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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汉书》上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可见犯罪者之多。
秦朝的律令,刑徒是没有刑期的,要一直服役到死。这就使几十万、几百万人毫无解脱的希望。人不怕苦,也不怕穷,就怕永无希望。遍地的刑徒,以及更多的害怕自己将成为刑徒的人,就成了大秦帝国潜在的掘墓人。
法家理论向来有神化法律的倾向,秦崇尚法家,传统上就是严刑峻法,到了商鞅变本加厉,主张“轻罪重罚”。秦始皇则集一切之大成,将帝国变成了一张大法网。
秦的法律相当完备,涵盖各个领域,超出了我们现代人的想象,涵盖了刑法、刑事诉讼、官吏赏罚、所有制、农田水利、山林保护、军队管理等等方面,条文细密,可以说办什么事都有法可依。
如果仅止于此,倒也不可怕,法律严密还不好吗?可怕的是秦律鼓励告密,鼓励父子、兄弟、夫妇间互相告密。规定“告奸一人得爵一级”。
在这样的法网之下,即使不出冤案,人也活得战战兢兢,人与人的互信荡然无存。
不仅如此,秦从孝公起,就实施连坐法,一人犯罪,亲属、邻里、同事都要连坐,判死刑也有灭三族、七族的。这样牵连起来,谁还敢说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犯法?无怪乎秦帝国的刑徒那么多。
秦始皇的第四个负面“功绩”,是大迁徙。
以各种名义,把成千上万的人口迁移到别处,大概是专制者的通病。中国人“安土重迁”,一般都故土难离,搬一次家,长途跋涉,拖家带口,到了新地方又要适应生存环境,何其难也!几十万人口的大迁徙,有多少是出于必要,有多少是为了显示权力,就很难说清了。
自六国统一后,秦帝国在不到10年时间里,竟然进行了20余次人口大迁徙。秦亡,其是就是这么折腾的。后来的陈胜吴广大起义,就是在迁徙中发生的问题。
大迁徙的目的与对象,分几种不同类型。第一类是为了惩罚,对象是六国贵族遗民、犯罪者的家族,名义上统统叫做“不轨之民”,如何叫“不轨”?就是当局认为靠不住的,把你从原地迁走,省得盘根错节。
第二类,是为了充实边疆,这还算是正常移民,政府有奖励,对移民往往免去10多年的徭役,或者拜爵一级。
第三类,是为了修工程,征发大批人口,长途迁徙去修阿房宫、骊山陵,还有长城。
被迁徙到边疆地方去的,不光有刑徒,还有商人、欠债者、官员渎职的,说让你走你就得走。
上述都是从好地方往苦地方迁徙,只有一次是倒过来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迁各地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这么做,是为了充实首都。
秦始皇的第五个负面“功绩”,是征越遭遇惨败。
我们印象中的秦军,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雄师,即便是国家瓦解了,这支军队到最后仍然很凶猛。
其实,秦军在始皇时代也有过耻辱的惨败。大败秦军的,不是六国中的任何一国,而是不起眼的越人。
春秋时期的“百越”,应该说是一个大族群了,人数众多,占地辽阔,其地域绝不止粤地,还包括今天的湘、赣、桂、浙。百越的一支,曾建立过强大的越国,与吴国争霸,出了勾践这样的大英雄。
越国亡于楚国。秦灭楚后,顺带把越国的遗民也摆平了。可是大多数的百越,住在岭南,他们仍不服,
秦始皇就派了屠雎为主将,率50万大军,分五路进兵湘粤。以正规军来对付游兵散勇,结果应该是没有意外,但秦军与越人苦战了三年,人不解甲,马不下鞍,最后却是大败。
主要问题是秦军战线太长,后勤不济,虽然曾凿渠以运粮,但供应还是不足。再就是牛刀杀鸡,使不上劲儿。秦军出击,杀掉了越人的君主,越人不但不降,反而都跑进丛林,宁愿与猛兽为伍,也不做秦军的俘虏。君主死了,他们就推选出勇猛之人为将,袭击秦军。最后秦军师老兵疲,主帅屠雎被杀,秦军“流血伏尸数十万”,基本上全报销了。
这当然不是最终结局,但秦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却被打破了。
后来秦始皇派任嚣、赵佗率大批水军南下增援,又征发了大批闲杂人等戍边,长期驻屯。秦始皇还给士兵们派去了15000名剩女作为婚配。在长期戍边的政策下,才慢慢平定了百越。
在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后,又征发50万罪徒去南疆屯垦戍边,最后才搞掂了这片蛮荒之地。
服,《汉书》上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可见犯罪者之多。
秦朝的律令,刑徒是没有刑期的,要一直服役到死。这就使几十万、几百万人毫无解脱的希望。人不怕苦,也不怕穷,就怕永无希望。遍地的刑徒,以及更多的害怕自己将成为刑徒的人,就成了大秦帝国潜在的掘墓人。
法家理论向来有神化法律的倾向,秦崇尚法家,传统上就是严刑峻法,到了商鞅变本加厉,主张“轻罪重罚”。秦始皇则集一切之大成,将帝国变成了一张大法网。
秦的法律相当完备,涵盖各个领域,超出了我们现代人的想象,涵盖了刑法、刑事诉讼、官吏赏罚、所有制、农田水利、山林保护、军队管理等等方面,条文细密,可以说办什么事都有法可依。
如果仅止于此,倒也不可怕,法律严密还不好吗?可怕的是秦律鼓励告密,鼓励父子、兄弟、夫妇间互相告密。规定“告奸一人得爵一级”。
在这样的法网之下,即使不出冤案,人也活得战战兢兢,人与人的互信荡然无存。
不仅如此,秦从孝公起,就实施连坐法,一人犯罪,亲属、邻里、同事都要连坐,判死刑也有灭三族、七族的。这样牵连起来,谁还敢说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犯法?无怪乎秦帝国的刑徒那么多。
秦始皇的第四个负面“功绩”,是大迁徙。
以各种名义,把成千上万的人口迁移到别处,大概是专制者的通病。中国人“安土重迁”,一般都故土难离,搬一次家,长途跋涉,拖家带口,到了新地方又要适应生存环境,何其难也!几十万人口的大迁徙,有多少是出于必要,有多少是为了显示权力,就很难说清了。
自六国统一后,秦帝国在不到10年时间里,竟然进行了20余次人口大迁徙。秦亡,其是就是这么折腾的。后来的陈胜吴广大起义,就是在迁徙中发生的问题。
大迁徙的目的与对象,分几种不同类型。第一类是为了惩罚,对象是六国贵族遗民、犯罪者的家族,名义上统统叫做“不轨之民”,如何叫“不轨”?就是当局认为靠不住的,把你从原地迁走,省得盘根错节。
第二类,是为了充实边疆,这还算是正常移民,政府有奖励,对移民往往免去10多年的徭役,或者拜爵一级。
第三类,是为了修工程,征发大批人口,长途迁徙去修阿房宫、骊山陵,还有长城。
被迁徙到边疆地方去的,不光有刑徒,还有商人、欠债者、官员渎职的,说让你走你就得走。
上述都是从好地方往苦地方迁徙,只有一次是倒过来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迁各地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这么做,是为了充实首都。
秦始皇的第五个负面“功绩”,是征越遭遇惨败。
我们印象中的秦军,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雄师,即便是国家瓦解了,这支军队到最后仍然很凶猛。
其实,秦军在始皇时代也有过耻辱的惨败。大败秦军的,不是六国中的任何一国,而是不起眼的越人。
春秋时期的“百越”,应该说是一个大族群了,人数众多,占地辽阔,其地域绝不止粤地,还包括今天的湘、赣、桂、浙。百越的一支,曾建立过强大的越国,与吴国争霸,出了勾践这样的大英雄。
越国亡于楚国。秦灭楚后,顺带把越国的遗民也摆平了。可是大多数的百越,住在岭南,他们仍不服,
秦始皇就派了屠雎为主将,率50万大军,分五路进兵湘粤。以正规军来对付游兵散勇,结果应该是没有意外,但秦军与越人苦战了三年,人不解甲,马不下鞍,最后却是大败。
主要问题是秦军战线太长,后勤不济,虽然曾凿渠以运粮,但供应还是不足。再就是牛刀杀鸡,使不上劲儿。秦军出击,杀掉了越人的君主,越人不但不降,反而都跑进丛林,宁愿与猛兽为伍,也不做秦军的俘虏。君主死了,他们就推选出勇猛之人为将,袭击秦军。最后秦军师老兵疲,主帅屠雎被杀,秦军“流血伏尸数十万”,基本上全报销了。
这当然不是最终结局,但秦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却被打破了。
后来秦始皇派任嚣、赵佗率大批水军南下增援,又征发了大批闲杂人等戍边,长期驻屯。秦始皇还给士兵们派去了15000名剩女作为婚配。在长期戍边的政策下,才慢慢平定了百越。
在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后,又征发50万罪徒去南疆屯垦戍边,最后才搞掂了这片蛮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