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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进屋。”
沈括声音简洁有力,说完转身回了屋。
陆嫣犹豫片刻,磨磨蹭蹭地进了屋。屋子里只有一挂白秃秃的吊灯泡,因为是阴雨天,天还没黑,但是光线很暗沉。
屋子很小,家具物品搁置得比较紧密,显得非常局促。
潮湿的空气里漫着一股淡淡的中药味,难怪陆嫣总嗅到沈括身上有药的苦涩味,还以为是错觉呢。
柜子上也搁置着一些药物胶囊片。看得出来,这个家里有病人。
这时,内屋里传来了沉沉的咳嗽声,一个身形瘦削的男人颤颤巍巍走出来,嘶着嗓子问:“小括,谁来了?”
“同学。”
“哦,招待同学坐吧。”
陆嫣礼貌地唤了声:“叔叔好,打扰了。”
“好……同学留下来吃晚饭吧。”
沈建寻说完这话,忽然看到桌上的医药箱,诧异地问:“小括,拿医药箱干什么?”
“淋了雨,吃点感冒药。”
沈括拿了医药箱,将陆嫣推搡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呆在屋里。”
“哦,好。”
陆嫣乖乖点头,张望打量着沈括的房间——
他的房间比较狭窄,东西不多,推拉窗外就是一面长满青苔和霉半的黑墙,让整个房间显得非常压抑。
窗边有一台像是手工木制打造的书桌,看上去很陈旧,因此边缘被磨得光滑而平顺。
没有书架,桌上摆满了书本,书不多,都是教材,唯一的一本教辅资料,是陆嫣偷偷送给他的《高考数学全解析》。
和其他教材不一样,那本书被他保护得很好,没有卷边也没有折叠,看上去还像新的一样,但是摊开的那一页,密密麻麻写了许多笔记。
两个人的目光同时落到那本书上,随后又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
门外又传来咳嗽声,陆嫣问他:“沈爸爸身体不好?”
“嗯。”
“那雨停了我就走,不要打扰他休息。”
沈括见女孩刘海因为淋雨湿漉漉黏在一起,局促地站在桌边,看上去乖巧极了。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短时间似乎不会停了。
他转身,准备给她倒杯水。
就在这时,陆嫣赫然发现沈括的右臂的袖子颜色变深了许多,她走过去诧异地摸了摸,发现竟然湿了。
她掌心有血迹。
陆嫣低呼:“你流血了!”
沈括掀开袖子,刚刚混乱中,他的右臂被划了一刀,翻出一道血肉来。
陆嫣急切地说:“我带你去医院!”
“不用。”
“为什么啊!”
“不想去。”
自小到大,他就没有进过几次医院,头疼脑热自己捂着被子睡一觉,咬着牙也能撑过去。医院里挂号拍片拿药,一趟下来,要花掉不少钱。
沈括背过身,将衣服脱了下来扔在一边,准备自行处理手臂的刀伤。
陆嫣帮不上什么忙,又劝不动他,只能站在边上看着。
他转过身去,只留了背影给她。
沈括背上扎实紧致的肌肉,完完全全不同于陆嫣在健身房里看过的那些鲁莽的肌肉猛男,他这身肌肉是长年劳动累积起来的,充满了力量感。
他处理伤口的方式很粗糙,直接拿着酒精往伤口上浇,虽然伤口不算太深,但好歹是见了血,就这样直接用酒精浇,那可不得疼死啊!
陆嫣甚至没来得及阻止他,他的身子明显因为剧痛而轻微颤栗了起来,额间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粒。
“疯了吗!”
陆嫣跑过去,用干净的纱布擦拭他手臂上酒精和血迹,急切说:“肯定疼死了都……”
怎么会不疼,沈括嘴唇都苍白了。
“消毒。”他嘶声说。
“没见过消毒直接把酒精往伤口上撒的!你不会处理就去医院啊!”
“不想去。”沈括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缓缓就好了。”
陆嫣一边责怪他抠门,一边擦干净了他的伤口四周,然后翻找着医药箱里止血的云南白药膏,用指尖缀了给他一点一点地涂抹在伤口上。
因为害怕弄疼他,她涂抹药膏的时候还会凑近了,轻轻地吹拂伤口。
沈括感受着丝丝凉风抚过手臂皮肤,细细的,痒痒的。
陆嫣给他包扎了手臂,虽然她也不专业,但好在伤口不算深,应该没有大碍。
“以后生病或者受伤,还是要去医院的。”
沈括没有回应,他盯着她看了许久。
她长相虽与陆臻神似,但是眉眼间带一点天然的呆气,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是认认真真。
似乎她对每一个人,都是这么的好。
沈括从来不知道,被女孩子精细地照顾着,会是这样一种软软的感觉。
自从家里唯一的女人离开以后,十多年来,沈括的生活一直冷冰冰、硬邦邦,再也没有感受过一丝一毫的柔软。
而陆嫣自小被照顾被宠爱,本来也不会照顾别人,性子大大咧咧,更算不上体贴细腻的那种女孩,却在无意间,把仅有的温柔……都给他了。
沈括像是第一次尝到糖果的小孩,很贪心,想要霸占她独一份的好。
这女孩是真的单纯,如果他使些手段,也未尝不能将她据为己有……
但是这疯狂的念头也只是转瞬即逝。
她美好得就像雨后青草上的露珠,他舍不得对她有一丝一毫的玷污。
终究……配不上。
沈括沉湎在自己的情绪中,陆嫣却想起了刚刚的事情,问他:“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是吴强他们放的火。”
沈括微微一愣,点了点头。他心里一直有怀疑,但刚刚才得以确证。
“那……你还和他们喝酒。”
沈括看着小丫头义愤填膺的模样,清浅一笑:“终于想起来兴师问罪了?”
陆嫣抓起他的衣袖往外拽:“你得跟我去警局报案,帮我作证,听到他们说放火了。”
沈括漫不经心道:“不想去。”
“为什么?”
“我只答应陆臻找出真凶,现在真凶找出来了,怎么处理是陆臻的事,与我无关。”
“可……你要是不帮忙作证的话,警察不会相信我的话。”
谁会相信一个傻子说的话。
陆嫣想到陆臻这段时间只差没把内裤赔出去,好不容易抓到罪魁祸首,决不能再让那些家伙逍遥法外。
她憋屈又忿懑,盘着腿往沈括的床上一坐,耍赖道:“我……我不走了!”
沈括往床上一倒,躺在了她的身边:“不想走,今晚可以跟我睡。”
“你!”陆嫣真是要被他气死了:“谁要跟你睡,你这个老东西!”
沈括的左臂挥过来,粗砺的指腹钳住了她的下颌,捏得她嘴巴都嘟了起来。
“又是沈叔叔又是老东西,所以到底对我的年龄有什么误解。”
有时候他真觉得这丫头是个傻子,但有时候看着又挺机灵,捉摸不透。
陆嫣嘟哝着说:“本来就是。”
正二八经算起来,他年龄都快大她两轮了好吗!
“你不帮忙就算了,我自己去报警。”
陆嫣说完起身,推开了卧室门。沈建寻见陆嫣出来,连声道:“同学,留下来吃晚饭吧,我刚刚叫了馆子送吃的过来。”
“啊,不用麻烦了叔叔!”
“不麻烦不麻烦,你坐,马上就开饭了。”
沈建寻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家里难得来客人,他很高兴。
沈括走出来,挽留道:“坐吧,吃了饭再走。”
沈爸都叫了“外卖”了,陆嫣自然不好回绝,也只能留下来。
……
雨在八点时分停了下来。
陆嫣感觉特别不好意思,不请自来就算了,还让沈爸爸这样破费地招待她,所以她尽可能多吃一些,不要辜负人家的热心。
沈爸看上去是个老实的男人,言语爽朗,极易相处,只是脸色不好,看得出来是长年生病的模样。
“小括朋友不多,从来没有女同学来过我们家,咳咳咳……”
他话还没说完,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沈括连忙出门,给老爸倒了水,拍着他的背给他顺气。
“爸,去床上躺着。”
“成,那我进屋休息一会儿,不打扰你们聊天。”
沈建寻佝偻着身子回屋躺着,陆嫣和沈括站在客厅里,面面相觑。
“沈叔叔生了什么病呀?”她好奇地问。
“尘肺。”
陆嫣知道这种病,长年暴露于污染环境,肺部吸收太多灰尘,就会染上这样的病。
“叔叔以前的工作是……”
“水泥厂工人。”
“哦。”
难怪。
这种病很难治,基本没有痊愈的可能性,只能说吊着命,活一天算一天的那种。
这个家里散发着浓浓的中药味,就连沈括的身上,都沾染了一点中药的苦味,想来,也是长年熬药的缘故。
这时,陆嫣的手机响了,来电是陆臻,问她为什么这么晚还没有回家。
陆嫣没敢说她在沈括家里,只敷衍说在同学家吃饭,让他不要担心,这就回了。
陆简长年出差在外,过去那个玩世不恭的陆大少爷,几乎承担了全部照顾陆嫣的责任。
长兄如父。
有时候沈括不得不承认,陆臻这家伙其实真不坏,尤其重感情,对家人,对朋友,对恋人,都好得没话说。
但是……
他和他的恩怨,也绝不是轻易就能翻篇的。
陆嫣临走的时候,站在门边磨蹭,抱着最后一丝希冀,抬头问他:“真的……不能帮忙作证了吗?”
沈括粗砺的指腹抵在她的脑门,将她推出去,一字一顿道:“永远不要奢望我帮陆臻做任何事。”
陆嫣失望地转身,看着沈括关上了房门。
她其实能够理解,本就是陆臻有错在先,仗着有钱有势,他没少欺负沈括。
人家不乐意帮忙,也是人之常情。
纱窗边,沈括目送着小姑娘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路灯光影笼罩的巷口。
他默了片刻,从书包里取出了一台带录音功能的复读机,缓缓搁在桌上……
傻丫头,没证据告个屁。
来。
“进屋。”
沈括声音简洁有力,说完转身回了屋。
陆嫣犹豫片刻,磨磨蹭蹭地进了屋。屋子里只有一挂白秃秃的吊灯泡,因为是阴雨天,天还没黑,但是光线很暗沉。
屋子很小,家具物品搁置得比较紧密,显得非常局促。
潮湿的空气里漫着一股淡淡的中药味,难怪陆嫣总嗅到沈括身上有药的苦涩味,还以为是错觉呢。
柜子上也搁置着一些药物胶囊片。看得出来,这个家里有病人。
这时,内屋里传来了沉沉的咳嗽声,一个身形瘦削的男人颤颤巍巍走出来,嘶着嗓子问:“小括,谁来了?”
“同学。”
“哦,招待同学坐吧。”
陆嫣礼貌地唤了声:“叔叔好,打扰了。”
“好……同学留下来吃晚饭吧。”
沈建寻说完这话,忽然看到桌上的医药箱,诧异地问:“小括,拿医药箱干什么?”
“淋了雨,吃点感冒药。”
沈括拿了医药箱,将陆嫣推搡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呆在屋里。”
“哦,好。”
陆嫣乖乖点头,张望打量着沈括的房间——
他的房间比较狭窄,东西不多,推拉窗外就是一面长满青苔和霉半的黑墙,让整个房间显得非常压抑。
窗边有一台像是手工木制打造的书桌,看上去很陈旧,因此边缘被磨得光滑而平顺。
没有书架,桌上摆满了书本,书不多,都是教材,唯一的一本教辅资料,是陆嫣偷偷送给他的《高考数学全解析》。
和其他教材不一样,那本书被他保护得很好,没有卷边也没有折叠,看上去还像新的一样,但是摊开的那一页,密密麻麻写了许多笔记。
两个人的目光同时落到那本书上,随后又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
门外又传来咳嗽声,陆嫣问他:“沈爸爸身体不好?”
“嗯。”
“那雨停了我就走,不要打扰他休息。”
沈括见女孩刘海因为淋雨湿漉漉黏在一起,局促地站在桌边,看上去乖巧极了。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短时间似乎不会停了。
他转身,准备给她倒杯水。
就在这时,陆嫣赫然发现沈括的右臂的袖子颜色变深了许多,她走过去诧异地摸了摸,发现竟然湿了。
她掌心有血迹。
陆嫣低呼:“你流血了!”
沈括掀开袖子,刚刚混乱中,他的右臂被划了一刀,翻出一道血肉来。
陆嫣急切地说:“我带你去医院!”
“不用。”
“为什么啊!”
“不想去。”
自小到大,他就没有进过几次医院,头疼脑热自己捂着被子睡一觉,咬着牙也能撑过去。医院里挂号拍片拿药,一趟下来,要花掉不少钱。
沈括背过身,将衣服脱了下来扔在一边,准备自行处理手臂的刀伤。
陆嫣帮不上什么忙,又劝不动他,只能站在边上看着。
他转过身去,只留了背影给她。
沈括背上扎实紧致的肌肉,完完全全不同于陆嫣在健身房里看过的那些鲁莽的肌肉猛男,他这身肌肉是长年劳动累积起来的,充满了力量感。
他处理伤口的方式很粗糙,直接拿着酒精往伤口上浇,虽然伤口不算太深,但好歹是见了血,就这样直接用酒精浇,那可不得疼死啊!
陆嫣甚至没来得及阻止他,他的身子明显因为剧痛而轻微颤栗了起来,额间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粒。
“疯了吗!”
陆嫣跑过去,用干净的纱布擦拭他手臂上酒精和血迹,急切说:“肯定疼死了都……”
怎么会不疼,沈括嘴唇都苍白了。
“消毒。”他嘶声说。
“没见过消毒直接把酒精往伤口上撒的!你不会处理就去医院啊!”
“不想去。”沈括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缓缓就好了。”
陆嫣一边责怪他抠门,一边擦干净了他的伤口四周,然后翻找着医药箱里止血的云南白药膏,用指尖缀了给他一点一点地涂抹在伤口上。
因为害怕弄疼他,她涂抹药膏的时候还会凑近了,轻轻地吹拂伤口。
沈括感受着丝丝凉风抚过手臂皮肤,细细的,痒痒的。
陆嫣给他包扎了手臂,虽然她也不专业,但好在伤口不算深,应该没有大碍。
“以后生病或者受伤,还是要去医院的。”
沈括没有回应,他盯着她看了许久。
她长相虽与陆臻神似,但是眉眼间带一点天然的呆气,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是认认真真。
似乎她对每一个人,都是这么的好。
沈括从来不知道,被女孩子精细地照顾着,会是这样一种软软的感觉。
自从家里唯一的女人离开以后,十多年来,沈括的生活一直冷冰冰、硬邦邦,再也没有感受过一丝一毫的柔软。
而陆嫣自小被照顾被宠爱,本来也不会照顾别人,性子大大咧咧,更算不上体贴细腻的那种女孩,却在无意间,把仅有的温柔……都给他了。
沈括像是第一次尝到糖果的小孩,很贪心,想要霸占她独一份的好。
这女孩是真的单纯,如果他使些手段,也未尝不能将她据为己有……
但是这疯狂的念头也只是转瞬即逝。
她美好得就像雨后青草上的露珠,他舍不得对她有一丝一毫的玷污。
终究……配不上。
沈括沉湎在自己的情绪中,陆嫣却想起了刚刚的事情,问他:“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是吴强他们放的火。”
沈括微微一愣,点了点头。他心里一直有怀疑,但刚刚才得以确证。
“那……你还和他们喝酒。”
沈括看着小丫头义愤填膺的模样,清浅一笑:“终于想起来兴师问罪了?”
陆嫣抓起他的衣袖往外拽:“你得跟我去警局报案,帮我作证,听到他们说放火了。”
沈括漫不经心道:“不想去。”
“为什么?”
“我只答应陆臻找出真凶,现在真凶找出来了,怎么处理是陆臻的事,与我无关。”
“可……你要是不帮忙作证的话,警察不会相信我的话。”
谁会相信一个傻子说的话。
陆嫣想到陆臻这段时间只差没把内裤赔出去,好不容易抓到罪魁祸首,决不能再让那些家伙逍遥法外。
她憋屈又忿懑,盘着腿往沈括的床上一坐,耍赖道:“我……我不走了!”
沈括往床上一倒,躺在了她的身边:“不想走,今晚可以跟我睡。”
“你!”陆嫣真是要被他气死了:“谁要跟你睡,你这个老东西!”
沈括的左臂挥过来,粗砺的指腹钳住了她的下颌,捏得她嘴巴都嘟了起来。
“又是沈叔叔又是老东西,所以到底对我的年龄有什么误解。”
有时候他真觉得这丫头是个傻子,但有时候看着又挺机灵,捉摸不透。
陆嫣嘟哝着说:“本来就是。”
正二八经算起来,他年龄都快大她两轮了好吗!
“你不帮忙就算了,我自己去报警。”
陆嫣说完起身,推开了卧室门。沈建寻见陆嫣出来,连声道:“同学,留下来吃晚饭吧,我刚刚叫了馆子送吃的过来。”
“啊,不用麻烦了叔叔!”
“不麻烦不麻烦,你坐,马上就开饭了。”
沈建寻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家里难得来客人,他很高兴。
沈括走出来,挽留道:“坐吧,吃了饭再走。”
沈爸都叫了“外卖”了,陆嫣自然不好回绝,也只能留下来。
……
雨在八点时分停了下来。
陆嫣感觉特别不好意思,不请自来就算了,还让沈爸爸这样破费地招待她,所以她尽可能多吃一些,不要辜负人家的热心。
沈爸看上去是个老实的男人,言语爽朗,极易相处,只是脸色不好,看得出来是长年生病的模样。
“小括朋友不多,从来没有女同学来过我们家,咳咳咳……”
他话还没说完,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沈括连忙出门,给老爸倒了水,拍着他的背给他顺气。
“爸,去床上躺着。”
“成,那我进屋休息一会儿,不打扰你们聊天。”
沈建寻佝偻着身子回屋躺着,陆嫣和沈括站在客厅里,面面相觑。
“沈叔叔生了什么病呀?”她好奇地问。
“尘肺。”
陆嫣知道这种病,长年暴露于污染环境,肺部吸收太多灰尘,就会染上这样的病。
“叔叔以前的工作是……”
“水泥厂工人。”
“哦。”
难怪。
这种病很难治,基本没有痊愈的可能性,只能说吊着命,活一天算一天的那种。
这个家里散发着浓浓的中药味,就连沈括的身上,都沾染了一点中药的苦味,想来,也是长年熬药的缘故。
这时,陆嫣的手机响了,来电是陆臻,问她为什么这么晚还没有回家。
陆嫣没敢说她在沈括家里,只敷衍说在同学家吃饭,让他不要担心,这就回了。
陆简长年出差在外,过去那个玩世不恭的陆大少爷,几乎承担了全部照顾陆嫣的责任。
长兄如父。
有时候沈括不得不承认,陆臻这家伙其实真不坏,尤其重感情,对家人,对朋友,对恋人,都好得没话说。
但是……
他和他的恩怨,也绝不是轻易就能翻篇的。
陆嫣临走的时候,站在门边磨蹭,抱着最后一丝希冀,抬头问他:“真的……不能帮忙作证了吗?”
沈括粗砺的指腹抵在她的脑门,将她推出去,一字一顿道:“永远不要奢望我帮陆臻做任何事。”
陆嫣失望地转身,看着沈括关上了房门。
她其实能够理解,本就是陆臻有错在先,仗着有钱有势,他没少欺负沈括。
人家不乐意帮忙,也是人之常情。
纱窗边,沈括目送着小姑娘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路灯光影笼罩的巷口。
他默了片刻,从书包里取出了一台带录音功能的复读机,缓缓搁在桌上……
傻丫头,没证据告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