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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骨利犹豫再三之后,才决定暂时先不将事情,告知营中的吐蕃上官,因为还不清楚,来的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的目地又是什么?
当然,家人在人家手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将时间定在午时,并不是他走得慢,而是军营中没有那么自由,想要不引起注意地离开,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家中有事,女儿找来,这便是现成的理由,但他还是完成了早上的操练才向上官开了口。
他是一个百人队的头儿,手下全是勃律本地人,其中本村的就占了两成,其余的也都来自附近各村落,因为是猎户出身,有一手好箭法,才被吐蕃人看中,提拔成为了百夫长。
出营之后,咄骨利谁也没带,只同女儿一块儿,大步流星地往回赶,很快就到了约定的地点。
那是一处草岗,小山坡被青郁郁的牧草覆盖着,经过几个月的生长,已经长过了小腿,里面有许多没有长成的野兔、鼠之类的小动物,在他的驱赶之下,四散逃窜,籍着这些动物造出来的动静,咄骨利凝神于耳,双脚站定,突然发出一声呼喊。
“远方的朋友,既然已经到了,请现身吧。”
刘稷知道行藏暴露了,也不慌忙,从草丛中站起身,既然对方都敢于一个人来,他有什么可怕的。
咄骨利看着这个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的男子,不由得心生戒备,一把将女儿拖到了身后。
“阿爸,就是他,捉了全村的人。”那女孩躲在他身后,眼神畏惧地小声说道。
离着大约五步远,刘稷停下脚步,用勃律话问道:“你找我?”
“你们想要什么?”
咄骨利一不问他们的来历,二不问他们去哪里,直接了当,开门见山,就冲这份稳当,刘稷便明白,这是一个领头人。
“先告诉我,守桥的人,有多少?”
听了刘稷的问题,咄骨利面色一沉,脚上不动声色地挪了一步,将身后的女儿遮得严严实实。
“你们是......唐人?”
刘稷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这么问,就是看看对方的反应,山贼是不会关心藤桥有多少守军的,也只有唐人才是真正的威胁。
咄骨利在他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语气中有了一些惊异:“这是雪狼的毛皮,你们是从冰原过来的,那可是一只大狼群,难道全都被你们杀了?”
刘稷一怔,低头看了看,他身上披的,的确是雪狼皮,因为皮袍子穿了太久,又尽是血污,不得已换上的。
“没杀光,还有二、三十只吧。”
咄骨利不由得吸了一口气,女儿告诉过他,村子里来的外人不会超过五十,居然能干掉近两百只的大狼群,这份强悍,让他一下子迟疑了。
他相信,对方不会欺骗,因为那个狼群,一直就是冰原上无敌的所在,任何人要从那边过来,就一定逃不掉,如果不是因为狼群的阻碍,他们无法打到足够的猎物,又怎么会出来为吐蕃人卖命。
可是如果,唐人比吐蕃人还要强大,他们岂不是成为了最先牺牲的那一批?
很明显,这个年轻的唐人在等待着他的选择,比起这些从军的士兵,村子里的妇孺,只怕死得更快,身为猎户,早就见惯了大自然的残酷,这么简单的道理,又怎么可能不懂?
“这些天,吐蕃人一直在征兵,附近的村子,成年男子都给拉了去,不去的,课重税,想要不破家,就只能去守桥,我那一营有一千人,前后还有两营人,都是本地人,领兵的官长是吐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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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骨利犹豫再三之后,才决定暂时先不将事情,告知营中的吐蕃上官,因为还不清楚,来的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的目地又是什么?
当然,家人在人家手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将时间定在午时,并不是他走得慢,而是军营中没有那么自由,想要不引起注意地离开,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家中有事,女儿找来,这便是现成的理由,但他还是完成了早上的操练才向上官开了口。
他是一个百人队的头儿,手下全是勃律本地人,其中本村的就占了两成,其余的也都来自附近各村落,因为是猎户出身,有一手好箭法,才被吐蕃人看中,提拔成为了百夫长。
出营之后,咄骨利谁也没带,只同女儿一块儿,大步流星地往回赶,很快就到了约定的地点。
那是一处草岗,小山坡被青郁郁的牧草覆盖着,经过几个月的生长,已经长过了小腿,里面有许多没有长成的野兔、鼠之类的小动物,在他的驱赶之下,四散逃窜,籍着这些动物造出来的动静,咄骨利凝神于耳,双脚站定,突然发出一声呼喊。
“远方的朋友,既然已经到了,请现身吧。”
刘稷知道行藏暴露了,也不慌忙,从草丛中站起身,既然对方都敢于一个人来,他有什么可怕的。
咄骨利看着这个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的男子,不由得心生戒备,一把将女儿拖到了身后。
“阿爸,就是他,捉了全村的人。”那女孩躲在他身后,眼神畏惧地小声说道。
离着大约五步远,刘稷停下脚步,用勃律话问道:“你找我?”
“你们想要什么?”
咄骨利一不问他们的来历,二不问他们去哪里,直接了当,开门见山,就冲这份稳当,刘稷便明白,这是一个领头人。
“先告诉我,守桥的人,有多少?”
听了刘稷的问题,咄骨利面色一沉,脚上不动声色地挪了一步,将身后的女儿遮得严严实实。
“你们是......唐人?”
刘稷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这么问,就是看看对方的反应,山贼是不会关心藤桥有多少守军的,也只有唐人才是真正的威胁。
咄骨利在他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语气中有了一些惊异:“这是雪狼的毛皮,你们是从冰原过来的,那可是一只大狼群,难道全都被你们杀了?”
刘稷一怔,低头看了看,他身上披的,的确是雪狼皮,因为皮袍子穿了太久,又尽是血污,不得已换上的。
“没杀光,还有二、三十只吧。”
咄骨利不由得吸了一口气,女儿告诉过他,村子里来的外人不会超过五十,居然能干掉近两百只的大狼群,这份强悍,让他一下子迟疑了。
他相信,对方不会欺骗,因为那个狼群,一直就是冰原上无敌的所在,任何人要从那边过来,就一定逃不掉,如果不是因为狼群的阻碍,他们无法打到足够的猎物,又怎么会出来为吐蕃人卖命。
可是如果,唐人比吐蕃人还要强大,他们岂不是成为了最先牺牲的那一批?
很明显,这个年轻的唐人在等待着他的选择,比起这些从军的士兵,村子里的妇孺,只怕死得更快,身为猎户,早就见惯了大自然的残酷,这么简单的道理,又怎么可能不懂?
“这些天,吐蕃人一直在征兵,附近的村子,成年男子都给拉了去,不去的,课重税,想要不破家,就只能去守桥,我那一营有一千人,前后还有两营人,都是本地人,领兵的官长是吐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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