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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话说回来,这家伙的体魄和骨骼真是精实得让自小习医的她眼睛一亮──这就是爹以前常说的,练武的绝佳材料了啊!也因为资质好,这才能挺下来,换作旁人早就命丧黄泉了。
梁安祺想起第一次见到龚维忻时,也是陪父亲到皇都去看诊。
那时候她和父亲刚搬到这里安定下来,父亲的能力与名声很快就传到皇都,当然也因为皇都有许多珍贵的资源,父亲还在时每个月固定上皇都两趟,都会带着她。
梁羽会允许当时才十四岁的女儿在皇都自个儿探险;他不是为了让她受到严密的保护才带着她。在他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后,不得不结束长达八年、没有方向的追寻,在安平城外定居下来。他希望在自己离开人世以前,把女儿磨练得能够自食其力──把她交给某个男人当然也是一种选择,但是让他信任的男人在他过世以前一直没出现,更重要的是,只要他走了,在这个世界,女儿便无依无靠,连娘家都没有,教她在任何状况下都能保护自己远比找个男人托付更实际。
从小到处流浪惯了,梁安祺当时胆子也很大,头一次上皇都,自己一个人乱逛,良家妇女都不敢接近的黑街,她逛大街似的也就走进去了。
她的面貌很容易引来侧目,她早就知道了。但她并不想以母亲给她的容貌为耻,所以总是光明正大,抬头挺胸。父亲说过,不想畏畏缩缩地低下头,就要有足够的实力对抗想逼她低头的势力,她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但她不知道在黑街“杂种”也是一种“商品”是会被抓到妓院去待价而沽的。
当她被四名混混包围时,心里想着,看来这次要不挂彩地全身而退,应该很难吧?父亲才不会问她遇到了什么麻烦,只会问她:打赢了没有?
只要输了,就是蹲马步练拳练一整天!
那打赢了呢?要知道在父亲给她的标准里,只有全身而退不受伤才算是赢啊!她说她赢了,或者就算她真的打赢了,是没有用的!
所以,她真的很讨厌打架。
“各位兄弟,大家出门在外,何不给个方便,小弟刚刚看前面那家酒楼生意火旺,酒菜肯定是不差的,不如让小弟请各位大哥喝几杯?”梁安祺身上向来有男装也有女装,完全不伦不类,而且动作也大剌剌的,在外头遇到麻烦,就假装自己是男孩子。何况花钱消灾,绝对比练拳练一整天好!
那四名地痞你看我,我看你,忍不住一阵嗤笑“小姑娘,少装模作样,我们哥儿们刚吃饱,你识相的话想陪酒倒也可以,不过要换个地方。”
“我没胸没腰没**,你们会赔钱的。”她梁安祺从小就出来混,第一课学的就是能屈能伸!
其中一人忍不住笑了出来“放心,那些酷好狎玩杂种的大老爷不在乎这点。我看你挺识相的,会让你少吃点皮肉疼”说着,就朝她伸出手,而另外三人则将她的去路完全堵住。
在那千钧一发的当儿,梁安祺飞快地想着,大喊“我有花柳病”有用吗?或者狠踹其中一人的蛋蛋趁隙脱逃是更可行的方法?一个对四个,她就是双拳双脚都用上了,也够叫她吃力的了!
然而就在她犹豫未决的当儿,有人比她早一步踹了那伸手抓住她衣领的男人胯下。
“哦──”男人弯下身抱住有灭种危机而且剧疼不已的蛋蛋,痛到跌在地上打滚,看样子那人丝毫没有脚下留情。
梁安祺突然想,难怪她爹不喜欢穿短褂,要是站姿还习惯踩三七步的话,被人冷不防从**后偷袭也有可能啊!
男人的同伴像被捋了须的老虎转过身,一看清来者何人,却瞬间畏缩成病猫。
“维维少!”
“别挡路。”
这个脸蛋比她方才看到的花魁姑娘还俊俏,穿着一身贵气白袍的少爷,是县太爷或郡守的儿子之类的吗?在梁安祺的印象里,流浪过这么多地方,她看过最跩的小白脸,都是背后有个有权有势的爹在撑腰。
龚维忻当时身边只跟着一名脸形方正、身材魁梧的管家,全皇都的人都知道,这名管家是地下皇帝龚天问的左右手。但是当时那些混混并不是因为害怕这名左右手,龚维忻认祖归宗以前,在黑街就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至于说到挡路,其实当时他们所在的地方,位于角落,怎么样也碍不到他大少爷的路,总之四名地痞没人敢吭声。
龚维忻依旧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把她扔出去。”
然后那名脸很方、块头很大的管家朝她走来,梁安祺更加不妙地想着,这家伙比那四个小混混难对付啊!但接着她被扛在大块头肩膀上,大块头大步流星地走到黑街外头──呃,黑街没标明那里就是黑街,只能说居民约定俗成,却苦了倒霉的外地人不小心误闯。但话说回来,黑街里头就是烟馆、妓院和赌场之类的场所,明眼人应该也不会没头没脑地闯入才是。总之那大块头出了黑街,便把她丢到地上。
噢!她的**要是裂了怎么办?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照子放亮点,下次就没那么好运了。”大块头面无表情地警告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那算英雄救美吗?一点也不算吧!报维忻也许只是刚好看那些小混混不顺眼,又正好觉得她出现在那里很碍眼。
但是,后来她间接得知龚维忻的身分,了解皇都市井之中那些错纵复杂的权力结构,不自觉地就让龚维忻这个名字在她心里留下印象。
之后几年,父亲的能力让他的病患背景越来越复杂,对龚家的接触自然也不算少,关于龚维忻这个人,在她无意间听见甚至看见的那些秘密里,似乎渐渐能够拼凑出一个绝对不是坏人,而且很让她好奇的神秘面貌
nbsp; 话说回来,这家伙的体魄和骨骼真是精实得让自小习医的她眼睛一亮──这就是爹以前常说的,练武的绝佳材料了啊!也因为资质好,这才能挺下来,换作旁人早就命丧黄泉了。
梁安祺想起第一次见到龚维忻时,也是陪父亲到皇都去看诊。
那时候她和父亲刚搬到这里安定下来,父亲的能力与名声很快就传到皇都,当然也因为皇都有许多珍贵的资源,父亲还在时每个月固定上皇都两趟,都会带着她。
梁羽会允许当时才十四岁的女儿在皇都自个儿探险;他不是为了让她受到严密的保护才带着她。在他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后,不得不结束长达八年、没有方向的追寻,在安平城外定居下来。他希望在自己离开人世以前,把女儿磨练得能够自食其力──把她交给某个男人当然也是一种选择,但是让他信任的男人在他过世以前一直没出现,更重要的是,只要他走了,在这个世界,女儿便无依无靠,连娘家都没有,教她在任何状况下都能保护自己远比找个男人托付更实际。
从小到处流浪惯了,梁安祺当时胆子也很大,头一次上皇都,自己一个人乱逛,良家妇女都不敢接近的黑街,她逛大街似的也就走进去了。
她的面貌很容易引来侧目,她早就知道了。但她并不想以母亲给她的容貌为耻,所以总是光明正大,抬头挺胸。父亲说过,不想畏畏缩缩地低下头,就要有足够的实力对抗想逼她低头的势力,她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但她不知道在黑街“杂种”也是一种“商品”是会被抓到妓院去待价而沽的。
当她被四名混混包围时,心里想着,看来这次要不挂彩地全身而退,应该很难吧?父亲才不会问她遇到了什么麻烦,只会问她:打赢了没有?
只要输了,就是蹲马步练拳练一整天!
那打赢了呢?要知道在父亲给她的标准里,只有全身而退不受伤才算是赢啊!她说她赢了,或者就算她真的打赢了,是没有用的!
所以,她真的很讨厌打架。
“各位兄弟,大家出门在外,何不给个方便,小弟刚刚看前面那家酒楼生意火旺,酒菜肯定是不差的,不如让小弟请各位大哥喝几杯?”梁安祺身上向来有男装也有女装,完全不伦不类,而且动作也大剌剌的,在外头遇到麻烦,就假装自己是男孩子。何况花钱消灾,绝对比练拳练一整天好!
那四名地痞你看我,我看你,忍不住一阵嗤笑“小姑娘,少装模作样,我们哥儿们刚吃饱,你识相的话想陪酒倒也可以,不过要换个地方。”
“我没胸没腰没**,你们会赔钱的。”她梁安祺从小就出来混,第一课学的就是能屈能伸!
其中一人忍不住笑了出来“放心,那些酷好狎玩杂种的大老爷不在乎这点。我看你挺识相的,会让你少吃点皮肉疼”说着,就朝她伸出手,而另外三人则将她的去路完全堵住。
在那千钧一发的当儿,梁安祺飞快地想着,大喊“我有花柳病”有用吗?或者狠踹其中一人的蛋蛋趁隙脱逃是更可行的方法?一个对四个,她就是双拳双脚都用上了,也够叫她吃力的了!
然而就在她犹豫未决的当儿,有人比她早一步踹了那伸手抓住她衣领的男人胯下。
“哦──”男人弯下身抱住有灭种危机而且剧疼不已的蛋蛋,痛到跌在地上打滚,看样子那人丝毫没有脚下留情。
梁安祺突然想,难怪她爹不喜欢穿短褂,要是站姿还习惯踩三七步的话,被人冷不防从**后偷袭也有可能啊!
男人的同伴像被捋了须的老虎转过身,一看清来者何人,却瞬间畏缩成病猫。
“维维少!”
“别挡路。”
这个脸蛋比她方才看到的花魁姑娘还俊俏,穿着一身贵气白袍的少爷,是县太爷或郡守的儿子之类的吗?在梁安祺的印象里,流浪过这么多地方,她看过最跩的小白脸,都是背后有个有权有势的爹在撑腰。
龚维忻当时身边只跟着一名脸形方正、身材魁梧的管家,全皇都的人都知道,这名管家是地下皇帝龚天问的左右手。但是当时那些混混并不是因为害怕这名左右手,龚维忻认祖归宗以前,在黑街就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至于说到挡路,其实当时他们所在的地方,位于角落,怎么样也碍不到他大少爷的路,总之四名地痞没人敢吭声。
龚维忻依旧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把她扔出去。”
然后那名脸很方、块头很大的管家朝她走来,梁安祺更加不妙地想着,这家伙比那四个小混混难对付啊!但接着她被扛在大块头肩膀上,大块头大步流星地走到黑街外头──呃,黑街没标明那里就是黑街,只能说居民约定俗成,却苦了倒霉的外地人不小心误闯。但话说回来,黑街里头就是烟馆、妓院和赌场之类的场所,明眼人应该也不会没头没脑地闯入才是。总之那大块头出了黑街,便把她丢到地上。
噢!她的**要是裂了怎么办?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照子放亮点,下次就没那么好运了。”大块头面无表情地警告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那算英雄救美吗?一点也不算吧!报维忻也许只是刚好看那些小混混不顺眼,又正好觉得她出现在那里很碍眼。
但是,后来她间接得知龚维忻的身分,了解皇都市井之中那些错纵复杂的权力结构,不自觉地就让龚维忻这个名字在她心里留下印象。
之后几年,父亲的能力让他的病患背景越来越复杂,对龚家的接触自然也不算少,关于龚维忻这个人,在她无意间听见甚至看见的那些秘密里,似乎渐渐能够拼凑出一个绝对不是坏人,而且很让她好奇的神秘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