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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里的光线很暗,尽管皮帘子已经被掀了起来,帐篷顶上的天窗也是开着的,午后的阳光透过帐篷顶上的天窗照射进来,那一柱光线里无数细小的灰尘在翻转游荡,让我如此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每呼吸一次,都要吸进千万灰尘和细菌进入自己反而肺里,我甚至有种想给自己做个口罩的冲动。壹看书1cc
帐篷里的气味很刺鼻,矮脚小方桌还放着未冷掉的汤药,充满了苦涩的药味。
就是那位给拉伊图喂肉汤的女人随后端上了的,据说这女人是拉伊图身边最受宠的第五位老婆,尽管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美,甚至鼻子又扁又大,唯一好看的地方是她有一双大眼睛,只不过目光总有些涣散,感觉不到一点儿的神采,我很怀疑兽族狼人们的审美观点是否和我一样。
这顶帐篷也许是多年没有刷洗了,牛皮上的膻腥气经过了这么久,依然还能清晰可闻,夹杂着汗味儿,男人脚上的酸臭味儿,各种气味儿混合在一起,竟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啊很像是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
拉伊图的女人们坐在帐篷门口的地方,手里拿着带回勾的锥子正改制一件皮甲,她们小声的谈论着,我隐约听见似乎是拉伊图打算让他的小儿子也加入狩猎队伍,可他的年纪有些小,我见过那孩子,他长得差不过和我一样高,年龄应该比我小一些,女人们总会有些担心,只不过当她们将目光投放在我的身上之后,似乎那些观点又动摇了。
兽人们依然秉持着古老的传承,女人平时要做家务、看管孩子、放牧、采集草药、缝制皮甲。男人们只负责外出打猎和打仗,所以到现在部落里能够拿的起武器的男人们差不多要死光了,女人们和孩子们却还能活下来。一看书1ka要n书shucc
可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也是拉伊图和格里巴斯钦将部落带到荒原上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吃的问题,库兹能依靠着他的“生存本能”带着大家挖沙鼠,猎捕野兔、野鸡等小兽,这似乎已经解决了部落里食物的问题,可事实上,我们大家要翻越整个叶连山脉,回到家乡。可要是离开了这片草地,在大山里想要狩猎足够二百多人吃的猎物,这很难。
在翻越眼前这片大山之前,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足食物,单靠每天挖沙鼠想储存足够多的肉食,怕是挖到秋天也不可能攒到足够多的生肉干,我们必须狩猎一些大型的动物,最好是那些温顺的独角野牛,只要一头就能卸下几百斤的鲜肉,可是离我们最近的独角野牛群也迁徙到了野狼峡那边,凭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敢去从狼口里抢食吃。
荒原里最多的不是大群的独角野牛,而是那些来去如风的魔羚羊,它们奔跑起来的度甚至能够快过箭矢,荒原里普通的猎人有时候见到魔羚羊甚至要避开,否则运气不好遇见某只情的公魔羚羊,那锋利得可以轻易刺穿任何普通皮甲的羚羊角,扎在人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只有一些有实力的捕猎团,才能够在荒原上猎捕那些魔羚羊。
拉伊图的想法很简单,还是想留在荒原上讨生活,因为这里毕竟没有那些恐怖的沼泽僵尸和红颜蝙蝠,现在这个小部落就算回到家乡又能干什么,只剩下了这些女人和孩子,又哪有能力对付那些来自沼泽深处的魔兽,反不如在荒原边缘地带,依靠捕猎小兽和挖野菜生活,这里背靠着叶连山,又能依乌鲁图河而居,是不错的地方。可是为什么这样一处依山傍水的宜居之处,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没有部落迁徙到这儿居住呢答案是风狼,荒原上的风狼是极具侵略性的魔兽,它们或群居或是独行,每头狼都有很高的智商,一生之中很少会犯相同的错误,北麓荒原就是它们的天下。一看书1cc
若不是死亡沼泽边缘的沼泽僵尸灾情泛滥,兽人们又处于大灾荒的混乱中,大部落自顾不暇,根本腾不出手援助拉伊图这样的小部落,否则单靠死亡沼泽边缘富饶的物产,也不至于让拉伊图的部落挨饿,最不济也能依靠死亡沼泽地里面的地薯渡过难关。
格里巴斯钦和库兹的看法不是这样的,格里巴斯钦这样的老兽人更有一种难离故土的感情,他主张的是回死亡沼泽,那些沼泽中的魔兽终归会被兽人的勇者所击败,也许会苦熬几个月,也许用不了那么久。老兽人的想法是在哪里熬不是都是熬么
而库兹的想法更加的简单,是想带着部落里的这些女人和孩子,先返回古鲁丁镇,相对于几万人的大部落聚集点来说,容纳这两百来人就像一滴水掉进了... -->>
帐篷里的光线很暗,尽管皮帘子已经被掀了起来,帐篷顶上的天窗也是开着的,午后的阳光透过帐篷顶上的天窗照射进来,那一柱光线里无数细小的灰尘在翻转游荡,让我如此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每呼吸一次,都要吸进千万灰尘和细菌进入自己反而肺里,我甚至有种想给自己做个口罩的冲动。壹看书1cc
帐篷里的气味很刺鼻,矮脚小方桌还放着未冷掉的汤药,充满了苦涩的药味。
就是那位给拉伊图喂肉汤的女人随后端上了的,据说这女人是拉伊图身边最受宠的第五位老婆,尽管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美,甚至鼻子又扁又大,唯一好看的地方是她有一双大眼睛,只不过目光总有些涣散,感觉不到一点儿的神采,我很怀疑兽族狼人们的审美观点是否和我一样。
这顶帐篷也许是多年没有刷洗了,牛皮上的膻腥气经过了这么久,依然还能清晰可闻,夹杂着汗味儿,男人脚上的酸臭味儿,各种气味儿混合在一起,竟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啊很像是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
拉伊图的女人们坐在帐篷门口的地方,手里拿着带回勾的锥子正改制一件皮甲,她们小声的谈论着,我隐约听见似乎是拉伊图打算让他的小儿子也加入狩猎队伍,可他的年纪有些小,我见过那孩子,他长得差不过和我一样高,年龄应该比我小一些,女人们总会有些担心,只不过当她们将目光投放在我的身上之后,似乎那些观点又动摇了。
兽人们依然秉持着古老的传承,女人平时要做家务、看管孩子、放牧、采集草药、缝制皮甲。男人们只负责外出打猎和打仗,所以到现在部落里能够拿的起武器的男人们差不多要死光了,女人们和孩子们却还能活下来。一看书1ka要n书shucc
可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也是拉伊图和格里巴斯钦将部落带到荒原上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吃的问题,库兹能依靠着他的“生存本能”带着大家挖沙鼠,猎捕野兔、野鸡等小兽,这似乎已经解决了部落里食物的问题,可事实上,我们大家要翻越整个叶连山脉,回到家乡。可要是离开了这片草地,在大山里想要狩猎足够二百多人吃的猎物,这很难。
在翻越眼前这片大山之前,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足食物,单靠每天挖沙鼠想储存足够多的肉食,怕是挖到秋天也不可能攒到足够多的生肉干,我们必须狩猎一些大型的动物,最好是那些温顺的独角野牛,只要一头就能卸下几百斤的鲜肉,可是离我们最近的独角野牛群也迁徙到了野狼峡那边,凭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敢去从狼口里抢食吃。
荒原里最多的不是大群的独角野牛,而是那些来去如风的魔羚羊,它们奔跑起来的度甚至能够快过箭矢,荒原里普通的猎人有时候见到魔羚羊甚至要避开,否则运气不好遇见某只情的公魔羚羊,那锋利得可以轻易刺穿任何普通皮甲的羚羊角,扎在人身上的滋味可不好受。只有一些有实力的捕猎团,才能够在荒原上猎捕那些魔羚羊。
拉伊图的想法很简单,还是想留在荒原上讨生活,因为这里毕竟没有那些恐怖的沼泽僵尸和红颜蝙蝠,现在这个小部落就算回到家乡又能干什么,只剩下了这些女人和孩子,又哪有能力对付那些来自沼泽深处的魔兽,反不如在荒原边缘地带,依靠捕猎小兽和挖野菜生活,这里背靠着叶连山,又能依乌鲁图河而居,是不错的地方。可是为什么这样一处依山傍水的宜居之处,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没有部落迁徙到这儿居住呢答案是风狼,荒原上的风狼是极具侵略性的魔兽,它们或群居或是独行,每头狼都有很高的智商,一生之中很少会犯相同的错误,北麓荒原就是它们的天下。一看书1cc
若不是死亡沼泽边缘的沼泽僵尸灾情泛滥,兽人们又处于大灾荒的混乱中,大部落自顾不暇,根本腾不出手援助拉伊图这样的小部落,否则单靠死亡沼泽边缘富饶的物产,也不至于让拉伊图的部落挨饿,最不济也能依靠死亡沼泽地里面的地薯渡过难关。
格里巴斯钦和库兹的看法不是这样的,格里巴斯钦这样的老兽人更有一种难离故土的感情,他主张的是回死亡沼泽,那些沼泽中的魔兽终归会被兽人的勇者所击败,也许会苦熬几个月,也许用不了那么久。老兽人的想法是在哪里熬不是都是熬么
而库兹的想法更加的简单,是想带着部落里的这些女人和孩子,先返回古鲁丁镇,相对于几万人的大部落聚集点来说,容纳这两百来人就像一滴水掉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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