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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充满着很多的变数,就如这一秒才下定决心躺在被窝里长眠,下一秒他就坐在了离学校不远处的咖啡馆端着咖啡得瑟。原因很简单,只因一通十万火急的电话,为了不让“爽约大王”的名号更为响亮,王梓从床上跳起来后抓了外套就往这里冲。
踏进咖啡馆的大门,没有看见任何一个熟人,他心里也就放心了,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心里还高兴着这一次总算没有失约,而且还比任何一个都早到,想必这一次他要为自己争回面子了。可是当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咖啡也喝了不下三杯,看了看挂在手腕上的手表,不好的感觉突然袭了上来。
难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出去,电话等了好一会才接通,待手机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他就迫不及待地吼:“周霆,你现在在哪里?”如此大的吼声,惹来了咖啡馆里其他客人的注视,但现在他可管不了其他人的感受,他的直觉告诉他,他被人整了。
而接着周霆那爽朗的笑声印证了他的猜测:“哈哈哈……梓,你在咖啡馆是不是?哈哈哈哈……”
周霆根本就不是在询问他,而是认定他上了自己的当,这个臭小子总算被他设计了一回,而且还是在众人承认可以整人的日子。
“周霆——”王梓咬牙切齿,他一定要让他还回来,他们走着瞧。
知他者,周霆也,他一下子就明白他这样咆哮的用意,那是叫他小心点呢!可是王梓似乎忘了一些事情,所以他必须提醒:“梓,今天是愚人节,你把气消消,开个玩笑呀,一年中难得有个愚人节。”他这话的间接意思就是,一年中难得有个光明正大整他的机会。
王梓听到他如此说是更为火大,愚人节?他不但被他整了,还不能生气?
周霆听对面没有声音,挑了挑眉,知道是暴风雨到来前的平静,想要保命最好赶紧识相地结束通话,免得等一下当炮灰:“对了,我还有点事,就不和你多说了,谢谢你让我今天过得这么愉快。”说完,电话切断,一挂断电话他立即抱住肚子笑得人仰马翻。
对于他最后那句“谢谢你让我今天过得这么愉快”,让王梓简直想立刻雇人将他给灭口,要不是看在理智还在的分儿上,那个臭小子根本逃不过此劫。
浑身带着气焰地付了咖啡钱,他转身就向门口走去,还没走到门口,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拉扯着撞了进来。
根本难以说出自己的愤怒,童嬅明明跟他说了好几次她必须去上课,可是这个男人就是鸭霸地将她拉出了校门,往这间E大的同学们最喜欢来的咖啡厅走。她一路上从没停止过挣脱他的想法,可是以她的力气还是只能像傀儡一样被拖着往前走,用他的语言来说:“既然犯了过错,就一定要补偿。”所以他不肯放过她。
但是,她已经不止一万次地告诉他“没有关系”,而他只是充耳不闻,继续一意孤行。让一直没有暴力倾向的她,都好想给他一拳。
咖啡馆的门被他们撞开,那个拉着她的男人大喊出声:“王梓哥,好巧在这里遇到你。”童嬅正巧抬头,就和对面的人四目相对。
心情会因为天气的缘故而变得郁闷,也会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人而变得糟糕。今天给人的感觉风和日丽,有一丝淡淡的清风拂过,大地温暖如春。王子祈应约走进了一间咖啡厅,在走到门口的那一刻就感觉到令他蹙眉的声音,虽然眼睛无法看见,但却让他的耳朵更加地敏锐,二话不说,他丢下咖啡厅里等待的人就转身离开了。
一个盲人走在路上会不会惹来无数好奇的目光,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未有荣幸尝试当那个观赏的人。一个眼睛看不见的人,从来都只是别人同情或者好奇的对象。
从小到大,他独独不缺的是人的同情,一些自认为古道热肠的人的同情心在他面前泛滥,他们不知道,那时,他想得最多的是,他们的无知。
那些人对母亲指指点点的鄙视和唾弃他从小听到大,这些都没有影响到他半分。他知道自己冷血,也知道从有记忆起他希望自己是孤儿,对于妈妈这个人,这个名字,薄弱得甚至不曾划过他的脑海。一定要有很深的感情才能让他对他人的谩骂或者污蔑有所反感吧,显然他对她没有。
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他不会爱任何人。二十岁被外人看成幸运地回到王家,一个据说是他亲生父亲的家,充满权势与财富的富贵人家。
心里的轻蔑不需要理由就这样表现在了脸上。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们给的最好的物质条件、奢侈生活,而对那些可笑的王家继承人课程他光明正大地拒绝,他们的咆哮或者劝告对他来说不值一提。
有人说他阴鸷、怪僻、黑暗,其实他们都是对的。自从五岁那年连续高烧不退导致双眼失明后,他的世界就没有了光明,自尊心那么强的他从此沉默寡言。他不怪母亲袖手旁观让他自生自灭,因为他相信这是自己人生必须经历的磨难,去责怪一个对自己毫无感情的女人实在不是他会做的事情。
他可以对任何事情、任何人无感,但独独对他的双胞胎弟弟总是无缘无故地带着个人情绪。他不喜欢他,甚至可以说是讨厌,能被自己讨厌,这已经是他才有的例外了。
“Boss,现在去哪里?”车子平缓地行驶在宽敞的柏油路上,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他的专属司机杜宸睿,没有人知道他除了是他的司机以外,还是他这三年精心挑选出来的心腹。
“你说呢?”他不答反问,声音低沉而沙哑。跟在他身边那么长时间,他知道杜宸睿能明白自己话里的意思。
他是在排名世界四大赌城之首的拉斯维加斯的街头遇见杜宸睿的。那时杂乱的脚步声从他身边走过,而他并不害怕那些个个拿着砍刀的打手会不小心伤到自己,或许没有人像他那么大胆,亦或没有打手像他们那么懂道理,除了那个目标以外,绝不会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他从来不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但是那天在杜宸睿差点被砍成两半时,他救了他,还阔绰地替他还清了五千万的赌债。当时他是出于同胞之间的举手之劳,并没有想过要得到杜宸睿的什么回报。虽然他没有想过,但不代表杜宸睿就没有这样想,每天紧跟在王子祈身边,不需要他同意就当起了他的保镖。王子祈知道杜宸睿是一个知恩图报的男人,既然他那么有诚意,他没有拒绝,最后他带着杜宸睿回国,从此他就是自己唯一信任的人。
当然,能够成为王子祈信任的人,那还需要一些惊险的过程来加以确定。
如果帮他挡一刀是杜宸睿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的话,那他毫不犹豫帮他挡第二刀、第三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早已死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的命就是你的。”当时王子祈就明白他是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
活到二十三岁,他从来没有用过朋友这个词,其中不需要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这个词的含义太过沉重,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朋友的背叛,所以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杜宸睿不会有背叛自己的一天,要不然……走进这栋欧式的豪宅,管家打开门恭敬地对王子祈行了一个礼。虽然他一如既往地看不见他的举动,不过他却笑得极其冷酷,笔直走了进去。身后紧跟着杜宸睿,他礼貌地对管家行了一个礼,接着又是管家还礼。
他徐徐走到楼梯口停了下来,他在等,等楼上的人慢慢走下楼,等跟在身后的杜宸睿和管家啰唆完。
咚哒、咚哒、咚哒,杂乱的脚步声后,有人停在了他的面前,那强烈的气息让他想忽视都很难。
“见到长辈,你不知道叫人吗?”王家的大家长王倡生拄着拐杖英姿飒爽地站在他的面前,挺直了腰板。虽然年过七旬,不过他的身子骨却比年轻人还硬朗,那双眼瞳炯炯有神。
王子祈当然知道他是在跟自己说话,只有跟自己说话的时候他才会用这样厉声厉气的语气。他明知道自己不会回答,却还是不死心,要在他面前摆摆王家大家长的架子。
他一声不吭,依旧在等,这次他没有等多久,杜宸睿走上前来扶住了他的手,然后对王倡生点点头,就领着他朝楼上走去。
看着他对他依然如三年前般抗拒,甚至这三年来跟家里的人没有说过半句话,王倡生第一次或许有愤怒的情绪,三年了,就算再怎么高的怒焰也该熄灭了。
“Boss,今晚想要吃什么?”走进王子祈的卧室,杜宸睿惯例地询问每天特定的问题,对于王子祈一问三不答的态度他已经不再陌生,他怀疑,除了跟他一天会说上几句话以外,王子祈不曾跟其他人说过话。
王子祈没有及时回答,他就是这样,不管是问今天天气怎么样或者吃饭没有,他都要沉默个几分钟才会回答,甚至有时都不会回答,说不上来是不是在思考,可能这是他的习惯。
“你做主。”他向身后的大床躺去,合上眼睛,闭目养神。
杜宸睿点了点头转身离开卧室,这也是他的习惯,吃晚饭前休息一会。等他将晚餐准备好,他也就醒了。
这三年跟在他的身边,除了知道他Boss的性格很孤僻以外,那就是他那些用一卡车也装不完的习惯了。不过他却打心底对他很敬佩。
兰湖公园深处有个很大很大的湖,湖水清澈见底,还有一群如尾指般大小的小金鱼,人们一走到护栏边,那些可爱的小鱼就会争先恐后地游上来和你嬉戏。站在湖边上,张开双臂就能再现泰坦尼克号女主角那个唯美的画面。
不知道是公园的建造者有意让这里贴近校园,还是大学的建造者想要让学生除了感受校园的清新外,还能感受社会的生活气息,所以兰湖公园离E大不是太远。每天,这里除了成群成堆聚在一起的学生,就是学校里的一对对让人艳羡的情侣,在E大周围还坐落着好几所高校,所以兰湖基本上每天都被大学生占据了。
每次走在兰湖的林荫小道上,童嬅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记得第一次走进这里是自己一个人,那时急急匆匆的,根本没有来得及感受这清新的气息,只觉得焦急和急迫,因为那一次是为了找一位同学的缘故。原本以为第一次会和米朵这个大大咧咧的家伙一起来,而且她们也说好了,可是米朵却食言了。
记得那次她还气了米朵好久,说她没有信守承诺,一气之下说出跟她绝交的冲动话语。米朵知道童嬅一定将自己当成真正的朋友,真正当你是朋友才绝对忍受不了食言。所以当时她道歉了好久好久,还免费当了童嬅一个月的小跟班,最后童嬅才勉为其难原谅了她。接着她们就冲进兰湖公园,为它拍照,为各自留影,那时的感觉快乐得近乎无忧无虑。当然,除了五岁以前,童嬅的生活基本是公主级别的待遇。可记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愿意提起的事情不代表不记得,对于五岁以前的种种,她依然有模糊的记忆,深藏在了不愿被人触及的深处。
这次是她第三次走在兰湖公园的小道上,现在的心情居然是紧张的。只因她旁边还走着一个人,这个人的存在让她根本没有任何心思去注意昏黄路灯洒耀下的兰湖是怎样地美丽。
“你很不自在。”突然,她旁边的王梓说话了,迷人的深瞳在昏黄的路灯下迷离地注视着她。
童嬅瞠大眼睛看着他,忽地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没想到他还长了一双火眼金睛,居然一眼就看透了她。
“也许我的邀约让你吓到了。”他猜测,觉得现在他们之间需要略微的言语沟通。
“没有,我只是第一次跟男生走在一起,所以有点紧张。”她没有说谎,虽然很多人已经证实她算是美女级别的女孩,但说来也奇怪,从学生涯这么多年,居然没有一个男孩跟她表白或者追求,当然,她不认为那些时常堵住她回家之路的痞子们是有追求她的意思。
王梓意外地挑挑眉,笑道:“原来我是这么地荣幸。”
童嬅笑了笑,紧接着是一阵冗长的沉默。为了让自己的紧张消退一点,她抬起头看着四周,一路上走过,几乎每一张石凳上都有人的身影,那么热闹的兰湖,现在她才感受到。
对于她来说,今天的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最先被一个叫做顾南泽的人不由分说拉着往咖啡馆走去,挣脱未遂的情况下和王梓在咖啡馆门口撞上,在他和顾南泽和乐交谈中她知道了他的爷爷原来是E大的校长。在得知他叫王梓那一刻,她就知道他出身的家庭非富即贵,可万万没想到他的爷爷会是E大的校长,毕竟学校里没有听到任何流言飞语。
顾南泽被一个电话Call走了,剩下来的他们只是微笑没有言语,偶尔说一下天气,提一下咖啡,围绕他们之间的都是一些浪费口水的话题,直到最后要离开时,他才提出来兰湖公园走走,没有理由,她欣然就答应了。
童嬅回到寝室,寝室里的灯是亮着的,这表示米朵已经回来。打开门,果然看见她躺在床上敷面膜。见童嬅回来,米朵抬头瞅了一眼后又接着她的美容计划,顺便废话一句:“你回来啦!”
童嬅“嗯”了一声关上门,虽然很意外米朵这么早就回来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她还是不要像刘姥姥那样少见多怪的好。
她脱下外套放到床上,伸手整理凌乱的桌面,脑海里不由蹿起刚才和王梓漫步兰湖的情景。他们两人不知道是不善于交谈,还是一遇上就成了闷葫芦,反正一路下来,他们沉默的时间远远比攀谈还要多得多。可说来也奇怪,这样冗长的沉默,并没有对她造成困扰,相反这样的感觉美好而让人心动,像初恋的第一场约会。而他似乎跟她一样的。
她扬起唇角微笑,脑海突然又闪过一些事情,转过身,一步步朝米朵那方走去:“朵朵——”她叫她。
米朵现在正躺在床上按摩脸部肌肤,听见她叫唤睁开了眼睛,骨碌碌的眼睛转了一圈,才问:“叫我干吗?有什么事情等我面膜敷完了再说吧。”
“我想我不能等你敷完面膜再说。”童嬅倚靠在她的床架上,歪头看她。
米朵听她这语气,被迫停下在脸上蹂躏的手坐起身来:“发生什么大条的事情了?”她只露出一双好奇的眼睛,这双眼睛正紧张地看着她。
“我今天遇见王梓了,而且还跟他在兰湖转了一圈。”说这话时,童嬅密切关注着米朵的眼睛变化,似乎想要在她的双眼里得到心中疑惑的答案。
米朵只呆了一呆,随即扯下面膜笑得异常灿烂:“真的,那后续怎么样?”她一脸三八兮兮地凑了过来,似乎认定了有什么后续发展。
童嬅白了她一眼,没有被她转移话题,正色着问:“朵朵,你是不是很喜欢他?在化妆舞会还因为找不到他而难过,那为什么……”
“童嬅!”米朵不等她将话说完,“遇见了自己真正爱的人,喜欢就显得像非得到不可的公主裙,你一眼看上了,非要得到,可那仅仅是一种心理作祟,也许满足虚荣心后,你就会将之踢开,因为那不是爱。”
她一脸的认真,童嬅无话可说,这个时候自己心里居然很不合时宜地冒出一丝欣喜,也许在问的最开始,她等的就是她的这句话。
突然地,她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小人。
“对不起!”她开口道歉。
米朵伸手支着下巴,赤裸裸的目光直盯着她:“你喜欢王梓?”她大胆猜测。
童嬅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米朵的声音不依不饶直追着她:“我说童嬅,要是喜欢那就要追呀!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我非常看好你,你们走在一起想想都觉得合适。”
童嬅火速拿了睡衣走进浴室。“喂,童嬅,我是说真的。”嘭的一声,是浴室门板回应她的声音。
米朵支起双手撑住下巴,叹了一口气,一仰头蒙住被子打算睡觉。可被子下的她思维清晰,想的却是:大二快要结束了吧,时间过得真快呀!
忙碌而筋疲力尽的考试过后,火热的夏带来了暑期的长假。童嬅和米朵的家都在本市,所以自然是包袱款款相携回家。
米朵说她这个暑假要去加拿大HAPPY,还费尽三寸不烂之舌想要童嬅跟着她前往。以往只要米朵提议,她一般不会有异议,可是在一次谈话中米朵一不留神说漏了嘴,原来这趟加拿大之行,唐克永也会一同前往。
为了不让自己深陷一千瓦电灯泡的尴尬局面,童嬅委婉地拒绝了。不管米朵说什么,她依然执拗地坚持最初的决定。
回到家的当天晚上,童妈妈就亲自下厨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坐在餐桌上,一顿温馨的晚饭下来吃得三人一阵热泪盈眶。一家人自从童莉出国在外、童嬅大学寄宿开始,能够坐在一起吃饭的机会可谓少之又少,所以每一次她们回家,总是会有一次沉默的感动弥漫在餐桌上。
晚餐后,童嬅坐在客厅和童爸爸、童妈妈闲聊,和乐融融的情景让她的心很是满足,接着米朵打来电话。
“你是说你明天就起程去加拿大?干吗走得那么急?”原本她以为至少她们会出去SHOPPING几天,没想到今天才回到家,米朵就说明天要出国去玩,真的是典型的见色忘友。
“你可以考虑跟我一起去,那你就不用舍不得我了。”米朵愉悦的声音传了过来,那边有点嘈杂,有人问了她问题,她不耐烦哒哒哒跑上了楼。
“我说了不去就是不去,你要我说多少次?”电灯泡不是好当的,她可害怕有人用“你很不识相”的眼神看她。
“放心啦,唐克永不是那样的人,他不会嫌弃你。”米朵关上房门,一屁股坐到床边,在登机前一刻继续游说她。
那你当我嫌弃他好了……童嬅没有敢将这话说出口,只是叹了一口气:“朵朵,祝你旅途愉快。”
米朵这边沉默了一下,最后跟着叹气:“童嬅,也祝你暑假愉快。不要伤心,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我允许你在想我的时候打电话给我,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不会不听你电话,所以尽管来骚扰我。”
她这些话让童嬅又是一阵感动,原本气恼的心情一扫而光。她们又聊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突然,一阵微风吹拂过窗前紫色的风铃,漾起丁零丁零清脆美妙的响声。童嬅收好手机来到窗前的书桌旁,右手抬起拨弄了两下风铃,让如乐曲一样的声音更为清亮悦耳。
她记得这是米朵在她十五岁生日那年送给她的,每年的生日米朵都会陪她一起过,今年似乎要例外了,她甚至不曾想起下个月是自己的生日。
米朵出国那天,童嬅没有去送她。一来她忘了问时间,二来那天她疯狂地通宵上网,导致第二天下午两点才爬起床。后来她打电话过去,电话总是处在无法... -->>
生活充满着很多的变数,就如这一秒才下定决心躺在被窝里长眠,下一秒他就坐在了离学校不远处的咖啡馆端着咖啡得瑟。原因很简单,只因一通十万火急的电话,为了不让“爽约大王”的名号更为响亮,王梓从床上跳起来后抓了外套就往这里冲。
踏进咖啡馆的大门,没有看见任何一个熟人,他心里也就放心了,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心里还高兴着这一次总算没有失约,而且还比任何一个都早到,想必这一次他要为自己争回面子了。可是当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咖啡也喝了不下三杯,看了看挂在手腕上的手表,不好的感觉突然袭了上来。
难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出去,电话等了好一会才接通,待手机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他就迫不及待地吼:“周霆,你现在在哪里?”如此大的吼声,惹来了咖啡馆里其他客人的注视,但现在他可管不了其他人的感受,他的直觉告诉他,他被人整了。
而接着周霆那爽朗的笑声印证了他的猜测:“哈哈哈……梓,你在咖啡馆是不是?哈哈哈哈……”
周霆根本就不是在询问他,而是认定他上了自己的当,这个臭小子总算被他设计了一回,而且还是在众人承认可以整人的日子。
“周霆——”王梓咬牙切齿,他一定要让他还回来,他们走着瞧。
知他者,周霆也,他一下子就明白他这样咆哮的用意,那是叫他小心点呢!可是王梓似乎忘了一些事情,所以他必须提醒:“梓,今天是愚人节,你把气消消,开个玩笑呀,一年中难得有个愚人节。”他这话的间接意思就是,一年中难得有个光明正大整他的机会。
王梓听到他如此说是更为火大,愚人节?他不但被他整了,还不能生气?
周霆听对面没有声音,挑了挑眉,知道是暴风雨到来前的平静,想要保命最好赶紧识相地结束通话,免得等一下当炮灰:“对了,我还有点事,就不和你多说了,谢谢你让我今天过得这么愉快。”说完,电话切断,一挂断电话他立即抱住肚子笑得人仰马翻。
对于他最后那句“谢谢你让我今天过得这么愉快”,让王梓简直想立刻雇人将他给灭口,要不是看在理智还在的分儿上,那个臭小子根本逃不过此劫。
浑身带着气焰地付了咖啡钱,他转身就向门口走去,还没走到门口,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拉扯着撞了进来。
根本难以说出自己的愤怒,童嬅明明跟他说了好几次她必须去上课,可是这个男人就是鸭霸地将她拉出了校门,往这间E大的同学们最喜欢来的咖啡厅走。她一路上从没停止过挣脱他的想法,可是以她的力气还是只能像傀儡一样被拖着往前走,用他的语言来说:“既然犯了过错,就一定要补偿。”所以他不肯放过她。
但是,她已经不止一万次地告诉他“没有关系”,而他只是充耳不闻,继续一意孤行。让一直没有暴力倾向的她,都好想给他一拳。
咖啡馆的门被他们撞开,那个拉着她的男人大喊出声:“王梓哥,好巧在这里遇到你。”童嬅正巧抬头,就和对面的人四目相对。
心情会因为天气的缘故而变得郁闷,也会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人而变得糟糕。今天给人的感觉风和日丽,有一丝淡淡的清风拂过,大地温暖如春。王子祈应约走进了一间咖啡厅,在走到门口的那一刻就感觉到令他蹙眉的声音,虽然眼睛无法看见,但却让他的耳朵更加地敏锐,二话不说,他丢下咖啡厅里等待的人就转身离开了。
一个盲人走在路上会不会惹来无数好奇的目光,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未有荣幸尝试当那个观赏的人。一个眼睛看不见的人,从来都只是别人同情或者好奇的对象。
从小到大,他独独不缺的是人的同情,一些自认为古道热肠的人的同情心在他面前泛滥,他们不知道,那时,他想得最多的是,他们的无知。
那些人对母亲指指点点的鄙视和唾弃他从小听到大,这些都没有影响到他半分。他知道自己冷血,也知道从有记忆起他希望自己是孤儿,对于妈妈这个人,这个名字,薄弱得甚至不曾划过他的脑海。一定要有很深的感情才能让他对他人的谩骂或者污蔑有所反感吧,显然他对她没有。
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他不会爱任何人。二十岁被外人看成幸运地回到王家,一个据说是他亲生父亲的家,充满权势与财富的富贵人家。
心里的轻蔑不需要理由就这样表现在了脸上。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们给的最好的物质条件、奢侈生活,而对那些可笑的王家继承人课程他光明正大地拒绝,他们的咆哮或者劝告对他来说不值一提。
有人说他阴鸷、怪僻、黑暗,其实他们都是对的。自从五岁那年连续高烧不退导致双眼失明后,他的世界就没有了光明,自尊心那么强的他从此沉默寡言。他不怪母亲袖手旁观让他自生自灭,因为他相信这是自己人生必须经历的磨难,去责怪一个对自己毫无感情的女人实在不是他会做的事情。
他可以对任何事情、任何人无感,但独独对他的双胞胎弟弟总是无缘无故地带着个人情绪。他不喜欢他,甚至可以说是讨厌,能被自己讨厌,这已经是他才有的例外了。
“Boss,现在去哪里?”车子平缓地行驶在宽敞的柏油路上,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他的专属司机杜宸睿,没有人知道他除了是他的司机以外,还是他这三年精心挑选出来的心腹。
“你说呢?”他不答反问,声音低沉而沙哑。跟在他身边那么长时间,他知道杜宸睿能明白自己话里的意思。
他是在排名世界四大赌城之首的拉斯维加斯的街头遇见杜宸睿的。那时杂乱的脚步声从他身边走过,而他并不害怕那些个个拿着砍刀的打手会不小心伤到自己,或许没有人像他那么大胆,亦或没有打手像他们那么懂道理,除了那个目标以外,绝不会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他从来不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但是那天在杜宸睿差点被砍成两半时,他救了他,还阔绰地替他还清了五千万的赌债。当时他是出于同胞之间的举手之劳,并没有想过要得到杜宸睿的什么回报。虽然他没有想过,但不代表杜宸睿就没有这样想,每天紧跟在王子祈身边,不需要他同意就当起了他的保镖。王子祈知道杜宸睿是一个知恩图报的男人,既然他那么有诚意,他没有拒绝,最后他带着杜宸睿回国,从此他就是自己唯一信任的人。
当然,能够成为王子祈信任的人,那还需要一些惊险的过程来加以确定。
如果帮他挡一刀是杜宸睿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的话,那他毫不犹豫帮他挡第二刀、第三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早已死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的命就是你的。”当时王子祈就明白他是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
活到二十三岁,他从来没有用过朋友这个词,其中不需要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这个词的含义太过沉重,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朋友的背叛,所以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杜宸睿不会有背叛自己的一天,要不然……走进这栋欧式的豪宅,管家打开门恭敬地对王子祈行了一个礼。虽然他一如既往地看不见他的举动,不过他却笑得极其冷酷,笔直走了进去。身后紧跟着杜宸睿,他礼貌地对管家行了一个礼,接着又是管家还礼。
他徐徐走到楼梯口停了下来,他在等,等楼上的人慢慢走下楼,等跟在身后的杜宸睿和管家啰唆完。
咚哒、咚哒、咚哒,杂乱的脚步声后,有人停在了他的面前,那强烈的气息让他想忽视都很难。
“见到长辈,你不知道叫人吗?”王家的大家长王倡生拄着拐杖英姿飒爽地站在他的面前,挺直了腰板。虽然年过七旬,不过他的身子骨却比年轻人还硬朗,那双眼瞳炯炯有神。
王子祈当然知道他是在跟自己说话,只有跟自己说话的时候他才会用这样厉声厉气的语气。他明知道自己不会回答,却还是不死心,要在他面前摆摆王家大家长的架子。
他一声不吭,依旧在等,这次他没有等多久,杜宸睿走上前来扶住了他的手,然后对王倡生点点头,就领着他朝楼上走去。
看着他对他依然如三年前般抗拒,甚至这三年来跟家里的人没有说过半句话,王倡生第一次或许有愤怒的情绪,三年了,就算再怎么高的怒焰也该熄灭了。
“Boss,今晚想要吃什么?”走进王子祈的卧室,杜宸睿惯例地询问每天特定的问题,对于王子祈一问三不答的态度他已经不再陌生,他怀疑,除了跟他一天会说上几句话以外,王子祈不曾跟其他人说过话。
王子祈没有及时回答,他就是这样,不管是问今天天气怎么样或者吃饭没有,他都要沉默个几分钟才会回答,甚至有时都不会回答,说不上来是不是在思考,可能这是他的习惯。
“你做主。”他向身后的大床躺去,合上眼睛,闭目养神。
杜宸睿点了点头转身离开卧室,这也是他的习惯,吃晚饭前休息一会。等他将晚餐准备好,他也就醒了。
这三年跟在他的身边,除了知道他Boss的性格很孤僻以外,那就是他那些用一卡车也装不完的习惯了。不过他却打心底对他很敬佩。
兰湖公园深处有个很大很大的湖,湖水清澈见底,还有一群如尾指般大小的小金鱼,人们一走到护栏边,那些可爱的小鱼就会争先恐后地游上来和你嬉戏。站在湖边上,张开双臂就能再现泰坦尼克号女主角那个唯美的画面。
不知道是公园的建造者有意让这里贴近校园,还是大学的建造者想要让学生除了感受校园的清新外,还能感受社会的生活气息,所以兰湖公园离E大不是太远。每天,这里除了成群成堆聚在一起的学生,就是学校里的一对对让人艳羡的情侣,在E大周围还坐落着好几所高校,所以兰湖基本上每天都被大学生占据了。
每次走在兰湖的林荫小道上,童嬅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记得第一次走进这里是自己一个人,那时急急匆匆的,根本没有来得及感受这清新的气息,只觉得焦急和急迫,因为那一次是为了找一位同学的缘故。原本以为第一次会和米朵这个大大咧咧的家伙一起来,而且她们也说好了,可是米朵却食言了。
记得那次她还气了米朵好久,说她没有信守承诺,一气之下说出跟她绝交的冲动话语。米朵知道童嬅一定将自己当成真正的朋友,真正当你是朋友才绝对忍受不了食言。所以当时她道歉了好久好久,还免费当了童嬅一个月的小跟班,最后童嬅才勉为其难原谅了她。接着她们就冲进兰湖公园,为它拍照,为各自留影,那时的感觉快乐得近乎无忧无虑。当然,除了五岁以前,童嬅的生活基本是公主级别的待遇。可记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愿意提起的事情不代表不记得,对于五岁以前的种种,她依然有模糊的记忆,深藏在了不愿被人触及的深处。
这次是她第三次走在兰湖公园的小道上,现在的心情居然是紧张的。只因她旁边还走着一个人,这个人的存在让她根本没有任何心思去注意昏黄路灯洒耀下的兰湖是怎样地美丽。
“你很不自在。”突然,她旁边的王梓说话了,迷人的深瞳在昏黄的路灯下迷离地注视着她。
童嬅瞠大眼睛看着他,忽地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没想到他还长了一双火眼金睛,居然一眼就看透了她。
“也许我的邀约让你吓到了。”他猜测,觉得现在他们之间需要略微的言语沟通。
“没有,我只是第一次跟男生走在一起,所以有点紧张。”她没有说谎,虽然很多人已经证实她算是美女级别的女孩,但说来也奇怪,从学生涯这么多年,居然没有一个男孩跟她表白或者追求,当然,她不认为那些时常堵住她回家之路的痞子们是有追求她的意思。
王梓意外地挑挑眉,笑道:“原来我是这么地荣幸。”
童嬅笑了笑,紧接着是一阵冗长的沉默。为了让自己的紧张消退一点,她抬起头看着四周,一路上走过,几乎每一张石凳上都有人的身影,那么热闹的兰湖,现在她才感受到。
对于她来说,今天的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最先被一个叫做顾南泽的人不由分说拉着往咖啡馆走去,挣脱未遂的情况下和王梓在咖啡馆门口撞上,在他和顾南泽和乐交谈中她知道了他的爷爷原来是E大的校长。在得知他叫王梓那一刻,她就知道他出身的家庭非富即贵,可万万没想到他的爷爷会是E大的校长,毕竟学校里没有听到任何流言飞语。
顾南泽被一个电话Call走了,剩下来的他们只是微笑没有言语,偶尔说一下天气,提一下咖啡,围绕他们之间的都是一些浪费口水的话题,直到最后要离开时,他才提出来兰湖公园走走,没有理由,她欣然就答应了。
童嬅回到寝室,寝室里的灯是亮着的,这表示米朵已经回来。打开门,果然看见她躺在床上敷面膜。见童嬅回来,米朵抬头瞅了一眼后又接着她的美容计划,顺便废话一句:“你回来啦!”
童嬅“嗯”了一声关上门,虽然很意外米朵这么早就回来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她还是不要像刘姥姥那样少见多怪的好。
她脱下外套放到床上,伸手整理凌乱的桌面,脑海里不由蹿起刚才和王梓漫步兰湖的情景。他们两人不知道是不善于交谈,还是一遇上就成了闷葫芦,反正一路下来,他们沉默的时间远远比攀谈还要多得多。可说来也奇怪,这样冗长的沉默,并没有对她造成困扰,相反这样的感觉美好而让人心动,像初恋的第一场约会。而他似乎跟她一样的。
她扬起唇角微笑,脑海突然又闪过一些事情,转过身,一步步朝米朵那方走去:“朵朵——”她叫她。
米朵现在正躺在床上按摩脸部肌肤,听见她叫唤睁开了眼睛,骨碌碌的眼睛转了一圈,才问:“叫我干吗?有什么事情等我面膜敷完了再说吧。”
“我想我不能等你敷完面膜再说。”童嬅倚靠在她的床架上,歪头看她。
米朵听她这语气,被迫停下在脸上蹂躏的手坐起身来:“发生什么大条的事情了?”她只露出一双好奇的眼睛,这双眼睛正紧张地看着她。
“我今天遇见王梓了,而且还跟他在兰湖转了一圈。”说这话时,童嬅密切关注着米朵的眼睛变化,似乎想要在她的双眼里得到心中疑惑的答案。
米朵只呆了一呆,随即扯下面膜笑得异常灿烂:“真的,那后续怎么样?”她一脸三八兮兮地凑了过来,似乎认定了有什么后续发展。
童嬅白了她一眼,没有被她转移话题,正色着问:“朵朵,你是不是很喜欢他?在化妆舞会还因为找不到他而难过,那为什么……”
“童嬅!”米朵不等她将话说完,“遇见了自己真正爱的人,喜欢就显得像非得到不可的公主裙,你一眼看上了,非要得到,可那仅仅是一种心理作祟,也许满足虚荣心后,你就会将之踢开,因为那不是爱。”
她一脸的认真,童嬅无话可说,这个时候自己心里居然很不合时宜地冒出一丝欣喜,也许在问的最开始,她等的就是她的这句话。
突然地,她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小人。
“对不起!”她开口道歉。
米朵伸手支着下巴,赤裸裸的目光直盯着她:“你喜欢王梓?”她大胆猜测。
童嬅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米朵的声音不依不饶直追着她:“我说童嬅,要是喜欢那就要追呀!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我非常看好你,你们走在一起想想都觉得合适。”
童嬅火速拿了睡衣走进浴室。“喂,童嬅,我是说真的。”嘭的一声,是浴室门板回应她的声音。
米朵支起双手撑住下巴,叹了一口气,一仰头蒙住被子打算睡觉。可被子下的她思维清晰,想的却是:大二快要结束了吧,时间过得真快呀!
忙碌而筋疲力尽的考试过后,火热的夏带来了暑期的长假。童嬅和米朵的家都在本市,所以自然是包袱款款相携回家。
米朵说她这个暑假要去加拿大HAPPY,还费尽三寸不烂之舌想要童嬅跟着她前往。以往只要米朵提议,她一般不会有异议,可是在一次谈话中米朵一不留神说漏了嘴,原来这趟加拿大之行,唐克永也会一同前往。
为了不让自己深陷一千瓦电灯泡的尴尬局面,童嬅委婉地拒绝了。不管米朵说什么,她依然执拗地坚持最初的决定。
回到家的当天晚上,童妈妈就亲自下厨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坐在餐桌上,一顿温馨的晚饭下来吃得三人一阵热泪盈眶。一家人自从童莉出国在外、童嬅大学寄宿开始,能够坐在一起吃饭的机会可谓少之又少,所以每一次她们回家,总是会有一次沉默的感动弥漫在餐桌上。
晚餐后,童嬅坐在客厅和童爸爸、童妈妈闲聊,和乐融融的情景让她的心很是满足,接着米朵打来电话。
“你是说你明天就起程去加拿大?干吗走得那么急?”原本她以为至少她们会出去SHOPPING几天,没想到今天才回到家,米朵就说明天要出国去玩,真的是典型的见色忘友。
“你可以考虑跟我一起去,那你就不用舍不得我了。”米朵愉悦的声音传了过来,那边有点嘈杂,有人问了她问题,她不耐烦哒哒哒跑上了楼。
“我说了不去就是不去,你要我说多少次?”电灯泡不是好当的,她可害怕有人用“你很不识相”的眼神看她。
“放心啦,唐克永不是那样的人,他不会嫌弃你。”米朵关上房门,一屁股坐到床边,在登机前一刻继续游说她。
那你当我嫌弃他好了……童嬅没有敢将这话说出口,只是叹了一口气:“朵朵,祝你旅途愉快。”
米朵这边沉默了一下,最后跟着叹气:“童嬅,也祝你暑假愉快。不要伤心,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我允许你在想我的时候打电话给我,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不会不听你电话,所以尽管来骚扰我。”
她这些话让童嬅又是一阵感动,原本气恼的心情一扫而光。她们又聊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突然,一阵微风吹拂过窗前紫色的风铃,漾起丁零丁零清脆美妙的响声。童嬅收好手机来到窗前的书桌旁,右手抬起拨弄了两下风铃,让如乐曲一样的声音更为清亮悦耳。
她记得这是米朵在她十五岁生日那年送给她的,每年的生日米朵都会陪她一起过,今年似乎要例外了,她甚至不曾想起下个月是自己的生日。
米朵出国那天,童嬅没有去送她。一来她忘了问时间,二来那天她疯狂地通宵上网,导致第二天下午两点才爬起床。后来她打电话过去,电话总是处在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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