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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正对着王子轩):“我刚刚想了一些凶手杀人的理由,都不太像话,然后,我想到了七宗罪……”
王子轩:“七宗罪?!哈?!”
区启之:“我那个疯子一样的大哥,区晟之,按着他的理论来讲。一切的犯罪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一切的犯罪都可以归结到七宗罪里。比如暴力事件归根结底属于愤怒惹的祸。我在想,假如,凶手是一个懒惰且贪婪的家伙……不愿意正经工作只想着一夜暴富的话……那他来医院的血库,杀死血库管理员就是为了钱的话……”
王子轩(尴尬的笑):“喂喂喂,你在说些什么你自己知道吗?这里是医院血库,而不是银行的钱库。凶手是为了钱的话,去抢银行不就得了吗?”
区启之:“哼!你们这群俗人,开口闭口就是钱。”
王子轩:“你不俗。”
区启之:“不,应该说是利益,许多东西,人类需要的很多东西不是以钱的形式存在。人最开始的时候,交易都是以物换物,为了方便才产生了钱这个概念。那么,如果手里握着人们需要的物资,才是换取钱的正道。而且,物资越是稀少,就越是值钱。比如铁和金,比如我们体内流淌的血液和……”
王子轩:“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凶手没想杀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抢夺医院血库里的的某种东西,被血库管理员发现才痛下杀手,或者,干脆就是闲管理员碍事直接杀了来找他想要的东西。”
区启之:“正是如此,这就顺理成章了,也能解释管理员在血库里死亡,以及她身上覆盖的大量血浆袋。”
王子轩:“一切都是因为凶手要在血库里寻找……”
区启之、王子轩两个人的面部分成两个画面特写,两个人都用最帅的表情,一起开口:“有熊猫血之称的Rh阴性血!”
王子轩:“没错,物以稀为贵,正常的血型在医院价格就不便宜,而Rh阴性血更是正常血型的三倍还要多。最要命的是,有价无市!不是说你肯花钱,医院还凑巧就有。”
区启之:“所以,如果你手里握着大量的Rh阴性血,在黑市上寻找那些需要这个血液的买家……还是很可观的收入的……”
王子轩:“这样就明显了,凶手偷偷潜入医院血库,接下来在偷取Rh阴性血时被何芳芳发现,痛下杀手。然后继续寻找Rh阴性血,但是他不知道Rh阴性血放在什么地方,所以乱翻一通,在找到血液之后,为了拖延医院发现稀有血型全部丢失,把之前翻出来的普通血浆袋全部覆盖在死者身上,把目光全部转移到死者身上。”
区启之(看了一下王子轩):“很好,继续推理。”
王子轩(认真的表情):“如果凶手这样做的话,证明他是一个外人,不是医院里的人,如果是的话,他应该会进入血库就直奔Rh阴性血而去,不必大费周章。”
区启之(微笑):“正常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我是资深罪犯,如果按着我对罪犯心理的了解来说……一个罪犯在策划犯罪之前一定会把每个步骤都敲定一遍,想好每一步怎么隐藏自己不被发现,怎么误导警方和侦探走上歧途去思考一个错误的方向。”
王子轩:“你的意思……”
区启之:“我的意思是,不排除是内鬼的可能性,故意在死者身上堆积大量血浆袋,让我们顺理成章的认为他不知道Rh阴性血放在什么地方,让我们怀疑是外人作案。”
王子轩:“这……”
区启之:“很有可能,仔细想一下吧。1在看监控录像时,只看到了凶手的身形而没看到他的脸。可见,他对医院的监控了如指掌。2血库的管理很严格,毕竟输血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可能像饮料那样随便扔个仓库就行。他是怎么进入血库的?哪里来的钥匙?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管理员不在?如果是外人作案,他准备得也太充分点了。但是这样的话,他势必要不止一次来医院踩点,这是一个合格罪犯最该避免的行为。一个陌生面孔多次在实施犯罪计划前出现在犯罪现场,还不如直接向警方自首呢。至少,这个案子里,就算不是内鬼做的,也会有一个内鬼帮忙。”
王子轩仔细思考着,区启之的话不无道理:“那……内鬼?”
区启之:“1医院的管理层,不过他们想卖血库里的血完全不必这么大费周章。说句不好听的,权力越大犯罪越容易。2我记得你说过,这个血库有两个管理员,那个管理员请假,让何芳芳顶替她。她离开的太是时候了……早不离开晚不离开……刚好血库出事前离开,太巧合了。”
王子轩:“这……”
区启之(心声):“她要是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就好了。这样结束,可就有点没意思了……”
转身,正对着王子轩):“我刚刚想了一些凶手杀人的理由,都不太像话,然后,我想到了七宗罪……”
王子轩:“七宗罪?!哈?!”
区启之:“我那个疯子一样的大哥,区晟之,按着他的理论来讲。一切的犯罪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一切的犯罪都可以归结到七宗罪里。比如暴力事件归根结底属于愤怒惹的祸。我在想,假如,凶手是一个懒惰且贪婪的家伙……不愿意正经工作只想着一夜暴富的话……那他来医院的血库,杀死血库管理员就是为了钱的话……”
王子轩(尴尬的笑):“喂喂喂,你在说些什么你自己知道吗?这里是医院血库,而不是银行的钱库。凶手是为了钱的话,去抢银行不就得了吗?”
区启之:“哼!你们这群俗人,开口闭口就是钱。”
王子轩:“你不俗。”
区启之:“不,应该说是利益,许多东西,人类需要的很多东西不是以钱的形式存在。人最开始的时候,交易都是以物换物,为了方便才产生了钱这个概念。那么,如果手里握着人们需要的物资,才是换取钱的正道。而且,物资越是稀少,就越是值钱。比如铁和金,比如我们体内流淌的血液和……”
王子轩:“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凶手没想杀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抢夺医院血库里的的某种东西,被血库管理员发现才痛下杀手,或者,干脆就是闲管理员碍事直接杀了来找他想要的东西。”
区启之:“正是如此,这就顺理成章了,也能解释管理员在血库里死亡,以及她身上覆盖的大量血浆袋。”
王子轩:“一切都是因为凶手要在血库里寻找……”
区启之、王子轩两个人的面部分成两个画面特写,两个人都用最帅的表情,一起开口:“有熊猫血之称的Rh阴性血!”
王子轩:“没错,物以稀为贵,正常的血型在医院价格就不便宜,而Rh阴性血更是正常血型的三倍还要多。最要命的是,有价无市!不是说你肯花钱,医院还凑巧就有。”
区启之:“所以,如果你手里握着大量的Rh阴性血,在黑市上寻找那些需要这个血液的买家……还是很可观的收入的……”
王子轩:“这样就明显了,凶手偷偷潜入医院血库,接下来在偷取Rh阴性血时被何芳芳发现,痛下杀手。然后继续寻找Rh阴性血,但是他不知道Rh阴性血放在什么地方,所以乱翻一通,在找到血液之后,为了拖延医院发现稀有血型全部丢失,把之前翻出来的普通血浆袋全部覆盖在死者身上,把目光全部转移到死者身上。”
区启之(看了一下王子轩):“很好,继续推理。”
王子轩(认真的表情):“如果凶手这样做的话,证明他是一个外人,不是医院里的人,如果是的话,他应该会进入血库就直奔Rh阴性血而去,不必大费周章。”
区启之(微笑):“正常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我是资深罪犯,如果按着我对罪犯心理的了解来说……一个罪犯在策划犯罪之前一定会把每个步骤都敲定一遍,想好每一步怎么隐藏自己不被发现,怎么误导警方和侦探走上歧途去思考一个错误的方向。”
王子轩:“你的意思……”
区启之:“我的意思是,不排除是内鬼的可能性,故意在死者身上堆积大量血浆袋,让我们顺理成章的认为他不知道Rh阴性血放在什么地方,让我们怀疑是外人作案。”
王子轩:“这……”
区启之:“很有可能,仔细想一下吧。1在看监控录像时,只看到了凶手的身形而没看到他的脸。可见,他对医院的监控了如指掌。2血库的管理很严格,毕竟输血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可能像饮料那样随便扔个仓库就行。他是怎么进入血库的?哪里来的钥匙?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管理员不在?如果是外人作案,他准备得也太充分点了。但是这样的话,他势必要不止一次来医院踩点,这是一个合格罪犯最该避免的行为。一个陌生面孔多次在实施犯罪计划前出现在犯罪现场,还不如直接向警方自首呢。至少,这个案子里,就算不是内鬼做的,也会有一个内鬼帮忙。”
王子轩仔细思考着,区启之的话不无道理:“那……内鬼?”
区启之:“1医院的管理层,不过他们想卖血库里的血完全不必这么大费周章。说句不好听的,权力越大犯罪越容易。2我记得你说过,这个血库有两个管理员,那个管理员请假,让何芳芳顶替她。她离开的太是时候了……早不离开晚不离开……刚好血库出事前离开,太巧合了。”
王子轩:“这……”
区启之(心声):“她要是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就好了。这样结束,可就有点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