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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眸,一侧小柜桌上一个迷你彩色小纸袋陡然闯入眼帘,猛地,想到什么地,抬手,他就抓了过来。袋子里,装得是一个牛皮纸的小方盒,手绘的图案,还甚为典雅,随手,殷以霆就打了开来,却见里面是一个粉色、毛茸茸的球,边上还挂着些小珠子:
这是什么?
一个探头,千悦却瞬间笑开了颜,伸手就抢了过来:“呀!好漂亮!”
呼喊着,拿出手机,千悦就按到了一边的防尘眼中,还明显甚为喜欢的隔空抖动了几下。
这是好友的弟弟送她的小礼物,她都还没来得及看,就跟他闹翻了,这几天,她也是心不在焉地,早就把这个给忘了!
一见她那儿欢喜的劲儿,殷以霆心里却有些很不是滋味:什么破男人送的破玩意,她也高兴成这样?
“我渴了,去,给我煮杯咖啡!”
见他一副大爷架势翘着二郎腿,目光却时不时斜着、死瞪着她手中那膨胀起来的毛绒球,千悦瞬间就回过味来了,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当即勤快地站了起来:
“好!你等会儿——”
转而,她真得屁颠屁颠跑去厨房烧水,冲了一杯热咖啡出来:“你的咖啡,半杯奶半勺糖…”
这是他的习惯!只是,谁家用咖啡解渴?
放下杯子,千悦坐回位子,刚拿起手机,就见上面已经光秃秃的了:“咦,我的挂链呢?”
翻着抱枕、沙发垫,千悦转了一圈,那边,殷以霆却优哉游哉地端起了咖啡杯:
“什么挂链,掉了就掉了…又不值钱!”
直愣愣地站起身子,千悦一打眼,就见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到沙发背后角落藏着的一个垃圾桶里,一个粉色的大毛球就直愣愣地趟在里面,上面还倒了一些瓜果皮:
‘这个小气鬼!真是——’
气愤莫名,千悦刚一转身,殷以霆已经起身靠了过来,半环着她,一脸讨好地,先行开口道:
“宝贝儿,很久都没这么开心了!难得有机会,我们去一起去逛个街?顺道晚上一起吃饭?”
其实,上次,他就想约她一起吃饭,可惜,话都没说完,她就把电话给挂了!
“干嘛!这是打人一巴掌,再塞个甜枣?”
这分明是扔了她的挂件,还不让她追究啊?他倒是会堵她的口?
“我怎么敢?就是想…好好陪老婆大人逛逛街,负荆请罪,也能早点求原谅,不是?”
不由分说地,殷以霆已经牵起她的小手,拎起了她的包。
一路被他拖出了门,两人去了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区,各式各样的店铺,琳琅满目。因为不是周末,店里都略显冷清,倒很适合单纯出来逛街的两个人。
十指紧扣,虽然只是漫步走着,千悦也是喜滋滋的。
一个门店前,殷以霆突然停下了脚步,默然回神,千悦不自觉地也抬眸望了过去。
路边,是一件粉白色调为主的小清新鞋店,偌大通透的玻璃橱窗上,绘制着振翅欲飞的蝴蝶,橱窗里的艺术人形展示架上,摆放着几双精美的高跟、矮跟,各种各样的时尚小皮鞋、装饰的小包、超大的珍珠串,周遭,灯光闪耀,带着些梦幻的色彩,分外闪耀。
‘云碟’旗舰店?
好美的名字!
见橱窗里的皮鞋也颇为特色,千悦便拽了拽殷以霆的手:“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随即,拉着他便转身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我们云碟的鞋子以精美时尚,舒适价廉闻名…各个系列各种风格,总有一款会适合您!不知道小姐偏爱什么样的款式,我们可以帮忙推荐…”
“恩,不用了,我们…我们就随便看看!”
店铺的设计也很是独特,搭配绚丽多彩的鞋子,当真是美不胜收。走了一圈,千悦觉得这里的鞋子,的确是有些特色,虽然不一定是多么柔软高级,的确是十分时尚,做工、细节都处理得很到位。
虽然也有喜欢的牌子,却并不挑剔,一圈走下来,还真有几双千悦心动的!
转身,她便从柜上拿了两双下来:“哪个好看?”
她拿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款,一款是高跟小短靴,皮质,很简约,一侧的边上有个金属扣的装饰,拉链上是带些复古的皮扣,百搭的黑色,很时尚;另一双则是微微带点弧度的平底小靴子,浅灰色的磨砂皮质,鞋面拼接的同色皮毛,上面还竖着两个小耳朵,看起来像是小兔子,却又不张扬,萌萌地,甚是开爱!
回神,殷以霆明显有些慢半拍地回道:“都…都好!”
看着面前一手拎着一双鞋子比来比去的千悦,视线中,另一抹模糊的身影却开始重叠:
‘浩,你喜欢哪个?’
‘浩,这个凉拖很可爱,对不对?一对小兔子,啃着花,抱着萝卜,好有爱,很像我们,对不对?’
‘可惜是凉拖….这个…我也好喜欢!’
…
另一边,比对着,千悦说了半天,却始终没得到回应,便拎着鞋子跑了过来:
“老公,你想什么呢?喊你半天了…哪个颜色更可爱?”
这次,千悦手中只拎了那款兔耳的小矮靴,却是同款不同色,一个黑色,一个浅灰。显然,她是更中意这款。
“黑色,百搭…浅灰,好像更明显一些…”
一瞬间,殷以霆的脑海里却闪过朱青秀放下凉拖的场景:她没有选兔子的凉拖,而是选了更适合上班的高跟时尚凉鞋!
可这一刻,千悦却恰恰相反,拿了一双兔子的半休闲鞋。
不自觉地,殷以霆又迟钝了下。
“老公?”
“灰色的吧!”回神,近乎条件反射地,殷以霆就出了口,“更适合你!”
话音落,他的神情却明显还有些恍惚。
‘浩,你说白色好还是灰色好?’
‘银灰吧!更适合你!’
类似的场景脑海再度闪过,殷以霆的心思竟控制不住的浮动。
“好,那麻烦你,就这双吧!我想试一下…”
“好的!小姐,请问您穿多大码?”
“37号!”
“38!”
服务小姐的嗓音刚一响过,千悦跟殷以霆两人近乎同时出声,却是完全不同的答案!
“啊?”服务小姐一声错愕的惊呼,倏地扭头,千悦脸色丕变,蓦然回神,猛然意识到什么,殷以霆的脸色也瞬间难道到了极点:
刚刚,他说了什么?
“对不起!不要了!”
放下鞋子,千悦转身就往门口走去。混蛋!混蛋!他居然连她穿多大的鞋子都弄错?住在一起这么久,他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千悦!”
一路追着她出了门,殷以霆才拉住了她的手腕:“千悦,抱歉!”
刚刚他走神了!
“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
猛地,千悦甩开了他的手。他根本就没关心过她,她还能乞求什么?她生什么气?一个不把她放在心上的男人,不记得有什么奇怪的?
可这一刻,难得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败坏光了!她宁愿他不知道,不开口,也好过,说错!
或者,他只记得某个穿三十八号鞋子的女人?所以,只记得三十八号!
一瞬间,千悦心头清晰的疑惑就涌了上来,可惜,不待成型,却被殷以霆开口打断、化解了:
“千悦…抱歉,我刚刚在想事情,所以…走神了!”
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转念一想,青秀已经不在了,殷以霆便觉得这件事没有再提的必要,所以,他另外找了个借口:
“我…我妈咪,... -->>
抬眸,一侧小柜桌上一个迷你彩色小纸袋陡然闯入眼帘,猛地,想到什么地,抬手,他就抓了过来。袋子里,装得是一个牛皮纸的小方盒,手绘的图案,还甚为典雅,随手,殷以霆就打了开来,却见里面是一个粉色、毛茸茸的球,边上还挂着些小珠子:
这是什么?
一个探头,千悦却瞬间笑开了颜,伸手就抢了过来:“呀!好漂亮!”
呼喊着,拿出手机,千悦就按到了一边的防尘眼中,还明显甚为喜欢的隔空抖动了几下。
这是好友的弟弟送她的小礼物,她都还没来得及看,就跟他闹翻了,这几天,她也是心不在焉地,早就把这个给忘了!
一见她那儿欢喜的劲儿,殷以霆心里却有些很不是滋味:什么破男人送的破玩意,她也高兴成这样?
“我渴了,去,给我煮杯咖啡!”
见他一副大爷架势翘着二郎腿,目光却时不时斜着、死瞪着她手中那膨胀起来的毛绒球,千悦瞬间就回过味来了,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当即勤快地站了起来:
“好!你等会儿——”
转而,她真得屁颠屁颠跑去厨房烧水,冲了一杯热咖啡出来:“你的咖啡,半杯奶半勺糖…”
这是他的习惯!只是,谁家用咖啡解渴?
放下杯子,千悦坐回位子,刚拿起手机,就见上面已经光秃秃的了:“咦,我的挂链呢?”
翻着抱枕、沙发垫,千悦转了一圈,那边,殷以霆却优哉游哉地端起了咖啡杯:
“什么挂链,掉了就掉了…又不值钱!”
直愣愣地站起身子,千悦一打眼,就见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到沙发背后角落藏着的一个垃圾桶里,一个粉色的大毛球就直愣愣地趟在里面,上面还倒了一些瓜果皮:
‘这个小气鬼!真是——’
气愤莫名,千悦刚一转身,殷以霆已经起身靠了过来,半环着她,一脸讨好地,先行开口道:
“宝贝儿,很久都没这么开心了!难得有机会,我们去一起去逛个街?顺道晚上一起吃饭?”
其实,上次,他就想约她一起吃饭,可惜,话都没说完,她就把电话给挂了!
“干嘛!这是打人一巴掌,再塞个甜枣?”
这分明是扔了她的挂件,还不让她追究啊?他倒是会堵她的口?
“我怎么敢?就是想…好好陪老婆大人逛逛街,负荆请罪,也能早点求原谅,不是?”
不由分说地,殷以霆已经牵起她的小手,拎起了她的包。
一路被他拖出了门,两人去了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区,各式各样的店铺,琳琅满目。因为不是周末,店里都略显冷清,倒很适合单纯出来逛街的两个人。
十指紧扣,虽然只是漫步走着,千悦也是喜滋滋的。
一个门店前,殷以霆突然停下了脚步,默然回神,千悦不自觉地也抬眸望了过去。
路边,是一件粉白色调为主的小清新鞋店,偌大通透的玻璃橱窗上,绘制着振翅欲飞的蝴蝶,橱窗里的艺术人形展示架上,摆放着几双精美的高跟、矮跟,各种各样的时尚小皮鞋、装饰的小包、超大的珍珠串,周遭,灯光闪耀,带着些梦幻的色彩,分外闪耀。
‘云碟’旗舰店?
好美的名字!
见橱窗里的皮鞋也颇为特色,千悦便拽了拽殷以霆的手:“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随即,拉着他便转身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我们云碟的鞋子以精美时尚,舒适价廉闻名…各个系列各种风格,总有一款会适合您!不知道小姐偏爱什么样的款式,我们可以帮忙推荐…”
“恩,不用了,我们…我们就随便看看!”
店铺的设计也很是独特,搭配绚丽多彩的鞋子,当真是美不胜收。走了一圈,千悦觉得这里的鞋子,的确是有些特色,虽然不一定是多么柔软高级,的确是十分时尚,做工、细节都处理得很到位。
虽然也有喜欢的牌子,却并不挑剔,一圈走下来,还真有几双千悦心动的!
转身,她便从柜上拿了两双下来:“哪个好看?”
她拿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款,一款是高跟小短靴,皮质,很简约,一侧的边上有个金属扣的装饰,拉链上是带些复古的皮扣,百搭的黑色,很时尚;另一双则是微微带点弧度的平底小靴子,浅灰色的磨砂皮质,鞋面拼接的同色皮毛,上面还竖着两个小耳朵,看起来像是小兔子,却又不张扬,萌萌地,甚是开爱!
回神,殷以霆明显有些慢半拍地回道:“都…都好!”
看着面前一手拎着一双鞋子比来比去的千悦,视线中,另一抹模糊的身影却开始重叠:
‘浩,你喜欢哪个?’
‘浩,这个凉拖很可爱,对不对?一对小兔子,啃着花,抱着萝卜,好有爱,很像我们,对不对?’
‘可惜是凉拖….这个…我也好喜欢!’
…
另一边,比对着,千悦说了半天,却始终没得到回应,便拎着鞋子跑了过来:
“老公,你想什么呢?喊你半天了…哪个颜色更可爱?”
这次,千悦手中只拎了那款兔耳的小矮靴,却是同款不同色,一个黑色,一个浅灰。显然,她是更中意这款。
“黑色,百搭…浅灰,好像更明显一些…”
一瞬间,殷以霆的脑海里却闪过朱青秀放下凉拖的场景:她没有选兔子的凉拖,而是选了更适合上班的高跟时尚凉鞋!
可这一刻,千悦却恰恰相反,拿了一双兔子的半休闲鞋。
不自觉地,殷以霆又迟钝了下。
“老公?”
“灰色的吧!”回神,近乎条件反射地,殷以霆就出了口,“更适合你!”
话音落,他的神情却明显还有些恍惚。
‘浩,你说白色好还是灰色好?’
‘银灰吧!更适合你!’
类似的场景脑海再度闪过,殷以霆的心思竟控制不住的浮动。
“好,那麻烦你,就这双吧!我想试一下…”
“好的!小姐,请问您穿多大码?”
“37号!”
“38!”
服务小姐的嗓音刚一响过,千悦跟殷以霆两人近乎同时出声,却是完全不同的答案!
“啊?”服务小姐一声错愕的惊呼,倏地扭头,千悦脸色丕变,蓦然回神,猛然意识到什么,殷以霆的脸色也瞬间难道到了极点:
刚刚,他说了什么?
“对不起!不要了!”
放下鞋子,千悦转身就往门口走去。混蛋!混蛋!他居然连她穿多大的鞋子都弄错?住在一起这么久,他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千悦!”
一路追着她出了门,殷以霆才拉住了她的手腕:“千悦,抱歉!”
刚刚他走神了!
“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
猛地,千悦甩开了他的手。他根本就没关心过她,她还能乞求什么?她生什么气?一个不把她放在心上的男人,不记得有什么奇怪的?
可这一刻,难得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败坏光了!她宁愿他不知道,不开口,也好过,说错!
或者,他只记得某个穿三十八号鞋子的女人?所以,只记得三十八号!
一瞬间,千悦心头清晰的疑惑就涌了上来,可惜,不待成型,却被殷以霆开口打断、化解了:
“千悦…抱歉,我刚刚在想事情,所以…走神了!”
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转念一想,青秀已经不在了,殷以霆便觉得这件事没有再提的必要,所以,他另外找了个借口:
“我…我妈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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