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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大人手肘支在轮椅扶手上,饶有兴趣地观赏了半天,许暮洲才终于把半个指甲大小的宝石纽扣全都服帖地塞进扣眼中。
“穿完了?”严岑适时开口。
“嗯。”许暮洲抻了抻衣服下摆,说:“就这个外套难穿点。”
他说着侧过身,就要从床另一头下地。
“等会儿。”严岑叫住了他:“过来,这边。”
许暮洲不解,还解释了一句:“我鞋子放在这边了。”
“过来。”严岑冲他摆摆手,又说了一遍。
许暮洲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依言往他这边挪了过来。
严岑微微让开一点,然后弯下腰,从他床头柜的最下一层中取出一只垫着红色绒布的托盘。
托盘上放了一双精致的鹿皮靴。
严岑将那双靴子拿了出来,却并没有递给许暮洲,而是捞起了许暮洲垂落在床沿的小腿,替他套在了脚上。
许暮洲下意识往回一缩,想说他自己来,然而还没缩回去,小腿就又被严岑握住了。
严岑不容拒绝地替他将裤脚掖在靴筒中,又仔细地抚平了,才换过去替他穿另一只。
“早上一块送来的。”严岑说:“你昨天那双鞋不是不合脚吗。”
这双鹿皮靴皮料非常柔软,尺码也正合适。许暮洲不自在地动了动小腿,发现活动时几乎感觉不到。靴底只有窄窄的一点厚度,增高十分平均,也不会让穿不惯的人有什么不适感。
许暮洲的手指抠了下被单又松开,也说不清自己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
他心跳得很快,又隐隐感觉有些慌,这种心慌来得非常莫名,让他下意识不敢去看严岑的脸。
于是许暮洲的目光只能被迫落在严岑的手上,那双手骨节分明,正一点一点,仔细地替他将裤腿上的折痕抚平。
——就在这一刻,许暮洲忽然觉得,严岑对他的细心似乎已经超过了正常限度。
第83章静夜(十一)
许暮洲有心想说点什么来打破这个气氛,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聒噪的心跳声不减反增,许暮洲耳根发热,甚至觉得这动静已经大到连严岑都能听得见了。
他偷偷瞥了一眼严岑的脸色,只见对方神色与平常时候并没有什么分别,好像没注意到他的动静,不由得轻轻松了口气。
严岑替许暮洲掖好了靴子,才直起腰来冲他伸出手:“下来,去洗漱吧。”
这床还没高到需要人扶才能下来的地步,许暮洲依然不太敢正眼看严岑,于是摆了摆手,大咧咧地往地上一蹦。
“不用。”许暮洲说:“这才多高一点。”
新的鹿皮靴十分合脚,许暮洲动了动脚踝,也不想问严岑从哪知道他的尺寸了。
——这一早上从睁眼开始,严岑给他的冲击就太大了些,他想问的事情太多了,一股脑堵在胸口,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反而成了最不值得问的那种。
严岑点了点头,并不在意许暮洲避开了他的手。
“那去洗漱吧。”严岑说:“一会儿一起去一趟琴房。”
“嗯。”许暮洲点了点头,逃也似的转过身,一脑袋扎进了卫生间。
许暮洲拧开水龙头,鞠了把水扑在脸上,才觉得耳上的热度有稍微减弱的趋势。
许暮洲不算一个迟钝的人,年幼时不同于旁人的生活轨迹让他更早明白了什么叫人性。他善于捕捉别人的态度和情绪,对于“厌恶”或“不满”这种感情有着出乎常人的敏锐。
但如果把这种感情换做“看重”和更出格的“喜爱”时,许暮洲反而对自己的判断就没有那么确信了。
凭心而论,自从他进入永无乡系统的那一刻开始,严岑就一直对他很好。
严岑这人一直很细心,从面试到实习,不但将许暮洲的性命护的很好,在永无乡也没有让他受过委屈。
伯爵大人手肘支在轮椅扶手上,饶有兴趣地观赏了半天,许暮洲才终于把半个指甲大小的宝石纽扣全都服帖地塞进扣眼中。
“穿完了?”严岑适时开口。
“嗯。”许暮洲抻了抻衣服下摆,说:“就这个外套难穿点。”
他说着侧过身,就要从床另一头下地。
“等会儿。”严岑叫住了他:“过来,这边。”
许暮洲不解,还解释了一句:“我鞋子放在这边了。”
“过来。”严岑冲他摆摆手,又说了一遍。
许暮洲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依言往他这边挪了过来。
严岑微微让开一点,然后弯下腰,从他床头柜的最下一层中取出一只垫着红色绒布的托盘。
托盘上放了一双精致的鹿皮靴。
严岑将那双靴子拿了出来,却并没有递给许暮洲,而是捞起了许暮洲垂落在床沿的小腿,替他套在了脚上。
许暮洲下意识往回一缩,想说他自己来,然而还没缩回去,小腿就又被严岑握住了。
严岑不容拒绝地替他将裤脚掖在靴筒中,又仔细地抚平了,才换过去替他穿另一只。
“早上一块送来的。”严岑说:“你昨天那双鞋不是不合脚吗。”
这双鹿皮靴皮料非常柔软,尺码也正合适。许暮洲不自在地动了动小腿,发现活动时几乎感觉不到。靴底只有窄窄的一点厚度,增高十分平均,也不会让穿不惯的人有什么不适感。
许暮洲的手指抠了下被单又松开,也说不清自己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
他心跳得很快,又隐隐感觉有些慌,这种心慌来得非常莫名,让他下意识不敢去看严岑的脸。
于是许暮洲的目光只能被迫落在严岑的手上,那双手骨节分明,正一点一点,仔细地替他将裤腿上的折痕抚平。
——就在这一刻,许暮洲忽然觉得,严岑对他的细心似乎已经超过了正常限度。
第83章静夜(十一)
许暮洲有心想说点什么来打破这个气氛,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聒噪的心跳声不减反增,许暮洲耳根发热,甚至觉得这动静已经大到连严岑都能听得见了。
他偷偷瞥了一眼严岑的脸色,只见对方神色与平常时候并没有什么分别,好像没注意到他的动静,不由得轻轻松了口气。
严岑替许暮洲掖好了靴子,才直起腰来冲他伸出手:“下来,去洗漱吧。”
这床还没高到需要人扶才能下来的地步,许暮洲依然不太敢正眼看严岑,于是摆了摆手,大咧咧地往地上一蹦。
“不用。”许暮洲说:“这才多高一点。”
新的鹿皮靴十分合脚,许暮洲动了动脚踝,也不想问严岑从哪知道他的尺寸了。
——这一早上从睁眼开始,严岑给他的冲击就太大了些,他想问的事情太多了,一股脑堵在胸口,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反而成了最不值得问的那种。
严岑点了点头,并不在意许暮洲避开了他的手。
“那去洗漱吧。”严岑说:“一会儿一起去一趟琴房。”
“嗯。”许暮洲点了点头,逃也似的转过身,一脑袋扎进了卫生间。
许暮洲拧开水龙头,鞠了把水扑在脸上,才觉得耳上的热度有稍微减弱的趋势。
许暮洲不算一个迟钝的人,年幼时不同于旁人的生活轨迹让他更早明白了什么叫人性。他善于捕捉别人的态度和情绪,对于“厌恶”或“不满”这种感情有着出乎常人的敏锐。
但如果把这种感情换做“看重”和更出格的“喜爱”时,许暮洲反而对自己的判断就没有那么确信了。
凭心而论,自从他进入永无乡系统的那一刻开始,严岑就一直对他很好。
严岑这人一直很细心,从面试到实习,不但将许暮洲的性命护的很好,在永无乡也没有让他受过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