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读小说网 www.5du5.co,丛中笑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前言:
如今,当我们都上了大学后才发现,以前整天期盼早些结束的高中生活,却是我人生路上最美的人生轨迹,一道永不会褪色的风景线。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无法忘怀,每一首歌到如今再回想,也总让我深深悸动。更让我无法忘怀的是那朝夕相处的室友,以前的嬉笑怒骂现在想来都是一段最纯真的情怀。我高中是在黔北一个叫南中的重点中学度过的,至今想起我们212每个成员的趣事仍然会捧腹大笑、喷饭不止。
(一)阿杂
阿杂真名秦明,他还有另外一个绰号叫“霹雳火”在水浒一百单八将里是个急先锋的角色。可这厮 不但脾气暴躁,还有一股痞子气,整天摆着一副我是杂毛我怕谁的架式在宿舍里耀武扬威,想骂谁就骂谁 ,能揍得过谁就揍谁。所以叫他阿杂时他像受了莫大的恩惠似的乐呵呵的答应了。
大行不顾细谨,阿杂其实是个好同学,他是我们三年高中的班长。记得刚入学竞选班长时,他是第一个冲 上讲台发表演说拉选票的,举手表决时他又不知羞耻的站起来说:“嘿嘿!我也投秦明一票”然后就露出 两排大白牙对同学们讨好卖乖。就这样他当选了,也就是那次我就看好他了,用班主任丁sir的话说就是 :“这娃儿有股闯劲,将来一定成功!”
阿杂酷爱文学,高中时就有豆腐块火柴盒之类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权作填补版面之用。上了大学更是如 鱼得水,在网络和传统刊物上都折腾得欢。
一次阿杂学校停电,打电话过来要我替他发一个紧急邮件。打开信箱我才真正服了他:信箱里有一半是读 者来信;另外一半是编辑约稿。所以这次他要我写写212兄弟之间的往事,我欣然接受了,因为他写的文章要么就是大气磅礴,催人上进;要么就是缠绵悱恻,赚人眼泪。这样的文章上的都是中国名流杂志,稿费也是大大的有,而像这种八个男人之间的一些鸡毛蒜皮的鸟事,他是不屑于动笔的。倒不是他不重兄弟 之情,而实在是无多大油水可捞。我呢,反正是跟他学写作的,正好利用这次主笔之便损他一损。
我要抖出一件他最龊的事,他假公济私,利用职务之便与班上很多女生都打得火热,他曾在同一个日记本中为曼写下了5封情书,为雪写下10封,为璇写下12封,为娜写下15封,为陈小筠写得最多,足足有20封 !
他最后把这本日记给小筠看了,想用情书数量上的优势来打动她,她看后给他回了一封信,在拆信之前阿杂特意买了块“舒肤佳”香皂洗了三次手,一看之下差点气绝身亡,里面只有淡淡的一句话——文笔很好 !
(二)冯树
冯树是我们宿舍的骄傲,他是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进入南中的,早在军训时我就见识过他了,当他作为新生代表在主席台上激扬文字时,我根本没想到会有机会与他同桌。
有这样的同桌在学习上得到的帮助是不言而喻的,但我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喜欢听人唱歌,特别 是丁sir把那首经典的yesterday oncemore在教室放过之后,他每次课间都要我唱给他听,我不忍扫 他的兴,只好扯着那破公鸭嗓子吼道:“every sha-la-la-la,every wo-wo -still shines,every shing-a-ling-a-ling”
那段时间我恨死他了,或许就是这鬼哭狼嚎的歌声把后排那个大眼睛的女孩吓怕了,后来我怎么追她都不理我。
我跟冯树可算得上“心有灵犀一点通”不要以为我有同性恋倾向!我仅指的是我们之间的那份默契。当 在路上看到前面有一个漂亮的女孩时,我会快步超过她,然后冯树会恰倒好处的大叫我一声,我自然就有 了回头一饱眼福的机会。还有一次更经典的,我们在食堂碰见了一个很活泼可爱的学妹,我俩几乎是异口 同声的叫出:“smart!”解释也是惊人的相似:首先有漂亮的意思,还有就是这个单词以s开头,很容易 联想到“small”又小又漂亮,那就是小巧玲珑了。
每晚熄灯后,最开心的事莫过于听冯树的评书连播,他是个超级金庸迷“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 碧鸳”包括越女剑他都看了不下于5遍。像郭靖背着黄蓉闯过渔、读、耕、樵四关去求见一灯大师,像乔峰大战聚贤庄,段誉与王语焉的“枯井底,污泥处”等一些精彩片段他几乎能把台词一字不拉的背下来 ,武功招式更不会错半点。现躺在上海交大宽敞的学生公寓里,他一定还讲着这些,只是他的听众由7个 减为3个,成就感大打折扣吧。
(三)老谭
老谭这厮估计是“╳╳补脑液”喝多了,细胞分裂快,直接导致性早熟。在高三这节骨眼上他居然还敢暗恋低我们一级的学妹。 凭心而论,那女孩身材高挑、前突后翘,确实是属于过目不忘、秀色可餐那一种。因其常穿一袭的确良制的黑色长裙,老谭就以“的确良”呼之,以便思念时有一个具体的载体。
老谭对她真可谓朝思暮想、日夜思念,曾在一个孤枕难眠的夜晚写下了一首歪诗:的确良啊/的确良/看到 你我浑身都冰凉/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为了你我不怕名落孙山/问我为何这般的思念你啊/思念你/因为你还是个漂亮的处女。看看,这都是些什么屁话!
他也只敢对着后山那只黑色的母羊夸张的朗诵自己的杰作,我想他要是胆敢把这首歪诗递给“的确良”那个漂亮的处女肯定会打得他七孔流血,叫他永世不忘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老谭在高考前三周时还是流了一次血,是阿杂打的。高考前人人都烦躁,不知为了什么屁事就都动了手。本来老谭虎背熊腰,理应不吃亏,但他宅心仁厚不似阿杂那般相信人有多大胆,整人有多惨。所以他的佛山 无影脚只冲阿杂下盘而去,而阿杂的狼牙棒则冲他面门击落。说来话长,当时只电光火石之间,老谭就挂了彩,那一个周他俩谁都不理谁。我跟冯树精心策划了一次周末郊游想化解他们之间的恩怨,那知周六醒来却不见了他俩的身影,正急呢,他俩却嘻嘻哈哈的从外边推门而入,原来昨晚两人都睡不着,一前一后 顺着二楼的下水管溜到街上去玩,结果阿杂请老谭吃了一盒冰激凌就化干戈为玉帛了。
(四)老夏
老夏跟我是初中时的校友,高中同班同宿舍还同一天过生日,或许就因为这许多的缘分,在高三分别写留言时他对我在上铺压迫了他三年的事一笑而过,还祝我找个世上最美的新娘,能有这样一位胸襟开阔的兄弟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三年来我们能有一个清洁的教室安心学习,全赖作为“劳委”的老夏领导有方。他是个好官,在任期间都是秉公执法、六亲不认的。一次罗叁偷偷塞给他两个茶叶蛋,一脸媚笑的说:“下午大扫除安排我擦窗户好不好?”老夏... -->>
前言:
如今,当我们都上了大学后才发现,以前整天期盼早些结束的高中生活,却是我人生路上最美的人生轨迹,一道永不会褪色的风景线。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无法忘怀,每一首歌到如今再回想,也总让我深深悸动。更让我无法忘怀的是那朝夕相处的室友,以前的嬉笑怒骂现在想来都是一段最纯真的情怀。我高中是在黔北一个叫南中的重点中学度过的,至今想起我们212每个成员的趣事仍然会捧腹大笑、喷饭不止。
(一)阿杂
阿杂真名秦明,他还有另外一个绰号叫“霹雳火”在水浒一百单八将里是个急先锋的角色。可这厮 不但脾气暴躁,还有一股痞子气,整天摆着一副我是杂毛我怕谁的架式在宿舍里耀武扬威,想骂谁就骂谁 ,能揍得过谁就揍谁。所以叫他阿杂时他像受了莫大的恩惠似的乐呵呵的答应了。
大行不顾细谨,阿杂其实是个好同学,他是我们三年高中的班长。记得刚入学竞选班长时,他是第一个冲 上讲台发表演说拉选票的,举手表决时他又不知羞耻的站起来说:“嘿嘿!我也投秦明一票”然后就露出 两排大白牙对同学们讨好卖乖。就这样他当选了,也就是那次我就看好他了,用班主任丁sir的话说就是 :“这娃儿有股闯劲,将来一定成功!”
阿杂酷爱文学,高中时就有豆腐块火柴盒之类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权作填补版面之用。上了大学更是如 鱼得水,在网络和传统刊物上都折腾得欢。
一次阿杂学校停电,打电话过来要我替他发一个紧急邮件。打开信箱我才真正服了他:信箱里有一半是读 者来信;另外一半是编辑约稿。所以这次他要我写写212兄弟之间的往事,我欣然接受了,因为他写的文章要么就是大气磅礴,催人上进;要么就是缠绵悱恻,赚人眼泪。这样的文章上的都是中国名流杂志,稿费也是大大的有,而像这种八个男人之间的一些鸡毛蒜皮的鸟事,他是不屑于动笔的。倒不是他不重兄弟 之情,而实在是无多大油水可捞。我呢,反正是跟他学写作的,正好利用这次主笔之便损他一损。
我要抖出一件他最龊的事,他假公济私,利用职务之便与班上很多女生都打得火热,他曾在同一个日记本中为曼写下了5封情书,为雪写下10封,为璇写下12封,为娜写下15封,为陈小筠写得最多,足足有20封 !
他最后把这本日记给小筠看了,想用情书数量上的优势来打动她,她看后给他回了一封信,在拆信之前阿杂特意买了块“舒肤佳”香皂洗了三次手,一看之下差点气绝身亡,里面只有淡淡的一句话——文笔很好 !
(二)冯树
冯树是我们宿舍的骄傲,他是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进入南中的,早在军训时我就见识过他了,当他作为新生代表在主席台上激扬文字时,我根本没想到会有机会与他同桌。
有这样的同桌在学习上得到的帮助是不言而喻的,但我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喜欢听人唱歌,特别 是丁sir把那首经典的yesterday oncemore在教室放过之后,他每次课间都要我唱给他听,我不忍扫 他的兴,只好扯着那破公鸭嗓子吼道:“every sha-la-la-la,every wo-wo -still shines,every shing-a-ling-a-ling”
那段时间我恨死他了,或许就是这鬼哭狼嚎的歌声把后排那个大眼睛的女孩吓怕了,后来我怎么追她都不理我。
我跟冯树可算得上“心有灵犀一点通”不要以为我有同性恋倾向!我仅指的是我们之间的那份默契。当 在路上看到前面有一个漂亮的女孩时,我会快步超过她,然后冯树会恰倒好处的大叫我一声,我自然就有 了回头一饱眼福的机会。还有一次更经典的,我们在食堂碰见了一个很活泼可爱的学妹,我俩几乎是异口 同声的叫出:“smart!”解释也是惊人的相似:首先有漂亮的意思,还有就是这个单词以s开头,很容易 联想到“small”又小又漂亮,那就是小巧玲珑了。
每晚熄灯后,最开心的事莫过于听冯树的评书连播,他是个超级金庸迷“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 碧鸳”包括越女剑他都看了不下于5遍。像郭靖背着黄蓉闯过渔、读、耕、樵四关去求见一灯大师,像乔峰大战聚贤庄,段誉与王语焉的“枯井底,污泥处”等一些精彩片段他几乎能把台词一字不拉的背下来 ,武功招式更不会错半点。现躺在上海交大宽敞的学生公寓里,他一定还讲着这些,只是他的听众由7个 减为3个,成就感大打折扣吧。
(三)老谭
老谭这厮估计是“╳╳补脑液”喝多了,细胞分裂快,直接导致性早熟。在高三这节骨眼上他居然还敢暗恋低我们一级的学妹。 凭心而论,那女孩身材高挑、前突后翘,确实是属于过目不忘、秀色可餐那一种。因其常穿一袭的确良制的黑色长裙,老谭就以“的确良”呼之,以便思念时有一个具体的载体。
老谭对她真可谓朝思暮想、日夜思念,曾在一个孤枕难眠的夜晚写下了一首歪诗:的确良啊/的确良/看到 你我浑身都冰凉/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为了你我不怕名落孙山/问我为何这般的思念你啊/思念你/因为你还是个漂亮的处女。看看,这都是些什么屁话!
他也只敢对着后山那只黑色的母羊夸张的朗诵自己的杰作,我想他要是胆敢把这首歪诗递给“的确良”那个漂亮的处女肯定会打得他七孔流血,叫他永世不忘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老谭在高考前三周时还是流了一次血,是阿杂打的。高考前人人都烦躁,不知为了什么屁事就都动了手。本来老谭虎背熊腰,理应不吃亏,但他宅心仁厚不似阿杂那般相信人有多大胆,整人有多惨。所以他的佛山 无影脚只冲阿杂下盘而去,而阿杂的狼牙棒则冲他面门击落。说来话长,当时只电光火石之间,老谭就挂了彩,那一个周他俩谁都不理谁。我跟冯树精心策划了一次周末郊游想化解他们之间的恩怨,那知周六醒来却不见了他俩的身影,正急呢,他俩却嘻嘻哈哈的从外边推门而入,原来昨晚两人都睡不着,一前一后 顺着二楼的下水管溜到街上去玩,结果阿杂请老谭吃了一盒冰激凌就化干戈为玉帛了。
(四)老夏
老夏跟我是初中时的校友,高中同班同宿舍还同一天过生日,或许就因为这许多的缘分,在高三分别写留言时他对我在上铺压迫了他三年的事一笑而过,还祝我找个世上最美的新娘,能有这样一位胸襟开阔的兄弟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三年来我们能有一个清洁的教室安心学习,全赖作为“劳委”的老夏领导有方。他是个好官,在任期间都是秉公执法、六亲不认的。一次罗叁偷偷塞给他两个茶叶蛋,一脸媚笑的说:“下午大扫除安排我擦窗户好不好?”老夏...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