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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章胡忧被虏
白云城。
晚饭过后,黄金凤回到暂时分给她的房间,合衣躺在床上,身体很累,骨头都要散开了,却怎么也睡不着。黄金凤是偷偷跟着部队一起来白云城的。胡忧本不让她来,但是她还是来了。
八百里奔袭,黄金凤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做出那么疯狂的事。可是现在,她不但是见到了,还自己亲身的经历了一把。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很自豪。
是因为胡忧吗?
黄金凤不知道,似乎是吧。
想起胡忧,黄金凤在不由又想起了第一次与胡忧见面的样子,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那个傻蛋,居然胆大到敢去偷看她洗澡,真是不可原谅。黄金凤自己也很纳闷,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刀砍了他,反而跟他说那么多的话,最后还于他。
想着想着,黄金凤越发睡不着了,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刚一推开房门,黄金凤就远远看到胡忧站在城头上,看着那天边的月亮,愣愣的出神。
月光之下的胡忧,背影是那么的孤独,让人忍不住升出暗然神杀的感觉。
他,在想家吗?
黄金凤在心里问着,她每次想家的时候,就是那么无住的。
“你来了。”胡忧听到脚步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于他熟悉的人,只听脚步声,他就能知道来的是谁。
有人说这很神奇,实事上,这并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因为很个人走路的习惯并不一样,只要留意,就能分出他们的分别。
金凤点点头,与胡忧并排而站。对于胡忧能听出她是谁,她并不觉得诧异。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对胡忧经常能展现出与常人不一样的行为,她已经很习惯了。
看胡忧只打了个招呼,就闭口不语,黄金凤不由问道:“你在想什么?”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黄金凤的问题,又过了良久,他才用无悲无喜的声音说道:“康拉德的兵已经退了。”
黄金凤诧异的看了一眼胡忧,因为她没有从胡忧的声音里,听到半点的喜悦。打了胜仗,这本应该是高兴的事,他为什么会这样?
黄金凤说道:“这就好了,浪天没事了。”
黄金凤说到这里,才发现胡忧手上拿着一份简单的战报,借着月光,黄金凤看到了上面写的字。当她看到那用红笔写的部队阵亡三万以上,平民两万遇难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胡忧为什么会这样。她想安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黄金凤心里知道,胡忧对手下的士兵,非常的爱护。这次八百里奔袭,内卫团的伤亡大约在五千人左右,而浪天又损失超过三万,一下有近四万的士兵战死,这对胡忧的冲击很大。胡忧这是心痛的。
“陪我走走好吗?”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轻轻的说道。那声音之中,居然带着一丝祈求。
黄金凤没有说话,主动上前,挽过胡忧的手。这还是她认识胡忧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做。
大战刚过,战征的印记,依然很深。黄金凤本想选一条能够暂时遗忘战火的路,可是她发现,那跟本做不到。无论走到哪里,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那不知道是来自敌人,又或是自己人的血,默默的向人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这就是战争。
是的,这就是战争。血永远都是它的主题,不管这血来自谁,这个主题,都是不会变的。
黄金凤挽着胡忧,不过方向却是由胡忧来掌控的。刚经历战火的白云城,地上显得有些坑坑洼洼,走起来不是那么顺脚,一不小心,很容易崴着。
因为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控制了白云城,使得城内的设施,破坏的并不是很严重。几处着火的房子,也都已经扑灭了。空气之中,带着股子烧焦的烟火味,隐隐还能闻到一些烤肉香。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深纠那肉香从何而来,不然你的胃恐怕会造反。
因为胡忧严令士兵打扰城民,不少士兵此时都在屋檐下休息。一路走过,不少士兵自动的给胡忧敬礼,然后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黄金凤。黄金凤尽量装做若无其事,但是她的小脸,还是微微的泛红。这么挽着胡忧出现在士兵面前,无疑是公开了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虽然这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做为女孩子,黄金凤多少还是有些害羞的。
走过一条横街,路边的士兵变少了,一个茶馆,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咱们去茶馆坐坐吧。”胡忧开口道。
金凤轻哼了一声,她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茶馆装修得还不错,看来这茶馆在白云城应该小有名气。
“有人吗?”
胡忧叫了几声,好一会,才有一个小伙子,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有些迟疑的看了眼胡忧和黄金凤身上的军服,问道:“军爷要喝茶吗?”
忧扫了眼还算干净的桌椅,点点头道:“是的,麻烦给我们一壶好茶,再来几个小点。”
伙计回道:“小点是还有一些,不过茶我不会泡。我才来茶楼几天,还没有来得急学泡茶。”
胡忧问道:“那会泡茶的人呢?”
伙计边走出柜台,边回道:“会泡茶的都躲避战火去了。老板给了我一个金币,让我在这里守着茶馆。”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个伙计长得很高大结实,大约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却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一身伙计短打装,穿在他的身上,不那么适合,显得有些小。
胡忧想了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你把茶具和茶闲的时候。茶馆给胡忧的印象,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他口渴的时候,大多都是喝着矿泉水瓶里装的自来水,能喝上一碗大碗茶,已经算是一种奢侈了。胡忧二十岁之前,最大的梦像,就是能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不用再颠沛流离。
可是哪想到,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把他给弄到了这乱世之中。
一个靠骗人为生的江湖小混混,在这里过上了戎马生涯。以前只是杀过鸡,屠过狗的手,却拿上了马刀,长枪,在战场上砍杀。青州,安融,洞汪,浪天,保宁,还有这白云城,每到一处,都有战事。一个本不属于这里的人,却有杀不完的敌人,安融人,林桂人,池河人,曼陀罗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的敌人。
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跟在自己身边的属下越来越多,管理的地盘越来越多,一手创造出了常人不敢想到的战功,可是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依然在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靠嘴皮子混世界,现在靠的是手中的钢刀。
哎,有时候想想,自己那么不择手段的扩大自己的势力,究竟是对还... -->>
222章胡忧被虏
白云城。
晚饭过后,黄金凤回到暂时分给她的房间,合衣躺在床上,身体很累,骨头都要散开了,却怎么也睡不着。黄金凤是偷偷跟着部队一起来白云城的。胡忧本不让她来,但是她还是来了。
八百里奔袭,黄金凤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做出那么疯狂的事。可是现在,她不但是见到了,还自己亲身的经历了一把。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很自豪。
是因为胡忧吗?
黄金凤不知道,似乎是吧。
想起胡忧,黄金凤在不由又想起了第一次与胡忧见面的样子,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那个傻蛋,居然胆大到敢去偷看她洗澡,真是不可原谅。黄金凤自己也很纳闷,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刀砍了他,反而跟他说那么多的话,最后还于他。
想着想着,黄金凤越发睡不着了,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刚一推开房门,黄金凤就远远看到胡忧站在城头上,看着那天边的月亮,愣愣的出神。
月光之下的胡忧,背影是那么的孤独,让人忍不住升出暗然神杀的感觉。
他,在想家吗?
黄金凤在心里问着,她每次想家的时候,就是那么无住的。
“你来了。”胡忧听到脚步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于他熟悉的人,只听脚步声,他就能知道来的是谁。
有人说这很神奇,实事上,这并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因为很个人走路的习惯并不一样,只要留意,就能分出他们的分别。
金凤点点头,与胡忧并排而站。对于胡忧能听出她是谁,她并不觉得诧异。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对胡忧经常能展现出与常人不一样的行为,她已经很习惯了。
看胡忧只打了个招呼,就闭口不语,黄金凤不由问道:“你在想什么?”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黄金凤的问题,又过了良久,他才用无悲无喜的声音说道:“康拉德的兵已经退了。”
黄金凤诧异的看了一眼胡忧,因为她没有从胡忧的声音里,听到半点的喜悦。打了胜仗,这本应该是高兴的事,他为什么会这样?
黄金凤说道:“这就好了,浪天没事了。”
黄金凤说到这里,才发现胡忧手上拿着一份简单的战报,借着月光,黄金凤看到了上面写的字。当她看到那用红笔写的部队阵亡三万以上,平民两万遇难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胡忧为什么会这样。她想安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黄金凤心里知道,胡忧对手下的士兵,非常的爱护。这次八百里奔袭,内卫团的伤亡大约在五千人左右,而浪天又损失超过三万,一下有近四万的士兵战死,这对胡忧的冲击很大。胡忧这是心痛的。
“陪我走走好吗?”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轻轻的说道。那声音之中,居然带着一丝祈求。
黄金凤没有说话,主动上前,挽过胡忧的手。这还是她认识胡忧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做。
大战刚过,战征的印记,依然很深。黄金凤本想选一条能够暂时遗忘战火的路,可是她发现,那跟本做不到。无论走到哪里,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那不知道是来自敌人,又或是自己人的血,默默的向人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这就是战争。
是的,这就是战争。血永远都是它的主题,不管这血来自谁,这个主题,都是不会变的。
黄金凤挽着胡忧,不过方向却是由胡忧来掌控的。刚经历战火的白云城,地上显得有些坑坑洼洼,走起来不是那么顺脚,一不小心,很容易崴着。
因为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控制了白云城,使得城内的设施,破坏的并不是很严重。几处着火的房子,也都已经扑灭了。空气之中,带着股子烧焦的烟火味,隐隐还能闻到一些烤肉香。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深纠那肉香从何而来,不然你的胃恐怕会造反。
因为胡忧严令士兵打扰城民,不少士兵此时都在屋檐下休息。一路走过,不少士兵自动的给胡忧敬礼,然后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黄金凤。黄金凤尽量装做若无其事,但是她的小脸,还是微微的泛红。这么挽着胡忧出现在士兵面前,无疑是公开了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虽然这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做为女孩子,黄金凤多少还是有些害羞的。
走过一条横街,路边的士兵变少了,一个茶馆,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咱们去茶馆坐坐吧。”胡忧开口道。
金凤轻哼了一声,她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茶馆装修得还不错,看来这茶馆在白云城应该小有名气。
“有人吗?”
胡忧叫了几声,好一会,才有一个小伙子,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有些迟疑的看了眼胡忧和黄金凤身上的军服,问道:“军爷要喝茶吗?”
忧扫了眼还算干净的桌椅,点点头道:“是的,麻烦给我们一壶好茶,再来几个小点。”
伙计回道:“小点是还有一些,不过茶我不会泡。我才来茶楼几天,还没有来得急学泡茶。”
胡忧问道:“那会泡茶的人呢?”
伙计边走出柜台,边回道:“会泡茶的都躲避战火去了。老板给了我一个金币,让我在这里守着茶馆。”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个伙计长得很高大结实,大约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却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一身伙计短打装,穿在他的身上,不那么适合,显得有些小。
胡忧想了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你把茶具和茶闲的时候。茶馆给胡忧的印象,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他口渴的时候,大多都是喝着矿泉水瓶里装的自来水,能喝上一碗大碗茶,已经算是一种奢侈了。胡忧二十岁之前,最大的梦像,就是能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不用再颠沛流离。
可是哪想到,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把他给弄到了这乱世之中。
一个靠骗人为生的江湖小混混,在这里过上了戎马生涯。以前只是杀过鸡,屠过狗的手,却拿上了马刀,长枪,在战场上砍杀。青州,安融,洞汪,浪天,保宁,还有这白云城,每到一处,都有战事。一个本不属于这里的人,却有杀不完的敌人,安融人,林桂人,池河人,曼陀罗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的敌人。
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跟在自己身边的属下越来越多,管理的地盘越来越多,一手创造出了常人不敢想到的战功,可是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依然在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靠嘴皮子混世界,现在靠的是手中的钢刀。
哎,有时候想想,自己那么不择手段的扩大自己的势力,究竟是对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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