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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章战争中的人
烈火军真的完了吗?
不知道
至少现在还没有完。而且看起来,似乎胡忧要完的机率更大一些。
三万烈火军,向洞拱城发起了最猛烈的进攻,他们像蚂蚁一样,铺满了洞拱城外每一片能站人的地方,来势凶凶
而胡忧只有三千多人,和一些刚刚组建还不到一天的民兵。看着那些拿着刀枪四处乱跑的民兵,胡忧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种特别的觉得。
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很奇怪,胡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温馨’这个词,不过说真的,胡忧此时心里想起的,真的还就是这个词。
真的是很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一切,让胡忧想当了当年。哦,当年似乎总是让人觉得很久以前,实事上,时间不是那么久远,当年指的不过是四年前而已,准确说来,是三年多以前,胡忧和朱大能几个,第一次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那巴坡马里府一战。
那不是一场大型的战役,但是胡忧这一辈子,无论今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一战。
那时的他,也和现在的这些民兵一样,手里拿着刀,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知道人家往前,他也往前,人家跑,他也跑。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傻。
但是那时的傻,傻得可爱,至少那时候他看见血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害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到血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战火麻木了他的神经,那些当年看着害怕的血,已经不能再激起他太多的感觉。他甚至能够把那些已经洒上了敌人血的馒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吃下去,想想还真是可怕。
“少帅,东门的敌人进攻得很猛,那边需要支援”
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军情的同时,也把胡忧从记忆之中拉了回来。
“是吗?”
胡忧把目光看向东门,他现在坐的地方,是全城的最高处,这里能让他看到东门那边的情况。
其实不用怎么看,只要用耳朵听听,就知道东门那边很热闹。这种热闹,绝对不是过年舞狮子点爆竹的那种,那是战争的声音,那边正在进行最残酷的攻防战。
守城的一方,是不死鸟军团内卫团的八百余人,和三千菜鸟民兵,而进攻的一方,则是烈火军的人。
“增援吗?我们现在没有增援”
胡忧摇摇头,笑着说道。很奇怪,他现在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他们没有增援,区区三千人,连分到各个城门都还差点,怎么可能有后备队?更何况,胡忧打仗从来就不准备什么后备队。
士兵傻傻的看着胡忧,胡忧的轻松,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不怕,有少帅在,什么都不用怕。
士兵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也是不死鸟军团的很多士兵,在心里的想法。胡忧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一颗定海神针,有胡忧在,他们真的不需要怕太多的东西,只要准备迎接他们的胜利就可以了。
一定是胜利吗?
如果是失败呢?
会失败吗?也许会,但是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
胡忧拿过手边的茶,喝了一口,淡然的说道:“让东门的兄弟再顶一会,我会帮他们解决掉麻烦的。”
胡忧的话,说得很豪气,就像是一个闯关东的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能为什么大侠。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个江湖小混混而已。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个小混混也有了自己的梦想。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一个有梦想的小混混而已。
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这是胡忧现在,或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所要做的事。
似乎有些可笑,不过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那没有什么可笑的。失去了梦想,不敢做梦的人,才是真正的可笑呢。
不知道是谁说过,**是很痛苦的事,事实上,追梦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追梦之人,往往付出的很多,得到的很少。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曾经梦想过自己能当皇帝,而能真正能当上的,又有几个?
很不幸,胡忧现在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别笑,那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至少欧阳寒冰就曾经说过,要把自己的帝位给胡忧。如果胡忧不是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自己的梦想。那么他只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欧阳寒冰,弄不好真轻松的成功了
但是胡忧要的不是那样的成功,那种没有过程,没有付出的成功,与失败有什么分别吗?
也许没有,但是那样的成功,绝对不能使人狂喜,因为那一切,来得都太容易了。容易得似乎没有多少意思。
自己的梦,使终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的。
“老朋友,应该到我们出场了”
胡忧拿出了换日弓。这把跟了胡忧三年多的弓,还是和当年从红叶手里接过来时那样,黑色的弓身,暗金色的花纹,依然是那么的漂亮。
换日弓似乎有感应的闪了一闪,它似乎也挺开心的。
弓有心吗?
那谁知道,反正胡忧在那一瞬间,是感觉到了换日弓的喜悦。这段时间,胡忧一直没有间断过虚质精神力的练习,但是进展并不大,唯一感觉有变化的,是他似乎能感应到武器的思想。每一把刀,弓,箭,似乎都有自己的生命。
已经三次了,每一次,都是瞬间的出现,又瞬间的消失,什么也没有留下。想要去追寻,却没有任何的印记。
“走吧,我的老朋友”
胡忧的手,轻轻抚过弓身,似乎和老朋友握手。
胡忧当然不是翻墙出去,去做那千军万马取敌大将首级的独行侠。活腻了?不是逼得没有路走,谁去做那种傻蛋事。以前胡忧那样干,那次不是被逼的。能活到现在不死,还真是他的命硬了
胡忧这是去东门,那个他前几天拼命打开的地方,现在,他要守住那里。
“少帅来了”
“少帅亲自过来了”
把守东门的士兵,看到胡忧的身影,都很激动。刚才还叫苦连天的声音,一下没有了,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
胡忧看了眼下面的情况,暗暗的吸了口气,李世奇居然把三万兵力中一半,一万五六千人,调到了这里。城下黑压压的,全都是烈火兵,怪不得东门打得那么惨呢。
胡忧二话没说,看都不看,一个拉弓放箭,先干掉一个离城四百步左右的敌军将军。
“哗”
城里暴起了一阵嚣叫,城外传来的是惊叫。
“可惜全是男人的声音,加点女声就爽了。”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摇摇头,这么帅的表演,没有引来女孩子的尖叫,还真是有些可惜。
似乎感应到胡忧心里的感叹,风吟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说了一个‘好’字。这还是风吟跟胡忧以来,第一次看到胡忧射杀敌将。
也不知道胡忧射中了谁,一箭之后,烈火军的攻势微微一顿,没有缓下去,反而变得疯狂起来,不要命的往这边冲。
“全都停止射击别急,听我命令”
胡忧举起手,制止了马上想要反击的士兵。还那么远,就算是射到了,杀伤力也有限。不如把敌军放近点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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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章战争中的人
烈火军真的完了吗?
不知道
至少现在还没有完。而且看起来,似乎胡忧要完的机率更大一些。
三万烈火军,向洞拱城发起了最猛烈的进攻,他们像蚂蚁一样,铺满了洞拱城外每一片能站人的地方,来势凶凶
而胡忧只有三千多人,和一些刚刚组建还不到一天的民兵。看着那些拿着刀枪四处乱跑的民兵,胡忧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种特别的觉得。
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很奇怪,胡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温馨’这个词,不过说真的,胡忧此时心里想起的,真的还就是这个词。
真的是很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一切,让胡忧想当了当年。哦,当年似乎总是让人觉得很久以前,实事上,时间不是那么久远,当年指的不过是四年前而已,准确说来,是三年多以前,胡忧和朱大能几个,第一次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那巴坡马里府一战。
那不是一场大型的战役,但是胡忧这一辈子,无论今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一战。
那时的他,也和现在的这些民兵一样,手里拿着刀,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知道人家往前,他也往前,人家跑,他也跑。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傻。
但是那时的傻,傻得可爱,至少那时候他看见血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害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到血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战火麻木了他的神经,那些当年看着害怕的血,已经不能再激起他太多的感觉。他甚至能够把那些已经洒上了敌人血的馒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吃下去,想想还真是可怕。
“少帅,东门的敌人进攻得很猛,那边需要支援”
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军情的同时,也把胡忧从记忆之中拉了回来。
“是吗?”
胡忧把目光看向东门,他现在坐的地方,是全城的最高处,这里能让他看到东门那边的情况。
其实不用怎么看,只要用耳朵听听,就知道东门那边很热闹。这种热闹,绝对不是过年舞狮子点爆竹的那种,那是战争的声音,那边正在进行最残酷的攻防战。
守城的一方,是不死鸟军团内卫团的八百余人,和三千菜鸟民兵,而进攻的一方,则是烈火军的人。
“增援吗?我们现在没有增援”
胡忧摇摇头,笑着说道。很奇怪,他现在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他们没有增援,区区三千人,连分到各个城门都还差点,怎么可能有后备队?更何况,胡忧打仗从来就不准备什么后备队。
士兵傻傻的看着胡忧,胡忧的轻松,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不怕,有少帅在,什么都不用怕。
士兵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也是不死鸟军团的很多士兵,在心里的想法。胡忧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一颗定海神针,有胡忧在,他们真的不需要怕太多的东西,只要准备迎接他们的胜利就可以了。
一定是胜利吗?
如果是失败呢?
会失败吗?也许会,但是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
胡忧拿过手边的茶,喝了一口,淡然的说道:“让东门的兄弟再顶一会,我会帮他们解决掉麻烦的。”
胡忧的话,说得很豪气,就像是一个闯关东的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能为什么大侠。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个江湖小混混而已。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个小混混也有了自己的梦想。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一个有梦想的小混混而已。
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这是胡忧现在,或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所要做的事。
似乎有些可笑,不过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那没有什么可笑的。失去了梦想,不敢做梦的人,才是真正的可笑呢。
不知道是谁说过,**是很痛苦的事,事实上,追梦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追梦之人,往往付出的很多,得到的很少。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曾经梦想过自己能当皇帝,而能真正能当上的,又有几个?
很不幸,胡忧现在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别笑,那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至少欧阳寒冰就曾经说过,要把自己的帝位给胡忧。如果胡忧不是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自己的梦想。那么他只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欧阳寒冰,弄不好真轻松的成功了
但是胡忧要的不是那样的成功,那种没有过程,没有付出的成功,与失败有什么分别吗?
也许没有,但是那样的成功,绝对不能使人狂喜,因为那一切,来得都太容易了。容易得似乎没有多少意思。
自己的梦,使终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的。
“老朋友,应该到我们出场了”
胡忧拿出了换日弓。这把跟了胡忧三年多的弓,还是和当年从红叶手里接过来时那样,黑色的弓身,暗金色的花纹,依然是那么的漂亮。
换日弓似乎有感应的闪了一闪,它似乎也挺开心的。
弓有心吗?
那谁知道,反正胡忧在那一瞬间,是感觉到了换日弓的喜悦。这段时间,胡忧一直没有间断过虚质精神力的练习,但是进展并不大,唯一感觉有变化的,是他似乎能感应到武器的思想。每一把刀,弓,箭,似乎都有自己的生命。
已经三次了,每一次,都是瞬间的出现,又瞬间的消失,什么也没有留下。想要去追寻,却没有任何的印记。
“走吧,我的老朋友”
胡忧的手,轻轻抚过弓身,似乎和老朋友握手。
胡忧当然不是翻墙出去,去做那千军万马取敌大将首级的独行侠。活腻了?不是逼得没有路走,谁去做那种傻蛋事。以前胡忧那样干,那次不是被逼的。能活到现在不死,还真是他的命硬了
胡忧这是去东门,那个他前几天拼命打开的地方,现在,他要守住那里。
“少帅来了”
“少帅亲自过来了”
把守东门的士兵,看到胡忧的身影,都很激动。刚才还叫苦连天的声音,一下没有了,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
胡忧看了眼下面的情况,暗暗的吸了口气,李世奇居然把三万兵力中一半,一万五六千人,调到了这里。城下黑压压的,全都是烈火兵,怪不得东门打得那么惨呢。
胡忧二话没说,看都不看,一个拉弓放箭,先干掉一个离城四百步左右的敌军将军。
“哗”
城里暴起了一阵嚣叫,城外传来的是惊叫。
“可惜全是男人的声音,加点女声就爽了。”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摇摇头,这么帅的表演,没有引来女孩子的尖叫,还真是有些可惜。
似乎感应到胡忧心里的感叹,风吟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说了一个‘好’字。这还是风吟跟胡忧以来,第一次看到胡忧射杀敌将。
也不知道胡忧射中了谁,一箭之后,烈火军的攻势微微一顿,没有缓下去,反而变得疯狂起来,不要命的往这边冲。
“全都停止射击别急,听我命令”
胡忧举起手,制止了马上想要反击的士兵。还那么远,就算是射到了,杀伤力也有限。不如把敌军放近点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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