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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下
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师、三公及尚书、 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都水等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 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寺,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 领、左右监门、左右领军等府,分司统职焉。
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盖与天子坐而论道者也。
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后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 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朝 之众务,总归于台阁。
尚书省,事无不总。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 支、工部等六曹事,是为八座。属官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辖,吏部 尚书统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勋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礼部尚书统 礼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侍郎各二 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书统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 司门侍郎二人。度支尚书统度支、户部侍郎各二人,金部、仓部侍郎各一人。工部 尚书统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凡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 直宿禁省,如汉之制。
门下省,纳言二人,给事黄门侍郎四人,录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骑常 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四人,员外散骑常侍六人,通 直散骑侍郎四人,并掌部从朝直。又有给事二十人,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奉朝请 四十人,并掌同散骑常侍等,兼出使劳问。统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 内等六局。城门局,校尉二人,直长四人。尚食局,典御二人,直长四人,食医四 人。尚药局,典御二人,侍御医、直长各四人,医师四十人。符玺、御府,殿内局, 监各二人,直长各四人。
内史省,置监、令各一人。寻废监。置令二人,侍郎四人,舍人八人,通事舍 人十六人,主书十人,录事四人。
秘书省,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录事二人。领著 作、太史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置 令、丞各二人,司历二人,监候四人。其历、天文、漏刻、视昆,各有博士及生员。
内侍省,内侍、内常侍各二人,内给事四人,内谒者监六人,内寺伯二人,内 谒者十二人,寺人六人,伺非八人。并用宦者。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 仆、内府等局。尚食,置典御及丞各二人。余各置令、丞,皆二人。其宫闱、内仆, 则加置丞各一人。掖庭又有宫教博士二人。
御史台,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 各十二人,录事二人。后魏延昌中,王显有宠于宣武,为御史中尉,请革选御史。 此后踵其事,每一中尉,则更置御史。自开皇后,始自吏部选用,仍依旧入直禁中。
都水台,使者及丞各二人,参军三十人,河堤谒者六十人,录事二人。领掌船 局、都水尉二人,又领诸津。上津每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尉、丞各一人。下津 每典作一人,津长四人。
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九寺,并置卿少 卿各一人。太仆寻加少卿一人。各置丞,太常、卫尉、宗正、大理、鸿胪、将作二 人,光禄、太仆各三人,司农五人,太府六人。主簿、太府四人。余寺各二人。录 事各二人。光禄则加至三人,司农、太府则各四人。等员。
太常寺又有博士四人,协律郎二人,奉礼郎十六人。统郊社、太庙、诸陵、太 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置令、并一人。太乐、 太医则各加至二人。丞。各一人。郊社、太乐、鼓吹则各加至二人。郊社署又有典 瑞。四人。太祝署有太祝。二人。太乐署、清商署,各有乐师员。太乐八人,清商 二人。鼓吹署有哄师。二人。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师、二百人。药园师、二人。 医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祝禁博士二人。等员。太卜署有卜 师、二十人。相师、十人。男觋、十六人。女巫、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 相博士、助教各一人。等员。
光禄寺统太官、肴藏、良醖、掌醢等署。各置令、太官三人,肴藏、良醖各二 人,掌醢一人。丞。太官八人,肴藏、掌醢各二人,良醖四人。太官又有监膳,十 二人。良醖有掌醖,五十人。掌醢有掌醢十人。等员。
卫尉寺统公车、武库、守宫等署。各置令、公车一人,武库、守宫各二人。丞 公车一人,武库二人。等员。
宗正寺不统署。
太仆寺又有兽医博士员。一百二十人。统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 羊等署。各置令、二人。乘黄、车府则各减一人。丞二人。乘黄则一人,典牧牛羊 则各三人。等员。
大理寺,不统署。又有正、监、评、各一人。司直、十人。律博士、八人。明 法、二十人。狱掾。八人。
鸿胪寺统典客、司仪、崇玄三署。各置令。二人。崇玄则惟置一人。典客署又 有掌客,十人。司仪有掌仪二十人。等员。
司农寺统太仓、典农、平准、廪市、钩盾、华林、上林、导官等署。各置令。 二人。钩盾、上林则加至三人,华林惟置一人。太仓又有米禀督、二人。谷仓督、 四人。盐仓督,二人。京市有肆长,四十人。导官有御细仓督、二人。曲面仓督二 人。等员。
太府寺统左藏、左尚方、内尚方、右尚方、司染、右藏、黄藏、掌冶、甄官等 署。各置令、二人。左、右尚方则加至二人,黄藏则惟置一人。丞四人。左尚则八 人,右尚则六人,黄藏则一人。等员。
国子寺元隶太常。祭酒,一人。属官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国子、太学、 四门、书算学,各置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 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 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等员。
将作寺大匠、一人。丞、主簿、录事。各二人。统左右校署令、各二人。丞、 左校四人,右校三人。各有监作左校十二人,右校八人。等员。
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 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 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等员。
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 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驭副车。武骑常侍、十 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马督、二十人。员外司马督、 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出使劳问。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 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卫、武候、领事、东宫领兵开府准此。 府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三人。又有仪同府。武卫、武候、领军、东宫领兵仪同皆准此。仪同已下, 置员同开府,但无行参军员。诸府皆领军坊。每坊东宫军坊准此。置坊主、一人。 佐。二人。每乡团东宫乡团准此。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卫府,无直阁已下员,但领外军宿卫。
左右武候,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置。 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右加置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 牛备身,十二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身,六十人。 掌宿卫侍从。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 等员。
左右监门府各将军,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郎将,二人。校尉,直 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 军四人。等员。
左右领军府,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 掾属及录事,功、仓、户、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 十六人。等员。又置明法,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兵部、兼吏部、礼部。度支兼都官、 工部。尚书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爵部、司勋。 礼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 度支、兼仓部。户部、兼比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六 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食货、农圃、百工各二人,武器一人。等员。
太子置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开皇初,置詹事。二年定令, 罢之。
门下坊,置左庶子二人,内舍人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统司经、宫 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置洗马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宫 门置大夫二人。内直置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典膳、药藏,并置监、丞 各二人。药藏又有侍医四人。斋帅置四人。
典书坊,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内 坊典内及丞各二人,丞直四人,录事一人。内厩置尉二人,掌内车舆之事。
家令、掌刑法、食膳、仓库、什物、奴婢等事。率更令、掌伎乐漏刻。仆、掌 宗族亲疏,车舆骑乘。各一人。三寺各置丞、家令二人,寺各一人。录事。家令二 人,寺各一人。家令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令、各一人。丞。食官二人,典仓一 人,司藏三人。仆寺领厩牧令一人。员。
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宫中禁卫。各置长史,司马及录事,功、 仓、兵、骑兵等曹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员。又各有 直阁四人,直斋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
左右宗卫,制官如左右卫,各掌以宗人侍卫。加置行参军二人,而无直阁、直 寝、直斋、直后等员。
左右虞候,各置开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长史已下如左右卫,而无录事参军员, 减行参军一人。
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领备身已上禁内侍卫,供奉兵仗。又无功、骑兵、 法等曹及行参军员,余与虞候同。有千牛备身八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八人, 掌供奉弓箭;备身二十人,掌宿卫侍从。
左右监门,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诸门禁。长史已下,同内率府,而各有直 长十人。
高祖又采后周之制,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 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 勤劳。又有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 大夫,并为散官,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六品已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 号将军,品凡十六等,为散号将军,以加泛授。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 为散官。戎上柱国已下为散实官,军为散号官。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 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
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皇伯叔昆弟、皇 子为亲王。置师、友各二人,文学二人,嗣王则无师友。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事, 掾属,各一人,主簿二人,录事,功曹,记室,户、仓、兵等曹,骑兵、城局等参 军事,东西閤祭酒,各一人,参军事四人,法、田、水、铠、士等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六人,长兼行参军八人,典签二人。
上柱国、嗣王、郡王,无主簿、录事参军、东西閤祭酒、长兼行参军等员,而 加参军事为五人,行参军为十二人。柱国又无骑兵参军事、水曹行参军等员,而减 参军事、行参军各一人。上大将军又无谘议参军事,田曹、铠曹行参军员,又减行 参军一人。大将军又无掾属员,又减参军事二人。上开府又无法曹、士曹行参军, 参军事员。开府又无典签员,减行参军二人。上仪同又无功曹、城局参军事员,又 减行参军二人。仪同又无仓曹员,减行参军三人。
三师、三公,置府佐,与柱国同。若上柱国任三师、三公,唯从上柱国置。王 公已下,三品已上,又并有亲信、帐内,各随品高卑而制员。
诸王置国官。有令、大农各一人,尉各二人,典卫各八人,常侍各二人,侍郎 各四人,庙长、学官长各一人,食官,厩牧长、丞各一人,典府长、丞各一人,舍 人各四人等员。上柱国、柱国公,减典卫二人,无侍郎员。侯、伯又减典卫二人, 食官、厩牧长各一人。子、男又减尉、典卫、常侍、舍人各一人。上大将军、大将 军公,同柱国、子、男。其侯、伯减公典卫、侍郎、厩牧丞各一人。子、男无令, 无典卫,又减舍人一人。上开府、开府公,同大将军、子、男。其侯、伯又无常侍, 无食官、厩牧丞。子、男又无侍郎、厩牧长。上仪同、仪同公,同开府子、男。其 侯、伯又无尉,无学官长。子、男又无厩长、食官长。二王后,置国官,与诸王同。 郡王与上柱国公同。国公无上开府已上官者,与开府公同。散郡公与仪同侯、伯同。 散县公与仪同子、男同。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并置家令、丞各一人,主簿谒 者、舍人各二人等员。郡主唯减主簿员。
雍州,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州都,郡正,主簿,录事,西曹书佐,金、 户、兵、法、士等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等员。并佐史,合五百二十四人。
京兆郡,置尹,丞,正,功曹,主簿,金、户、兵、法、士等曹佐等员。并佐 史,合二百四十四人。
大兴、长安县,置令,丞,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户、兵、法、士曹等 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七人。
上上州,置刺史,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户、兵等曹参军事,法、 士曹等行参军,行参军,典签,州都光初主簿,郡正,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 部郡从事,仓督,市令、丞等员。并佐史,合三百二十三人。上中州,减上州吏属 十二人。上下州,减上中州十六人。中上州,减上下州二十九人。中中州,减中上 州二十人。中下州,减中中州二十人。下上州,减中下州三十二人。下中州,减下 上州十五人。下下州,减下中州十二人。
郡,置太守,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县正,功曹,主簿,西曹, 金、户、兵、法、士等曹,市令等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六人。上中郡,减上上 郡吏属五人。上下郡,减上中郡四人。中上郡,减上下郡十九人。中中郡,减中上 郡六人。中下郡,减中中郡五人。下上郡,减中下郡十九人。下中郡,减下上郡五 人。下下郡,减下中郡六人。
县,置令,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功曹,主簿,西曹,金、户、 兵、法、士等曹佐,及市令等员。合九十九人。上中县,减上上县吏属四人。上下 县,减上中县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十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人。中下县,减 中中县五人。下上县,减中下县十二人。下中县,减下上县六人。下下县,减下中 县五人。
州,置总管者,列为上中下三等。总管刺史加使持节。
镇,置将、副。戍,置主、副。关,置令、丞。其制,官属各立三等之差。
同州,总监、副监各一人,置二丞。统食货农圃二监、副监。岐州亦置监、副 监。诸冶亦置三等监。各有丞员。
盐池,置总监、副监、丞等员。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亦各置副监及丞。陇右 牧,置总监、副监、丞,以统诸牧。其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每牧置仪同及尉、 大都督、帅都督等员。驴骡牧,置帅都督及尉。原州羊牧,置大都督并尉。原州驼 牛牧,置尉。又有皮毛监、副监及丞、录事。又盐州牧监,置监及副监,置丞,统 诸羊牧,牧置尉。苑川十二马牧,每牧置大都督及尉各一人,帅都督二人。沙苑羊 牧,置尉二人。缘边交市监及诸屯监,每监置监、副监各一人。畿内者隶司农,自 外隶诸州焉。
五岳各置令,又有吴山令,以供其洒扫。
三师、王、三公,为正一品。
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为从一品。
柱国、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为正二品。
上大将军、尚书左右仆射、雍州牧、金紫光禄大夫,为从二品。
大将军,吏部尚书,太常、光禄、卫尉等三卿,太子三少,纳言,内史令,左 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领左右等大将军,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尚 书,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六卿,上州刺史,京兆尹,秘书监, 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为正三品。
上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监门等将军,国 子祭酒,御史大夫,将作大匠,中州刺史,亲王师,朝议大夫,为从三品。
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常、光禄、卫尉等三少卿,太子左右卫、宗卫、 内等率,尚书吏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太子左庶子,宗正、太仆、大理、鸿胪、 司农、太府等少卿,下州刺史,已前上阶。内史侍郎,太子右庶子,通直散骑常侍, 左右监门郎将,朝散大夫,开国子,为正四品。
上仪同三司,尚书左丞,太子左右卫、宗卫、内等副率,左右监门率,上郡太 守,雍州别驾,亲王府长史,太子家令,率更令、仆,内侍,城门校尉,已前上阶。 尚书右丞,上镇将军,雍州赞务,直阖将军,亲王府司马,谏议大夫,为从四品。
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内常侍,秘书丞,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太子内舍人, 太子左右监门副率,员外散骑常侍,上州长史,亲王府谘议参军事,开国男,已前 上阶。尚食、尚药典御,上州司马,为正五品。
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中郡太守,直寝,太子洗马,中州长史,奉车都尉, 已前上阶。都水使者,治书侍御史,大兴、长安令,大理司直,直斋,太子直閤, 京兆郡丞,中州司马,中镇将,上镇副,内给事,驸马都尉,亲王友,员外散骑侍 郎,为从五品。
翊军、翊师将军,尚书诸曹侍郎,内史舍人,下郡太守,大都督,亲王府掾属, 下州长史,已前上阶。四征将军,征东、征南、征西、征北。三将军,内军、镇军、 抚军。大理正、监、评、千牛备身左右,左右监门校尉,内尚食典御,符玺监,御 府监,殿内监,太子内直监,下州司马,下镇将,中镇副,为正六品。
四平将军,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将军,前军、后军、左军、右军。通 事舍人,亲王文学,帅都督,左右领军府长史,太子直寝,亲王府主簿,亲王府录 事参军事,太子门大夫,给事,上县令,已前上阶。冠军、辅国二将军,太子舍人, 直后,三寺丞,亲王府功曹、记室、仓户曹参军事,城门直长,太子直斋,太子副 直监,太子典内,左右领军府司马,下镇副,为从六品。
镇远、安远二将军,员外散骑侍郎,御医,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等府 长史,亲卫,亲王府诸曹参军事,已前上阶。建威、宁朔二将军,六寺丞,秘书郎, 著作佐郎,太子千牛备身,太子备身左右,尚食、尚药、左右监门等直长,太子通 事舍人,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等府司马,都督,太子典膳、药藏等监,太 子斋帅,上戍主,为正七品。
宁远、振威二将军,左右监门府长史,太子左右卫、宗卫等率,左右虞侯、左 右内率等府长史,符玺、御府、殿内等直长,上州录事参军事,左右领军府掾属, 亲王府东西阁祭酒,中县令,上郡丞,太子亲卫,将作丞,勋卫,亲王府参军事, 上镇长史,已前上阶。伏波、轻车二将军,太学、太常二博士,武骑常侍,奉朝请, 国子助教,亲王府诸曹行参军,太子直后,太子左右监门直长,大兴、长安县丞, 太子侍医,侍御史,太史令,上州诸曹参军事,左右监门府、太子左右卫、左右宗 卫、左右虞候、左右内率等司马,上镇司马,为从七品。
宣威、明威二将军,协律郎,都水丞,殿内将军,太子左右监门率府长史,别 将,下县令,中郡丞,中州录事参军事,上上州诸曹行参军事,亲王府行参军,左 右领军府录事参军事,中镇长史,太子内坊丞,太子勋卫,已前上阶。襄威、厉威 二将军,殿内御史,掖庭、宫闱二令,上署令,公车、郊社、太庙、太祝、平准、 太乐、骅骝、武库、典客、钩盾、左藏、太仓、左尚方、右尚方、司染、典农、京 市、太官、鼓吹。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司马,中州诸曹参军事,左右卫、武卫、武候 等府录事参军事,左右领军府诸曹参军事,内尚食丞,中戍主,上戍... -->>
百官下
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师、三公及尚书、 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都水等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 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寺,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 领、左右监门、左右领军等府,分司统职焉。
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盖与天子坐而论道者也。
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后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 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朝 之众务,总归于台阁。
尚书省,事无不总。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 支、工部等六曹事,是为八座。属官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辖,吏部 尚书统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勋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礼部尚书统 礼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侍郎各二 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书统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 司门侍郎二人。度支尚书统度支、户部侍郎各二人,金部、仓部侍郎各一人。工部 尚书统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凡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 直宿禁省,如汉之制。
门下省,纳言二人,给事黄门侍郎四人,录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骑常 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四人,员外散骑常侍六人,通 直散骑侍郎四人,并掌部从朝直。又有给事二十人,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奉朝请 四十人,并掌同散骑常侍等,兼出使劳问。统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 内等六局。城门局,校尉二人,直长四人。尚食局,典御二人,直长四人,食医四 人。尚药局,典御二人,侍御医、直长各四人,医师四十人。符玺、御府,殿内局, 监各二人,直长各四人。
内史省,置监、令各一人。寻废监。置令二人,侍郎四人,舍人八人,通事舍 人十六人,主书十人,录事四人。
秘书省,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录事二人。领著 作、太史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置 令、丞各二人,司历二人,监候四人。其历、天文、漏刻、视昆,各有博士及生员。
内侍省,内侍、内常侍各二人,内给事四人,内谒者监六人,内寺伯二人,内 谒者十二人,寺人六人,伺非八人。并用宦者。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 仆、内府等局。尚食,置典御及丞各二人。余各置令、丞,皆二人。其宫闱、内仆, 则加置丞各一人。掖庭又有宫教博士二人。
御史台,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 各十二人,录事二人。后魏延昌中,王显有宠于宣武,为御史中尉,请革选御史。 此后踵其事,每一中尉,则更置御史。自开皇后,始自吏部选用,仍依旧入直禁中。
都水台,使者及丞各二人,参军三十人,河堤谒者六十人,录事二人。领掌船 局、都水尉二人,又领诸津。上津每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尉、丞各一人。下津 每典作一人,津长四人。
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九寺,并置卿少 卿各一人。太仆寻加少卿一人。各置丞,太常、卫尉、宗正、大理、鸿胪、将作二 人,光禄、太仆各三人,司农五人,太府六人。主簿、太府四人。余寺各二人。录 事各二人。光禄则加至三人,司农、太府则各四人。等员。
太常寺又有博士四人,协律郎二人,奉礼郎十六人。统郊社、太庙、诸陵、太 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置令、并一人。太乐、 太医则各加至二人。丞。各一人。郊社、太乐、鼓吹则各加至二人。郊社署又有典 瑞。四人。太祝署有太祝。二人。太乐署、清商署,各有乐师员。太乐八人,清商 二人。鼓吹署有哄师。二人。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师、二百人。药园师、二人。 医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祝禁博士二人。等员。太卜署有卜 师、二十人。相师、十人。男觋、十六人。女巫、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 相博士、助教各一人。等员。
光禄寺统太官、肴藏、良醖、掌醢等署。各置令、太官三人,肴藏、良醖各二 人,掌醢一人。丞。太官八人,肴藏、掌醢各二人,良醖四人。太官又有监膳,十 二人。良醖有掌醖,五十人。掌醢有掌醢十人。等员。
卫尉寺统公车、武库、守宫等署。各置令、公车一人,武库、守宫各二人。丞 公车一人,武库二人。等员。
宗正寺不统署。
太仆寺又有兽医博士员。一百二十人。统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 羊等署。各置令、二人。乘黄、车府则各减一人。丞二人。乘黄则一人,典牧牛羊 则各三人。等员。
大理寺,不统署。又有正、监、评、各一人。司直、十人。律博士、八人。明 法、二十人。狱掾。八人。
鸿胪寺统典客、司仪、崇玄三署。各置令。二人。崇玄则惟置一人。典客署又 有掌客,十人。司仪有掌仪二十人。等员。
司农寺统太仓、典农、平准、廪市、钩盾、华林、上林、导官等署。各置令。 二人。钩盾、上林则加至三人,华林惟置一人。太仓又有米禀督、二人。谷仓督、 四人。盐仓督,二人。京市有肆长,四十人。导官有御细仓督、二人。曲面仓督二 人。等员。
太府寺统左藏、左尚方、内尚方、右尚方、司染、右藏、黄藏、掌冶、甄官等 署。各置令、二人。左、右尚方则加至二人,黄藏则惟置一人。丞四人。左尚则八 人,右尚则六人,黄藏则一人。等员。
国子寺元隶太常。祭酒,一人。属官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国子、太学、 四门、书算学,各置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 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 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等员。
将作寺大匠、一人。丞、主簿、录事。各二人。统左右校署令、各二人。丞、 左校四人,右校三人。各有监作左校十二人,右校八人。等员。
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 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 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等员。
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 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驭副车。武骑常侍、十 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马督、二十人。员外司马督、 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出使劳问。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 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卫、武候、领事、东宫领兵开府准此。 府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三人。又有仪同府。武卫、武候、领军、东宫领兵仪同皆准此。仪同已下, 置员同开府,但无行参军员。诸府皆领军坊。每坊东宫军坊准此。置坊主、一人。 佐。二人。每乡团东宫乡团准此。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卫府,无直阁已下员,但领外军宿卫。
左右武候,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置。 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右加置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 牛备身,十二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身,六十人。 掌宿卫侍从。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 等员。
左右监门府各将军,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郎将,二人。校尉,直 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 军四人。等员。
左右领军府,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 掾属及录事,功、仓、户、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 十六人。等员。又置明法,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兵部、兼吏部、礼部。度支兼都官、 工部。尚书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爵部、司勋。 礼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 度支、兼仓部。户部、兼比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六 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食货、农圃、百工各二人,武器一人。等员。
太子置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开皇初,置詹事。二年定令, 罢之。
门下坊,置左庶子二人,内舍人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统司经、宫 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置洗马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宫 门置大夫二人。内直置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典膳、药藏,并置监、丞 各二人。药藏又有侍医四人。斋帅置四人。
典书坊,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内 坊典内及丞各二人,丞直四人,录事一人。内厩置尉二人,掌内车舆之事。
家令、掌刑法、食膳、仓库、什物、奴婢等事。率更令、掌伎乐漏刻。仆、掌 宗族亲疏,车舆骑乘。各一人。三寺各置丞、家令二人,寺各一人。录事。家令二 人,寺各一人。家令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令、各一人。丞。食官二人,典仓一 人,司藏三人。仆寺领厩牧令一人。员。
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宫中禁卫。各置长史,司马及录事,功、 仓、兵、骑兵等曹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员。又各有 直阁四人,直斋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
左右宗卫,制官如左右卫,各掌以宗人侍卫。加置行参军二人,而无直阁、直 寝、直斋、直后等员。
左右虞候,各置开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长史已下如左右卫,而无录事参军员, 减行参军一人。
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领备身已上禁内侍卫,供奉兵仗。又无功、骑兵、 法等曹及行参军员,余与虞候同。有千牛备身八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八人, 掌供奉弓箭;备身二十人,掌宿卫侍从。
左右监门,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诸门禁。长史已下,同内率府,而各有直 长十人。
高祖又采后周之制,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 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 勤劳。又有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 大夫,并为散官,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六品已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 号将军,品凡十六等,为散号将军,以加泛授。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 为散官。戎上柱国已下为散实官,军为散号官。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 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
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皇伯叔昆弟、皇 子为亲王。置师、友各二人,文学二人,嗣王则无师友。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事, 掾属,各一人,主簿二人,录事,功曹,记室,户、仓、兵等曹,骑兵、城局等参 军事,东西閤祭酒,各一人,参军事四人,法、田、水、铠、士等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六人,长兼行参军八人,典签二人。
上柱国、嗣王、郡王,无主簿、录事参军、东西閤祭酒、长兼行参军等员,而 加参军事为五人,行参军为十二人。柱国又无骑兵参军事、水曹行参军等员,而减 参军事、行参军各一人。上大将军又无谘议参军事,田曹、铠曹行参军员,又减行 参军一人。大将军又无掾属员,又减参军事二人。上开府又无法曹、士曹行参军, 参军事员。开府又无典签员,减行参军二人。上仪同又无功曹、城局参军事员,又 减行参军二人。仪同又无仓曹员,减行参军三人。
三师、三公,置府佐,与柱国同。若上柱国任三师、三公,唯从上柱国置。王 公已下,三品已上,又并有亲信、帐内,各随品高卑而制员。
诸王置国官。有令、大农各一人,尉各二人,典卫各八人,常侍各二人,侍郎 各四人,庙长、学官长各一人,食官,厩牧长、丞各一人,典府长、丞各一人,舍 人各四人等员。上柱国、柱国公,减典卫二人,无侍郎员。侯、伯又减典卫二人, 食官、厩牧长各一人。子、男又减尉、典卫、常侍、舍人各一人。上大将军、大将 军公,同柱国、子、男。其侯、伯减公典卫、侍郎、厩牧丞各一人。子、男无令, 无典卫,又减舍人一人。上开府、开府公,同大将军、子、男。其侯、伯又无常侍, 无食官、厩牧丞。子、男又无侍郎、厩牧长。上仪同、仪同公,同开府子、男。其 侯、伯又无尉,无学官长。子、男又无厩长、食官长。二王后,置国官,与诸王同。 郡王与上柱国公同。国公无上开府已上官者,与开府公同。散郡公与仪同侯、伯同。 散县公与仪同子、男同。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并置家令、丞各一人,主簿谒 者、舍人各二人等员。郡主唯减主簿员。
雍州,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州都,郡正,主簿,录事,西曹书佐,金、 户、兵、法、士等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等员。并佐史,合五百二十四人。
京兆郡,置尹,丞,正,功曹,主簿,金、户、兵、法、士等曹佐等员。并佐 史,合二百四十四人。
大兴、长安县,置令,丞,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户、兵、法、士曹等 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七人。
上上州,置刺史,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户、兵等曹参军事,法、 士曹等行参军,行参军,典签,州都光初主簿,郡正,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 部郡从事,仓督,市令、丞等员。并佐史,合三百二十三人。上中州,减上州吏属 十二人。上下州,减上中州十六人。中上州,减上下州二十九人。中中州,减中上 州二十人。中下州,减中中州二十人。下上州,减中下州三十二人。下中州,减下 上州十五人。下下州,减下中州十二人。
郡,置太守,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县正,功曹,主簿,西曹, 金、户、兵、法、士等曹,市令等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六人。上中郡,减上上 郡吏属五人。上下郡,减上中郡四人。中上郡,减上下郡十九人。中中郡,减中上 郡六人。中下郡,减中中郡五人。下上郡,减中下郡十九人。下中郡,减下上郡五 人。下下郡,减下中郡六人。
县,置令,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功曹,主簿,西曹,金、户、 兵、法、士等曹佐,及市令等员。合九十九人。上中县,减上上县吏属四人。上下 县,减上中县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十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人。中下县,减 中中县五人。下上县,减中下县十二人。下中县,减下上县六人。下下县,减下中 县五人。
州,置总管者,列为上中下三等。总管刺史加使持节。
镇,置将、副。戍,置主、副。关,置令、丞。其制,官属各立三等之差。
同州,总监、副监各一人,置二丞。统食货农圃二监、副监。岐州亦置监、副 监。诸冶亦置三等监。各有丞员。
盐池,置总监、副监、丞等员。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亦各置副监及丞。陇右 牧,置总监、副监、丞,以统诸牧。其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每牧置仪同及尉、 大都督、帅都督等员。驴骡牧,置帅都督及尉。原州羊牧,置大都督并尉。原州驼 牛牧,置尉。又有皮毛监、副监及丞、录事。又盐州牧监,置监及副监,置丞,统 诸羊牧,牧置尉。苑川十二马牧,每牧置大都督及尉各一人,帅都督二人。沙苑羊 牧,置尉二人。缘边交市监及诸屯监,每监置监、副监各一人。畿内者隶司农,自 外隶诸州焉。
五岳各置令,又有吴山令,以供其洒扫。
三师、王、三公,为正一品。
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为从一品。
柱国、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为正二品。
上大将军、尚书左右仆射、雍州牧、金紫光禄大夫,为从二品。
大将军,吏部尚书,太常、光禄、卫尉等三卿,太子三少,纳言,内史令,左 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领左右等大将军,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尚 书,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六卿,上州刺史,京兆尹,秘书监, 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为正三品。
上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监门等将军,国 子祭酒,御史大夫,将作大匠,中州刺史,亲王师,朝议大夫,为从三品。
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常、光禄、卫尉等三少卿,太子左右卫、宗卫、 内等率,尚书吏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太子左庶子,宗正、太仆、大理、鸿胪、 司农、太府等少卿,下州刺史,已前上阶。内史侍郎,太子右庶子,通直散骑常侍, 左右监门郎将,朝散大夫,开国子,为正四品。
上仪同三司,尚书左丞,太子左右卫、宗卫、内等副率,左右监门率,上郡太 守,雍州别驾,亲王府长史,太子家令,率更令、仆,内侍,城门校尉,已前上阶。 尚书右丞,上镇将军,雍州赞务,直阖将军,亲王府司马,谏议大夫,为从四品。
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内常侍,秘书丞,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太子内舍人, 太子左右监门副率,员外散骑常侍,上州长史,亲王府谘议参军事,开国男,已前 上阶。尚食、尚药典御,上州司马,为正五品。
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中郡太守,直寝,太子洗马,中州长史,奉车都尉, 已前上阶。都水使者,治书侍御史,大兴、长安令,大理司直,直斋,太子直閤, 京兆郡丞,中州司马,中镇将,上镇副,内给事,驸马都尉,亲王友,员外散骑侍 郎,为从五品。
翊军、翊师将军,尚书诸曹侍郎,内史舍人,下郡太守,大都督,亲王府掾属, 下州长史,已前上阶。四征将军,征东、征南、征西、征北。三将军,内军、镇军、 抚军。大理正、监、评、千牛备身左右,左右监门校尉,内尚食典御,符玺监,御 府监,殿内监,太子内直监,下州司马,下镇将,中镇副,为正六品。
四平将军,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将军,前军、后军、左军、右军。通 事舍人,亲王文学,帅都督,左右领军府长史,太子直寝,亲王府主簿,亲王府录 事参军事,太子门大夫,给事,上县令,已前上阶。冠军、辅国二将军,太子舍人, 直后,三寺丞,亲王府功曹、记室、仓户曹参军事,城门直长,太子直斋,太子副 直监,太子典内,左右领军府司马,下镇副,为从六品。
镇远、安远二将军,员外散骑侍郎,御医,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等府 长史,亲卫,亲王府诸曹参军事,已前上阶。建威、宁朔二将军,六寺丞,秘书郎, 著作佐郎,太子千牛备身,太子备身左右,尚食、尚药、左右监门等直长,太子通 事舍人,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等府司马,都督,太子典膳、药藏等监,太 子斋帅,上戍主,为正七品。
宁远、振威二将军,左右监门府长史,太子左右卫、宗卫等率,左右虞侯、左 右内率等府长史,符玺、御府、殿内等直长,上州录事参军事,左右领军府掾属, 亲王府东西阁祭酒,中县令,上郡丞,太子亲卫,将作丞,勋卫,亲王府参军事, 上镇长史,已前上阶。伏波、轻车二将军,太学、太常二博士,武骑常侍,奉朝请, 国子助教,亲王府诸曹行参军,太子直后,太子左右监门直长,大兴、长安县丞, 太子侍医,侍御史,太史令,上州诸曹参军事,左右监门府、太子左右卫、左右宗 卫、左右虞候、左右内率等司马,上镇司马,为从七品。
宣威、明威二将军,协律郎,都水丞,殿内将军,太子左右监门率府长史,别 将,下县令,中郡丞,中州录事参军事,上上州诸曹行参军事,亲王府行参军,左 右领军府录事参军事,中镇长史,太子内坊丞,太子勋卫,已前上阶。襄威、厉威 二将军,殿内御史,掖庭、宫闱二令,上署令,公车、郊社、太庙、太祝、平准、 太乐、骅骝、武库、典客、钩盾、左藏、太仓、左尚方、右尚方、司染、典农、京 市、太官、鼓吹。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司马,中州诸曹参军事,左右卫、武卫、武候 等府录事参军事,左右领军府诸曹参军事,内尚食丞,中戍主,上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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