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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用错了,它很可能会附在你的身上,你自己还很难解。”
“失过手吗?”“当然有过,不堪回首,但曹队你关心这个没用,你现在再怎么练也练不出来了”
正说着,我们已到了家门口,我跑进书房,翻出木匣,取出铃铛,换上一个铃摆,晃了晃,铜铃发出低沉嗡嗡声。其实,别看我和曹队说的轻松,但此时心中也很忐忑,那旱魃能够驱逐叶永诚身上已有的附灵,并且躲过旱魃雷的击打,自由穿行于医院,仅就这几点而言,已完全超出了我对旱魃的理解。包括族谱里,旱魃只是些嗜水的魂魄,很执拗,但没什么智慧,与我碰到的,有很大的不同。但此时,多想无益,我将铜铃放进包里,返回到车中。
回去的路上,曹队又恢复了闷葫芦的样子,一言不发却又若有所思。我的困意袭来,便不去理他,靠在座椅上,迷瞪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了下来。我睁开朦胧睡眼,才发现到了医院门口,而且雨已经下了起来,还很大,头顶雷声滚滚,似乎酝酿着一道划破夜空的利闪。猛地,曹队伸手从我怀里把我的皮包拽了过去,动作快的我跟本没有反应。他拔了钥匙,下了车,把门锁了,动作一气呵成。“曹队,你疯了,这是干什么?”
曹队就矗立在车门旁的雨幕里,雨大的我都看不清他的表情。他从我的包里拿出铜铃,攥在手里,把包从半开的车窗上塞了回来,冲我笑笑,大声地说:“老常,这回也该轮到我了,我可不想抱个烛台站一晚上,你比我重要,记住,这回我要不行,你还得试。”说完,对着天空哈哈大笑两声。转过身,坚定的向雨幕的深处走去,铜铃低沉的撞击声穿透雨幕,回荡在整个医院的上空。
大约是十步,也可能是二十步,一道利闪直劈下来,落在曹队的身后,雨水泥点溅起三尺多高,周围已漫过脚踝的雨水在闪电的照射下,形成环形的镜面般的炫光,炫光之上,似乎有团黑影在上下跳动,转瞬间又复归于黑暗。曹队背影依稀,继续坚定的向前走着,铃铛的破空之声更响。
又是十步,或二十步,雷落,水花反溅,铃声不止。又是十步,或二十步,不再是闪电,而是一个耀眼的光球,笼罩在曹队头顶的上方,那一刻,曹队的背影已经模糊不清,但我还是看到他,转过了身,一动不动。
天崩地裂的巨响,车子在地面似乎也跟着震动了几下。光球接触地面的一刹那,炫目的光亮让我很长时间双目漆黑,但我知道,我的双眼最后捕捉到的,是曹队向后仰倒溅起的巨大水花。
我默默坐在车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嘈杂的脚步声,人的惊呼声,和象瀑布般倾泻的雨声,这雨可能是我经历的最大的雨,它像在努力地冲刷刚才所发生的一切。那时,我知道,我的泪水如同这雨幕般喷涌而出。
视力恢复时,雨已经停了,刚才医院里人们的慌乱,似乎把我遗忘,没有人帮我开车门。忽然,一阵铃铛的撞击声在我耳边响起,我转过头,看见姜队把铃铛扔进半开的车窗,“小曹命大,你的运好,雷劈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但下一次呢?你们俩儿嘬吧。”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儿,曹队抱着大茶缸,在我的院子里晒着太阳,我不搭理他,自顾自的看我的族谱,昨夜大雨的痕迹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气质,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英雄。战场上的叶永诚是,大雨中的曹队也是,但我从没想过做什么英雄,我喜欢我的小院儿,我喜欢我满屋子的书,我更喜欢走在胡同巷口和老街坊打个招呼。有时我甚至觉得,在很多无法解释的事件里,挺身而出的其实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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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用错了,它很可能会附在你的身上,你自己还很难解。”
“失过手吗?”“当然有过,不堪回首,但曹队你关心这个没用,你现在再怎么练也练不出来了”
正说着,我们已到了家门口,我跑进书房,翻出木匣,取出铃铛,换上一个铃摆,晃了晃,铜铃发出低沉嗡嗡声。其实,别看我和曹队说的轻松,但此时心中也很忐忑,那旱魃能够驱逐叶永诚身上已有的附灵,并且躲过旱魃雷的击打,自由穿行于医院,仅就这几点而言,已完全超出了我对旱魃的理解。包括族谱里,旱魃只是些嗜水的魂魄,很执拗,但没什么智慧,与我碰到的,有很大的不同。但此时,多想无益,我将铜铃放进包里,返回到车中。
回去的路上,曹队又恢复了闷葫芦的样子,一言不发却又若有所思。我的困意袭来,便不去理他,靠在座椅上,迷瞪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了下来。我睁开朦胧睡眼,才发现到了医院门口,而且雨已经下了起来,还很大,头顶雷声滚滚,似乎酝酿着一道划破夜空的利闪。猛地,曹队伸手从我怀里把我的皮包拽了过去,动作快的我跟本没有反应。他拔了钥匙,下了车,把门锁了,动作一气呵成。“曹队,你疯了,这是干什么?”
曹队就矗立在车门旁的雨幕里,雨大的我都看不清他的表情。他从我的包里拿出铜铃,攥在手里,把包从半开的车窗上塞了回来,冲我笑笑,大声地说:“老常,这回也该轮到我了,我可不想抱个烛台站一晚上,你比我重要,记住,这回我要不行,你还得试。”说完,对着天空哈哈大笑两声。转过身,坚定的向雨幕的深处走去,铜铃低沉的撞击声穿透雨幕,回荡在整个医院的上空。
大约是十步,也可能是二十步,一道利闪直劈下来,落在曹队的身后,雨水泥点溅起三尺多高,周围已漫过脚踝的雨水在闪电的照射下,形成环形的镜面般的炫光,炫光之上,似乎有团黑影在上下跳动,转瞬间又复归于黑暗。曹队背影依稀,继续坚定的向前走着,铃铛的破空之声更响。
又是十步,或二十步,雷落,水花反溅,铃声不止。又是十步,或二十步,不再是闪电,而是一个耀眼的光球,笼罩在曹队头顶的上方,那一刻,曹队的背影已经模糊不清,但我还是看到他,转过了身,一动不动。
天崩地裂的巨响,车子在地面似乎也跟着震动了几下。光球接触地面的一刹那,炫目的光亮让我很长时间双目漆黑,但我知道,我的双眼最后捕捉到的,是曹队向后仰倒溅起的巨大水花。
我默默坐在车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嘈杂的脚步声,人的惊呼声,和象瀑布般倾泻的雨声,这雨可能是我经历的最大的雨,它像在努力地冲刷刚才所发生的一切。那时,我知道,我的泪水如同这雨幕般喷涌而出。
视力恢复时,雨已经停了,刚才医院里人们的慌乱,似乎把我遗忘,没有人帮我开车门。忽然,一阵铃铛的撞击声在我耳边响起,我转过头,看见姜队把铃铛扔进半开的车窗,“小曹命大,你的运好,雷劈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但下一次呢?你们俩儿嘬吧。”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儿,曹队抱着大茶缸,在我的院子里晒着太阳,我不搭理他,自顾自的看我的族谱,昨夜大雨的痕迹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气质,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英雄。战场上的叶永诚是,大雨中的曹队也是,但我从没想过做什么英雄,我喜欢我的小院儿,我喜欢我满屋子的书,我更喜欢走在胡同巷口和老街坊打个招呼。有时我甚至觉得,在很多无法解释的事件里,挺身而出的其实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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