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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在跟随达里高利前往自己战位的路上,格利愤愤不平地低声问道:“高歌,为什么我叫他大叔他就不高兴,而你叫他大叔他却没意见?”
“我怎么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是队长吧。”高歌耸耸肩,轻声笑道。
王国军实行的是三三制,三人小分队是最小的作战建制,作为见习军官,高歌、格利与达里高利组成了一个作战分队,隶属于军团第一游击联队。
达里高利是盾左,持重盾和长剑,是整个小队防守的基石,格利是枪右,负责骤然突前刺杀,而高歌则负责在二人的掩护下放箭和投掷标枪,很意外的是,高歌的这两项技能居然相当出色。
更意外的是,高歌居然是这个小分队的队长,这也是达里高利一再坚持的结果,也许,是因为队长有优先被保护的权利吧。
难道这个世界也有危险时保护领导先走的优良传统?!
一路上,不断有战士起身行礼,他们以拳捶胸,脸上满是发自内心的敬意。
“您好!达里高利大哥。”
“向您致敬,达里高利。”
“我老婆给我寄来了家乡的蜜饼,达里高利大叔,您尝一块吧。”
“达里高利,愿主神庇佑您。”
……
而高歌和格利,却被人们自动忽视了,看着一边走一边向战士们频频示意的高大背影,高歌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身前的是位威名赫赫的将军,而自己和格利,则成了跟随在后的小小卫兵。
根据“晨不举火”的作战条令,作战日的早餐不提供热食,以干粮充饥,所以进入队列后,高歌和大家一样席地而坐,掏出肉干和炒豆子吃了起来,这些东西的味道……嗯,难吃极了。
在晨风的吹拂下,阳光终于驱散了浓雾,整个营地展露在眼前。
广阔无垠的稀树草原上,初生的嫩草已经过膝,被雨水洗过的天空蓝得晶莹,只在极远方还有残留的几缕微云。
昨天攻下黑松岭,收复长城缺口后,金狮鹫军团马不停蹄,一路追击到了这里,并在此宿营修整,将继续追击的任务交给了后来的生力军团。
这是一个残破的驿站,所有的物资都被这次入侵的南蛮兵搜刮一空,房屋也被付之一炬,只留下那幢昨天被当作庆功场所的石垒仓库。
大大小小的帐蓬井然有序地布满了驿站所在的这块高地,如草原上雨后冒出的一簇簇菌菇。
“嘀!嘀嘀嘀哒哒嘀嘀!”忽然,一阵嘹亮急促的号声传来,这起码是三十名号手的齐奏才会产生的声势。
战士们纷纷从地上站起,挺直了身躯,一边嘴里还啃嚼着各自的早餐。
远处,一队盔明甲亮,旌旗猎猎的队伍缓缓而来,向被指定为中军所在的集结地域而去。
“看哪!那是四王子殿下带来的御林军,足足有一个大队啊!”
“瞧瞧,一百多人全是骑士,在咱们南方,马可是稀罕物,咱们军团的联队长才有马骑呢。”
“看他们那一身板甲,比镜子还亮,听说都是精钢打造的,一件就价值一百枚金鹰币,光重量就得有两百斤呢。”
“吹吧,你这个癞子!两百斤的盔甲还不把人给压趴下啊!还怎么打仗?”
“你以为是你这只弱田鸡吗?御林军可个个都是斗者呢!”
“放你娘的洋屁,你以为斗者是韭菜啊这么不值钱!平均一千个人中才能产生一个斗者。还个个是斗者,只有教会的神圣骑士团才个个是斗者,御林军嘛,小队长以上才是斗者。”
“已经很了不起了,像我们金狮鹫这样的甲级军团,大队长以上才是斗者呢。”
“那是四王子殿下吧!啧啧,不愧是迷倒整个王都贵妇圈的美男子,穿上盔甲也这么俊美。还居然是一身金甲!这得花多少枚金鹰币啊!”
“看见他身后那位金发骑士了吗?那是王国最年轻的大斗师佛郎西斯骑士,才二十八岁,被誉为百年一遇的武道奇才。”
“紧挨着王子殿下的那两个老头是什么人?都这么老了能举得起刀剑吗?还连盔甲都没有,衣服也好奇怪。”
“你懂什么,那是护卫王子殿下的魔法师,没看见他们身后魔法师公会的旗帜吗?”
“哇!有魔法师助阵,那这薇山城还不是一鼓而下!”
“嘁!这些骄傲的老东西,才不会轻易出手呢,他们只是来保护王子殿下的。”
“嘘!轻点声,他们可是有魔法的,说不定就能听到所有人的声音,你敢说他们的不是,说不定就给你下点魔咒。”
“不……不会吧!你别吓我,这可隔着一百多米呢!”
……
高歌如饥似渴地听着周围的议论,吸收着一切有关这个世界的信息,都怪自己的前任,除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实在是太局限,太模糊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忽然,远处响起激越的乐声,随着联队长一声令下,第一联队的队旗被高高举起,左右挥舞了三下,作为战时护卫左翼的游击联队,行军时将是首先开拔的前锋。
sp; 在跟随达里高利前往自己战位的路上,格利愤愤不平地低声问道:“高歌,为什么我叫他大叔他就不高兴,而你叫他大叔他却没意见?”
“我怎么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是队长吧。”高歌耸耸肩,轻声笑道。
王国军实行的是三三制,三人小分队是最小的作战建制,作为见习军官,高歌、格利与达里高利组成了一个作战分队,隶属于军团第一游击联队。
达里高利是盾左,持重盾和长剑,是整个小队防守的基石,格利是枪右,负责骤然突前刺杀,而高歌则负责在二人的掩护下放箭和投掷标枪,很意外的是,高歌的这两项技能居然相当出色。
更意外的是,高歌居然是这个小分队的队长,这也是达里高利一再坚持的结果,也许,是因为队长有优先被保护的权利吧。
难道这个世界也有危险时保护领导先走的优良传统?!
一路上,不断有战士起身行礼,他们以拳捶胸,脸上满是发自内心的敬意。
“您好!达里高利大哥。”
“向您致敬,达里高利。”
“我老婆给我寄来了家乡的蜜饼,达里高利大叔,您尝一块吧。”
“达里高利,愿主神庇佑您。”
……
而高歌和格利,却被人们自动忽视了,看着一边走一边向战士们频频示意的高大背影,高歌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身前的是位威名赫赫的将军,而自己和格利,则成了跟随在后的小小卫兵。
根据“晨不举火”的作战条令,作战日的早餐不提供热食,以干粮充饥,所以进入队列后,高歌和大家一样席地而坐,掏出肉干和炒豆子吃了起来,这些东西的味道……嗯,难吃极了。
在晨风的吹拂下,阳光终于驱散了浓雾,整个营地展露在眼前。
广阔无垠的稀树草原上,初生的嫩草已经过膝,被雨水洗过的天空蓝得晶莹,只在极远方还有残留的几缕微云。
昨天攻下黑松岭,收复长城缺口后,金狮鹫军团马不停蹄,一路追击到了这里,并在此宿营修整,将继续追击的任务交给了后来的生力军团。
这是一个残破的驿站,所有的物资都被这次入侵的南蛮兵搜刮一空,房屋也被付之一炬,只留下那幢昨天被当作庆功场所的石垒仓库。
大大小小的帐蓬井然有序地布满了驿站所在的这块高地,如草原上雨后冒出的一簇簇菌菇。
“嘀!嘀嘀嘀哒哒嘀嘀!”忽然,一阵嘹亮急促的号声传来,这起码是三十名号手的齐奏才会产生的声势。
战士们纷纷从地上站起,挺直了身躯,一边嘴里还啃嚼着各自的早餐。
远处,一队盔明甲亮,旌旗猎猎的队伍缓缓而来,向被指定为中军所在的集结地域而去。
“看哪!那是四王子殿下带来的御林军,足足有一个大队啊!”
“瞧瞧,一百多人全是骑士,在咱们南方,马可是稀罕物,咱们军团的联队长才有马骑呢。”
“看他们那一身板甲,比镜子还亮,听说都是精钢打造的,一件就价值一百枚金鹰币,光重量就得有两百斤呢。”
“吹吧,你这个癞子!两百斤的盔甲还不把人给压趴下啊!还怎么打仗?”
“你以为是你这只弱田鸡吗?御林军可个个都是斗者呢!”
“放你娘的洋屁,你以为斗者是韭菜啊这么不值钱!平均一千个人中才能产生一个斗者。还个个是斗者,只有教会的神圣骑士团才个个是斗者,御林军嘛,小队长以上才是斗者。”
“已经很了不起了,像我们金狮鹫这样的甲级军团,大队长以上才是斗者呢。”
“那是四王子殿下吧!啧啧,不愧是迷倒整个王都贵妇圈的美男子,穿上盔甲也这么俊美。还居然是一身金甲!这得花多少枚金鹰币啊!”
“看见他身后那位金发骑士了吗?那是王国最年轻的大斗师佛郎西斯骑士,才二十八岁,被誉为百年一遇的武道奇才。”
“紧挨着王子殿下的那两个老头是什么人?都这么老了能举得起刀剑吗?还连盔甲都没有,衣服也好奇怪。”
“你懂什么,那是护卫王子殿下的魔法师,没看见他们身后魔法师公会的旗帜吗?”
“哇!有魔法师助阵,那这薇山城还不是一鼓而下!”
“嘁!这些骄傲的老东西,才不会轻易出手呢,他们只是来保护王子殿下的。”
“嘘!轻点声,他们可是有魔法的,说不定就能听到所有人的声音,你敢说他们的不是,说不定就给你下点魔咒。”
“不……不会吧!你别吓我,这可隔着一百多米呢!”
……
高歌如饥似渴地听着周围的议论,吸收着一切有关这个世界的信息,都怪自己的前任,除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实在是太局限,太模糊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忽然,远处响起激越的乐声,随着联队长一声令下,第一联队的队旗被高高举起,左右挥舞了三下,作为战时护卫左翼的游击联队,行军时将是首先开拔的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