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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你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军官头也不回的返身走去,悠悠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个名字: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
萨道义?
听到这个姓氏,一旁徐云的眼神顿时微微一动。
这个姓氏很少见,如果没记错的话......
好像在哪儿听过它?
奈何徐云对于欧洲的历史实在不太熟,努力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对应的人物,只能就此作罢。
随后在萨道义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来到了一处有些类似军营的哨所。
这处军营背靠山脚,周遭围着类似拒马桩的障碍物。
入口处有两座塔楼,内部则是以帐篷和阁楼为主,隐约可以看到不少执勤的士兵。
片刻过后。
马车来到了哨所外部一处开阔的空地上,
此时这片空地上正聚集着好几十号人,服饰和容貌看上去很是富态,叽叽喳喳的不停在交流着什么。
萨道义从身边执勤的士兵手中拿过一枚木制号牌,递给汤姆逊:
“汤姆逊先生,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叫到号牌的时候上去登记盖章就行,盖完章沿着大道直走,就能到邓弗里斯小镇了。”
“做生意的商人可以在邓弗里斯停留七天,想要前往伦敦的话直接穿过镇子就行,不过记得到英格兰的哨点再做个登记。”
汤姆逊道了声谢,接过号牌,望前看了几眼,眉头微微一皱:
“上帝....人可真多。”
萨道义见说耸了耸肩,道:
“没办法,边境的局势紧张,商人们就赶着过来发财了——据说现在的利润是往常的三倍以上呢。”
汤姆逊微微一愣,抬头看了看排在自己身前的物资,费解道:
“可是萨道义先生,现在即将入冬,纵使真要打起来,那也绝不可能在这种季节开战吧?”
萨道义冷哼一声,用下巴朝商人的方向努了努,看得出来他对前方的那些人很无感:
“汤姆逊先生,那些商人比你我更清楚这点,但别忘了,后方的平民们却掌握不了前线的动向。”
“他们只要放些风声再造些势,哪怕仍然有少部分人之一,物资依旧会被盲从者抢的一干二净。”
说着萨道义叹了口气,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块营地,说道:
“算了,不说这些。”
“汤姆逊先生,现在离天黑只剩下一个小时出头,等登记完毕你们多半赶不了路,那边的营地是哨所专门为旅人搭建的休息区。”
“虽然没有帐篷也没有被子,但至少有篱笆墙做保护,还有其他一些商队作伴。”
“另外,哨所的营地也在旁边,比野外宿营还是要安全不少的。”
“好了,祝你一路顺风,汤姆逊先生。”
说完。
萨道义便摆了摆手,离开了现场。
待他走后。
汤姆逊翻了翻手中的号牌,又看了眼前方一个个大腹便便的商人。
面色沉重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是在可怜后方的平民,还是为又要在聚集处渡过一晚而苦恼。
.......
19世纪英国的边境检查不像后世那么繁琐,哨站真正严查的物品其实只有两个:
枪火和酒水。
前者的原因自不必说,严查后者嘛......
则是因为此时英国的高酒税。
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政府就开始对酒水实施起了高额的关税。
其中1874年,最高的税率甚至达到了酒水通行价的240%。
而苏格兰因为拥有着孕育着纯净的水源、丰富的大麦和充足的泥煤,长期以来便是理想的非法威士忌蒸馏地。
因此在整个19世纪。
苏格兰走私最多的物资不是枪械也不是羊毛,而是威士忌。
汤姆逊的马车体积有限,几乎没有藏匿酒水或者枪支的空间,因此检查起来非常轻松。
过了两个小时。
“汤姆逊先生,请收好公文。”
“谢谢你,美丽的女士。”
汤姆逊从负责盖章的军士手中接过牛皮纸,客气的道了声谢。
离开检查岗后。
汤姆逊看了眼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摇摇头,彻底打消了继续赶路的念头。
随后他回到马车边上,吃了点徐云和威尔准备的晚饭,便早早回到帐篷里休息了。
至于帐篷之外。
那些即将赚取暴利的商贩们却并没有急着休息,他们正兴致勃勃的举行着篝火晚宴。
达斯·玛是一名来自因弗尼斯的粮食商贩,原先是个厨子。
因弗尼斯是英国的最北端的城市,而这种地理优势在贸易中,便代表着巨额的利润。
因此这次他能获取的收入,也是众多商队中数一数二的档次。
情绪兴奋之下。
达斯·玛便多喝了几杯大麦啤酒。
而啤酒这玩意儿属于利尿神器,因此没一会儿,达斯·玛便感觉小腹有些鼓涨了。
“嗝——”
达斯·玛打了个酒气浓郁的饱嗝,费力的站起身,说道:
“抱歉,我去外头拉个尿。”
说完他一手松着裤腰带,一边歪歪斜斜的朝营地门口走去。
走着走着。
想到自己这次可以赚到的巨额利润,达斯·玛肥胖的脸上不由扬起了一丝贪婪的笑容,仿佛自己将会升到天国一般:
“起飞咯......”
话音刚落。
咻——
只听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
达斯·玛整个人忽然重重往后一仰,啪的一声摔倒在地,卷起了一阵烟尘。
不远处的其他几位商贩见状,不由大笑着嘲讽道:
“嘿,达斯·玛,你的酒量也太差了吧!”
“你还吹自己是金牌厨师呢!”
“要不我们趁热把他......”
就在此时。
一位看起来比较有威望的中年商人轻咳一声,站起身,从身上掏出了一根手电筒,说道:
“算了,我去把他扶帐...额,那是怎么回事?”
中年商人说着说着,整个人的面容忽然变得惊恐了起来:
只见此时此刻。
距离他们二十多米处的达斯·玛额头上,赫然插着一根......
箭!
或许是手电筒的光源在黑夜中极为显眼的缘故。
下一秒。
咻——
又是一道破空声传来、
“啊!”
中年商人一把丢下手电筒,捂住自己的手臂,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只见他的手臂上......
此时赫然也插着一根细长的物件!
靠着手电筒的微光可以看到,这东西并不是箭,而是......
弩!
片刻过后。
一阵慌乱声霎时暴起:
“敌袭,有敌袭!!!!”
......
注:
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欠债又多了.....
------题外话------
粉丝称号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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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你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军官头也不回的返身走去,悠悠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个名字: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
萨道义?
听到这个姓氏,一旁徐云的眼神顿时微微一动。
这个姓氏很少见,如果没记错的话......
好像在哪儿听过它?
奈何徐云对于欧洲的历史实在不太熟,努力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对应的人物,只能就此作罢。
随后在萨道义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来到了一处有些类似军营的哨所。
这处军营背靠山脚,周遭围着类似拒马桩的障碍物。
入口处有两座塔楼,内部则是以帐篷和阁楼为主,隐约可以看到不少执勤的士兵。
片刻过后。
马车来到了哨所外部一处开阔的空地上,
此时这片空地上正聚集着好几十号人,服饰和容貌看上去很是富态,叽叽喳喳的不停在交流着什么。
萨道义从身边执勤的士兵手中拿过一枚木制号牌,递给汤姆逊:
“汤姆逊先生,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叫到号牌的时候上去登记盖章就行,盖完章沿着大道直走,就能到邓弗里斯小镇了。”
“做生意的商人可以在邓弗里斯停留七天,想要前往伦敦的话直接穿过镇子就行,不过记得到英格兰的哨点再做个登记。”
汤姆逊道了声谢,接过号牌,望前看了几眼,眉头微微一皱:
“上帝....人可真多。”
萨道义见说耸了耸肩,道:
“没办法,边境的局势紧张,商人们就赶着过来发财了——据说现在的利润是往常的三倍以上呢。”
汤姆逊微微一愣,抬头看了看排在自己身前的物资,费解道:
“可是萨道义先生,现在即将入冬,纵使真要打起来,那也绝不可能在这种季节开战吧?”
萨道义冷哼一声,用下巴朝商人的方向努了努,看得出来他对前方的那些人很无感:
“汤姆逊先生,那些商人比你我更清楚这点,但别忘了,后方的平民们却掌握不了前线的动向。”
“他们只要放些风声再造些势,哪怕仍然有少部分人之一,物资依旧会被盲从者抢的一干二净。”
说着萨道义叹了口气,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块营地,说道:
“算了,不说这些。”
“汤姆逊先生,现在离天黑只剩下一个小时出头,等登记完毕你们多半赶不了路,那边的营地是哨所专门为旅人搭建的休息区。”
“虽然没有帐篷也没有被子,但至少有篱笆墙做保护,还有其他一些商队作伴。”
“另外,哨所的营地也在旁边,比野外宿营还是要安全不少的。”
“好了,祝你一路顺风,汤姆逊先生。”
说完。
萨道义便摆了摆手,离开了现场。
待他走后。
汤姆逊翻了翻手中的号牌,又看了眼前方一个个大腹便便的商人。
面色沉重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是在可怜后方的平民,还是为又要在聚集处渡过一晚而苦恼。
.......
19世纪英国的边境检查不像后世那么繁琐,哨站真正严查的物品其实只有两个:
枪火和酒水。
前者的原因自不必说,严查后者嘛......
则是因为此时英国的高酒税。
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政府就开始对酒水实施起了高额的关税。
其中1874年,最高的税率甚至达到了酒水通行价的240%。
而苏格兰因为拥有着孕育着纯净的水源、丰富的大麦和充足的泥煤,长期以来便是理想的非法威士忌蒸馏地。
因此在整个19世纪。
苏格兰走私最多的物资不是枪械也不是羊毛,而是威士忌。
汤姆逊的马车体积有限,几乎没有藏匿酒水或者枪支的空间,因此检查起来非常轻松。
过了两个小时。
“汤姆逊先生,请收好公文。”
“谢谢你,美丽的女士。”
汤姆逊从负责盖章的军士手中接过牛皮纸,客气的道了声谢。
离开检查岗后。
汤姆逊看了眼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摇摇头,彻底打消了继续赶路的念头。
随后他回到马车边上,吃了点徐云和威尔准备的晚饭,便早早回到帐篷里休息了。
至于帐篷之外。
那些即将赚取暴利的商贩们却并没有急着休息,他们正兴致勃勃的举行着篝火晚宴。
达斯·玛是一名来自因弗尼斯的粮食商贩,原先是个厨子。
因弗尼斯是英国的最北端的城市,而这种地理优势在贸易中,便代表着巨额的利润。
因此这次他能获取的收入,也是众多商队中数一数二的档次。
情绪兴奋之下。
达斯·玛便多喝了几杯大麦啤酒。
而啤酒这玩意儿属于利尿神器,因此没一会儿,达斯·玛便感觉小腹有些鼓涨了。
“嗝——”
达斯·玛打了个酒气浓郁的饱嗝,费力的站起身,说道:
“抱歉,我去外头拉个尿。”
说完他一手松着裤腰带,一边歪歪斜斜的朝营地门口走去。
走着走着。
想到自己这次可以赚到的巨额利润,达斯·玛肥胖的脸上不由扬起了一丝贪婪的笑容,仿佛自己将会升到天国一般:
“起飞咯......”
话音刚落。
咻——
只听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
达斯·玛整个人忽然重重往后一仰,啪的一声摔倒在地,卷起了一阵烟尘。
不远处的其他几位商贩见状,不由大笑着嘲讽道:
“嘿,达斯·玛,你的酒量也太差了吧!”
“你还吹自己是金牌厨师呢!”
“要不我们趁热把他......”
就在此时。
一位看起来比较有威望的中年商人轻咳一声,站起身,从身上掏出了一根手电筒,说道:
“算了,我去把他扶帐...额,那是怎么回事?”
中年商人说着说着,整个人的面容忽然变得惊恐了起来:
只见此时此刻。
距离他们二十多米处的达斯·玛额头上,赫然插着一根......
箭!
或许是手电筒的光源在黑夜中极为显眼的缘故。
下一秒。
咻——
又是一道破空声传来、
“啊!”
中年商人一把丢下手电筒,捂住自己的手臂,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只见他的手臂上......
此时赫然也插着一根细长的物件!
靠着手电筒的微光可以看到,这东西并不是箭,而是......
弩!
片刻过后。
一阵慌乱声霎时暴起:
“敌袭,有敌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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