,这次回来是不是为了言靳?”白辰收起了平时的吊儿郎当,问的认真。
幽暗的灯光下,林未的眼睛里忽明忽暗,沉默半响,她哑哑的嗓音道:“我忘不了他。”
下午两个人回了一趟母校,追忆往昔,那些青春岁月,现在依然历历在目。
游荡在校园里,白辰指着一处犄角旮旯,眼睛一亮,“就是那儿,当时你被一群女的欺负,小爷上去就是一通暴揍!小小年纪就有行侠仗义的精神,英雄救美,酷毙了有没有?”
林未翻个白眼,“得了吧,不知道是谁,被人一刀差点捅穿肠子,还吹牛呢。”
白辰愤愤道:“那是丫的使阴招,要不然我能让他差点给废了?”
“不过你当时也够猛,一板砖就给我报仇了!”他说着搂上林未的脖颈,圈进自己的怀里。
那么血腥的场面,那么沉痛的岁月,如今说起来,竟然少了些痛楚,多了些轻松。
两个人对视一眼,皆不约而同地笑了出来。
林未在家憋了三天,着实闷坏了,拉着白辰就进了C市最热闹的迪厅,进去就是一通群魔乱舞,以前言靳从不让她踏足这些娱乐场所,现在没人管她了,彻底放纵的没边了……
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上下摆动着,她和白辰滑进了舞池就成了两个疯子,面对面地开始尬舞。
比起言靳让她一想起来就觉得心口痛,白辰会让她有种无比轻松自在的感觉。
当年她亲自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实则没有坠入悬崖,而是施了个障眼法,让大家误以为她掉下悬崖了,不过这么一折腾,她也受了重伤,被小镇上的一对夫妇救了,她被带进一家小诊所,结果好巧不巧的,恰好遇到了因为登山受伤在诊所疗养的白辰,就这么重逢了。
白辰是她的初中同学,那时候她性子孤僻,大家都孤立她不愿意跟她玩,白辰是转校生,一进班只有她旁边的座位是空着的,两个人不尴不尬地成了同桌,他性格傲娇,但是人很单纯,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天生就有行侠仗义的心,看不惯她被人欺负,所以就保护她,处处维护她。
那时白辰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模样好,性格好,家世好,学习好,打球也好,简直是个五好学生,女生们私底下没少谈论他,都视他为暗恋对象,而和白辰同桌的她,成了人民公敌。
事情的起因源自白辰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一番告白,据说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某校花:“白辰,我喜欢你,你做我男朋友吧。”
“走开,别挡道。”
“干嘛不理人啊,你怎么就喜欢和林未这样的人混在一起呢?”
“……林未怎么了?哪样啊?在我看来,你连她的一截小指头都比不上。”
就因白辰这一句话,当天下午她就被一群女生围追堵截了,现在想来,绝对是场无妄之灾。
……
跳完了舞,两个人在大排档胡乱吃了一通,白辰是个挺接地气的富二代,没有那些骄纵之气。
林未点了瓶冰啤酒,刚给自己倒上,白辰的杯子就递到了她的眼前,“我也要。”
“又忘记医生的嘱咐了,就你那脆弱的小脾脏,受不了这冰凉的东西,不准喝。”林未道。
白辰气得闷哼一声,只好配着温水吃串,牙齿咬得嘎吱作响,毫不设防地暴露自己孩子心性。
两个人吃得挺开心,时隔三年了,林未已经不怕别人认出她来,一来是大家将她遗忘得差不多了,二来她现在的形象和以往差别太大,即便真的有人认出,她也可以笑着说“认错人了”。
昏黄的路灯下,白辰盯了她半响,格外深沉地问道:“你这次回来,是不是想和他和好?”
林未正望着不远处的一家三口出神,冷不丁地被提问,反射弧有些长,“啊……你说什么?”
“我问你,这次回来是不是为了言靳?”白辰收起了平时的吊儿郎当,问的认真。
幽暗的灯光下,林未的眼睛里忽明忽暗,沉默半响,她哑哑的嗓音道:“我忘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