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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的护侨先驱者。
丁日昌的护侨思想首先源于他对海外华侨的经济力量迅速成长,有利于中国“自强求富”的认识。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经济在全世界的发展给勤俭精明的华侨提供了发展条件,西方殖民者与土著的隔阂更使他们有了发展良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到19世纪后期华侨已经有了相当的经济力量。最先认识到海外华侨实力的,是一部分与“洋务”相关的沿海地方官员。同治五年(1866年)七月。广东巡抚蒋益沣上奏“内地闽粤等省,赴外洋经商者人非不多。新加坡约有内地十余万人,新老旧金山约有内地二十余万人,槟榔屿、伽拉巴约有内地数万人。”奏请朝廷“派遣使臣前往各处,联络羁维,以便上下之情通,而内外之气聚”。随后。“出身贫寒,起于州县,周知民隐,而又生长于广东侨乡”的丁日昌指出“查闽粤之人。其赴外洋经商佣工者,于暹罗约有三万余人,吕宋也有二三万人,加拉巴约有二万余人,新加坡约有数十万人,槟榔屿约有八九万人。新老旧金山约有二三十万人…”。建议清廷“妙选使臣,分驻各国,或数国兼遣一使,或一国专遣一使”。他还陈说遣使的作用可以“通中国之情款”,则中国出洋之人,必系恋故乡,这样“中国就多得一助”。
虽然有少数地方督抚大员表示反对遣使,但由于洋务派首领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的极力赞同,加上西方列强的压力和劝诱,总理衙门最终决定遣使出洋,但在人选问题上颇费周折。当时,传统观念仍深深地影响着大多数清朝官吏。他们多不屑从事外交,甚至对出使外国视为畏途。1875年郭嵩焘被任命为中国驻英公使,其友人李鹤年和冯誉骥极力劝他不要到“蛮夷之邦”。洋务派官员则担心中国缺乏可充当使节的人才。对于人选这一问题,丁日昌有独到的见解,他在《海防条议》中说涉外人才,“只要能任时局之艰巨,不必复计资格之有无”。同治七年(1868年),丁日昌独具慧眼,将出身秀才的李风苞推荐给两江总督曾国藩,建议派李风苞随容闳前往外国考察。光绪元年,丁日昌又推荐李凤苞出使外国。李风苞先后到了法国、英国,后来署理驻德大臣,兼充出使奥地利、意大利、荷兰大臣等,成为当时外交界的佼佼者。另外,丁日昌选才的目光还投到华侨之中,“现在新加坡俄国领事,即中国番禺人胡姓(胡璇泽),新加坡十数万华人皆听胡姓号令指挥。”建议清政府联络新加坡侨领胡璇泽充任领事,具体提出借用当地侨领作为驻外领事的方案,以解决一时乏人“堪膺此选”的矛盾。后来陈善谦(小吕宋首任代摄领事),张振勋(槟城副领事、新加坡总领事),张煜南(槟城副领事)等当地华侨社会的侨领均成为一方领事。
丁日昌非常关注华侨在国外的命运。晚清时期,海外华侨达数百万之多,分布区域从南洋到南北美洲、非洲、澳洲,遍及全世界。当时的中国“华民之寓居外洋:往往以势孤气馁,为他国之人所轻侮”,急切地盼望清朝能够派员加以保护。清政府对侨民不仅不关心,且加意防范。丁日昌破除陈规,直抒护侨的思想。他在1867年答复总理衙门关于遣使问题时就建议清政府“设立市舶司赴各国有华人处管理华人”,对海外华侨加以保护和联络。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海外设立类似西方领事馆的机构来管理华人。丁日昌由遣使引出的设立领事馆的建议并没有马上为朝廷所采纳。直到1877年,丁日昌与在伦敦公使任上的郭嵩焘遥相呼应,才终于力促清廷在新加坡设立了中国第一个驻外领事馆,使中国政府按照十九世纪的国际惯例行事,在本国侨民众多的地方设立领事馆保护侨民利益。至清亡,清廷先后在20多个国家设立了45个领事馆。
光绪元年(1875年),丁日昌任福州船政大臣。提议派遣铁甲舰远巡外洋宣慰侨胞,保护华侨,“中国洋面延袤最宽,目前大小铁甲船极少须十号,将来自能创造极少须三十号,方敷防守海口以及游历五大洲保护中国人。”第一次到南洋巡历的中国海军军舰是福建船政厂的“扬威号”战舰。1876年底到达新加坡,激起华人社会的热烈反应。1876年以来,清朝北洋舰队先后5次访问南洋华埠,祖国军舰所到之处引起华侨社会的轰动,“海隅百姓,得瞻宗国旌旗,无不欣欣然。额首欢呼,欢声雷动。”
清朝第一次认真从事对华侨的外交保护始于对古巴、秘鲁华工事件的交涉。古巴、秘鲁华侨不断禀告清朝,陈述受虐惨状。1874年,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派出陈兰彬、容闳等人往古巴、秘鲁调查华工受虐情事,搜集各种证词、禀诉,再与秘鲁、西班牙政府交涉。在选派交涉代表人选的问题上,李鸿章上奏“丁日昌……熟悉洋务,操纵悉合机宜”且“素为洋人敬服”。极力推荐丁日昌为换约代表。丁日昌于光绪元年七月初七(1875年8月7日)与秘国代表爱勒莫尔进行交涉,丁日昌照会秘鲁政府,“妥将以前苛待华工弊端,尽行革除,遵照专条及和约办理。严令将华工身家资产,皆得保护,以昭信守。”秘鲁复照说:“查华民在于本国佣工者。本国志在实力保护,不容稍受委曲情事……以期为华工尽除一切弊端,使其皆得安居。”其后,清政府与古巴签订了《古巴华工条款》。与秘鲁政府签订《中秘会议专条》,《中秘通商条约》,在这些条约中,都有专门保护华工的条款,此后古巴、秘鲁的华侨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在处理古巴事件的过程中,丁日昌对海外侨民的艰苦处境有了更深的了解,他在任福建巡抚期间,上奏“闽、粤两省人多地少,所有无业穷民年来秘鲁、古巴、小吕宋等处贩卖出洋为之佣工,每年何止数万人。惟洋人视华侨如犬马,一入牢笼永沦苦海。大约百人出洋,在途受饥寒委屈而死者约十分之二,到地后被其凌虐摧残而死者又约十分之五,更有受虐不堪相率群投海中,又有自卧车路甘被火轮碾毙;即生者亦复去家数万里,杳无音信,父母妻子只能于梦寐见之。言者伤心,闻者下泪!”对流寓海外的侨工、侨商,他关注的情怀跃然纸上,与之相适应的是他积极采取对策,一方面严厉打击拐骗活动,建议清政府禁止外人在沿海各地设招工局(俗名“猪仔馆”),要求地方督抚同官绅按照条约,妥拟杜弊章程,严禁诱骗华工出国。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土地和人口矛盾日益尖锐,中国人向海外移民已形成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对已出洋之华民,只能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鉴于海外华人虽倍受压迫,却投诉无门的状况,丁日昌提出了在通商口岸设立“新闻纸馆”,“外出商人出面,而密派妥员总司其事,……中国人而被外国人欺凌者,皆可写入新闻纸,布告各国,咸使闻知,使归曲于彼。”动员社会舆论,披露华侨疾苦。
丁日昌的护侨思想可以说是19世纪下半叶海外华侨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反映,华侨社会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以及向祖国请求保护的呼声,渐渐引起了清政府朝野内外有识之土的重视。他们开始呼吁朝廷,联络保护华侨、利用侨资振兴国家,丁日昌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清政府对海外华侨的政策,开始由放任自流转变为保护和管理。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丁日昌作为中国设领护侨的先行者,可以说起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可没的护侨先驱者。
丁日昌的护侨思想首先源于他对海外华侨的经济力量迅速成长,有利于中国“自强求富”的认识。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经济在全世界的发展给勤俭精明的华侨提供了发展条件,西方殖民者与土著的隔阂更使他们有了发展良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到19世纪后期华侨已经有了相当的经济力量。最先认识到海外华侨实力的,是一部分与“洋务”相关的沿海地方官员。同治五年(1866年)七月。广东巡抚蒋益沣上奏“内地闽粤等省,赴外洋经商者人非不多。新加坡约有内地十余万人,新老旧金山约有内地二十余万人,槟榔屿、伽拉巴约有内地数万人。”奏请朝廷“派遣使臣前往各处,联络羁维,以便上下之情通,而内外之气聚”。随后。“出身贫寒,起于州县,周知民隐,而又生长于广东侨乡”的丁日昌指出“查闽粤之人。其赴外洋经商佣工者,于暹罗约有三万余人,吕宋也有二三万人,加拉巴约有二万余人,新加坡约有数十万人,槟榔屿约有八九万人。新老旧金山约有二三十万人…”。建议清廷“妙选使臣,分驻各国,或数国兼遣一使,或一国专遣一使”。他还陈说遣使的作用可以“通中国之情款”,则中国出洋之人,必系恋故乡,这样“中国就多得一助”。
虽然有少数地方督抚大员表示反对遣使,但由于洋务派首领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的极力赞同,加上西方列强的压力和劝诱,总理衙门最终决定遣使出洋,但在人选问题上颇费周折。当时,传统观念仍深深地影响着大多数清朝官吏。他们多不屑从事外交,甚至对出使外国视为畏途。1875年郭嵩焘被任命为中国驻英公使,其友人李鹤年和冯誉骥极力劝他不要到“蛮夷之邦”。洋务派官员则担心中国缺乏可充当使节的人才。对于人选这一问题,丁日昌有独到的见解,他在《海防条议》中说涉外人才,“只要能任时局之艰巨,不必复计资格之有无”。同治七年(1868年),丁日昌独具慧眼,将出身秀才的李风苞推荐给两江总督曾国藩,建议派李风苞随容闳前往外国考察。光绪元年,丁日昌又推荐李凤苞出使外国。李风苞先后到了法国、英国,后来署理驻德大臣,兼充出使奥地利、意大利、荷兰大臣等,成为当时外交界的佼佼者。另外,丁日昌选才的目光还投到华侨之中,“现在新加坡俄国领事,即中国番禺人胡姓(胡璇泽),新加坡十数万华人皆听胡姓号令指挥。”建议清政府联络新加坡侨领胡璇泽充任领事,具体提出借用当地侨领作为驻外领事的方案,以解决一时乏人“堪膺此选”的矛盾。后来陈善谦(小吕宋首任代摄领事),张振勋(槟城副领事、新加坡总领事),张煜南(槟城副领事)等当地华侨社会的侨领均成为一方领事。
丁日昌非常关注华侨在国外的命运。晚清时期,海外华侨达数百万之多,分布区域从南洋到南北美洲、非洲、澳洲,遍及全世界。当时的中国“华民之寓居外洋:往往以势孤气馁,为他国之人所轻侮”,急切地盼望清朝能够派员加以保护。清政府对侨民不仅不关心,且加意防范。丁日昌破除陈规,直抒护侨的思想。他在1867年答复总理衙门关于遣使问题时就建议清政府“设立市舶司赴各国有华人处管理华人”,对海外华侨加以保护和联络。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海外设立类似西方领事馆的机构来管理华人。丁日昌由遣使引出的设立领事馆的建议并没有马上为朝廷所采纳。直到1877年,丁日昌与在伦敦公使任上的郭嵩焘遥相呼应,才终于力促清廷在新加坡设立了中国第一个驻外领事馆,使中国政府按照十九世纪的国际惯例行事,在本国侨民众多的地方设立领事馆保护侨民利益。至清亡,清廷先后在20多个国家设立了45个领事馆。
光绪元年(1875年),丁日昌任福州船政大臣。提议派遣铁甲舰远巡外洋宣慰侨胞,保护华侨,“中国洋面延袤最宽,目前大小铁甲船极少须十号,将来自能创造极少须三十号,方敷防守海口以及游历五大洲保护中国人。”第一次到南洋巡历的中国海军军舰是福建船政厂的“扬威号”战舰。1876年底到达新加坡,激起华人社会的热烈反应。1876年以来,清朝北洋舰队先后5次访问南洋华埠,祖国军舰所到之处引起华侨社会的轰动,“海隅百姓,得瞻宗国旌旗,无不欣欣然。额首欢呼,欢声雷动。”
清朝第一次认真从事对华侨的外交保护始于对古巴、秘鲁华工事件的交涉。古巴、秘鲁华侨不断禀告清朝,陈述受虐惨状。1874年,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派出陈兰彬、容闳等人往古巴、秘鲁调查华工受虐情事,搜集各种证词、禀诉,再与秘鲁、西班牙政府交涉。在选派交涉代表人选的问题上,李鸿章上奏“丁日昌……熟悉洋务,操纵悉合机宜”且“素为洋人敬服”。极力推荐丁日昌为换约代表。丁日昌于光绪元年七月初七(1875年8月7日)与秘国代表爱勒莫尔进行交涉,丁日昌照会秘鲁政府,“妥将以前苛待华工弊端,尽行革除,遵照专条及和约办理。严令将华工身家资产,皆得保护,以昭信守。”秘鲁复照说:“查华民在于本国佣工者。本国志在实力保护,不容稍受委曲情事……以期为华工尽除一切弊端,使其皆得安居。”其后,清政府与古巴签订了《古巴华工条款》。与秘鲁政府签订《中秘会议专条》,《中秘通商条约》,在这些条约中,都有专门保护华工的条款,此后古巴、秘鲁的华侨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在处理古巴事件的过程中,丁日昌对海外侨民的艰苦处境有了更深的了解,他在任福建巡抚期间,上奏“闽、粤两省人多地少,所有无业穷民年来秘鲁、古巴、小吕宋等处贩卖出洋为之佣工,每年何止数万人。惟洋人视华侨如犬马,一入牢笼永沦苦海。大约百人出洋,在途受饥寒委屈而死者约十分之二,到地后被其凌虐摧残而死者又约十分之五,更有受虐不堪相率群投海中,又有自卧车路甘被火轮碾毙;即生者亦复去家数万里,杳无音信,父母妻子只能于梦寐见之。言者伤心,闻者下泪!”对流寓海外的侨工、侨商,他关注的情怀跃然纸上,与之相适应的是他积极采取对策,一方面严厉打击拐骗活动,建议清政府禁止外人在沿海各地设招工局(俗名“猪仔馆”),要求地方督抚同官绅按照条约,妥拟杜弊章程,严禁诱骗华工出国。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土地和人口矛盾日益尖锐,中国人向海外移民已形成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对已出洋之华民,只能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鉴于海外华人虽倍受压迫,却投诉无门的状况,丁日昌提出了在通商口岸设立“新闻纸馆”,“外出商人出面,而密派妥员总司其事,……中国人而被外国人欺凌者,皆可写入新闻纸,布告各国,咸使闻知,使归曲于彼。”动员社会舆论,披露华侨疾苦。
丁日昌的护侨思想可以说是19世纪下半叶海外华侨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反映,华侨社会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以及向祖国请求保护的呼声,渐渐引起了清政府朝野内外有识之土的重视。他们开始呼吁朝廷,联络保护华侨、利用侨资振兴国家,丁日昌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清政府对海外华侨的政策,开始由放任自流转变为保护和管理。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丁日昌作为中国设领护侨的先行者,可以说起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