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识此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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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一年四月里,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早晨,那潮湿而又阳光映照的空气便已令人心旷神怡了。它像丝光糖那样香甜、清凉,滋润而鲜亮,这是过滤后的春天气息,未搀假的臭氧,而且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人们也意外地闻到了抽了芽开了花的草地和大海散发出来的香味。这奇迹般的芬芳是一场滂沦大雨的杰作。春天常随着一阵阵恣肆的四月骤雨,以毫无顾忌的方式预示它即将来临。列车驶到半路时,我们就已看见远处地平线上从天际压向田野的黑云。但是到摩站时——一幢幢宛如方形玩具的城郊房屋己散落在原野上,最先出现的广告牌从新绿丛中耸立起来、车厢里我对面那位英国老太太已在把她那些提袋、瓶子,旅途用小盒一共十四件都归拢在一起。这时,那一大片像吸足了水的海绵一样的浓云方才撕裂开来,这片铅灰色的云从埃佩内起就恶狠狠地同我们的火车头赛跑。一道短促、暗淡的闪电一发出信号,好斗的豪雨便挟着响亮的劈里啪啦声倾泻而下,如同机枪那样用水弹扫射奔驰中的列车。冰雹啪嗒啪嗒地敲打着,重重地被击中的车窗玻璃在哭泣。火车头认输了,把飘舞的灰色浓烟压向地面。窗外一片模糊,只能听到急骤的雨点在敲击钢铁和玻璃。列车行驶着,犹如一头受折磨的野兽想逃脱这场倾盆大雨。可是你瞧,平安到达以后,大家还在东站前廊等候搬运工人时,透过灰——的雨帘,可以看到林荫大道上的街景忽地又明亮起来。一缕刺眼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直刺正在逃逸的浮云。转眼间,一幢幢大楼的正面辉煌耀眼,犹如擦亮的黄铜,天宇澄清,宛若蔚蓝的海洋。像爱与美的女神安娜蒂奥美内从波涛中现身时放射着裸露的金光那样,这座城市也从褪去的暴雨织成的外套中显露出来,呈现出一派美不胜收的景象。接着,人们像离弦之箭,从左边和右边成百个藏身和躲避的地方飞奔到大街上,抖动着身子,满面笑容,各走自己的路。上百辆堵住的车子又开始行驶,嘎嘎作响,发出沙沙声,吼叫着穿梭般来来去去。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呼吸,庆幸重新见到了阳光。甚至林荫大道上的树木也好像兴奋不已,它们牢牢地扎在坚硬的柏油路上,经过一场大雨的浇淋,这时还在滴水,还带着尖细的手指般的花蕾,伸向洁净的深蓝色的天空,意欲散发出些微芬芳。果然,幽香可闻,而且妙不可言的是:有几分钟,就在巴黎的心脏地带,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上,人们清晰地感觉到栗树花在轻轻地胆怯地呼吸着。
在四月里这个美好的日子,还另有一桩赏心乐事:我刚到达,一直到下午都没有任何约会。在四百五十万巴黎市民当中谁都不知道我,也没有人在等候我,所以我无拘无束,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去散步,溜达或看报,可以在咖啡店里闲坐或吃点东西,或者去博物馆,看看陈列橱窗或河畔书摊,可以给朋友打打电话或者只是凝视透着温煦、香甜气息的天空。但是出于清醒的本能,我有幸做了极其明智的一件事,就是:不做任何事。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是听其自然,摒弃了关于意愿和目标的所有联想,把去向完全放置在偶然机缘的转轮上。就是说,我像随波逐流一样,听任街上的行人把我挟走,随便地走过两侧明晃晃的商店,快步跟着湍急的人流穿越马路。最后波浪把我冲进了宽阔的林荫大道。我舒畅而俯倦地停在豪斯曼大道和德鲁奥路转角一家咖啡馆的平台上。
我心想:我又来了,懒洋洋地靠在松软的草编椅子里,同时点燃了一支雪茄。啊,这便是你,巴黎!整整两年我们两个老朋友没有见面,现在让我们彼此好好端详一番。好,来吧,这就开始,巴黎,给我看看在这当中你都学了些什么,来吧,开始吧,请给我放映你那无与伦比的有声电影巴黎街头,那部有成千上万不取报酬、难以计数的跑龙套演员,用光辉、色彩,活力融合而成的杰作,也请奏起你那无法模仿的充满了当声、嘎吱声、呼啸声的街头乐曲吧!不要保留!赶快!让人们看看你会什么!让人们看看你是什么!打开你那能够奏出无调的、泛调的街头音乐的巨型自动风琴吧!让你的那些汽车疾驰吧!让你的那些流动小贩高声叫卖吧!让你的那些广告吸引人们的目光吧!让你的那些车上喇叭鸣响吧!让你的那些商店闪耀发光吧!让你那些行人走动吧!——我就坐在这里,如同往常那样心情愉快,我有时间和兴致来观赏你,一直看到眼花缭乱头昏脑胀方才罢休。来吧,来吧,不要保留!不要拘束!发出更多一些而且越来越多的,更加热烈而且越来越热烈的,总是不同而且总在更新的叫喊和呼唤。车上喇叭的鸣响和散乱嘈杂的声音吧!这不会使我厌倦,因为我所有的感官都向你敞开,来吧,来吧,把你的一切都交付给我吧,就像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给你一样,你是这样一座都市,人们无法学你,你拥有不断变化的魅力!
这个异乎寻常的早晨还有第三种佳趣——从某种躁动兴奋的情绪中我就感觉到:如同在旅游归来的时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后常见的那样,我将又有一天充满了好奇心理。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双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这时候,我对自己原有范围内的生活感到不满足,某种内在的力量在推动我,驱赶我,仿佛我不由自主地要从躯体里滑脱,像蝴蝶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张,每一根神经都弯成精致的、炽热的铁爪钩。一股眼观千里,耳听八方的狂热向我袭来,这是无以名状的透彻明晰的感觉,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变得更加灵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觉得玄妙莫测。我可以凝视一个修路工人达数小时之久,看着他用电钻割开铺路沥青。我只不过在观看,却强烈地感受到,他那剧烈颤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动都传到我的肩膀上来。我可以在别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着这个也许现在就住在这里或者可能会住在这里的陌生人有着怎样的命运。我可以一连几个钟头看着和跟着一个过路人,听任好奇心牵动,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识到,这在偶然观察我的任何另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理解和疯疯癫癫的举动,然而这种想像和观赏的乐趣,比任何编成的剧本或者一本书里所写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这种过度兴奋,这种明察秋毫的过分敏感,同突然转换环境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气压的改变,以及受制于此的血液调节的化学作用所造成的结果而已——我从来没有设法去弄清这种不可思议的亢奋缘由何在。但每当我意识到它的时候,我总觉得平时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觉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么无聊而空虚。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当时,在四月里那个美好的日子,我也这样完全超脱了平日的自我,满怀观赏的兴趣,聚精会神地坐在人群组成的大河岸边的小椅子里等待着,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但我带着垂钓者轻微的寒战般的颤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动的瞬间,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上什么,会遇上某一个人。因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兴趣倾注在观赏的对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暂时还没有给我投送什么。半个钟头以后,我的眼睛由于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惫,我不能再一个一个地看清楚了。这觉得在林荫大道上涌过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们变成黄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妆拙劣的蛋形脸盘汇成的轮廓模糊的波涛,这肮脏的人流像令人厌烦的洗涤污水一样在不停地涌动,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显得暗淡。犹如看了一部图像闪动不已、拷贝制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经精疲力竭,正想起来,往前走去,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他,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于他不断地闯进我的视野。在这半个钟头里从我身边冲刷而过的所有其他成千上万的行人,如同被无形的带子扯走那样四散离开,他们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侧面、身影、轮廓,人潮便把他们永远卷走。而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时无法理解地固执,把一团龌龊的海藻冲到浅滩上,马上又伸出湿漉漉的舌头,把它舔回去,随即又扔出,再拉回。这个身形也一再随着漩涡卷过来,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几乎相等的时间来到同一个地方,总是露出同一种目光,一种低垂着的、引人注意地掩藏着什么的目光,除此以外,这个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其貌不扬。一副干瘪的饿扁了似的躯体裹在极不合身的栗黄色的夏季外套里,那显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为两只手完全被拖挂出来的袖子遮住。这件早就过时的栗黄色外套同这副尖嘴猴腮相比,显得过于宽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这张瘦脸有两片苍白的、几乎干枯了的薄唇,上面长着一撮淡黄色的胡子,胆怯似的在抖动。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什么都在晃荡,不成样子地耷拉着——他歪着肩膀,迈动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脸苦相,一会儿从左边的,一会儿从右边的人群涡流中转过来。然后看来是一筹莫展地站在那里,畏缩地抬起目光,像一只从燕麦丛中钻出来的小兔子,嗅闻着,缩成一团,又消失在杂沓的人群中。还有——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点——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说里一个公务员。他似乎高度近视或者举止特别笨拙,因为有两次,三次,四次我看见走路比较匆忙。更加显得有事的行人撞着或撞倒这个瘦小的街头沦落者。可是他对这个倒并不怎么在意。他忍气吞声地退到一边,躬着身子,又冒出来,总是见到他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半个钟头里,反反复复,大概已经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总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或者这么说吧,起初我感到恼火,而且是对自己生气,原因是:尽管今天这么好奇,我却不能马上猜出,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恼火。真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呀?!你这小子!你在等什么?等谁?你不会是叫花子,叫花子不会这么笨,往最挤的人丛里钻,谁都没有时间去掏口袋嘛;你也不会是工人,因为上午十一点整,他们没有空闲懒懒散散地在这里转悠;说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谈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谁都不去理会的娘儿们也不会要你这个潦倒的瘪三。得了,你还能干什么呢?说不定你属于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导游吧?这种人悄悄靠上来,从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伤风败俗的照片,哄骗乡巴佬说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玛的诸般风光,以此换几个钱。不,也不是,因为你不同任何人搭讪,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开每一个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着的目光。那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这样鬼鬼祟祟!你在我这方土地要干什么?我愈来愈密切地注视他。过了五分钟,我就来了激情,来了观赏的兴致,想弄个明白,这个穿栗黄色外套的,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在这林荫大道上到底要干什么。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从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他斜视的目光看出来,这是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显而易见是那种警员在培训的第一年里必须学会的确认对象的目光。这种目光并不简单:第一,它必须快如利刃,沿着接缝,从下而上划过整个身躯直到脸部,借助这样的照明闪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点,另一方面在内心将它同己确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征进行比较。可是第二——这点也许更难,这种查看的目光必须丝毫不为人们所觉察,窥探者不能在对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这个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训课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寻梦者,看似若无其事地穿行于人丛之中,懒洋洋地让人冲撞推挤。可是在这当中,他总会突然——就像相机的快门一闪那样——睁开松垂的眼睑,将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鱼叉。周围似乎没有人在看他执行勤务。如果不是在这个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刚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这么长时间,这么耐心地在守候,我本来也不会注意到什么的。
这个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护技巧,模仿一个地道的街头游荡者的举止。衣着或者说破烂衣着,以便借此缉拿罪犯。平时,便衣警察离开一百步肯定会被辨认出来,原因是:这些大人先生再怎么化装,总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们的官架子,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种达到乱真程度的畏缩、胆怯,弯腰垂头的模样。这种低眉躬身的神态非常自然地从这样一些人的走路姿势上反映出来,他们被几十年的穷困压低了肩膀。而这一位,真了不起,他装出一副游荡者的狼狈相,简直惟妙惟肖,他那流浪汉的假面具制作得纤毫毕现。仅仅下面这一点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黄色的外套,那顶有点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撑着维持一点体面,而下身那条边缘纱线都已散开的裤子和上身那件已经磨破的上衣则隐约地透出穷困已到极点。作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贫苦这只嘴馋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边缘啃咬。这张饥色毕露的面孔,也同这样一种寒伧的着非常相配。那稀疏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没有刮干净的脸,有意弄得蓬乱不堪的头发,都使每一个不抱成见的人确信,这可怜虫昨夜是在路边长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过的。还有:他用手掩口,病恹恹地咳嗽;收拢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潜行般小心走路,仿佛腿里灌了铅——眼前这位确实是魔术师,他变出了无懈可击的晚期痨病患者的体貌。
我就直说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非常兴奋,能有这样一个可贵的机会,在这里以私人的身分监视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监视人员,虽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层面又觉得他这种做法实属卑下:在这样一个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赐予的四月和煦阳光照耀下,有一个乔装的人,有领养老金资格的公务员,在这里缉捕某一个倒霉的人,要把他从明媚的青光中拉走关进某一处牢房。不管怎样,看住他还是令人兴奋的,我越来越好奇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次都为发现一个新的细节而感到高兴。可是,突然我这种探究的乐趣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断有些不对茬儿,我感到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我心里又不踏实了。这个人真是警探吗?我对这个奇怪的闲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觉得他显露出来的穷酸相实在是太地道,太真实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装出的假象。首先,第一个疑点:他的内衣领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里捡的都没有那么脏,人们不会光着手指把它围在脖子上的。这种东西只有真是穷途末路,根本谈不上仪容衣着的人才会要。其次——第二个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样子的,就要完全散开的一团碎皮还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话。右脚穿的那只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带,而只是用粗绳系住。左边那只靴底张开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开来。不可能,不可能为了乔装而想出而且制成这样一双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经毫无疑问了:这个衣衫破烂不堪、举止鬼鬼祟祟的小瘪三肯定不是警员,我的判断失误了。要说不是警员吧,那么他是干什么的呢?干嘛老是来来去去,去而复返呢?干吗要从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窥探、寻觅、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无名火起,恼恨自己没有看清这个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他:喂,你要怎么样?你在这儿干什么?
可是,蓦地宛如沿着每一根神经都点了火,我的眼前一亮,准确无误的感觉恍若平射的弹头直透我的内心——我一下子又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终于无可辩驳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并非警探——我怎么能这样被他糊弄了呢?!——这个人哪,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员的反面:这是一个扒手,一个货真价实的,一个经人传授,以此为业。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伺机偷窃小皮夹子、手表,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猎获的物件。他属于这个行当,这是我注意到他总是往最密集的人群里挤的时候首先断定的。现在我也恍然大悟,为什么他要装出笨手笨脚的样子,为什么要撞别人碰别人。我对眼前的局面越来越明白,越来越清楚了。他把地点刚好选在咖啡馆的前面,紧靠十字路口,其中奥妙就在于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来的点子:这位老板把橱窗布置得非常巧妙。这爿商店只卖些并不怎样令人感兴趣的,并不吸引顾客的东西,不过是些椰子、土耳其甜点、各色糖果。可是店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但用仿制的椰叶和热带的风景广告把橱窗装点得具有东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绮丽的南国风光的环境里,这点子真绝!——他放了三只欢蹦乱跳的小猴子,它们在窗玻璃后面摆出逗人发笑的扭弯肢体的姿势,腾跃着,露出牙齿,互相寻找跳蚤,咧开嘴巴,大声喧闹,做出不识羞,不雅观的地道猴子动作。精明的老板打对了算盘,橱窗前挤满过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们呼喊着尖叫着,看来这场演出给了她们以极大的乐趣。这样,每当一大群过路人特别密集地在这个橱窗前挤在一起时,我这位朋友就很快地蹑手蹑脚凑到跟前,轻巧地,装出谦让的样子,直向拥挤的人丛中钻进去。但是关于这种迄今没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从未认真加以描述的街头行窃术,我只知道:犹如鲱鱼排卵,小绺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顺利下手。因为只有在被压,被挤的情况下,那只危险的手在掏取小皮夹子或手表时才不会被受害人所觉察。然而,除此以外——这一点我刚刚才学到,为了手到功成,显然还需要某种技法,以转移人们的视线,麻痹每个人那种保护自己财物的不自觉的警惕性。此时此地,有三只猴子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它们的动作滑稽,好笑已极。事实上,它们——这些咧嘴、露齿、光身的小猴儿——不停地扮演着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谋、帮凶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伦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几个钟头的时间来描述它,这一个小时,它蕴涵着如此丰盈的心理潜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诱惑力量,因为在游刃自如中处处都隐伏着风险。直到那一天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偷窃是一种何等艰难。几乎无法学会的行当——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使人紧张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现在我所设想的偷窍,只是同极其胆大妄为而又手法熟练这一模糊概念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把这门手艺只看作指头功夫,近乎耍杂技、变戏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中描叙一个窃贼头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传授从别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觉察的本领。外衣上部系了一个小铃。如果新手从口袋里抽出手帕的当口响起了铃声,那就说明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这点我现在才看出来一仅仅注意到进行此事的基础技巧,即指头功夫,可能他从未观察过正在活动的对象,大概他从未有过——像我现在碰巧得到的——机会得以发现: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只灵巧的妙手,而且还需要待机行动和自我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训练有素的心理特征,既能保持冷静,同时又能疾如闪电。尤其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几近疯狂的胆量。现在我已明白:一个扒手学了六十分钟以后,必须具备缝合心脏——犹豫一秒钟就会造成死亡——的外科医生那种果断而敏捷的特点。但是在那个场合,做那种手术时,至少病人已经完完全全被麻醉,不会挪动,不会挣扎。而在扒窃时,即使下手轻巧而突然,总不能不触及一个人有正常知觉的躯体——而正是小皮夹子旁边的部位,人们最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时,他那只手闪电般伸到下面时,就在这最聚精会神。最使人紧张的时刻,他还得同时完全控制他脸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经,他得假装漫不经心,百无聊赖。他不能流露出亢奋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凶手拿刀捅过去时那样在瞳仁里映现出行凶瞬间的恶狠狠的样子——他作为小偷伸手时,必须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着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谦卑地用完全不动声色的口气说一句:“pardon,monsieur”他活动时一定要乖巧,警觉,灵活。然而,这还不够——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发挥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领。就得像心理学家、生理学家那样摸准对象是否合适。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开,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说人们可以不显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虑。在那一个钟头里,我数了一下,一百个或五百个当中几乎不会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进入射程以内。一个冷静的扒手只敢在极少几个对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对这极少几个人的行动却又会由于无数偏偏凑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败垂成。干这个行当——我可以作证——不可或缺的是非常丰富的阅人经验,异乎寻常的警觉与自制能力,因为还有一点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会神地选择与潜近对象以求一逞的同时,要一心二用,调动极度紧张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别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没有警员或警探,或者经常挤满在街上的数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没有任何一个在斜眼看着。所有这些都得随时留意。有没有在匆忙中被忽视的橱窗反映出他那只手,从而暴露了他?有没有什么人从一爿商店的里面或一扇窗子的后面监视着他的举动?由此可见,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较之所冒的风险,却又几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于一次落空,一次失误,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荫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价,由于指头的一次微微颤动,一个轻率的紧张的动作,可能会失去自由。现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条林荫大道上扒窃乃是胆大包天的举动。从此我对报纸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类窃贼视为无足称道者,在一个小栏目里,以三数行打发了事,简直觉得有点不公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手艺中,无论是正当的或者是非法的,这是困难,风险最大的行当之一。这个行当的最高效能堪称艺术而当之无愧。我可以这样说,我能够为此作证,原因是:我曾经,也就是在那四月里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经历了这件事。
“共同经历了”:我这么说,并非言过其实,因为只是开始时,仅仅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做得到完全客观冷静地注视这个人干他的营生。但是兴味盎然地看着看着,便不可抗拒地会激发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对此欲罢不能。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亦非所愿地逐渐同这个扒手两心相通,似乎化为他的躯体和两手。我已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在心灵上变成他的同谋者。这一转换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观看一刻钟以后,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谁可偷谁不可偷,看看他们的上装是扣住还是敞开,看看他们的目光显示出麻痹大意还是保持戒备,看看是否可望从他们身上获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夹子,简言之,看看他们是否值得我这新交的朋友去处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正在开始的搏斗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终得以下手而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几乎是强迫自己才压抑住想在他动手时帮助他的冲动。正如旁者受到强烈的诱惑,想用胳膊时轻轻捅一下当事者,想怂恿他打该出的牌。每当我这位朋友忽视一次良机,我也同样急不可耐地想对他使眼色:朝那儿那个靠上去!那儿那个,那个胖子,臂弯里抱着一大束花的那个。还有,有一回,当我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拥挤的人群,街角却蓦地闪出一个警员的时候,我便觉得非提醒他不可,因为我吓得腿都软了,仿佛我自己会被抓走似的。我感觉到好像警员那只粗重的手已经搭在他的,也等于我的肩膀上。嘿!——没事!那瘦子已经洒脱地、清白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来,在那危险的公职人员身边走过去。这一切都非常紧张,但对我来说还不止是这样。我对此人的特点体会越深,根据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劳而无功的接近尝试,开始对他的行当越了解,我也就变得越焦急:怎么还不动手!怎么老是只摸一下,试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脚,犹犹豫豫,一个劲儿地退避躲闪的样子,我真是非常生气了。真要命,总要像样儿地干它一家伙嘛!这么胆小!多拿点勇气出来嘛!要那儿那个吧,那儿那个!早晚总要出手嘛!
幸亏这位朋友对我这种他并不需要的关切一无所知,丝毫没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绪影响。当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艺术家和初出茅庐者、业余爱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艺术家经验丰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注定先要有一个必然徒劳无益的过程;艺术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机方面是老手。正如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无动于衷地放过了上千个看来是诱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会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积蓄所有的力量,最后将它投注于笔墨间。这瘦小、虚弱的人也同样一次又一次放弃上百个机会,而我对这个行当只有一知半解和业余爱好,却认为它们会带来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试,他挤到跟前,肯定有无数次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从不掏取,而是有无限的耐心,始终伪装得非常巧妙,因而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离开橱窗三十步的地方反复来回走动,同时总是用警觉的斜视的目光,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并把它们同我这个门外汉根本无法觉察的危险性进行比较。在这种具有从容沉着特点的、闻所未闻的坚韧不拔精神中隐含着某种因素,它使我感到兴奋,尽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给我以保证:他最终必能成事。正是从他那锲而不舍的活力可以窥见:他不达目的,决不会罢休。同样地,我也铁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胜,否则决不提前离场。
这就到了中午时分,那是一个洪水奔流的时刻。转眼间,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庭院都被许许多多细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没,这一条条激流都汇到林荫大道这一宽阔的河床上。从制作室、车间、办公窄、学校、机关一窝蜂拥出许多人,无数在三、四、五楼紧挨在一起的地方做着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缝纫女工和售货员都奔到露天里。然后,犹如一团浓黑的正在飘散的烟雾,人群四散分开来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两两、叽叽咕咕地互相挽着手臂、连衫裙上别着欧紫罗兰束的少女,穿着已经磨得发亮的男式小礼服或者挟着不可离身的皮包的小公务员,搬运工人,一身天蓝色军装的士兵,所有参与大都会无形和隐蔽的繁忙活动的数不清,道不明的诸色人等。所有这些人在空气混浊的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现在他们要伸伸腿,四处乱跑一气,张着嘴大口吸气,点燃了雪茄吞云吐雾,拥挤着出出进进。由于他们在同一时间涌出来,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欢快的生气,达一个钟头之久。但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上去,在关闭的窗子后面旋制或者缝纫,在打字机的键盘上敲打;或者在数目栏中累计;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躯体里的肌肉和肌腱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们那样乐意和有力地紧紧绷着;同时心灵也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那样酣畅和充分地享受这有限的一个钟头,好奇地寻求明亮和轻松,它觉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悦,可以痛痛快快地说笑话,随随便便地寻开心。无怪那猴子橱窗从这种不花本钱找乐趣的意愿中格外获益匪浅。人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大有看头的窗玻璃旁边,在前面的是姑娘们,她们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伶牙俐齿,听起来仿佛鸟笼里在吵架。而挤到她们身边的则是那些嘴不干净,手不老实的工人和街头闲人。看热闹的紧紧挤成一团,人群愈是密密层层,我那穿栗黄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鱼似的游得愈欢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丛中,一会儿出现在这里,一会儿出现在那里。现在我这消极观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现在须得从旁密切注视他的手指,以便看清这一行道的真正关键手法。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这条老到的猎犬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能够使自己滑开来,像鳗鱼一样,从人群中最细小的缝隙迂回曲折地钻过去——譬如他刚刚还站在我的身旁从容地等待时机,可现在却突然又杳无踪影了,而在同一瞬间他已经远远地到了前面橱窗玻璃旁边。他必定一下子挤过了三四道人墙。
当然,我也跟着挤过去。我担心,等我到达前面橱窗的旁边,他可能又已经以他特有的潜行方式在左边或者右边消失了。可是他并没有离开。他非常沉静地在那里等待,沉静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缘故。我这样对自己说,同时打量他周围的那些人。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胖得离奇的女人,显然是一个穷人。她疼爱地用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十一岁的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弯里挎着一个张开着口的劣质皮购物袋,袋子里的长条法国白面包当中有两个好像不知处境危险似的露在外面。很时显,这只提袋里装着她男人的午餐。这个普通的老实妇女——没有戴帽,缠着一条颜色刺目的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粗布格子连衣裙——在看猴子戏,那高兴的样子简直无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个宽阔的有点虚胖的身体都在抖动,连那些白面包也在来回晃荡。她一次又一次欢叫,纵声格格地笑着,很快她给旁人的乐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样多。她带着造化赋予人类的纯任自然的原始意兴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们那种满足而赞许的心情,欣赏着这难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贫穷者才会如此真诚地啧啧称羡,只有他们。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无须花钱而得以赏心悦目,犹如上苍的赐予,那么这便是乐事中之至乐者。在这中间,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弯下身子问小孩有没有看清楚,是不是没有漏掉任何一个逗人发笑的动作。“好——好——儿看——吧,玛——格蕾——特!”她带着元音拖得很长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姑娘仔细看。这孩子在这么多陌生人当中很羞怯,心里高兴,但不敢吱声。看着这个女人,这位妈妈,使人感到意趣无穷——她,属于土地的本系。是一个地母之女,是法兰西民族一个健硕的充满活力的果实。她那爽朗、轻松、无忧无虑的欢笑声,几乎使人不禁要去拥抱她,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点害怕了。我看见那件粟黄色外套的一只袖子晃荡晃荡地越来越挨近那个购物袋,袋子还是张开着口,虽然危险已近在眼前——只有贫穷者才会浑然不觉。
天哪,不能这么干!你总不能从这个贫穷,老实的,这个非常善良,有趣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掏走她的干瘪的钱包吧?蓦地我内心里产生了反感。直到现在为止,我以看体育表演的兴趣观察这个扒手。我从他的身心出发去思考,去共同体会,我曾经希望过,甚至祝愿过,盼着他以辛劳、勇气、风险兼而有之的如此巨大的代价,终能取得一次小试身手的成功。可是现在,当我第一次不仅看到扒窃的企图,而且看到选定被偷的女人本身,看到这个率真朴实得令人同情的女人,这个自得其乐而不知险恶的女人。她大概擦净房间,洗刷楼梯,干了好几个钟头,才挣来几个苏——看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气愤。你这小子,走开!我真想朝他叫喊,找别人去吧,不要偷这个可怜的女人!我马上用力往前朝这个妇女挤过去,想保住她那只处于危险之中的购物袋。可是正当我突进的时候,那小子却转过身来,紧贴着我滑了过去。“pardon,monsieur!”擦身碰到时响起一个微弱、谦... -->>
一九三一年四月里,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早晨,那潮湿而又阳光映照的空气便已令人心旷神怡了。它像丝光糖那样香甜、清凉,滋润而鲜亮,这是过滤后的春天气息,未搀假的臭氧,而且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人们也意外地闻到了抽了芽开了花的草地和大海散发出来的香味。这奇迹般的芬芳是一场滂沦大雨的杰作。春天常随着一阵阵恣肆的四月骤雨,以毫无顾忌的方式预示它即将来临。列车驶到半路时,我们就已看见远处地平线上从天际压向田野的黑云。但是到摩站时——一幢幢宛如方形玩具的城郊房屋己散落在原野上,最先出现的广告牌从新绿丛中耸立起来、车厢里我对面那位英国老太太已在把她那些提袋、瓶子,旅途用小盒一共十四件都归拢在一起。这时,那一大片像吸足了水的海绵一样的浓云方才撕裂开来,这片铅灰色的云从埃佩内起就恶狠狠地同我们的火车头赛跑。一道短促、暗淡的闪电一发出信号,好斗的豪雨便挟着响亮的劈里啪啦声倾泻而下,如同机枪那样用水弹扫射奔驰中的列车。冰雹啪嗒啪嗒地敲打着,重重地被击中的车窗玻璃在哭泣。火车头认输了,把飘舞的灰色浓烟压向地面。窗外一片模糊,只能听到急骤的雨点在敲击钢铁和玻璃。列车行驶着,犹如一头受折磨的野兽想逃脱这场倾盆大雨。可是你瞧,平安到达以后,大家还在东站前廊等候搬运工人时,透过灰——的雨帘,可以看到林荫大道上的街景忽地又明亮起来。一缕刺眼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直刺正在逃逸的浮云。转眼间,一幢幢大楼的正面辉煌耀眼,犹如擦亮的黄铜,天宇澄清,宛若蔚蓝的海洋。像爱与美的女神安娜蒂奥美内从波涛中现身时放射着裸露的金光那样,这座城市也从褪去的暴雨织成的外套中显露出来,呈现出一派美不胜收的景象。接着,人们像离弦之箭,从左边和右边成百个藏身和躲避的地方飞奔到大街上,抖动着身子,满面笑容,各走自己的路。上百辆堵住的车子又开始行驶,嘎嘎作响,发出沙沙声,吼叫着穿梭般来来去去。所有的人都深深地呼吸,庆幸重新见到了阳光。甚至林荫大道上的树木也好像兴奋不已,它们牢牢地扎在坚硬的柏油路上,经过一场大雨的浇淋,这时还在滴水,还带着尖细的手指般的花蕾,伸向洁净的深蓝色的天空,意欲散发出些微芬芳。果然,幽香可闻,而且妙不可言的是:有几分钟,就在巴黎的心脏地带,就在斯特拉斯堡大街上,人们清晰地感觉到栗树花在轻轻地胆怯地呼吸着。
在四月里这个美好的日子,还另有一桩赏心乐事:我刚到达,一直到下午都没有任何约会。在四百五十万巴黎市民当中谁都不知道我,也没有人在等候我,所以我无拘无束,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去散步,溜达或看报,可以在咖啡店里闲坐或吃点东西,或者去博物馆,看看陈列橱窗或河畔书摊,可以给朋友打打电话或者只是凝视透着温煦、香甜气息的天空。但是出于清醒的本能,我有幸做了极其明智的一件事,就是:不做任何事。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是听其自然,摒弃了关于意愿和目标的所有联想,把去向完全放置在偶然机缘的转轮上。就是说,我像随波逐流一样,听任街上的行人把我挟走,随便地走过两侧明晃晃的商店,快步跟着湍急的人流穿越马路。最后波浪把我冲进了宽阔的林荫大道。我舒畅而俯倦地停在豪斯曼大道和德鲁奥路转角一家咖啡馆的平台上。
我心想:我又来了,懒洋洋地靠在松软的草编椅子里,同时点燃了一支雪茄。啊,这便是你,巴黎!整整两年我们两个老朋友没有见面,现在让我们彼此好好端详一番。好,来吧,这就开始,巴黎,给我看看在这当中你都学了些什么,来吧,开始吧,请给我放映你那无与伦比的有声电影巴黎街头,那部有成千上万不取报酬、难以计数的跑龙套演员,用光辉、色彩,活力融合而成的杰作,也请奏起你那无法模仿的充满了当声、嘎吱声、呼啸声的街头乐曲吧!不要保留!赶快!让人们看看你会什么!让人们看看你是什么!打开你那能够奏出无调的、泛调的街头音乐的巨型自动风琴吧!让你的那些汽车疾驰吧!让你的那些流动小贩高声叫卖吧!让你的那些广告吸引人们的目光吧!让你的那些车上喇叭鸣响吧!让你的那些商店闪耀发光吧!让你那些行人走动吧!——我就坐在这里,如同往常那样心情愉快,我有时间和兴致来观赏你,一直看到眼花缭乱头昏脑胀方才罢休。来吧,来吧,不要保留!不要拘束!发出更多一些而且越来越多的,更加热烈而且越来越热烈的,总是不同而且总在更新的叫喊和呼唤。车上喇叭的鸣响和散乱嘈杂的声音吧!这不会使我厌倦,因为我所有的感官都向你敞开,来吧,来吧,把你的一切都交付给我吧,就像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给你一样,你是这样一座都市,人们无法学你,你拥有不断变化的魅力!
这个异乎寻常的早晨还有第三种佳趣——从某种躁动兴奋的情绪中我就感觉到:如同在旅游归来的时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后常见的那样,我将又有一天充满了好奇心理。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双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这时候,我对自己原有范围内的生活感到不满足,某种内在的力量在推动我,驱赶我,仿佛我不由自主地要从躯体里滑脱,像蝴蝶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张,每一根神经都弯成精致的、炽热的铁爪钩。一股眼观千里,耳听八方的狂热向我袭来,这是无以名状的透彻明晰的感觉,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变得更加灵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觉得玄妙莫测。我可以凝视一个修路工人达数小时之久,看着他用电钻割开铺路沥青。我只不过在观看,却强烈地感受到,他那剧烈颤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动都传到我的肩膀上来。我可以在别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着这个也许现在就住在这里或者可能会住在这里的陌生人有着怎样的命运。我可以一连几个钟头看着和跟着一个过路人,听任好奇心牵动,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识到,这在偶然观察我的任何另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理解和疯疯癫癫的举动,然而这种想像和观赏的乐趣,比任何编成的剧本或者一本书里所写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这种过度兴奋,这种明察秋毫的过分敏感,同突然转换环境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气压的改变,以及受制于此的血液调节的化学作用所造成的结果而已——我从来没有设法去弄清这种不可思议的亢奋缘由何在。但每当我意识到它的时候,我总觉得平时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觉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么无聊而空虚。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当时,在四月里那个美好的日子,我也这样完全超脱了平日的自我,满怀观赏的兴趣,聚精会神地坐在人群组成的大河岸边的小椅子里等待着,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但我带着垂钓者轻微的寒战般的颤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动的瞬间,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上什么,会遇上某一个人。因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兴趣倾注在观赏的对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暂时还没有给我投送什么。半个钟头以后,我的眼睛由于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惫,我不能再一个一个地看清楚了。这觉得在林荫大道上涌过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们变成黄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妆拙劣的蛋形脸盘汇成的轮廓模糊的波涛,这肮脏的人流像令人厌烦的洗涤污水一样在不停地涌动,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显得暗淡。犹如看了一部图像闪动不已、拷贝制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经精疲力竭,正想起来,往前走去,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他,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于他不断地闯进我的视野。在这半个钟头里从我身边冲刷而过的所有其他成千上万的行人,如同被无形的带子扯走那样四散离开,他们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侧面、身影、轮廓,人潮便把他们永远卷走。而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时无法理解地固执,把一团龌龊的海藻冲到浅滩上,马上又伸出湿漉漉的舌头,把它舔回去,随即又扔出,再拉回。这个身形也一再随着漩涡卷过来,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几乎相等的时间来到同一个地方,总是露出同一种目光,一种低垂着的、引人注意地掩藏着什么的目光,除此以外,这个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其貌不扬。一副干瘪的饿扁了似的躯体裹在极不合身的栗黄色的夏季外套里,那显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为两只手完全被拖挂出来的袖子遮住。这件早就过时的栗黄色外套同这副尖嘴猴腮相比,显得过于宽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这张瘦脸有两片苍白的、几乎干枯了的薄唇,上面长着一撮淡黄色的胡子,胆怯似的在抖动。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什么都在晃荡,不成样子地耷拉着——他歪着肩膀,迈动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脸苦相,一会儿从左边的,一会儿从右边的人群涡流中转过来。然后看来是一筹莫展地站在那里,畏缩地抬起目光,像一只从燕麦丛中钻出来的小兔子,嗅闻着,缩成一团,又消失在杂沓的人群中。还有——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点——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说里一个公务员。他似乎高度近视或者举止特别笨拙,因为有两次,三次,四次我看见走路比较匆忙。更加显得有事的行人撞着或撞倒这个瘦小的街头沦落者。可是他对这个倒并不怎么在意。他忍气吞声地退到一边,躬着身子,又冒出来,总是见到他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半个钟头里,反反复复,大概已经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总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或者这么说吧,起初我感到恼火,而且是对自己生气,原因是:尽管今天这么好奇,我却不能马上猜出,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恼火。真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呀?!你这小子!你在等什么?等谁?你不会是叫花子,叫花子不会这么笨,往最挤的人丛里钻,谁都没有时间去掏口袋嘛;你也不会是工人,因为上午十一点整,他们没有空闲懒懒散散地在这里转悠;说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谈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谁都不去理会的娘儿们也不会要你这个潦倒的瘪三。得了,你还能干什么呢?说不定你属于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导游吧?这种人悄悄靠上来,从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伤风败俗的照片,哄骗乡巴佬说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玛的诸般风光,以此换几个钱。不,也不是,因为你不同任何人搭讪,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开每一个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着的目光。那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这样鬼鬼祟祟!你在我这方土地要干什么?我愈来愈密切地注视他。过了五分钟,我就来了激情,来了观赏的兴致,想弄个明白,这个穿栗黄色外套的,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在这林荫大道上到底要干什么。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从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他斜视的目光看出来,这是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显而易见是那种警员在培训的第一年里必须学会的确认对象的目光。这种目光并不简单:第一,它必须快如利刃,沿着接缝,从下而上划过整个身躯直到脸部,借助这样的照明闪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点,另一方面在内心将它同己确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征进行比较。可是第二——这点也许更难,这种查看的目光必须丝毫不为人们所觉察,窥探者不能在对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这个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训课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寻梦者,看似若无其事地穿行于人丛之中,懒洋洋地让人冲撞推挤。可是在这当中,他总会突然——就像相机的快门一闪那样——睁开松垂的眼睑,将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鱼叉。周围似乎没有人在看他执行勤务。如果不是在这个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刚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这么长时间,这么耐心地在守候,我本来也不会注意到什么的。
这个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护技巧,模仿一个地道的街头游荡者的举止。衣着或者说破烂衣着,以便借此缉拿罪犯。平时,便衣警察离开一百步肯定会被辨认出来,原因是:这些大人先生再怎么化装,总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们的官架子,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种达到乱真程度的畏缩、胆怯,弯腰垂头的模样。这种低眉躬身的神态非常自然地从这样一些人的走路姿势上反映出来,他们被几十年的穷困压低了肩膀。而这一位,真了不起,他装出一副游荡者的狼狈相,简直惟妙惟肖,他那流浪汉的假面具制作得纤毫毕现。仅仅下面这一点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黄色的外套,那顶有点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撑着维持一点体面,而下身那条边缘纱线都已散开的裤子和上身那件已经磨破的上衣则隐约地透出穷困已到极点。作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贫苦这只嘴馋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边缘啃咬。这张饥色毕露的面孔,也同这样一种寒伧的着非常相配。那稀疏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没有刮干净的脸,有意弄得蓬乱不堪的头发,都使每一个不抱成见的人确信,这可怜虫昨夜是在路边长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过的。还有:他用手掩口,病恹恹地咳嗽;收拢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潜行般小心走路,仿佛腿里灌了铅——眼前这位确实是魔术师,他变出了无懈可击的晚期痨病患者的体貌。
我就直说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非常兴奋,能有这样一个可贵的机会,在这里以私人的身分监视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监视人员,虽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层面又觉得他这种做法实属卑下:在这样一个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赐予的四月和煦阳光照耀下,有一个乔装的人,有领养老金资格的公务员,在这里缉捕某一个倒霉的人,要把他从明媚的青光中拉走关进某一处牢房。不管怎样,看住他还是令人兴奋的,我越来越好奇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次都为发现一个新的细节而感到高兴。可是,突然我这种探究的乐趣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断有些不对茬儿,我感到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我心里又不踏实了。这个人真是警探吗?我对这个奇怪的闲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觉得他显露出来的穷酸相实在是太地道,太真实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装出的假象。首先,第一个疑点:他的内衣领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里捡的都没有那么脏,人们不会光着手指把它围在脖子上的。这种东西只有真是穷途末路,根本谈不上仪容衣着的人才会要。其次——第二个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样子的,就要完全散开的一团碎皮还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话。右脚穿的那只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带,而只是用粗绳系住。左边那只靴底张开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开来。不可能,不可能为了乔装而想出而且制成这样一双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经毫无疑问了:这个衣衫破烂不堪、举止鬼鬼祟祟的小瘪三肯定不是警员,我的判断失误了。要说不是警员吧,那么他是干什么的呢?干嘛老是来来去去,去而复返呢?干吗要从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窥探、寻觅、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无名火起,恼恨自己没有看清这个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他:喂,你要怎么样?你在这儿干什么?
可是,蓦地宛如沿着每一根神经都点了火,我的眼前一亮,准确无误的感觉恍若平射的弹头直透我的内心——我一下子又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终于无可辩驳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并非警探——我怎么能这样被他糊弄了呢?!——这个人哪,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员的反面:这是一个扒手,一个货真价实的,一个经人传授,以此为业。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伺机偷窃小皮夹子、手表,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猎获的物件。他属于这个行当,这是我注意到他总是往最密集的人群里挤的时候首先断定的。现在我也恍然大悟,为什么他要装出笨手笨脚的样子,为什么要撞别人碰别人。我对眼前的局面越来越明白,越来越清楚了。他把地点刚好选在咖啡馆的前面,紧靠十字路口,其中奥妙就在于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来的点子:这位老板把橱窗布置得非常巧妙。这爿商店只卖些并不怎样令人感兴趣的,并不吸引顾客的东西,不过是些椰子、土耳其甜点、各色糖果。可是店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但用仿制的椰叶和热带的风景广告把橱窗装点得具有东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绮丽的南国风光的环境里,这点子真绝!——他放了三只欢蹦乱跳的小猴子,它们在窗玻璃后面摆出逗人发笑的扭弯肢体的姿势,腾跃着,露出牙齿,互相寻找跳蚤,咧开嘴巴,大声喧闹,做出不识羞,不雅观的地道猴子动作。精明的老板打对了算盘,橱窗前挤满过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们呼喊着尖叫着,看来这场演出给了她们以极大的乐趣。这样,每当一大群过路人特别密集地在这个橱窗前挤在一起时,我这位朋友就很快地蹑手蹑脚凑到跟前,轻巧地,装出谦让的样子,直向拥挤的人丛中钻进去。但是关于这种迄今没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从未认真加以描述的街头行窃术,我只知道:犹如鲱鱼排卵,小绺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顺利下手。因为只有在被压,被挤的情况下,那只危险的手在掏取小皮夹子或手表时才不会被受害人所觉察。然而,除此以外——这一点我刚刚才学到,为了手到功成,显然还需要某种技法,以转移人们的视线,麻痹每个人那种保护自己财物的不自觉的警惕性。此时此地,有三只猴子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它们的动作滑稽,好笑已极。事实上,它们——这些咧嘴、露齿、光身的小猴儿——不停地扮演着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谋、帮凶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伦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几个钟头的时间来描述它,这一个小时,它蕴涵着如此丰盈的心理潜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诱惑力量,因为在游刃自如中处处都隐伏着风险。直到那一天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偷窃是一种何等艰难。几乎无法学会的行当——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使人紧张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现在我所设想的偷窍,只是同极其胆大妄为而又手法熟练这一模糊概念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把这门手艺只看作指头功夫,近乎耍杂技、变戏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中描叙一个窃贼头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传授从别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觉察的本领。外衣上部系了一个小铃。如果新手从口袋里抽出手帕的当口响起了铃声,那就说明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这点我现在才看出来一仅仅注意到进行此事的基础技巧,即指头功夫,可能他从未观察过正在活动的对象,大概他从未有过——像我现在碰巧得到的——机会得以发现: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只灵巧的妙手,而且还需要待机行动和自我克制的精神力量,需要一种训练有素的心理特征,既能保持冷静,同时又能疾如闪电。尤其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几近疯狂的胆量。现在我已明白:一个扒手学了六十分钟以后,必须具备缝合心脏——犹豫一秒钟就会造成死亡——的外科医生那种果断而敏捷的特点。但是在那个场合,做那种手术时,至少病人已经完完全全被麻醉,不会挪动,不会挣扎。而在扒窃时,即使下手轻巧而突然,总不能不触及一个人有正常知觉的躯体——而正是小皮夹子旁边的部位,人们最为敏感。而且,扒手作案时,他那只手闪电般伸到下面时,就在这最聚精会神。最使人紧张的时刻,他还得同时完全控制他脸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经,他得假装漫不经心,百无聊赖。他不能流露出亢奋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凶手拿刀捅过去时那样在瞳仁里映现出行凶瞬间的恶狠狠的样子——他作为小偷伸手时,必须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着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谦卑地用完全不动声色的口气说一句:“pardon,monsieur”他活动时一定要乖巧,警觉,灵活。然而,这还不够——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发挥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领。就得像心理学家、生理学家那样摸准对象是否合适。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开,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说人们可以不显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虑。在那一个钟头里,我数了一下,一百个或五百个当中几乎不会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进入射程以内。一个冷静的扒手只敢在极少几个对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对这极少几个人的行动却又会由于无数偏偏凑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败垂成。干这个行当——我可以作证——不可或缺的是非常丰富的阅人经验,异乎寻常的警觉与自制能力,因为还有一点也要想到:小偷在聚精会神地选择与潜近对象以求一逞的同时,要一心二用,调动极度紧张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别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没有警员或警探,或者经常挤满在街上的数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没有任何一个在斜眼看着。所有这些都得随时留意。有没有在匆忙中被忽视的橱窗反映出他那只手,从而暴露了他?有没有什么人从一爿商店的里面或一扇窗子的后面监视着他的举动?由此可见,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较之所冒的风险,却又几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于一次落空,一次失误,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荫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价,由于指头的一次微微颤动,一个轻率的紧张的动作,可能会失去自由。现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条林荫大道上扒窃乃是胆大包天的举动。从此我对报纸在各色作奸犯科者中把此类窃贼视为无足称道者,在一个小栏目里,以三数行打发了事,简直觉得有点不公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手艺中,无论是正当的或者是非法的,这是困难,风险最大的行当之一。这个行当的最高效能堪称艺术而当之无愧。我可以这样说,我能够为此作证,原因是:我曾经,也就是在那四月里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经历了这件事。
“共同经历了”:我这么说,并非言过其实,因为只是开始时,仅仅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做得到完全客观冷静地注视这个人干他的营生。但是兴味盎然地看着看着,便不可抗拒地会激发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对此欲罢不能。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亦非所愿地逐渐同这个扒手两心相通,似乎化为他的躯体和两手。我已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在心灵上变成他的同谋者。这一转换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观看一刻钟以后,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谁可偷谁不可偷,看看他们的上装是扣住还是敞开,看看他们的目光显示出麻痹大意还是保持戒备,看看是否可望从他们身上获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夹子,简言之,看看他们是否值得我这新交的朋友去处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正在开始的搏斗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终得以下手而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几乎是强迫自己才压抑住想在他动手时帮助他的冲动。正如旁者受到强烈的诱惑,想用胳膊时轻轻捅一下当事者,想怂恿他打该出的牌。每当我这位朋友忽视一次良机,我也同样急不可耐地想对他使眼色:朝那儿那个靠上去!那儿那个,那个胖子,臂弯里抱着一大束花的那个。还有,有一回,当我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拥挤的人群,街角却蓦地闪出一个警员的时候,我便觉得非提醒他不可,因为我吓得腿都软了,仿佛我自己会被抓走似的。我感觉到好像警员那只粗重的手已经搭在他的,也等于我的肩膀上。嘿!——没事!那瘦子已经洒脱地、清白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来,在那危险的公职人员身边走过去。这一切都非常紧张,但对我来说还不止是这样。我对此人的特点体会越深,根据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劳而无功的接近尝试,开始对他的行当越了解,我也就变得越焦急:怎么还不动手!怎么老是只摸一下,试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脚,犹犹豫豫,一个劲儿地退避躲闪的样子,我真是非常生气了。真要命,总要像样儿地干它一家伙嘛!这么胆小!多拿点勇气出来嘛!要那儿那个吧,那儿那个!早晚总要出手嘛!
幸亏这位朋友对我这种他并不需要的关切一无所知,丝毫没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绪影响。当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艺术家和初出茅庐者、业余爱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艺术家经验丰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注定先要有一个必然徒劳无益的过程;艺术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机方面是老手。正如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无动于衷地放过了上千个看来是诱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会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积蓄所有的力量,最后将它投注于笔墨间。这瘦小、虚弱的人也同样一次又一次放弃上百个机会,而我对这个行当只有一知半解和业余爱好,却认为它们会带来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试,他挤到跟前,肯定有无数次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从不掏取,而是有无限的耐心,始终伪装得非常巧妙,因而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离开橱窗三十步的地方反复来回走动,同时总是用警觉的斜视的目光,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并把它们同我这个门外汉根本无法觉察的危险性进行比较。在这种具有从容沉着特点的、闻所未闻的坚韧不拔精神中隐含着某种因素,它使我感到兴奋,尽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给我以保证:他最终必能成事。正是从他那锲而不舍的活力可以窥见:他不达目的,决不会罢休。同样地,我也铁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胜,否则决不提前离场。
这就到了中午时分,那是一个洪水奔流的时刻。转眼间,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庭院都被许许多多细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没,这一条条激流都汇到林荫大道这一宽阔的河床上。从制作室、车间、办公窄、学校、机关一窝蜂拥出许多人,无数在三、四、五楼紧挨在一起的地方做着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缝纫女工和售货员都奔到露天里。然后,犹如一团浓黑的正在飘散的烟雾,人群四散分开来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两两、叽叽咕咕地互相挽着手臂、连衫裙上别着欧紫罗兰束的少女,穿着已经磨得发亮的男式小礼服或者挟着不可离身的皮包的小公务员,搬运工人,一身天蓝色军装的士兵,所有参与大都会无形和隐蔽的繁忙活动的数不清,道不明的诸色人等。所有这些人在空气混浊的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现在他们要伸伸腿,四处乱跑一气,张着嘴大口吸气,点燃了雪茄吞云吐雾,拥挤着出出进进。由于他们在同一时间涌出来,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欢快的生气,达一个钟头之久。但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上去,在关闭的窗子后面旋制或者缝纫,在打字机的键盘上敲打;或者在数目栏中累计;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躯体里的肌肉和肌腱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们那样乐意和有力地紧紧绷着;同时心灵也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那样酣畅和充分地享受这有限的一个钟头,好奇地寻求明亮和轻松,它觉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悦,可以痛痛快快地说笑话,随随便便地寻开心。无怪那猴子橱窗从这种不花本钱找乐趣的意愿中格外获益匪浅。人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大有看头的窗玻璃旁边,在前面的是姑娘们,她们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伶牙俐齿,听起来仿佛鸟笼里在吵架。而挤到她们身边的则是那些嘴不干净,手不老实的工人和街头闲人。看热闹的紧紧挤成一团,人群愈是密密层层,我那穿栗黄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鱼似的游得愈欢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丛中,一会儿出现在这里,一会儿出现在那里。现在我这消极观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现在须得从旁密切注视他的手指,以便看清这一行道的真正关键手法。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这条老到的猎犬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能够使自己滑开来,像鳗鱼一样,从人群中最细小的缝隙迂回曲折地钻过去——譬如他刚刚还站在我的身旁从容地等待时机,可现在却突然又杳无踪影了,而在同一瞬间他已经远远地到了前面橱窗玻璃旁边。他必定一下子挤过了三四道人墙。
当然,我也跟着挤过去。我担心,等我到达前面橱窗的旁边,他可能又已经以他特有的潜行方式在左边或者右边消失了。可是他并没有离开。他非常沉静地在那里等待,沉静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缘故。我这样对自己说,同时打量他周围的那些人。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胖得离奇的女人,显然是一个穷人。她疼爱地用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十一岁的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弯里挎着一个张开着口的劣质皮购物袋,袋子里的长条法国白面包当中有两个好像不知处境危险似的露在外面。很时显,这只提袋里装着她男人的午餐。这个普通的老实妇女——没有戴帽,缠着一条颜色刺目的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粗布格子连衣裙——在看猴子戏,那高兴的样子简直无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个宽阔的有点虚胖的身体都在抖动,连那些白面包也在来回晃荡。她一次又一次欢叫,纵声格格地笑着,很快她给旁人的乐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样多。她带着造化赋予人类的纯任自然的原始意兴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们那种满足而赞许的心情,欣赏着这难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贫穷者才会如此真诚地啧啧称羡,只有他们。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无须花钱而得以赏心悦目,犹如上苍的赐予,那么这便是乐事中之至乐者。在这中间,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弯下身子问小孩有没有看清楚,是不是没有漏掉任何一个逗人发笑的动作。“好——好——儿看——吧,玛——格蕾——特!”她带着元音拖得很长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姑娘仔细看。这孩子在这么多陌生人当中很羞怯,心里高兴,但不敢吱声。看着这个女人,这位妈妈,使人感到意趣无穷——她,属于土地的本系。是一个地母之女,是法兰西民族一个健硕的充满活力的果实。她那爽朗、轻松、无忧无虑的欢笑声,几乎使人不禁要去拥抱她,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点害怕了。我看见那件粟黄色外套的一只袖子晃荡晃荡地越来越挨近那个购物袋,袋子还是张开着口,虽然危险已近在眼前——只有贫穷者才会浑然不觉。
天哪,不能这么干!你总不能从这个贫穷,老实的,这个非常善良,有趣的女人那只购物袋里掏走她的干瘪的钱包吧?蓦地我内心里产生了反感。直到现在为止,我以看体育表演的兴趣观察这个扒手。我从他的身心出发去思考,去共同体会,我曾经希望过,甚至祝愿过,盼着他以辛劳、勇气、风险兼而有之的如此巨大的代价,终能取得一次小试身手的成功。可是现在,当我第一次不仅看到扒窃的企图,而且看到选定被偷的女人本身,看到这个率真朴实得令人同情的女人,这个自得其乐而不知险恶的女人。她大概擦净房间,洗刷楼梯,干了好几个钟头,才挣来几个苏——看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气愤。你这小子,走开!我真想朝他叫喊,找别人去吧,不要偷这个可怜的女人!我马上用力往前朝这个妇女挤过去,想保住她那只处于危险之中的购物袋。可是正当我突进的时候,那小子却转过身来,紧贴着我滑了过去。“pardon,monsieur!”擦身碰到时响起一个微弱、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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