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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章.岁月长
那天晚上,长安下起大雨,雪白的闪电照亮整个天幕,小李郎中从城外给人瞧病归来,一手提着酒葫芦,一手打着把油纸伞,晃晃悠悠在十里集上走过。
他望见沈渔时,那人躺在一片被雨水冲开的血泊之中,赤身裸体,如同一个死物。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睁着,瞳仁没有聚焦,似乎穿过悠长的十里长街,透过灰蒙蒙的天幕,望向很遥远的地方。
小郎中吓得够呛,心如擂鼓,手忙脚乱地脱了衣衫,把她裹紧,那人一动不动,脉息紊乱单薄,浑身僵硬,几乎没了心跳,但还是执着地朝那个方向望。
手指僵硬地伸直,那双手血肉模糊,右手两根指头已露出森然白骨,触目惊心。她想要牢牢抓住什么,宝贝似的攥在掌心里,可是大雨倾盆,冲走了一切痕迹,连脚印也没了,她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留住。
李郎中虽年轻,却在江湖上行走了数年,人人称他一声玉面李鬼手,赞他妙手回春,能生死人肉白骨,可是这一回,他却知道,自己治得好她的病,也医不了她的心。
他心疼她被作践,更痛恨她凡事不争,一次又一次被伤,却又一次又一次靠上去,飞蛾扑火,甘之如饴。
可是恨的多了,他又从心底里升起一丝侥幸,或许有那么一天,她突然醒悟了,回头了,一眼就能看见自己站在最靠近的地方。
伤了不要紧,他总能把她救回来。
自那夜大雨之后,盛夏就轰轰烈烈的来了。
热浪席卷了长安大街小巷,连知了也懒怠叫唤,趴在树叶上乘凉,长安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从秦家出了史上第一个双科状元,变作九九重阳时一场盛世婚宴——天子幺妹长平郡主下嫁秦家状元郎,乃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如此过了月余,沈渔的身体被小郎中调理得好了七七八八,唯独一双手迟迟未痊愈,近日时气燥热,竟又有几处化脓了。
秦楚再也没有来过,她也再不弹琵琶了,温顺的眼梢许久没有笑容,成日望着很远的地方发呆,有时看累了,就摸摸墙上挂着的那一把琵琶。从弦柱摸到琴身,摸了一遍又一遍,那是秦楚送她的唯一一样东西。
病中浑浑噩噩,半梦半醒之间,她总想起七年前的秦楚,高傲得像只昂着头颅的小狮子,明明对卖身葬父的自己不屑一顾,却还是偷偷派人给老鸨塞了银钱,买下一个不被玷污凌辱的清白之身。
过了这么多年,她还能清晰地想起当时那份感激,感激到心甘情愿身心相许。她知道秦楚并不在乎那么点儿感激和爱慕,当时也许不过无意为之,左不过是随手搭救了个还算顺眼的猫儿狗儿。
而她也自觉地成为了秦楚豢养的一只玩宠,心情好时逗弄一番,心情差时一脚踢开,不会反抗也不记仇。不同的是,秦楚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需要她,身体力行地发泄怒气,她勉力承受着,实在太疼了,就咬破自己的嘴唇。
这个人脾气桀骜,嚣张又暴躁,除了那张脸与拿得出手的才华,简直一无是处。可她就是喜欢,喜欢他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刻在骨子里的事,她无力抗衡。
最初的那种情绪仍始终充斥着她,支撑着她,熬过每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夜晚,如今不知为何,却快要散尽了。
即便如此,她还是想他,不可遏制的想,想他的笑容,想他抚摸自己时手掌心里的温度,想他某天夜里喝醉了酒,说想要娶她,和她度过余生,想他屈指可数的好。想着想着,她抬起受伤的右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记耳光。
真是贱,你怎么就这么贱。
十六章.岁月长
那天晚上,长安下起大雨,雪白的闪电照亮整个天幕,小李郎中从城外给人瞧病归来,一手提着酒葫芦,一手打着把油纸伞,晃晃悠悠在十里集上走过。
他望见沈渔时,那人躺在一片被雨水冲开的血泊之中,赤身裸体,如同一个死物。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睁着,瞳仁没有聚焦,似乎穿过悠长的十里长街,透过灰蒙蒙的天幕,望向很遥远的地方。
小郎中吓得够呛,心如擂鼓,手忙脚乱地脱了衣衫,把她裹紧,那人一动不动,脉息紊乱单薄,浑身僵硬,几乎没了心跳,但还是执着地朝那个方向望。
手指僵硬地伸直,那双手血肉模糊,右手两根指头已露出森然白骨,触目惊心。她想要牢牢抓住什么,宝贝似的攥在掌心里,可是大雨倾盆,冲走了一切痕迹,连脚印也没了,她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留住。
李郎中虽年轻,却在江湖上行走了数年,人人称他一声玉面李鬼手,赞他妙手回春,能生死人肉白骨,可是这一回,他却知道,自己治得好她的病,也医不了她的心。
他心疼她被作践,更痛恨她凡事不争,一次又一次被伤,却又一次又一次靠上去,飞蛾扑火,甘之如饴。
可是恨的多了,他又从心底里升起一丝侥幸,或许有那么一天,她突然醒悟了,回头了,一眼就能看见自己站在最靠近的地方。
伤了不要紧,他总能把她救回来。
自那夜大雨之后,盛夏就轰轰烈烈的来了。
热浪席卷了长安大街小巷,连知了也懒怠叫唤,趴在树叶上乘凉,长安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从秦家出了史上第一个双科状元,变作九九重阳时一场盛世婚宴——天子幺妹长平郡主下嫁秦家状元郎,乃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如此过了月余,沈渔的身体被小郎中调理得好了七七八八,唯独一双手迟迟未痊愈,近日时气燥热,竟又有几处化脓了。
秦楚再也没有来过,她也再不弹琵琶了,温顺的眼梢许久没有笑容,成日望着很远的地方发呆,有时看累了,就摸摸墙上挂着的那一把琵琶。从弦柱摸到琴身,摸了一遍又一遍,那是秦楚送她的唯一一样东西。
病中浑浑噩噩,半梦半醒之间,她总想起七年前的秦楚,高傲得像只昂着头颅的小狮子,明明对卖身葬父的自己不屑一顾,却还是偷偷派人给老鸨塞了银钱,买下一个不被玷污凌辱的清白之身。
过了这么多年,她还能清晰地想起当时那份感激,感激到心甘情愿身心相许。她知道秦楚并不在乎那么点儿感激和爱慕,当时也许不过无意为之,左不过是随手搭救了个还算顺眼的猫儿狗儿。
而她也自觉地成为了秦楚豢养的一只玩宠,心情好时逗弄一番,心情差时一脚踢开,不会反抗也不记仇。不同的是,秦楚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需要她,身体力行地发泄怒气,她勉力承受着,实在太疼了,就咬破自己的嘴唇。
这个人脾气桀骜,嚣张又暴躁,除了那张脸与拿得出手的才华,简直一无是处。可她就是喜欢,喜欢他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刻在骨子里的事,她无力抗衡。
最初的那种情绪仍始终充斥着她,支撑着她,熬过每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夜晚,如今不知为何,却快要散尽了。
即便如此,她还是想他,不可遏制的想,想他的笑容,想他抚摸自己时手掌心里的温度,想他某天夜里喝醉了酒,说想要娶她,和她度过余生,想他屈指可数的好。想着想着,她抬起受伤的右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记耳光。
真是贱,你怎么就这么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