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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从曹公的神态中略窥一二。
尤为失态的当属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他的才学几乎不下与曹丘,自然也知道仅仅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能从这几句词作中看出这么多内容,而且还如此准确,上官浩阳自问自己也很难做到。
相比之下,药族族长丹青除了惊愕之外还隐隐有着些许自豪之感,“不愧为我丹家后人啊!”
曹公何许人也?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自然片刻之后便已然从惊骇中恢复正常了,对着丹轩略微拱手道:“不知丹小兄从这首词中还看出了什么?还请不吝赐教!”
全场一片哗然。一向心比天高的文学泰斗曹丘曹公竟然对一晚辈也用上了“请”字,真是让了解曹公的人唏嘘不已啊!
与满场的讶然相比,丹轩却极其淡定从容,仿佛满场的躁动与自己毫无关系一般。
“哪里哪里,倒也还看出了些东西,只是若有冒犯曹公之处还烦请曹公饶恕小子不敬之罪”
“但说无妨!”曹公也竖起了耳朵倾听了起来。
“此词可谓是万中无一的好词,情感充沛,内涵丰富,对此女子的美貌写的也是入微入理,惟妙惟肖,此女子也许不会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但绝对是气质美如兰的清丽脱俗之辈,让人读后,就像是坠落凡尘的九天仙子一般,让人心生爱怜之意的同时,又不禁产生些许敬畏……但是,此词也并不完全是尽善尽美……”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曹公是谁啊,曹公是帝国文学协会的会长,帝国文学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曹公都已经说了这首词是他多年前偶然所作,以曹公的才学且改了好几年才改成这样,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仅仅看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敢在这里品头论足,大谈缺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其实曹丘心里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什么。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始挑毛病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学大家了。
任何人的聒噪似乎无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精彩的地方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联翩,扣人心弦。然而全词最精彩的两个字也恰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太过于刻意,让人在品读时容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哀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胜慨叹啊……”
说到此处,曹公脸色也愈加的难看,心里是真想给这个斗胆的毛头小子一点教训,却又怕落得个与小辈斤斤计较的名声,但左右还是忍不住,于是大声喊道:“那依阁下之见,这两个字当如何更换当属尽善尽美呢?”
听到的曹公近乎报复的追问,丹轩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抬步走到屏风之下,拿起桌上的大笔,在“共”和“同”字各划一个大叉,然后大笔一挥分别写上了一个“同”与“共”字,笔法浑厚有力,矫若游龙。令人想不到的是,丹轩居然是仅仅把两个字换了一下位置!!
“……哈哈……”台下台上立即变得欢声笑语,嘲笑讽刺之音不绝于耳。所有人也只把丹轩的这一改动当做无法自圆其说的逃脱之举。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渐渐变成了震惊,心里反复品读着更改之后的词作,只觉得越是品读却越感震惊。
咋一看,两个韵字的调换与传统的用词手法完全背道而驰,甚至隐隐有着乱用错用的可笑之感。但是,像曹公这种文学大家却知道,一味的遵守规则传统确是永远无法超越前人。无法跳脱传统束缚的文学大师却是永远也达不到文学之巅峰境界。但是,破除规则,创造规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其实不光是文学,任何领域的最高境界都是创造。曹公一生执着于跳脱传统,执着于文学的最巅峰境界。却始终受规则所累,无法成就大道。但是,曹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传言中的废物公子哥,竟隐隐达到了此等文学之大境界,实属骇人听闻!
与曹公的失态相比,看台上的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位一向温文尔雅的雅族族长也是满脸的惊愕,因为震惊而张开的大嘴似乎都能伸进个馒头!
“神来之笔!!!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曹公语无伦次的抬起他那隐隐有着泪珠的双眼,甚至有些深情的望着丹轩,就像是看到了他词作中所描写的情人一般。
丹大少爷浑身一个机灵,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也能从曹公的神态中略窥一二。
尤为失态的当属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他的才学几乎不下与曹丘,自然也知道仅仅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能从这几句词作中看出这么多内容,而且还如此准确,上官浩阳自问自己也很难做到。
相比之下,药族族长丹青除了惊愕之外还隐隐有着些许自豪之感,“不愧为我丹家后人啊!”
曹公何许人也?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自然片刻之后便已然从惊骇中恢复正常了,对着丹轩略微拱手道:“不知丹小兄从这首词中还看出了什么?还请不吝赐教!”
全场一片哗然。一向心比天高的文学泰斗曹丘曹公竟然对一晚辈也用上了“请”字,真是让了解曹公的人唏嘘不已啊!
与满场的讶然相比,丹轩却极其淡定从容,仿佛满场的躁动与自己毫无关系一般。
“哪里哪里,倒也还看出了些东西,只是若有冒犯曹公之处还烦请曹公饶恕小子不敬之罪”
“但说无妨!”曹公也竖起了耳朵倾听了起来。
“此词可谓是万中无一的好词,情感充沛,内涵丰富,对此女子的美貌写的也是入微入理,惟妙惟肖,此女子也许不会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但绝对是气质美如兰的清丽脱俗之辈,让人读后,就像是坠落凡尘的九天仙子一般,让人心生爱怜之意的同时,又不禁产生些许敬畏……但是,此词也并不完全是尽善尽美……”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曹公是谁啊,曹公是帝国文学协会的会长,帝国文学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曹公都已经说了这首词是他多年前偶然所作,以曹公的才学且改了好几年才改成这样,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仅仅看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敢在这里品头论足,大谈缺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其实曹丘心里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什么。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始挑毛病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学大家了。
任何人的聒噪似乎无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精彩的地方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联翩,扣人心弦。然而全词最精彩的两个字也恰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太过于刻意,让人在品读时容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哀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胜慨叹啊……”
说到此处,曹公脸色也愈加的难看,心里是真想给这个斗胆的毛头小子一点教训,却又怕落得个与小辈斤斤计较的名声,但左右还是忍不住,于是大声喊道:“那依阁下之见,这两个字当如何更换当属尽善尽美呢?”
听到的曹公近乎报复的追问,丹轩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抬步走到屏风之下,拿起桌上的大笔,在“共”和“同”字各划一个大叉,然后大笔一挥分别写上了一个“同”与“共”字,笔法浑厚有力,矫若游龙。令人想不到的是,丹轩居然是仅仅把两个字换了一下位置!!
“……哈哈……”台下台上立即变得欢声笑语,嘲笑讽刺之音不绝于耳。所有人也只把丹轩的这一改动当做无法自圆其说的逃脱之举。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渐渐变成了震惊,心里反复品读着更改之后的词作,只觉得越是品读却越感震惊。
咋一看,两个韵字的调换与传统的用词手法完全背道而驰,甚至隐隐有着乱用错用的可笑之感。但是,像曹公这种文学大家却知道,一味的遵守规则传统确是永远无法超越前人。无法跳脱传统束缚的文学大师却是永远也达不到文学之巅峰境界。但是,破除规则,创造规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其实不光是文学,任何领域的最高境界都是创造。曹公一生执着于跳脱传统,执着于文学的最巅峰境界。却始终受规则所累,无法成就大道。但是,曹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传言中的废物公子哥,竟隐隐达到了此等文学之大境界,实属骇人听闻!
与曹公的失态相比,看台上的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位一向温文尔雅的雅族族长也是满脸的惊愕,因为震惊而张开的大嘴似乎都能伸进个馒头!
“神来之笔!!!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曹公语无伦次的抬起他那隐隐有着泪珠的双眼,甚至有些深情的望着丹轩,就像是看到了他词作中所描写的情人一般。
丹大少爷浑身一个机灵,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