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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读小说网 www.5du5.co,荒原狼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为狂人而作

    日子如流水,一天又过去了。我浑浑噩噩度过了一天,以我那种特有的简朴和胆怯的生活艺术,安详地度过了一天。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像许多上了年纪的人那样疼痛了两个小时,我吃了药,把疼痛给蒙骗了,我很高兴。我洗了个热水澡,躺在热水中非常舒服;我收到三个邮件,浏览了一遍这些多余的信件和印刷品,然后做了运气练习,但今天贪图舒服,就免了思维操练,随后我散步一小时,发现薄纱似的云彩绚丽多彩,像珍贵的绘画柔和地画在天幕上。这真是太美了,如同阅读古书,如同躺在热水中洗澡一样。但是总的来说,这一天并不迷人,并不灿烂,不是什么欢乐幸福的日子,对我来说,这是平平常常、早已过惯了的日子:一位上了年纪而对生活又不满意的人过的不好不坏、不冷不热、尚能忍受和凑合的日子,没有特别的病痛,没有特殊的忧虑,没有实在的苦恼,没有绝望,在这些日子里我既不激动,也不惧怕,只是心境平静地考虑下述问题:是否时辰已到,该学习阿达贝尔特斯蒂夫脱的榜样,用刮脸力结束自己的生命?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准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这些日子里,在被破坏,被股份公司吸干的地球上,人类世界以及所谓的文化在那虚伪、卑鄙、喧闹、变幻交错的光彩中,像一个小丑似的向你狞笑,寸步不离地跟着你,盯着你,在有病的自“我”中把我们弄得无法继续忍受——谁如果尝过这种地狱似的生活,那么他对今天这样普普通通、好坏参半的日子就会相当满意,就会非常感激地坐在暖洋洋的火炉旁,阅读晨报,非常感激地断定,今天又没有爆发战争,没有建立新的独裁政权,政界和经济界都没有揭发出什么大丑闻,他会拿起落满灰尘的七弦琴,激动地弹起一首感谢上帝的赞美诗,曲子感情适度,稍带愉快喜悦,他用这首曲子让他那安静温和、略带麻醉、百事如意、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感到无聊,在这令人满足而又无聊沉闷的空气中,在这非常有益的无病状态中,他们两个——空虚的、频频点头的、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和鬓发斑白的、唱着低沉的赞美诗的庸人——像孪生兄弟一样相像。

    满足,没有痛苦,过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这可是件美好的事情;在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大家都是低声细语,跟着脚尖走路。可惜我与众不同,正是这种满足我不太能够忍受,用不了很长时间我就憎恨它,厌恶它,我就变得非常绝望,我的感受不得不逃向别的地方,尽可能逃向喜悦的途径,不过必要时也逃向痛苦的途径。当我既无喜悦也无痛苦地度过了片刻的时光,在那所谓好日子的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呼吸时,我幼稚的心灵就感到非常痛苦和难受,以致我把部生锈的、奏出单调的表示感谢歌声的七弦琴对准困倦的满足之神的满意的脸扔过去,我不喜欢这不冷不热的室温,宁可让那天大的痛苦烧灼我的心。不一会儿,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地要去打碎什么东西,要去砸商店,随教堂,甚至把自己打个脸肿鼻青。我很想去胡闹一番,摘下受人膜拜的偶像上的假发,送几张去汉堡的火车票给几个不听话的小学生,这是他们渴望已久的事,去引诱一个小姑娘,或者去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因为我最痛恨,最厌恶的首先正是这些:市民的满足,健康、舒适、精心培养的乐观态度,悉心培育的、平庸不堪的会公众生的活动。

    傍晚,我怀着这种心情结束了这碌碌无为、极其平常的一大。但是,我没有像一个身患病痛的人那样舒舒服服地钻进铺好的、放着热水袋的被窝,我对白天所做的那一点儿事感到很不满足,很厌恶,我闷闷不乐地穿上鞋,裹上大衣,在黑暗的夜雾中向城里走去,想到钢盔饭馆喝一杯通常被贪杯的人按照老习惯称之为“酒”的东西。

    我住的公寓非常体面,住着三家人。我的住所在顶楼上。楼梯非常普通,但干净而又雅致。我从顶楼走下,就觉得这异乡的楼梯难以攀登。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这个无家可归的荒原狼、小市民阶层的孤独的憎恨者,却始终住在名副其实的小市民的房子里:这是我的一种感伤的老话了。我住的既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也不是贫民窟,我一直都住在小市民的安乐窝中,他们的安乐窝非常体面,又极端无聊,收拾得倒也干干净净,散发着极节油的香味和肥皂味。若有谁把门关得山响或穿着肮脏的鞋走进房子,人们就会大吃一惊,我喜欢这种环境,这无疑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我藏在心底的诸如对故乡之类的怀念,一再引导我走上这愚蠢的老路,这点我无法抗拒。我是一个孤独、冷酷、忙忙碌碌、不修边幅的人,我生活在家庭中,生活在小市民的环境中;是的,我喜欢这样,喜欢在楼梯上呼吸那种安静、井然、干净的气息,喜欢人与人之间有礼貌,温顺的气氛,我虽然憎恨小市民,但他们那种气质却有使我感动的成分,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跨过我房间的门槛,进入我的住房,因为这里与楼梯上的情形大相径庭,书籍、酒瓶杂乱无间,烟蒂狼藉满地,屋子里乱七八糟,肮脏不堪,书籍、文稿、思想,一切的一切都浸透了孤独人的苦痛和人生的坎坷,充满了想要赋予人生以新意的渴望;人生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接着,我从南洋杉旁走过。在这幢房子的二楼,楼梯经过一套住宅前的狭小的过道,这套住宅无疑要比其他人家的住宅更干净、更整齐、更无懈可击。在这小小的过道里,我们看到这户人家异乎寻常地爱干净,这块狭小的地方可说是一个小小的秩序之神的光辉灿烂的厅堂。在那干净得几乎不忍踩上去的地板上放着两只精致的小凳,每只凳子上放着一个大花盆,一盆种着杜鹃,一盆种着南洋杉,那南洋杉相当茂盛,这是一棵非常完美、健康、挺拔的幼树,每一根针叶都非常鲜嫩翠绿。有时,当我知道没有人注意我的时候,我就把这个地方当作神圣的厅堂.在南洋杉上面的一级梯阶上坐下,休息片刻,两手相握,虔敬地看着下而这个小的秩序乐园.它姿态动人,显得孤独有趣,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找推测,这扇门后面的住宅——在南洋村的圣洁的遮荫下——肯定摆满闪光的红木家具,住宅的主人结实健康,诚实规矩,他们每天早起,忠于职守,欢庆有节制,星期天上教堂做礼拜,晚上早早就寝。

    我做出高兴的样子,快步走过大街小巷,街道的沥青路面泛着潮气,昏黄的街灯像模糊的泪眼在湿冷的夜色里闪着寒光,照到潮湿的路面上,又把街面上微弱的反光吸回去。我又想起我那遗忘了的青年时代,当初我是多么热爱深秋和冬天的昏暗夜晚啊!那时,当我身裹大衣,半宿半宿地迎着风雨在充满敌意的、树木凋谢的自然中匆匆行走时,我是多么的孤独和伤感啊,我贪婪、陶醉地呼吸着大自然的空气,尽管我感到孤独,但是伴随孤独的是享受和诗兴,于是我回到房间,坐在床边,就着烛光把这些诗句写下来。现在这一切都已一去不返,美酒已经喝尽,没有人再为我敬酒了。难道不遗憾吗?我并不遗憾。不必为过去的事感到遗憾。遗憾的是现在和今天,是所有这些我失去的不可计数的日日夜夜,这些日子给我带来的既非厚礼也非震惊,而是痛苦。但是,赞美上帝,也有例外,偶尔也有过别的时光,这些时光给我带来震惊,带来礼物,震塌四壁,把我这个迷途浪子带回到生机勃勃的世界之中。我悲伤地,然而内心又是兴奋地尽力回忆最后一次的这种经历。那是一次音乐会,演奏的是一首美妙而古老的乐曲.由木管演奏一首钢琴曲,奏到两个节拍之间时,我突然觉得通向天国的门开了,我飞过太空,看见上带正在工作,我感觉到一阵极乐的疼痛,尘世间的一切东西我再也不反抗、不害怕了,我肯定人生的一切,我对什么事都倾心相爱。这种感觉只延续了一会儿,也许一刻钟,但是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一次,从此,在我凄凉的一生中,这种感觉时常悄悄重视,有时,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它像一条金黄色的、神圣的轨迹通过我的生活,达几分钟之久,这轨迹几乎总是蒙着污垢灰尘,同时又闪耀着金色的火花,好像永远不会丢失,然而又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天夜里,我醒着躺在床上,突然吟起一首诗,这诗句太美太奇妙了,当时竟没有想到把它写下来,第二天早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然而那诗又像包在破碎的老壳中的坚硬的核仁一样,长期埋藏在我的心中。另一次,在读一位诗人的诗作时,在思考笛卡儿、帕斯卡的某个思想时,我又有过这种感觉。还有一次,当我和我的情人在一起时,这种感觉又一次在我面前出现闪光,飞向天空,留下金色的痕迹。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在这心满意足的、市民气的、精神空虚贫乏的时代,而对这种建筑形式、这种营业方式、这种政治、这种人,要找到神灵的痕迹是多么困难啊!这个世界的目的我不能苟同,在这个世界我没有一丝快乐,在这样的世界我怎能不做一只荒原狼,一个潦倒的隐世者!不管在剧场还是在影院,我都待不长,我几乎不能看报,也很少读现代书籍。我不能理解人们在拥挤不堪的火车和旅馆里,在顾客盈门、音乐声嘈杂吵闹的咖啡馆里,在繁华城市的小酒馆小戏院里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我不能理解人们在国际博览会,在节日游行中,在为渴望受教育的人作的报告中,在大体育场上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千百万人正在为得到这些乐趣而奔走钻营,我也可以得到这种乐趣,但我不能理解它,不能和他们同乐。相反,能够给我欢乐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儿,我认为是人间至乐的事儿,不同凡响的事儿,令人欣喜若狂的事儿,世上的人最多只在文学作品中见过、寻觅过、喜爱过,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认为这都是些荒诞不经的事。实际上,如果说这些世人的看法是对的,如果说这咖啡馆的音乐,这些大众娱乐活动,这些满足干些微小事的美国式的人们的追求确实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找就是疯子、狂人,我就确实像我自称的那样是只荒原狼,误入到它不能理解的陌生世界的兽类中间,它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自己的空气和食物。

    我一边思考着这些久已萦回于脑际的问题,一边在潮湿的街道上继续前行,我穿过本城一个最安静、最古老的城区。对面,在街道的那面,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耸立在黑暗中,我一向很喜欢看这堵墙。那石墙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座古老的医院之间,总是那样苍老而无忧无虑。白天,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那粗糙的墙而上,在内城,这样安静、美好、默默无闻的墙面并不多,这里,到处都是商店、律师事务所、发明家、医生、理发师、鸡眼病医士的牌号在朝你高喊,没有半平方米的空间。现在我又看见那古老的墙安详地耸立在我面前,可是墙上发生了一点什么变化,我看见石墙中央有一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呈尖形,我糊涂起来,再也记不清这座门是原来就有的还挂后来才开的。这座门看去很古老,年代非常悠久,这是毫无疑问的;也许这紧闭的小门(木头门板已经发黑)几百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无人问津的修道院一的人口,现在虽然修道院已经不复存在,但是这座门依旧是荒芜古国的人口。这座门我也许已经见过.〔再次,只是没有细看,也许因为它新上了油漆,才引起我的注意。不管怎样,我停住脚步,十分注意地前那边看,可是我没有走过去,中间的街道非常潮湿,路面泥泞不堪。我站在人行道向那边看,一切都笼罩在夜色中,加门柱子好像编织了一个花环,或者装饰着别的什么彩色的东西。我睁大眼睛细看,看见门上挂着一块明亮的牌子,我觉得牌子上似乎写着字。我使劲看也看不清,于是便不顾污泥脏水走了过去。我看见门楣上端灰绿色旧墙有一块地方闪着微光,彩色的字母闪烁不定,忽隐忽现。我想,现在他们连这一堵古老完好的墙也用来做霓虹灯广告了。我看出了几个瞬息即逝的词,这些词很难认,只好连猜带蒙。各个字母出现的间歇长短不等,淡而无力,片刻之间就又熄灭了。用这种广告做生意的人算不上精明强干,他只能算是个荒原狼,可怜虫;为什么要在这老城最黑暗的街道的墙上拿字母做游戏,而且偏偏选中夜深人静、冷风凄雨、无人过往的时刻?为什么这些字母这样匆忙、短暂、喜怒无常、不易辨认?好了,现在我终于拼出了几个词:

    魔剧院

    ——普通人不得入内

    我去开门,使劲扭也没有扭动那又重又旧的门把。突然,字母游戏结束了,非常伤心地停止了,好像懂得了这种游戏徒劳无益。我后退了几步,踩得满脚都是泥,字母不见了,熄灭了,我在污泥中站了许久,等待字母重新闪亮起来,然而却是任然。

    我死了心,不再等候。我走上人行道,这时我前面水泱泱的沥青路面上忽然映出几个彩色的灯光字母。

    我读道:

    专—为—狂—人—而—设!

    找的脚湿漉漉的,冻得好冷,但我还在那儿站着等了好一会儿。灯光字母再也没有重视。我仁立在邢里,心里想道,这柔和的、色彩斑斓的、像鬼影似地在潮湿的墙上和黑暗的沥青路面上闪烁不定的字母谜灯有多好看啊。这时,以前的一个想法——关于金色的闪光的痕迹的比喻——忽然跌入我的脑海,这痕迹忽然变得那样遥远,无处寻觅。

    我觉得很冷,继续往前走去,我想着那条轨迹,满心渴望着那专为狂人开设的魔剧院的大门。走着走着,我到了市场,这里,各种消夜娱乐活动应有尽有,三步一张招贴画,五步一块牌子,竞相招徕顾客,上面写着:女子乐队,游艺,电影院,舞会。但这都不是我去的地方,这是“普通人”的娱乐,正常人的消遣,我所到之处都见人们成群结队地涌进各个娱乐场所的大门。尽管如此,我的哀愁仍然有增无减,因为刚才那几个闪耀的彩色字母,那来自另一世界的致意,仍在触动着我,它们映进了我的灵魂,搅乱了我埋藏心底的音符,使内心一丝金色痕迹的微光再次隐约闪现。

    我去光顾古色古香的小酒馆。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从那时以来小酒馆没有一点变化。老板娘还是当时的老板娘,现在的有些顾客二十五年前就常到这里喝酒小憩,今天他们坐的仍是老位置,用的仍是原来那样的杯子。我走进这简朴的酒馆,这里是我避世的场所。固然,这种避世与静坐在南洋杉旁的楼梯上遁世相差无几,我在这里也找不到我的故乡和知己,我找到的只是一席安静之地,可以在一个舞台前观看与我异样的人表演的陌生的节目。不过,这块安静的地方也有它的可贵之处: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闹,没有音乐,只有几个安详的市民坐在不加修饰的木头桌旁(桌子没有铺大理石面,没有镶珐琅面,没有铺丝绒台布,也没有黄铜装饰!),每人面前放着一杯味醇的好酒消夜。这几个常客我都面熟,他们也许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庸人,在家里,在他们那庸俗的住宅里都放着呆板笨拙的家用祭坛,祭坛后面是那可笑的知足常乐的庸俗偶像;他们也许和我一样,是些孤独失常的人,理想破灭了,成了借酒浇愁的酒鬼,他们也是荒原狼,穷光蛋;他们到底都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乡恋、失望、寻求精神补偿的需要驱使他们每个人来到这里,结了婚的人到这里寻找独身时光的气氛,年迈的官员到这里寻找自己学生时代的岁月,他们大家都相当沉默,喜欢喝酒,像我一样宁可慢慢地独斟独饮半升阿尔萨斯酒,也不愿坐在女子乐队前面看她们表演。我在这里坐下,在这里可以果一小时,两小时也行。我刚喝了一日阿尔萨斯酒,就忽地想起,今天我除了早上吃了点面包外还没有吃过什么东西呢。

    真奇怪,人什么都能往下吞!大约十分钟前我看了一份报纸,把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思想通过眼睛映入我的脑海,把别人的话在嘴里加进唾液,大口咀嚼,不能消化的又吐了出来。我就这么吃着,结果整整“吃”了一栏报纸。接着,我吃了一大块牛肝,这牛肝是人们从一头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取下来的。真奇怪!最好喝的是阿尔萨斯酒。我不喜欢烈性酒,至少平常日子不喜欢喝,这种烈性酒香气四溢,都有一股特殊味道,而且因此闻名。我最喜欢的是纯正温和、便宜无名的土酿葡萄酒,这种酒不醉人,味道很好,有一股泥土、蓝大和树木的气味。一杯阿尔萨斯酒加一块面包,这就是一顿美肴。可现在,我已经一块牛肝落了肚,对我这样一个很少吃肉的人来说这是很不寻常的享受,我又斟满了第二杯酒。说来也怪,不知哪个绿色山谷里的健壮老实的人种植葡萄,酿成葡萄酒,然后让那世界各地远离他们的某些失望的、默默喝酒的市民和一筹莫展的荒原狼从酒杯中汲取一点勇气,获得一点暂时的欢快。

    管他奇怪不奇怪的。反正喝酒还真不错,对稳定情绪有帮助。对报纸上那篇无稽文章,我事后轻松地笑了一阵,忽然,刚才听后已经遗忘了的、用木管演奏的钢琴曲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这旋律像一个小小的反光的肥皂泡,闪着光亮,五光十色地映照出整个世界,然后又轻轻破灭。假如这美妙绝伦的小旋律能暗暗地在我灵魂中扎根,日后又会让那五彩缤纷的花朵在我心中开放,那我怎么能算完全垮了呢?即便我是迷途的动物,不理解周围的世界,但是我能听到那优美的旋律,所以我愚蠢的生活仍然有它的意义,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能答复疑难,接收来自天国的呼唤,我脑子里储存着千百张图画:

    这是乔托画在帕多瓦小教堂蓝色拱顶上的一群天使,在天使旁走路的是哈姆雷特和戴着花环的莪菲丽亚,世界七一切悲哀和误会的美好比喻,那一张画的是站在燃烧的气球中的基亚诺索在吹号角,那面,亚提亚施默尔茨勒手里拿着他的新帽子,婆罗浮屠把他成堆的雕塑吹到空中。尽管这许多优美的形象也活在千千万万其他人的心中,然而还有上万种其他不知名的图画和音响印在我的脑海中,它们的故乡,它们的耳目都只活在我的内心。那古老的医院院墙呈灰绿色,由于长期风雨侵蚀,墙上斑斑点点,显得十分破旧,那一条条缝隙、一块块污斑中似乎有千百幅壁画——有谁理会它,有谁把它摄入自己的灵魂?谁爱它,能感受到它那慢慢减退的颜色的魅力?教士们的带有精致插图的古老册籍,被人们遗忘了的一两百年前的德国作家的作品,所有那些磨损发霉的书籍,老音乐家的书籍和手稿,记载着旋律的幻想的又硬又黄的乐谱,这些书里的声音,妙语如珠的也好,荒诞不经的也好,怀古思旧的也好,今天有谁在倾听这些声音?有谁心中充满这些书中的精神和魔力来到与这些书籍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谁还会想起古比奥1的山上那棵顽强的小柏树?这棵柏树被山上滚下的一块大石头砸成两半,但仍然保住了性命,又长出了新的小小的树冠。谁还能对那位住在二楼的勤劳的家庭主妇和她的南洋杉正眼相视?谁会在夜晚透过浮动的浓雾辨认莱茵河上空白云组成的字母?只有荒原狼。有谁在他那生活的废墟上寻找支离破碎的人生意义,忍受似乎是荒唐的事情,过着似乎是疯子的生活,暗中却在最后的迷惑的混乱中希望能接近上帝,得到上帝的启示?

    老板娘还想给我斟酒,我紧紧捂着我的杯子,站起身来。我不要洒了。那金色的痕迹又闪亮了,提醒我想起永生,想起莫扎特,想起群星。我又能呼吸一个小时了,又能生活一个小时了,又能活在世上而不用忍受什么痛苦,不必担惊受怕,不必感到羞耻。

    我走出酒馆,来到静寂的街上;街上冷风飕飕,雨点被风吹打到街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射出一闪一闪的微光。现在上哪儿去?如果此刻我会什么魔术的话,我就让它给我变出一个漂亮的路易赛泽式的小客厅,几位音乐高手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会很有兴致地去欣赏音乐,像上帝喝醇酒那样把那清淡高雅的音乐唱下去。噢,要是我现在有一位朋友,他住在一间阁楼里,屋里放着小提琴,点着蜡烛,他坐在桌旁冥思苦想,那该多好!要是有这样一位朋友,我就会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潜进他的房子,悄悄地走上东弯西拐的楼梯,给他一个措手不及,我们会兴高采烈地交谈,听音乐,度过这夜深人静中的几小时超脱尘世的时光。以往,在那已经消逝的年月,我曾多次享受过这种幸福,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感觉已淡漠了,离我而去了,在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之间横亘着黯淡的岁月。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登上归途。我高高地翻起大衣领子,手杖敲在潮湿的路面上发出略略的响声。我哪怕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到家,很快我又会坐在我的小阁楼里——一我那小小的所谓故乡,我不喜欢它,但是我又少不了它,因为我已不能像过去那样在野外游荡,度过那冬天寒冷的雨夜。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嗯,好吧,我不愿让那风雨、南洋杉、风湿病痛败坏我夜晚的雅兴,虽然找不到演奏室内乐的乐队、找不到演奏小提琴的孤独的朋友,然而那高尚纯洁的音乐仍在我心中回响,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我轻轻地哼着,为我自己表演。我一边想着一边向前走。不,没有室内乐,没有朋友也行,无可奈何地苦苦寻求温暖岂不可笑。孤独就是无求于人,我渴望得到孤独,天长日久,我总算获得了它。孤独是冰冷的,噢,是啊,它又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广阔无垠,像那又冷又静、群星回旋的宇宙空间一样。

    我走过一家舞厅,迎面传来一种强烈的爵士乐的声响,活像一种生肉蒸发的气味,令人感到又热又难闻。我驻足停留了一会儿;我非常讨厌这类音乐,但是它又总是悄悄地吸引我。虽然爵士乐与我格格不入,但比起当代所有学究式的音乐来,我却十倍地喜爱爵士乐,因为它能以粗犷欢乐的节奏深深刺激我的感官,激起我一股质朴而直言不讳的情欲。

    我站在那儿闻了一会儿,嗅了嗅那带有血腥味的刺耳的音乐,恼怒而又贪婪地闻了闻大厅里的气味。抒情的那一半音乐忧郁而又悦耳,非常伤感;另一半则非常粗犷,变化无常而节奏强烈;然而这两部分又天真烂漫、和谐地融成一体。这是没落的音乐,最后几个皇帝统治罗马时肯定有过类似的音乐。和巴赫、莫扎特以及真正的音乐相比,这种音乐简直是胡闹;但是只要一加比较,就知道这一切就是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所谓文化。这种音乐有个优点:它非常坦率、纯朴、诚实、天真、愉快。在这种音乐里包含有黑人味,美国味,对我们欧洲人来说,黑人和美国人那样强壮,显得非常有生气,非常天真、欧洲是否也会变成这样?是否已经在变化之中?难道我们这些了解并崇敬昔日的欧洲、昔日的真正的音乐、昔日的真正的文学的人只不过是明天就被人遗忘、被人嘲笑的少数愚蠢的、复杂的神经官能症患者?难道我们称为“文化”称为精神、灵魂、优美、神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个早已死亡的幽灵,只有我们几个傻瓜才以为那是真的、活的?难道就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生气盎然的文化?难道我们这些傻瓜梦寐以求的只是一个幻影?

    老城区把我融进了它的怀抱,在灰色的夜幕中影影绰绰露出小教堂的轮廓。忽然,我又想起今天傍晚经历的事情,想起那神秘莫测的尖拱门,想起上面那神秘莫测的灯光广告牌,想起那嘲弄似地一闪一灭的字母。那字母拼成的是哪几个字广普通人不得入内。”还有一句:“专为狂人而设。”我向古老的石墙望去,仔仔细细地瞧着它,心中暗自希望魔术再次出现,希望灯光拼出字来向我这个疯子发出邀请,希望小门放我进去。也许那里有我追求的东西?也许那里在演奏我喜爱的音乐?

    四周一片黑暗,黑乎乎的石墙仿佛沉浸在梦幻之中,在冷冷地看着我。石墙孤儿没有门,也没有尖顶拱门,连个洞都没有。我微笑着继续往前走,朝那堵墙友好地点头致意。“睡吧,墙,我不唤醒你。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会把你拆除,或者贪婪的公司在你身上贴上各种广告,但是,现在你还挺立在这里,现在你还那么优美,雅静,可爱。”

    当我走到一条黑;情的胡同前时,冷不防从那里走出一个人,吓我一跳。他是个孤独的夜归者,步履沉重。他头戴帽子,身穿蓝色衬衣,肩上扛根杆子,杆子上挂一张广告,像集市上的商人那样,肚子前的腰带上挂一个敞开的小盒子。他非常疲劳,在我面前无力地走着,没有回过头看我一眼,要不然我就会向他打招呼,送他一支烟。当他走到下一盏路灯下时,我想看看那挂在杆子上端的红纸上写的是什么字,可惜那张纸晃来晃去,我无法看清。于是我就向他喊了一声,请他让我看看那张广告。他停下脚步,把杆子拿正,这时我才看清那跳跃晃动的字母组成的字是:

    无政府主义者的晚间娱乐!

    魔剧院!

    普通人不得

    我欢呼起来:“我找的就是它。您的晚间娱乐是什么?在什么地点、什么时候举行?”

    他挪动脚步,又走起路来。

    “普通人不得入内,”他无精打采地冷冷回答了一句,就跑开了。他已经烦了,他要回家。

    我跟着跑过去,对他喊道:“站住!您的小盒子里装的什么?我想买一点。”

    那人不肯停步,一边走一边机械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本小书递给我。我慌忙接过书,放进口袋。我在那里解大衣的扣子掏钱时,他已经走进旁边的一扇大门,关上门不见了。我听见他那沉重的脚步走过院子里的石头路面,走上一道木梯,然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突然,我也感到非常疲劳,朦胧地感到夜已很深,该回家了。我加快脚步,迅速穿过两旁都是高墙的沉睡的郊外小巷,来到我住的那个地段。这一带住的是官员和收入低微的退休老人,干干净净的小公寓前有小块的草地,墙上爬着常春藤。我走过常春藤和草地,走过一棵小板树,来到楼门前,我找到钥匙眼,按了灯钮,轻手轻脚走进玻璃门,经过擦得沸亮的柜子和盆栽小树,开开我的房门——我的小小的所谓故乡。我房间里,靠椅、炉子、墨水瓶、画盒、诺瓦利斯、陀思妥耶夫斯基正等着我归来,就像母亲或妻子、孩子、使女和狗、猫等着别的、正常的人回家一样。

    我脱潮湿的大衣时,手不由得又碰到了那本小书。我拿出书。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像那些市场上出售的廉价小册子如正月出生的人或返老还童妙法一样,纸张低劣,印刷粗糙。

    我在靠椅上坐下,戴上眼镜,读着这本市场小册子封面上的书名,心中觉得诧异,忽然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那本书叫荒原狼——非为常人而作

    我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越读越觉有趣,现将文章抄录于下:

    论荒原狼

    ——为狂人而作

    从前有个人名叫哈里,又称荒原狼。他用两条腿行走,穿着衣服,是个人,可是实际上他又是一只荒原狼。智力发达的人能学会的东西他学到了不少,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但是有一点他不曾学会:对自己、对生活感到满足。他可没有这种本事,他是个从不满足的人。这也许是因为他在内心深处随时随刻都知道(或以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从荒原来的一只狼。他是否真的是狼,抑或他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人用魔术把他从粮变成了人,抑或他生下时是人。却有荒原粮的灵魂天性,抑或他自以为是狠这个想法本身只是他的幻觉或疾病等等,等等,聪明之士尽可争论。譬如说也可能是这样的:这个人在童年时也许很野,很不听话,毫无约束,他的教育者企图彻底克服他身上的兽性,他们这样做却反而使他产生了幻想,以为自己确实是一只野兽,只是披着一层薄薄的教育与人性的外衣罢了。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长期争论不休,甚至写几本书;但是这对荒原狼却毫无用处,因为他认为、粮只是他灵魂的一种幻觉也罢,还是被魔术一变钻进了他的身体也罢,或者由于严师训斥鞭打而得了狼性也罢,这都无关紧要。不管别人怎么想,也不管他自己怎么想,都不可能把狼从他身上拉出来。

    荒原狼有两种本性:人性和兽性,这就是他的命运,也许这种命运并不特殊,也不罕见。听说,已经有过不少人,他们的性格有很多地方像狗、像狐、像鱼或者做蛇,但他们并不因此而有什么特别的难处。在这些人身上,人和狐、人和鱼和平共处,相安无事,他们甚至互相帮助,有些人有了出息,被人羡慕,他们得以成功更应归功于他们身上的狐性或者猴性,而不是归功于人性。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哈里却与众不同,在他身上;人和狠不是相安无事,互助互济,而是势不两立,专门互相作对。一个人灵魂躯体里的两个方面互为死敌,这种生活是非常痛苦的。唉,各人有各人的命,人生不易啊!

    我们的荒原狼情况如何呢?在感情上,他和一切混杂生物一样,忽而为狼,忽而为人。但有一点与他人不同,当他是粮的时候,他身上的人总是在那里观察,辨别,决断,伺机进攻;反过来,当他是人的时候,狼也是如此。比如,当作为人的哈里有一个美好的想法,产生高尚纯洁的感情,所谓做了好事时,他身上的狼就露出牙齿;狞笑,带着血腥的嘲弄的口吻告诉他,这场高尚的虚情假意与荒原狼的嘴脸是多么不相称,显得多么可笑,因为狼心里总是清清楚楚,他感到惬意伪是什么一一孤独地在荒原上奔驰;喝血,追逐母狼;从狼的角度看,任何一个人性的行为都是非常滑稽愚蠢和不伦不类的。反之也一样,当哈里狼性大发,在别人面前跳牙咧嘴,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虚伪的、变态的举止和习俗深恶痛绝时,他身上的人就潜伏一边,观察粮,称他为野兽、畜生,败坏他的情绪,使他无法享受简单朴素、健康粗野的狼性之乐。

    这就是荒原粮的特性。可以想象,哈里的生活并不舒服,并不幸福。然而,这不等于说他就特别的不幸(虽然他自己确有此感,因为人总把自己的不幸看作是天下最大的痛苦)。其实,对任何人都不能说这种活。即使有人身上没有狼性,也不能因此庆幸。哪怕最不幸的人生也会有阳光明媚的时光,也会在砂砾石缝中长出小小的幸福之花。荒原狼也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很不幸的,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他爱人或被人爱时,也能使别人不幸。因为那些爱他的人往往只看到他的一个方面。有的人把他看作一个文雅聪明的怪人而爱他,一旦发现他身上的狼性,就惊异万分,大失所望。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如同每个造物一样,哈里希望别人把他当作整体爱他,在爱他的人面前——他非常看重他们的爱情——他不能说谎,掩饰隐瞒他狼性的一面。有的人爱的正是他身上的狼性,爱他放荡不羁、桀骛不驯、粗犷有力、令人生畏的一面。当他们发现,野蛮凶恶的狼同时又是人,这个人也渴望自己身上有善良温顺的性格,也听莫扎特的音乐,也朗读诗歌;也希冀具有人的情操理想时,他们又感到万分失望,万分痛苦了。大多数情况下,正是这些人尤其失望,尤其恼怒,荒原报就这样把自己的两重性和两面性带进他接触的其他人身上。

    但是,谁以为这就完全了解荒原报,完全能想象他简陋而支离破碎的生活,那他就错了,他远没有深知其人。他不知道,像一切规则都有例外,在特定情况下一个罪人比九十九个好人更使上帝喜欢一样,哈里也有例外和幸福的时刻。有时他顺顺当当地作为狼,有时顺顺当当地作为入而生存、思想和感觉,有时他们两方和平相处,互敬互爱,他们不是一方睡觉,一方清醒,而是互相鼓励,互相加强。在他的生活中,有时,一切合乎常规、人所共知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似乎只有一个目的:不时地作短暂的休息,被异常的奇迹、上天的思定突破,让位给它们。世界上到处都是如此。这些短暂罕见的幸福时刻是否抵消或冲淡了荒原狼的厄运,从而使幸福和痛苦得以保持平衡,或者那几个小时强烈的幸福是否能把全部痛苦吸收抵消而留有余地,这个问题让悠闲自在的人去随意思考吧。狼也常常思考这个问题,那是无所事事的日子,毫无益处的日子。

    这里尚需提及的是,类似哈里这样的人还为数不少,许多艺术家就是这种类型的人。这些人都有两个灵魂,两种本性,他们身上既有圣洁美好的东西,又有凶残可恶的东西,既有母性的气质,又有父性的气质,既能感受幸福,又能感受痛苦,两者既互相敌视,又盘根错节互相并存,犹如哈里身上的狼和人一样。这些人生活极不安宁,有时在他那不多的感到幸福的瞬间,他会体验到强烈无比、美妙异常的东西,这瞬间幸福的波涛高高涌起,有如滔天白浪,冲出苦海,这昙花一现似的幸福光彩照人,使他人感动销魂。许多文艺作品描写某个受苦的人在短暂的瞬间忽然升华,成了自己命运的主人,他的幸福像天上的星斗光彩夺目,弄得见是看见它的人都觉得那是永恒不变的东西,都以为这正是他们自己的幸福的梦想。所有这些文艺作品都是这样产生的,都是苦海之上宝贵的然而又是瞬息即逝的幸福之花。这些人的行为和作品尽管名字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实际上都没有生命.就是说,他们的生命不是存在,没有外形,他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英雄、艺术家或思想家,就像其他三百六十行一样。他们的生命是一种永恒的、充满痛苦的运动,犹如汹涌的波涛拍击海岸,永无休止,他们的生活是不幸的,割裂的,可怕的,而且一旦人们不愿在那罕见的、超越于这混乱的生活而闪闪发光的经历、行为、思想和作品中去探寻生活的意义的话,他们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于是这类人中产生了危险而可怕的想法;整个人类生活也许是个大错,是人类之母夏娃的怪胎,是大自然粗野的、没有成功的尝试。他们中也会有另外一个想法:人也许不仅是稍有理性的动物,而且还是天之骄子,是不朽的。

    每种类型的人都各有不同的特征标记,都各有自己独特的德性和恶习,自己的弥天大罪。荒原狼的特性之一就是他是个夜游神。对他来说,早晨是最糟糕的时光,他害怕早晨,早晨从来没有给他带来过什么好处。在他一生中,他从来没有在早晨真正高兴过,他从来没有在午前做过什么称心的事;有过什么好的想法,在上午他既不能使自己愉快,也不能让别人高兴。只有到了下午,他才慢慢地暖和过来,活跃起来,只有快到傍晚的时候,才是他的好时光,他才富有生气,才能做成一点事儿,有时还满面春风;喜形于色。这与他需要孤独、追求自立有关。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对自主之机追求得如此深切和狂热。他年轻时很穷,费尽力气才不致挨饿受冻,那时他就宁可节衣缩食,以此来拯救一点能够自行其是的权力。他从来没有为金钱和舒服口子出卖过自己,从来没有把自己出卖给女人和有钱有势的人,为了维持他的自由,他不知多少次抛弃和拒绝世人眼里会带来好处和幸福的东西。他觉得最可恨最可怕的是担任一官半职,循规蹈矩,受命于人。他对办公室、秘书处、公事房恨得要死,最可怕的恶梦是梦见自己被囚在兵营里。凡此种种可厌的情况他都有办法逃避,当然常常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就是他的超人之处,他的长处,在这种事上他是不屈不挠的,不可通融的。他的这种性格是坚定的、一贯的。他的痛苦和命运又恰恰和他的长处紧紧相连。他的情况和大家一样:他得到了他为本性所使而苦苦追求的东西,但是得之太多反受其害了。开始,这是他的梦想和幸福,后来就变成了他痛苦的命运。追求权力的人毁于权力,追求金钱的人毁于金钱,低声下气的人毁于卑躬屈膝,追求享乐的人毁于行乐。正是同样的道理,荒原狠毁于我行我素。他达到了目的,他越来越随心所欲,没有人能给他发号施令,他不用看别人的眼色行事;他的一言一行都由他自已自由决定。因为每个意志坚强的人都能得到他真正的内。心冲动驱使他追求的东西。哈里得到了他的自由,但是他突然发现,他的自由就是死亡,他现在非常孤独,外界谁也不来打扰他,这使他觉得非常可怕,各式人等都和他毫不相干,连他自己也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他在越来越稀薄的与人无关与孤独的空气中慢慢窒息而死。现在的情况是,孤独和绝对自主已经不再是他的愿望和目的,而是他的厄运;是对他的判决了,用魔术呼唤出来的东西再也收不回去了。现在,当他充满渴望、怀着良好的意愿,伸开双臂准备接受约束,准备和他人共同生活时,已经无济于事了,现在谁也不来理会他了。其实,并不是人们憎恨他,讨厌他。相反,他有许多朋友。许多人喜欢他。但是他得到的始终只是同情和友好的态度。人们请他作客,赠礼给他,给他写亲切的书信,但没有人真正接近他,他和其他人没有任何亲近感,没有人愿意并能够和他一起生活。包围他的是孤独的空气和宁静的气氛,周围的一切都从他身边溜走,他没有能力建立各种关系,意志和渴望都不能帮助他克服这种无能、这是他生活的重要特征之一。

    另一个特征是他属于自杀者之列。这里必须说明,只把那些真正自尽的人称为自杀者是错误的。这类人中不少是由于偶然的原因才成为自杀者的,自杀并不一定是他们的本性。在这些没有个性、没有明显的特点、没有经历命运折磨的普普通通的人中,有些人用自杀了却一生,但就他们的本性与特点来说,他们并不属于自杀者的类型;相反,那些按本质属于自杀者的人中却有许多人——也许是大部分人——不曾损伤过自己的一根毫毛。哈里是一个“自杀者”自杀者并非一定有强烈的求死欲望,有的人有这种欲望,但他并非自杀者。自杀者的特点是,他觉得他自己——不管有无道理——大自然的一个特别危险、特别不可靠而又受了危害的嫩芽,他始终觉得自己受到危害,毫无保护,似乎站在窄而又窄的崖尖上,只要外力轻轻一推,或者稍一昏眩,就会掉下万丈深渊。这类人有一个特征,即对他们来说;命中注定自杀是他们最为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们自己是这样想象的。这种情绪总是在少年时期就表现出来,而且伴随他们整整一生,其前提却并不是他们的生命力不旺盛。相反,在自杀者中间常常发现有些人非常坚韧,非常勇敢,生活的欲望非常强烈。世界上有的人身染小恙就会发烧,同样,我们称作自杀者的人往往天生多愁善感,稍受刺激就会一。心想自杀。假如我们有一门科学敢于面对人生,研究人生,而不是仅仅研究生命的机制,假如我们有类似人种学,类似心理学的科学,那么,上述事实早就尽人皆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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