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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是无论你怎么逃避,都逃不了的。
李南方既然能不同于别的早衰患儿,能够完美逆生长之后,不但备受老谢等人的呵护,身边还又美女如云,个个都是让别的男人看一眼,就要眼红老半天的,更不缺钱花——他又不是老天爷的儿子,老天爷凭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对他这么好,当然是希望他能去做某些事,按照老天爷的旨意。
孟老夫子曾说过,大中小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相信李南方在十七岁之前所遭受的不公,绝对对得起孟老夫子所说的这番话。
直到彻底完美逆生长后,他才苦尽甘来,获得了当前的大成就。
这让他天真的以为,苦难已经过去,此后总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了。
虽说做不到醒掌杀人权那一步,但醉卧美人膝现在对他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了。
他的要求不是太高,娶花夜神当老婆,包贺兰小新当小三,龙城城是他儿子的亲娘,再和小姨不时地眉来眼去——混吃等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这样了吧?
只是对他这不太高的要求,老天爷这吝啬鬼也不想满足他,这才不断地给他找麻烦。
绝大部分的麻烦,都是他身边这群女人在瞎胡闹。
就拿汉姆来说吧,好好地呆在非洲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抚养李汉长大不好么?
等孩子长到六七,或者七八岁时,那时候事业已经完全稳定下来的李南方,完全可以抽空去看看他们母子。
要是觉得那边教育条件实在很一般,可以先把李汉接来国内,当个小富二代嘛。
李南方都为她这样着想了,可她还是又给他整来一个沈云在。
沈云在也是。
又不是李南方故意霸占你清白,他也是——严格的说起来,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啊。
可为毛!
沈云在却把他视为生死大仇,发誓要牺牲爱情,青春,用毕生的精力来对付他呢?
这简直太他么的不可理喻了。
这些臭女人每一个是省油的灯,结果导致了李南方厌倦了十丈软红,要不是龙城城苦苦地哀求,很累很累的他,说不定就会连夜离开青山,从此做一个燕云野鹤,笑看云卷云舒了。
非但是这些女人。
这些女人还是好对付的,左右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撑地,每天不勾心斗角就无法证明自己还活着的痴呆罢了。
最让李南方头疼的,也可以说是心腹大患,则是自从大婚当天刺杀岳梓童未果,现在却不知道藏哪儿去了的杨逍。
想到那个大魔头,李南方只想无语问苍天:“我只是个把混吃等死为己任的,有必要这样折腾我吗?”
相比起那些雄心万丈,满脑子只想征服世界,克服千古难题来流芳百世的人来说,混吃等死确实最没出息的人想法。
也是最容易达到的。
两年多之前,小木一郎就是这样认为的。
他有个不是太漂亮,但却很贤惠的妻子。
还有个那年刚上初一的女儿。
在华夏国内那些公知大咖笔下异常幸福的东洋公民中,小木一郎可能算是个另类。
不但是他,整个小镇上的上万居民,也应该是个另类。
因为他们自二战结束后,就一直努力工作,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累,睡得比狗晚——可即便是他们这样干,也没达到华夏某些公知大咖笔下所描述的那种生活。
于是,混吃等死就成了小木最大的梦想。
妻子还年轻,按说还能再生个孩子,毕竟女儿花子一个人,总是太孤单了。
可小木夫妻不再要孩子了。
他们不要孩子,当然不是因为忧心东洋国土面积太小,多生养一个人,就会给国家多造成一分负担。
而是因为——养不起。
能够把花子抚养长大,为她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丈夫,为人生儿育女,集合两家之力,让第三代活的更好一些,就是小木夫妻最大的梦想。
仅次于他们早就盘算好的,等这个梦想实现后,就去混吃等死。
也算是没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我只想混吃等死罢了。
这个要求很高吗!?
两年前,当正在工地上辛苦工作的小木,接到妻子哭着打来的电话,急吼吼的跑回家——跪在女儿冰凉的尸体面前,轻抚着孩子那不再睁开的双眸,半晌后才猛地捶打自己胸口,哇地喷出一口鲜血来的小木,嘶声对天吼道。
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他的要求确实很高。
已经高到断刀流的某位长老都看不下去的地步。
所以这位与死在上岛樱花手中的那位长老,有着同一个癖好的长老——总是满怀善心的要替别人,照顾刚上初中的女儿。
这位长老只是太大意了些,在照顾花子时的手段,明显有些过为,结果导致才十三岁的少女,刚被送到镇上医院的大门,就闭上了她曾经神采飞扬过的眸子。
花子的夭折,对于小木家来说,就是天塌下来了。
但对... -->>
有些事,是无论你怎么逃避,都逃不了的。
李南方既然能不同于别的早衰患儿,能够完美逆生长之后,不但备受老谢等人的呵护,身边还又美女如云,个个都是让别的男人看一眼,就要眼红老半天的,更不缺钱花——他又不是老天爷的儿子,老天爷凭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对他这么好,当然是希望他能去做某些事,按照老天爷的旨意。
孟老夫子曾说过,大中小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相信李南方在十七岁之前所遭受的不公,绝对对得起孟老夫子所说的这番话。
直到彻底完美逆生长后,他才苦尽甘来,获得了当前的大成就。
这让他天真的以为,苦难已经过去,此后总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了。
虽说做不到醒掌杀人权那一步,但醉卧美人膝现在对他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了。
他的要求不是太高,娶花夜神当老婆,包贺兰小新当小三,龙城城是他儿子的亲娘,再和小姨不时地眉来眼去——混吃等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这样了吧?
只是对他这不太高的要求,老天爷这吝啬鬼也不想满足他,这才不断地给他找麻烦。
绝大部分的麻烦,都是他身边这群女人在瞎胡闹。
就拿汉姆来说吧,好好地呆在非洲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抚养李汉长大不好么?
等孩子长到六七,或者七八岁时,那时候事业已经完全稳定下来的李南方,完全可以抽空去看看他们母子。
要是觉得那边教育条件实在很一般,可以先把李汉接来国内,当个小富二代嘛。
李南方都为她这样着想了,可她还是又给他整来一个沈云在。
沈云在也是。
又不是李南方故意霸占你清白,他也是——严格的说起来,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啊。
可为毛!
沈云在却把他视为生死大仇,发誓要牺牲爱情,青春,用毕生的精力来对付他呢?
这简直太他么的不可理喻了。
这些臭女人每一个是省油的灯,结果导致了李南方厌倦了十丈软红,要不是龙城城苦苦地哀求,很累很累的他,说不定就会连夜离开青山,从此做一个燕云野鹤,笑看云卷云舒了。
非但是这些女人。
这些女人还是好对付的,左右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撑地,每天不勾心斗角就无法证明自己还活着的痴呆罢了。
最让李南方头疼的,也可以说是心腹大患,则是自从大婚当天刺杀岳梓童未果,现在却不知道藏哪儿去了的杨逍。
想到那个大魔头,李南方只想无语问苍天:“我只是个把混吃等死为己任的,有必要这样折腾我吗?”
相比起那些雄心万丈,满脑子只想征服世界,克服千古难题来流芳百世的人来说,混吃等死确实最没出息的人想法。
也是最容易达到的。
两年多之前,小木一郎就是这样认为的。
他有个不是太漂亮,但却很贤惠的妻子。
还有个那年刚上初一的女儿。
在华夏国内那些公知大咖笔下异常幸福的东洋公民中,小木一郎可能算是个另类。
不但是他,整个小镇上的上万居民,也应该是个另类。
因为他们自二战结束后,就一直努力工作,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累,睡得比狗晚——可即便是他们这样干,也没达到华夏某些公知大咖笔下所描述的那种生活。
于是,混吃等死就成了小木最大的梦想。
妻子还年轻,按说还能再生个孩子,毕竟女儿花子一个人,总是太孤单了。
可小木夫妻不再要孩子了。
他们不要孩子,当然不是因为忧心东洋国土面积太小,多生养一个人,就会给国家多造成一分负担。
而是因为——养不起。
能够把花子抚养长大,为她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丈夫,为人生儿育女,集合两家之力,让第三代活的更好一些,就是小木夫妻最大的梦想。
仅次于他们早就盘算好的,等这个梦想实现后,就去混吃等死。
也算是没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我只想混吃等死罢了。
这个要求很高吗!?
两年前,当正在工地上辛苦工作的小木,接到妻子哭着打来的电话,急吼吼的跑回家——跪在女儿冰凉的尸体面前,轻抚着孩子那不再睁开的双眸,半晌后才猛地捶打自己胸口,哇地喷出一口鲜血来的小木,嘶声对天吼道。
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他的要求确实很高。
已经高到断刀流的某位长老都看不下去的地步。
所以这位与死在上岛樱花手中的那位长老,有着同一个癖好的长老——总是满怀善心的要替别人,照顾刚上初中的女儿。
这位长老只是太大意了些,在照顾花子时的手段,明显有些过为,结果导致才十三岁的少女,刚被送到镇上医院的大门,就闭上了她曾经神采飞扬过的眸子。
花子的夭折,对于小木家来说,就是天塌下来了。
但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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