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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伊芙迎接着荣影帝家人到来的时候,刚忙完了工作的萧从渊也等到了他的“客人”。
因为最近的行程安排得很紧,伊芙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了,所以提前就打电话通知了德里克,等到路易斯来的时候,她会让自己的男朋友代替她过去迎接。
德里克没有想到小丫头已经有男朋友了。不过,他也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还是决定让路易斯去看看情况再说。他欠了伊芙的父亲太多,也欠了她们母女俩太多,怎么能忍心让伊芙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四处参加比赛、供养家庭呢?
等到伊芙来了F国,他一定要让小丫头成为最快乐、最幸福的公主。
路易斯倒没有那么大的执念,毕竟对于伊芙一家,他主要的印象就是来自父亲的口述。而对伊芙这个小了他几岁的姑娘,路易斯更多的是好奇,虽说也有那么一丝好感,但毕竟只是因为伊芙的外貌和她的那些事迹。
对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他当然不可能有多么深刻的爱情。
听说伊芙有男朋友,路易斯倒不觉得气恼或者是不甘心,只是有那么些遗憾罢了。
不过,C国他还是会去的。不是因为德里克的那些想法,而是想去看看伊芙这小姑娘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么神奇,还有那个伊芙的男朋友……
居然能够让这么一个厉害的姑娘同意交往,路易斯还没有见到萧从渊,就对他十分好奇起来。
所以,当他从机场里走出来,看到了一个举着写了他名字的大牌子的中年男人,还有站在他旁边那位一看就器宇不凡的年轻男子时,路易斯就突然明白为什么伊芙会同意做这人的女朋友了。
那个牌子上用黑色的笔写着他的名字,一看就是过来接他的。
路易斯当然不会认为举牌子的那个中年男人会是伊芙的男朋友,倒是旁边的那个和中年男人说话的年轻人更像。
看那中年男人对年轻人的态度,路易斯就知道对方是身居高位的人物。不用多猜测,他就确认下来了——那就是伊芙派来接机的男朋友。
那年轻人和他差不多大,个子很高,由于天气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口挽了起来,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他的眉眼是C国人特征的黑色,五官看上去相当出彩。而且,这男人还有一副好身材。
在路易斯的印象中,C国男人都是比较孱弱的,至少和他们这些人相比是这样。但是,这位年轻的先生却不会让人有那种感觉。透过那件衬衫,还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他身上的肌肉线条。不会壮硕得让人觉得粗俗野蛮,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一只武力值为负数的白斩鸡。
和一般的男人相比,他的肤色更白一些,但又比西方人的肤色深了几个度。健康却又干净,如果不是他浑身的气势太过强烈,看上去就像是古时候的那种贵公子。
不只是容貌俊美,身材超棒,他本人的气质也是相当引人注目。
前来接机的人这么多,甚至连他旁边那位看着像是司机的中年男人举着的牌子都比他醒目,可每一个从机场里往外走的人,总是会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存在。
看来,他是没办法完成老爸交给他的任务了。
路易斯在心里暗道。
不过,他倒没有什么觉得不爽快的,反而对这个年轻男人一看就很欣赏,主动走过去打起了招呼:“你们好,我是路易斯。”
路易斯的语言天赋倒是比他父亲好一些,至少学会了C国语。
德里克当初在跟伊芙的生父秦何微认识以后,也是想为了熟悉一下好友的母语学过C国语的。可是,他在语言方面的天赋比在商业上的还要糟糕,那些小小的方块字在纸面上排列得整整齐齐,但在他眼里就跟捣乱的小鬼们差不多。
半年的时间,他都只会说几句最基本的“你好吗?”、“我很好”、“谢谢你”、“对不起”、“再见”。除了这些,他连自己名字的C国语发音都念不出来。
而且,那几个词德里克也就只能说一说,知道大概的意思,但要论到写和辨认,他就更没辙了。
被C国语折磨得心塞不已,等到儿子路易斯长大后,德里克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儿子。反正,他们家一定要有人学会C国语,是不是他并不重要。
路易斯被这个“宽于律己、严于待人”的父亲鞭策着,这才慢慢地和C国语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熟悉起来。
不过,他也就只能日常对话,而且说话时还有外国人特有的那种腔调,一听就知道不是C国人。要读写的话,就有些为难了。读,他只能认出极少的C国字;写……可能C国小学生都比他写得好。
但他可不在乎,能够学会说C国语,已经算是很好了,反正比他父亲强。
在路易斯打量着萧从渊的时候,萧从渊也已经认出了路易斯,那张脸可不就是德里克发给伊芙照片上的那个人吗?而且,这本人看着居然比照片还要帅气。
女孩子们本来就比较迷外国帅哥,更何况路易斯的长相的确能够对得起“帅哥”这个称呼,而不只是现在某些人用来打招呼的方式。他那双蓝色的眼睛相当好看,而且十分柔和。路易斯这人,一看上去就是那种正人君子,从他... -->>
就在伊芙迎接着荣影帝家人到来的时候,刚忙完了工作的萧从渊也等到了他的“客人”。
因为最近的行程安排得很紧,伊芙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了,所以提前就打电话通知了德里克,等到路易斯来的时候,她会让自己的男朋友代替她过去迎接。
德里克没有想到小丫头已经有男朋友了。不过,他也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还是决定让路易斯去看看情况再说。他欠了伊芙的父亲太多,也欠了她们母女俩太多,怎么能忍心让伊芙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四处参加比赛、供养家庭呢?
等到伊芙来了F国,他一定要让小丫头成为最快乐、最幸福的公主。
路易斯倒没有那么大的执念,毕竟对于伊芙一家,他主要的印象就是来自父亲的口述。而对伊芙这个小了他几岁的姑娘,路易斯更多的是好奇,虽说也有那么一丝好感,但毕竟只是因为伊芙的外貌和她的那些事迹。
对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他当然不可能有多么深刻的爱情。
听说伊芙有男朋友,路易斯倒不觉得气恼或者是不甘心,只是有那么些遗憾罢了。
不过,C国他还是会去的。不是因为德里克的那些想法,而是想去看看伊芙这小姑娘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么神奇,还有那个伊芙的男朋友……
居然能够让这么一个厉害的姑娘同意交往,路易斯还没有见到萧从渊,就对他十分好奇起来。
所以,当他从机场里走出来,看到了一个举着写了他名字的大牌子的中年男人,还有站在他旁边那位一看就器宇不凡的年轻男子时,路易斯就突然明白为什么伊芙会同意做这人的女朋友了。
那个牌子上用黑色的笔写着他的名字,一看就是过来接他的。
路易斯当然不会认为举牌子的那个中年男人会是伊芙的男朋友,倒是旁边的那个和中年男人说话的年轻人更像。
看那中年男人对年轻人的态度,路易斯就知道对方是身居高位的人物。不用多猜测,他就确认下来了——那就是伊芙派来接机的男朋友。
那年轻人和他差不多大,个子很高,由于天气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口挽了起来,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他的眉眼是C国人特征的黑色,五官看上去相当出彩。而且,这男人还有一副好身材。
在路易斯的印象中,C国男人都是比较孱弱的,至少和他们这些人相比是这样。但是,这位年轻的先生却不会让人有那种感觉。透过那件衬衫,还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他身上的肌肉线条。不会壮硕得让人觉得粗俗野蛮,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一只武力值为负数的白斩鸡。
和一般的男人相比,他的肤色更白一些,但又比西方人的肤色深了几个度。健康却又干净,如果不是他浑身的气势太过强烈,看上去就像是古时候的那种贵公子。
不只是容貌俊美,身材超棒,他本人的气质也是相当引人注目。
前来接机的人这么多,甚至连他旁边那位看着像是司机的中年男人举着的牌子都比他醒目,可每一个从机场里往外走的人,总是会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存在。
看来,他是没办法完成老爸交给他的任务了。
路易斯在心里暗道。
不过,他倒没有什么觉得不爽快的,反而对这个年轻男人一看就很欣赏,主动走过去打起了招呼:“你们好,我是路易斯。”
路易斯的语言天赋倒是比他父亲好一些,至少学会了C国语。
德里克当初在跟伊芙的生父秦何微认识以后,也是想为了熟悉一下好友的母语学过C国语的。可是,他在语言方面的天赋比在商业上的还要糟糕,那些小小的方块字在纸面上排列得整整齐齐,但在他眼里就跟捣乱的小鬼们差不多。
半年的时间,他都只会说几句最基本的“你好吗?”、“我很好”、“谢谢你”、“对不起”、“再见”。除了这些,他连自己名字的C国语发音都念不出来。
而且,那几个词德里克也就只能说一说,知道大概的意思,但要论到写和辨认,他就更没辙了。
被C国语折磨得心塞不已,等到儿子路易斯长大后,德里克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儿子。反正,他们家一定要有人学会C国语,是不是他并不重要。
路易斯被这个“宽于律己、严于待人”的父亲鞭策着,这才慢慢地和C国语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熟悉起来。
不过,他也就只能日常对话,而且说话时还有外国人特有的那种腔调,一听就知道不是C国人。要读写的话,就有些为难了。读,他只能认出极少的C国字;写……可能C国小学生都比他写得好。
但他可不在乎,能够学会说C国语,已经算是很好了,反正比他父亲强。
在路易斯打量着萧从渊的时候,萧从渊也已经认出了路易斯,那张脸可不就是德里克发给伊芙照片上的那个人吗?而且,这本人看着居然比照片还要帅气。
女孩子们本来就比较迷外国帅哥,更何况路易斯的长相的确能够对得起“帅哥”这个称呼,而不只是现在某些人用来打招呼的方式。他那双蓝色的眼睛相当好看,而且十分柔和。路易斯这人,一看上去就是那种正人君子,从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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