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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午下课之后,筠凉在女生公寓门口看到一辆眼熟的车。
不是杜寻,杜寻这些日子以来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自顾不暇的他暂时没有力气来安抚筠凉。
等到筠凉靠近这辆车时,车门开了,黎朗从驾驶座走出来对她笑:“有时间吗?带你吃饭去。”
旁边有些认识筠凉的女生走过去的时候都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她们似乎在想着同一件事:这个不要脸的第三者抢了别人的男朋友之后,怎么还会有这种又帅又有钱的人拜倒在她裙下呢?
那些目光令筠凉觉得犹如芒刺在背,她甚至来不及多想一下,就干脆地对黎朗点了点头。
黎朗的车从女生宿舍开出去没有多远,沈言的车就跟上来了。
她很有耐性,中间保持着一段看似很远其实却很安全的距离,在这段距离之中,她确保黎朗不会发现她,又有十足的把握自己不会被滚滚车流阻挡住视线,跟丢他。
戴着墨镜的她,轻轻吐出一口烟。
她很少很少抽烟,除了在夜总会的那两个月。
那时是迫不得已,每天晚上手里总得夹几根DJ Mix、ESSE或者MORE之类的女士烟。她从来不抽502,因为讨厌过滤嘴中间那个故作温情的桃心形状。
所有的女士烟里,她最喜欢的就是MORE。
虽然叫MORE,但其实烟身是咖啡色的,很长一支,可以燃很久。
生意不太好的时候,她会躲在洗手间里点一支,看着它一点一点化为灰烬,时间仿佛可以过得很慢、很慢……仿佛余生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地擦拭青春里斑驳的污垢。
初到K城,沈言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她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要挣够大一一年的学费。
洗碗,端盘子,做家教?这些都不现实。辛辛苦苦做一天,累死累活,要是碰上无良的雇主,不仅一分钱拿不到,还浪费了时间。
蜷缩在五十块钱一天的小旅馆里,十八岁的沈言觉得自己都快要疯了。
她不会像有些人一样,穷途末路之际将身上所有的钱拿去买彩票,一次性梭哈,赌就赌一盘大的,赢了,是老天爷开眼;输了,大不了就去死。
她不要死,她输不起。
自知自己不是个天生赌徒,沈言握着手里那一叠薄薄的票子,差点没把下嘴唇咬出血来。
小旅馆的墙壁上有一扇年久失修的窗户,窗外是K城灰蒙蒙的天空,蓬头垢面的沈言觉得自己正被这阴冷的生活一点一点肢解了出发时满腔的豪情壮志。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她对自己说,沈言,你要做掌握命运的人,你不可以做命运的俘虏。
来到的是这样一个契机。
高不成低不就的她在人才市场晃了半天,手里捏着半个没吃完的面包,意兴阑珊地走出来坐在路边开始啃。
是真的穷啊,连瓶矿泉水都舍不得买来喝。多年后想起当时自己狼狈的样子,她依然心有余悸。
再也没有什么比现实里的贫困更能够摧毁一个人的尊严了,被亲生父亲拿皮鞭抽的时候她都没有哭,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的街头,突然一下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正哭得酣畅淋漓时,有人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拍拍她的肩膀。
她一抬头,泪眼朦胧中,看到一张艳丽的面孔,那个女人端详了她好一阵子,开门见山道:“我姓陈,陈曼娜,你叫我陈姐就是了。”
陈曼娜没有玩什么花样,也没有编什么好听的谎话来诓涉世未深的少女,她虽然是混风月场的人,骨子里却有一种江湖儿女的义气:“你愿意来,就打电话给我,不愿意,就当没这回事。”
末了,她还对沈言说,十八岁,成年人了,可以自己做选择了。
在小旅馆里想了整整一夜,沈言依然没有做出一个果断的抉择。
去,还是不去,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去的话,钱来得当然快,至少比那些什么洗碗端盘子打零工要来得快,并且多。但是去的话,不就等于自己把自己推进了泥坑吗?
还记得在家里的时候,街坊邻里一些长舌妇凑在一起就喜欢议论些家长里短的事情,说起某某的女儿出去了两年,回来的时候穿金戴银,谁知道那些钱是哪里来的,谁知道来路正不正,干不干净……
那些明明是怀揣着嫉妒的心情而意淫出来的言论,却代表了这个社会最传统的观念:女子,不可淫贱。
男人变坏没关系,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要是走上这条路,那永远都别想回头好好做人了。
烦躁得几乎要拿头撞墙了,就在这时候,包里的录取通知书掉了出来。
借着那扇窗户外面照进来的月光,沈言看到那个报到的日期……距离那个日期,又近了一天……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思考了。
这里是K城,有几百万人口的K城。
没有人会认识她,只做两个月,两个月之后不管怎么样,洗手走人。
她握着录取通知书暗自发誓,只是两个月而已,做完这两个月,这段历史就会从沈言的人生里完全被剔除,除了她自己,谁也不会知道。
下了决心之后,她反而坦然了,竟然迷迷糊糊地睡了几个小时。
睡醒之后,她洗了一把脸,去路边找了个公用电话,按照昨天陈曼娜给她的那个号码拨过去,电话很快就通了。
“我来。”沈言很直接。
“那好,晚上见。”陈曼娜也很干脆。
在夜总会的第二天,陈曼娜就把沈言叫到她的办公室去,指着沙发上的几件衣服对她说:“穿这个,你看你身上穿的是些什么啊,我们这里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你跟个乡村女教师一样,谁还来啊?”
“我本来就不是做这个的,当然没你们这些行头。”说不清楚为什么,即使到了这种地方,沈言还是一身傲骨。
说起来,陈曼娜对她确实是另眼相看的,别的人要是敢这样跟她说话,恐怕就要做好被扫地出门的准备了,但沈言不怕。
陈曼娜看着她稚气的脸,忽然笑了:“没见过你这样有求于人的,但是很奇怪,我偏偏就是喜欢你,你跟我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目的性很强,这是多年后沈言周遭所有同事和上司对她的评价。放到职场上来看,这不仅不是缺点,甚至是值得别人学习的优点。
但每当有人用这句话说她时,她的脑袋里第一个想起的,总是十八岁那年遇到的陈曼娜。
从来到夜总会的那天起,她的生活便是从夜晚开始。
起初,她只是跟着一群浓妆艳抹的姑娘象征性地去陪客人喝喝酒、唱唱歌,所得的酬劳并不多,有时还要几个人分。
但无论如何,比起之前她考虑的那些工作,收入还是高多了。
尽管如此,她还是舍不得乱花一分钱,经常饿着肚子去上班,然后在别人陪客人玩儿的时候躲在一旁大口大口地吃着客人点的水果、小吃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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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下课之后,筠凉在女生公寓门口看到一辆眼熟的车。
不是杜寻,杜寻这些日子以来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自顾不暇的他暂时没有力气来安抚筠凉。
等到筠凉靠近这辆车时,车门开了,黎朗从驾驶座走出来对她笑:“有时间吗?带你吃饭去。”
旁边有些认识筠凉的女生走过去的时候都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她们似乎在想着同一件事:这个不要脸的第三者抢了别人的男朋友之后,怎么还会有这种又帅又有钱的人拜倒在她裙下呢?
那些目光令筠凉觉得犹如芒刺在背,她甚至来不及多想一下,就干脆地对黎朗点了点头。
黎朗的车从女生宿舍开出去没有多远,沈言的车就跟上来了。
她很有耐性,中间保持着一段看似很远其实却很安全的距离,在这段距离之中,她确保黎朗不会发现她,又有十足的把握自己不会被滚滚车流阻挡住视线,跟丢他。
戴着墨镜的她,轻轻吐出一口烟。
她很少很少抽烟,除了在夜总会的那两个月。
那时是迫不得已,每天晚上手里总得夹几根DJ Mix、ESSE或者MORE之类的女士烟。她从来不抽502,因为讨厌过滤嘴中间那个故作温情的桃心形状。
所有的女士烟里,她最喜欢的就是MORE。
虽然叫MORE,但其实烟身是咖啡色的,很长一支,可以燃很久。
生意不太好的时候,她会躲在洗手间里点一支,看着它一点一点化为灰烬,时间仿佛可以过得很慢、很慢……仿佛余生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地擦拭青春里斑驳的污垢。
初到K城,沈言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她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要挣够大一一年的学费。
洗碗,端盘子,做家教?这些都不现实。辛辛苦苦做一天,累死累活,要是碰上无良的雇主,不仅一分钱拿不到,还浪费了时间。
蜷缩在五十块钱一天的小旅馆里,十八岁的沈言觉得自己都快要疯了。
她不会像有些人一样,穷途末路之际将身上所有的钱拿去买彩票,一次性梭哈,赌就赌一盘大的,赢了,是老天爷开眼;输了,大不了就去死。
她不要死,她输不起。
自知自己不是个天生赌徒,沈言握着手里那一叠薄薄的票子,差点没把下嘴唇咬出血来。
小旅馆的墙壁上有一扇年久失修的窗户,窗外是K城灰蒙蒙的天空,蓬头垢面的沈言觉得自己正被这阴冷的生活一点一点肢解了出发时满腔的豪情壮志。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她对自己说,沈言,你要做掌握命运的人,你不可以做命运的俘虏。
来到的是这样一个契机。
高不成低不就的她在人才市场晃了半天,手里捏着半个没吃完的面包,意兴阑珊地走出来坐在路边开始啃。
是真的穷啊,连瓶矿泉水都舍不得买来喝。多年后想起当时自己狼狈的样子,她依然心有余悸。
再也没有什么比现实里的贫困更能够摧毁一个人的尊严了,被亲生父亲拿皮鞭抽的时候她都没有哭,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的街头,突然一下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正哭得酣畅淋漓时,有人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拍拍她的肩膀。
她一抬头,泪眼朦胧中,看到一张艳丽的面孔,那个女人端详了她好一阵子,开门见山道:“我姓陈,陈曼娜,你叫我陈姐就是了。”
陈曼娜没有玩什么花样,也没有编什么好听的谎话来诓涉世未深的少女,她虽然是混风月场的人,骨子里却有一种江湖儿女的义气:“你愿意来,就打电话给我,不愿意,就当没这回事。”
末了,她还对沈言说,十八岁,成年人了,可以自己做选择了。
在小旅馆里想了整整一夜,沈言依然没有做出一个果断的抉择。
去,还是不去,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去的话,钱来得当然快,至少比那些什么洗碗端盘子打零工要来得快,并且多。但是去的话,不就等于自己把自己推进了泥坑吗?
还记得在家里的时候,街坊邻里一些长舌妇凑在一起就喜欢议论些家长里短的事情,说起某某的女儿出去了两年,回来的时候穿金戴银,谁知道那些钱是哪里来的,谁知道来路正不正,干不干净……
那些明明是怀揣着嫉妒的心情而意淫出来的言论,却代表了这个社会最传统的观念:女子,不可淫贱。
男人变坏没关系,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要是走上这条路,那永远都别想回头好好做人了。
烦躁得几乎要拿头撞墙了,就在这时候,包里的录取通知书掉了出来。
借着那扇窗户外面照进来的月光,沈言看到那个报到的日期……距离那个日期,又近了一天……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思考了。
这里是K城,有几百万人口的K城。
没有人会认识她,只做两个月,两个月之后不管怎么样,洗手走人。
她握着录取通知书暗自发誓,只是两个月而已,做完这两个月,这段历史就会从沈言的人生里完全被剔除,除了她自己,谁也不会知道。
下了决心之后,她反而坦然了,竟然迷迷糊糊地睡了几个小时。
睡醒之后,她洗了一把脸,去路边找了个公用电话,按照昨天陈曼娜给她的那个号码拨过去,电话很快就通了。
“我来。”沈言很直接。
“那好,晚上见。”陈曼娜也很干脆。
在夜总会的第二天,陈曼娜就把沈言叫到她的办公室去,指着沙发上的几件衣服对她说:“穿这个,你看你身上穿的是些什么啊,我们这里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你跟个乡村女教师一样,谁还来啊?”
“我本来就不是做这个的,当然没你们这些行头。”说不清楚为什么,即使到了这种地方,沈言还是一身傲骨。
说起来,陈曼娜对她确实是另眼相看的,别的人要是敢这样跟她说话,恐怕就要做好被扫地出门的准备了,但沈言不怕。
陈曼娜看着她稚气的脸,忽然笑了:“没见过你这样有求于人的,但是很奇怪,我偏偏就是喜欢你,你跟我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目的性很强,这是多年后沈言周遭所有同事和上司对她的评价。放到职场上来看,这不仅不是缺点,甚至是值得别人学习的优点。
但每当有人用这句话说她时,她的脑袋里第一个想起的,总是十八岁那年遇到的陈曼娜。
从来到夜总会的那天起,她的生活便是从夜晚开始。
起初,她只是跟着一群浓妆艳抹的姑娘象征性地去陪客人喝喝酒、唱唱歌,所得的酬劳并不多,有时还要几个人分。
但无论如何,比起之前她考虑的那些工作,收入还是高多了。
尽管如此,她还是舍不得乱花一分钱,经常饿着肚子去上班,然后在别人陪客人玩儿的时候躲在一旁大口大口地吃着客人点的水果、小吃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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