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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得一梦,梦见自己变成一条狗。醒来,心有余悸,恍若还在梦中。听人说梦中的自己是不觉疼的。于是掐腿、捏脚,甚至狠咬手指头,感觉又酸又疼,也就有些宽心。不过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就又打开床头灯,到客厅转了一圈,确信刚才只不过一场梦,就又欣欣然踅回床上,安然地躺下。
虽然按标准姿势躺倒,却再也无法入睡。内心的惊恐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朦胧中不免又胡思乱想起来。有些事,看起来似乎是恶兆,但真正实现也未必一定是坏事。想想世间的这些人,比狗又好得了多少呢?或者,也只不过跟狗一样,自然而然地分作各种不同类型游荡于人世间。
恰巧昨天刚刚看过一份资料,说狗的自然寿命是二十七到三十五岁,而人的自然寿命是一百二十到一百七十岁。我虽没见过甚至还没听说过活到一百七十岁的人,但百岁老人还是见过的。也就是说,如果生而为人,以我现在的年龄,尚在中寿;如果生而为狗,而墓旁之树恐怕早已成材。想至此,又不寒而栗。不过再次进入迷蒙状态之后,心里也便释然:寿之短长,又有多大区别呢?对狗而然,三十岁已足长;对人而然,六十岁尚嫌短。即使再活三十年,又会怎么样呢?于是不觉想到,如果投胎为狗,也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吧。
仔细一想,还真不错。粗略分类,狗的命运也各不相同,且不同类型,生就了各自不同的脾性,它们按着各自不同的脾性生存,倒也自在。不像生而为人,明明自知不是狼狗,却仍要狠下心来咬人一次;明明不是哈巴狗,为了混口饭吃,却又不得不装出一副媚态;明明生性好动,却又不能不按主人的指点为人护家看院;即使是随猎人追到硕大无朋的狡兔,也只不过得到主人的一点残羹冷炙作为奖赏,之后还是屁颠屁颠地听从主人的指令准备下一次更勇猛的出击。
当狗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一定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它们的天性使然;而生而不幸为人的我们,当不得不做着狗一样的事情的时候,就不得不违心地压抑克制自己,其痛苦可想而知。需要你笑的时候明明内心苦恼至极也不得不装出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需要你哭的时候明明中了五百万元大奖也得扮出一副沮丧相。当自己是老百姓的时候,感觉管人的差事最舒服;而一旦抓耳挠腮前伸舌头后撅屁股混上一官半职,又觉得自己更像一条狗:既要昧着良心对着群众汪汪叫,又要心怀叵测朝着领导嘿嘿笑;既不能让群众指着脊梁跳着脚地骂,又要舔着领导的脚后根说着真香真香以免耽搁了往上爬——嗨,做人呐,真叫一个难。
要是做狗就不用担心这些了。哈巴狗的乐趣就是舒心地舔,猎狗的职责就是狠劲地撵,宠物狗的天性就是变着法的演,看家狗的本领就是围着院子喘一旦失去了这些,反倒失去了欢乐。
可我们人呢?明明臭气扑鼻却不得不狠着劲地舔,明明撵着吃力也得瞪起眼,明明不是心里想的却要变色龙样地演,明知是人家的院子却又不敢往一边闪原因又极简单: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的嘴短。
不这样做人行不?不行,如果不按这规则,做狗不成,做人就更不合格。不过,已经活到这份上了,活不活得下去还真由不得自己了呢!谁让咱爹妈一不小心生了咱呢?即使是心里想着下辈子为狗,也得把这辈子先混完!于是虽生而为人,又不得不装出一副狗相,提前做着狗应该做的事。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如果这事让狗来做,或许轻而易举,放到人身上,可真受难为呢!
好还,人类毕竟是世间最伟大的动物,它们的智商远在一般动物之上。即使不想做人,也还是有办法。不能不懂装懂,不懂就好好学嘛!人的伟大就在于此。于是,相同的人就学成了不同类型的狗。更让人类自己欣慰的是,不管哪一个人,都大致能集众狗之所长:对着同事故意狂演,对着领导刻意狂舔,对着下属恣意狂吠,对着异性肆意狂喘这一招一式,又非狗类所能。然而,做为非狗的人,却在狗类的熏陶之下,有过之而无不及。想来想去,还是人最聪明。当先人造出“小巫见大巫”这个成语的时候,就一定意识到,自己定是大巫无疑,而狗至多算得上是小巫。
渐渐有微光透过窗帘洒满卧室,我的大脑慢慢清醒了些,就把思绪集中到自己身上。自己算是哪一类呢?狼狗?深知没有咬人的本领,不被人咬就烧高香啦;猎狗?本性善良,心慈面软,见不得以强凌弱;哈巴狗?性本率真,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可为了吃上饭而折但想舔的时候总也找不到主人的脚后跟在何方最想做的是像变色龙一样的狗,可做来做去总是尾巴还没翘呢人家就知道拉什么屎。思量来思量去,结果连什么狗都做不成,也就只好将就着依旧做人。
正灰心丧气之际,忽然想起了鲁迅同志那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一下子豁然开朗,何不就做这一个呢。找不到主人,俺可正追求自由呢,没主人更好;拣点垃圾维持生计也赚个自由自在,所有那些供俺活着的虽可以说是俺的主人,又没有哪一个肯屈驾来管俺,正符合俺的个性。不过一个“乏”字,还是让俺心惊肉跳,担心将来有个三灾六难什么的,死无葬身之所。虽然俺知道将来也没有能耐去舔阎王爷的屁股,可知道还是非得要进入它的领地。世间夹着尾巴做人是因为觉得在世间也不过就这几十年,可到阴间那才叫天长地久呢,如果也还夹着尾巴做鬼,那该多可怜啊!
第二天一早起床,还像原先一样,洗漱过后,赶忙到室外晨练,热汗淋漓之际,大脑已完全恢复:一切由它去吧,只要我还是曾经的我就是了。
夜得一梦,梦见自己变成一条狗。醒来,心有余悸,恍若还在梦中。听人说梦中的自己是不觉疼的。于是掐腿、捏脚,甚至狠咬手指头,感觉又酸又疼,也就有些宽心。不过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就又打开床头灯,到客厅转了一圈,确信刚才只不过一场梦,就又欣欣然踅回床上,安然地躺下。
虽然按标准姿势躺倒,却再也无法入睡。内心的惊恐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朦胧中不免又胡思乱想起来。有些事,看起来似乎是恶兆,但真正实现也未必一定是坏事。想想世间的这些人,比狗又好得了多少呢?或者,也只不过跟狗一样,自然而然地分作各种不同类型游荡于人世间。
恰巧昨天刚刚看过一份资料,说狗的自然寿命是二十七到三十五岁,而人的自然寿命是一百二十到一百七十岁。我虽没见过甚至还没听说过活到一百七十岁的人,但百岁老人还是见过的。也就是说,如果生而为人,以我现在的年龄,尚在中寿;如果生而为狗,而墓旁之树恐怕早已成材。想至此,又不寒而栗。不过再次进入迷蒙状态之后,心里也便释然:寿之短长,又有多大区别呢?对狗而然,三十岁已足长;对人而然,六十岁尚嫌短。即使再活三十年,又会怎么样呢?于是不觉想到,如果投胎为狗,也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吧。
仔细一想,还真不错。粗略分类,狗的命运也各不相同,且不同类型,生就了各自不同的脾性,它们按着各自不同的脾性生存,倒也自在。不像生而为人,明明自知不是狼狗,却仍要狠下心来咬人一次;明明不是哈巴狗,为了混口饭吃,却又不得不装出一副媚态;明明生性好动,却又不能不按主人的指点为人护家看院;即使是随猎人追到硕大无朋的狡兔,也只不过得到主人的一点残羹冷炙作为奖赏,之后还是屁颠屁颠地听从主人的指令准备下一次更勇猛的出击。
当狗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一定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它们的天性使然;而生而不幸为人的我们,当不得不做着狗一样的事情的时候,就不得不违心地压抑克制自己,其痛苦可想而知。需要你笑的时候明明内心苦恼至极也不得不装出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需要你哭的时候明明中了五百万元大奖也得扮出一副沮丧相。当自己是老百姓的时候,感觉管人的差事最舒服;而一旦抓耳挠腮前伸舌头后撅屁股混上一官半职,又觉得自己更像一条狗:既要昧着良心对着群众汪汪叫,又要心怀叵测朝着领导嘿嘿笑;既不能让群众指着脊梁跳着脚地骂,又要舔着领导的脚后根说着真香真香以免耽搁了往上爬——嗨,做人呐,真叫一个难。
要是做狗就不用担心这些了。哈巴狗的乐趣就是舒心地舔,猎狗的职责就是狠劲地撵,宠物狗的天性就是变着法的演,看家狗的本领就是围着院子喘一旦失去了这些,反倒失去了欢乐。
可我们人呢?明明臭气扑鼻却不得不狠着劲地舔,明明撵着吃力也得瞪起眼,明明不是心里想的却要变色龙样地演,明知是人家的院子却又不敢往一边闪原因又极简单: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的嘴短。
不这样做人行不?不行,如果不按这规则,做狗不成,做人就更不合格。不过,已经活到这份上了,活不活得下去还真由不得自己了呢!谁让咱爹妈一不小心生了咱呢?即使是心里想着下辈子为狗,也得把这辈子先混完!于是虽生而为人,又不得不装出一副狗相,提前做着狗应该做的事。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如果这事让狗来做,或许轻而易举,放到人身上,可真受难为呢!
好还,人类毕竟是世间最伟大的动物,它们的智商远在一般动物之上。即使不想做人,也还是有办法。不能不懂装懂,不懂就好好学嘛!人的伟大就在于此。于是,相同的人就学成了不同类型的狗。更让人类自己欣慰的是,不管哪一个人,都大致能集众狗之所长:对着同事故意狂演,对着领导刻意狂舔,对着下属恣意狂吠,对着异性肆意狂喘这一招一式,又非狗类所能。然而,做为非狗的人,却在狗类的熏陶之下,有过之而无不及。想来想去,还是人最聪明。当先人造出“小巫见大巫”这个成语的时候,就一定意识到,自己定是大巫无疑,而狗至多算得上是小巫。
渐渐有微光透过窗帘洒满卧室,我的大脑慢慢清醒了些,就把思绪集中到自己身上。自己算是哪一类呢?狼狗?深知没有咬人的本领,不被人咬就烧高香啦;猎狗?本性善良,心慈面软,见不得以强凌弱;哈巴狗?性本率真,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可为了吃上饭而折但想舔的时候总也找不到主人的脚后跟在何方最想做的是像变色龙一样的狗,可做来做去总是尾巴还没翘呢人家就知道拉什么屎。思量来思量去,结果连什么狗都做不成,也就只好将就着依旧做人。
正灰心丧气之际,忽然想起了鲁迅同志那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一下子豁然开朗,何不就做这一个呢。找不到主人,俺可正追求自由呢,没主人更好;拣点垃圾维持生计也赚个自由自在,所有那些供俺活着的虽可以说是俺的主人,又没有哪一个肯屈驾来管俺,正符合俺的个性。不过一个“乏”字,还是让俺心惊肉跳,担心将来有个三灾六难什么的,死无葬身之所。虽然俺知道将来也没有能耐去舔阎王爷的屁股,可知道还是非得要进入它的领地。世间夹着尾巴做人是因为觉得在世间也不过就这几十年,可到阴间那才叫天长地久呢,如果也还夹着尾巴做鬼,那该多可怜啊!
第二天一早起床,还像原先一样,洗漱过后,赶忙到室外晨练,热汗淋漓之际,大脑已完全恢复:一切由它去吧,只要我还是曾经的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