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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彩排,肯定很忙。之前王胡子也和我提过这演唱会,我可能会和他老人家一起当观众……见面的事情,今天恐怕不行。”
“没问题,你有这句话就好。”夏林又吃了一阵,忽然停了筷子,“对了,毕文谦!”
“嗯?”
“你都说我是自己人了,对吧?”
毕文谦隐隐觉得夏林的口吻藏了什么阴谋:“我是这么说过。”
“你不是说你和黎姐姐要开唱片公司吗?你不是说要我当什么偶像歌手吗?”夏林亮着眼睛,直直地看着毕文谦,又对着黎华笑,“你说了,河合奈宝子就是日本的偶像歌手。她唱歌的样子,我也见了。昨天,我妈终于正式同意我唱歌了!”夏林的声音里,表情中,仿佛在庆祝三大战役的胜利一般,“所-以,你的磁带已经卖得那么好了,你们的公司呢?我可等着的!”
终于,黎华忍不住笑出了声。
“师父,夏林是要唱你哪首歌啊?”
“别的,前两天我临时和她唱的。”毕文谦一脸平淡,“有点儿顺口溜的意思,既然她想唱,那就先让她试试呗!反正,迟早是我们的人。”
黎华来了兴趣:“是吗?那我晚上得去听听。”
似乎,毕文谦刚才的话不太妥帖,过了一会儿,夏林忽然微微红脸,细声道:“什么你的人……我是……我是黎姐姐的人!”
“反正是自己人!”毕文谦一愣,旋即呵呵地笑,一边笑,一边不住打量着她,“偶像歌手啊……”
很显然,与河合奈宝子相比,夏林的外貌是差得挺远的。但在上辈子的“历史”里,她可没必要靠脸吃饭。而现在嘛,还只是一只唱歌悦耳的青涩而活泼的京城大丫头……
一种养成的喜悦莫名的爬进了毕文谦的细胞里。
当天晚上,毕文谦和黎华挺早就去了首都体育场。没有立即入场,而是先在门口附近转悠,望望即将入夜的街景。
五月的京城正是气爽的时节。白帽子,浅蓝汗衫和衬衣,棱角分明的湛蓝腈纶裤,深蓝的运动鞋,仿佛从头到脚逐渐加料了染料一般——毕文谦新穿着黎华定做的行头。
“从出门时我就想问了,这一身,花了不少钱吧?”
“你在青歌赛决赛上那样子,倒是朴素得让人印象深刻。”黎华似乎颇满意自己的手笔,“师父,你终究是要经常上舞台的。”
“但今天我又不上台……”毕文谦声音不大不小地嘟囔,扫视着隐隐开始围观自己的人群,“穿成这样,总觉得自己……脱离群众。”
好吧,也许在毕文谦心里,脱离的不是群众,而是时代。这样的穿着其实并没有不妥,相反,倒让他生出了些许源于上辈子的亲切感来。可问题是,这是80年代……
“脱离群众?我怎么不觉得?”黎华四望着,“又不是70年代了,这很正常嘛!”
“正常?”毕文谦只觉得残念,“我可是男人!这个时代,几个男人穿得这么……跳脱?”
没错,80年代的中国,不仅大城市和小地方的穿着打扮区别很大,男女之间的奔放程度也是大相径庭——毕文谦这样子,放在姑娘堆里,远看起来的确没什么违合感,但在这个小伙子穿红喇叭裤会被大爷大妈自发剪裤脚的时代……颇有一些走在时代前沿的哭笑不得感。
算了,就当是引领时代吧,至少是黎华的一片心意。何况,不考虑可能的影响问题,这种哪怕在10年代也挺潮的衣服,毕文谦倒也觉得不错。
想通了,毕文谦把眼睛放在了黎华身上。
“那你怎么没给自己做一身?”
“我?”黎华一愣,“你知道我这些衣服有多贵吗?才穿了几年?现在就买新的,多浪费啊!”
对着她理直气壮的眼神,毕文谦呆了几秒,终于把话和着口水吞了下去。
是在下输了!
都要彩排,肯定很忙。之前王胡子也和我提过这演唱会,我可能会和他老人家一起当观众……见面的事情,今天恐怕不行。”
“没问题,你有这句话就好。”夏林又吃了一阵,忽然停了筷子,“对了,毕文谦!”
“嗯?”
“你都说我是自己人了,对吧?”
毕文谦隐隐觉得夏林的口吻藏了什么阴谋:“我是这么说过。”
“你不是说你和黎姐姐要开唱片公司吗?你不是说要我当什么偶像歌手吗?”夏林亮着眼睛,直直地看着毕文谦,又对着黎华笑,“你说了,河合奈宝子就是日本的偶像歌手。她唱歌的样子,我也见了。昨天,我妈终于正式同意我唱歌了!”夏林的声音里,表情中,仿佛在庆祝三大战役的胜利一般,“所-以,你的磁带已经卖得那么好了,你们的公司呢?我可等着的!”
终于,黎华忍不住笑出了声。
“师父,夏林是要唱你哪首歌啊?”
“别的,前两天我临时和她唱的。”毕文谦一脸平淡,“有点儿顺口溜的意思,既然她想唱,那就先让她试试呗!反正,迟早是我们的人。”
黎华来了兴趣:“是吗?那我晚上得去听听。”
似乎,毕文谦刚才的话不太妥帖,过了一会儿,夏林忽然微微红脸,细声道:“什么你的人……我是……我是黎姐姐的人!”
“反正是自己人!”毕文谦一愣,旋即呵呵地笑,一边笑,一边不住打量着她,“偶像歌手啊……”
很显然,与河合奈宝子相比,夏林的外貌是差得挺远的。但在上辈子的“历史”里,她可没必要靠脸吃饭。而现在嘛,还只是一只唱歌悦耳的青涩而活泼的京城大丫头……
一种养成的喜悦莫名的爬进了毕文谦的细胞里。
当天晚上,毕文谦和黎华挺早就去了首都体育场。没有立即入场,而是先在门口附近转悠,望望即将入夜的街景。
五月的京城正是气爽的时节。白帽子,浅蓝汗衫和衬衣,棱角分明的湛蓝腈纶裤,深蓝的运动鞋,仿佛从头到脚逐渐加料了染料一般——毕文谦新穿着黎华定做的行头。
“从出门时我就想问了,这一身,花了不少钱吧?”
“你在青歌赛决赛上那样子,倒是朴素得让人印象深刻。”黎华似乎颇满意自己的手笔,“师父,你终究是要经常上舞台的。”
“但今天我又不上台……”毕文谦声音不大不小地嘟囔,扫视着隐隐开始围观自己的人群,“穿成这样,总觉得自己……脱离群众。”
好吧,也许在毕文谦心里,脱离的不是群众,而是时代。这样的穿着其实并没有不妥,相反,倒让他生出了些许源于上辈子的亲切感来。可问题是,这是80年代……
“脱离群众?我怎么不觉得?”黎华四望着,“又不是70年代了,这很正常嘛!”
“正常?”毕文谦只觉得残念,“我可是男人!这个时代,几个男人穿得这么……跳脱?”
没错,80年代的中国,不仅大城市和小地方的穿着打扮区别很大,男女之间的奔放程度也是大相径庭——毕文谦这样子,放在姑娘堆里,远看起来的确没什么违合感,但在这个小伙子穿红喇叭裤会被大爷大妈自发剪裤脚的时代……颇有一些走在时代前沿的哭笑不得感。
算了,就当是引领时代吧,至少是黎华的一片心意。何况,不考虑可能的影响问题,这种哪怕在10年代也挺潮的衣服,毕文谦倒也觉得不错。
想通了,毕文谦把眼睛放在了黎华身上。
“那你怎么没给自己做一身?”
“我?”黎华一愣,“你知道我这些衣服有多贵吗?才穿了几年?现在就买新的,多浪费啊!”
对着她理直气壮的眼神,毕文谦呆了几秒,终于把话和着口水吞了下去。
是在下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