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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矜贵的叶不是因为她本矜贵,而是在受了情殇后自持矜贵,想要被人爱,首先要做的就是自己爱自己。
一片花色一点红,初春的清秀总是格外惹人怜爱。风吹过泥土卷来一袭露水的清香。她轻轻拾起昨夜吹落的一片花瓣,静静斟酌着什么。满地零落的花色瞻仰着那幸运的一片,深深膜拜。美人的手总是能使得万物景仰。
她叫叶。叶不是她的本名,而是她喜欢别人叫她叶。她说“叶”与“夜”同音,夜即是那迷人的醉人的眼,越是在夜里,越是能审视出一个人真正的面貌。
她常在夜里醉得一塌糊涂。一个人上街买各种各样的酒,一个人大声唱着疗伤的歌,一个人怪声朗诵一篇篇情诗,一个人对着镜子里的女人诉说悲伤的情事。其实,夜与她无缘。夜是安静的,她是安静下的喧闹。
很空很旷的屋子明明难以给人安全感,却有越来越多的人追求这样的住宅。叶是聪明的,多少年了,她始终坚守着那样一间小屋子。那屋子真的不大,顶多三十平方米,但一个人住也是绰绰有余的。她喜欢在这个屋子里靠在床上一个人看周迅,她笑,她也笑,她哭,她也哭。
屋子里常见一些小动物活蹦乱跳,屋子就更加拥挤了。
需要一些制造气氛的东西来调解时常压抑的气氛。她在家里养了很多花,各种各样的花。到了夏天,狭小的空间里充挤着各色香味。她说,我是叶,所有的花都要来陪衬叶的美丽。她是自持矜贵的叶。
二
爱情,让人头晕目眩地欣喜,也让人彻头彻尾地失落。如果一切尚有定数,那么她注定在等待中凋零。她是叶,凋零了也只是陪衬的叶。
叶在每一个崭新的春天都会期待真爱的降临,就在叶子每年破芽而生之时。那时,雪水刚刚消融不久,老人说,这时候的菜最好吃。于是叶知道了,霜雪打过的生命才有生命才有韧劲。她,想恋爱了,经历一场哪怕注定失败的爱情。
她喜欢旁边那条街上的一个男孩。他留着细碎的短发,淡淡挑染的酒红色有着耀目的璀璨。她最爱的就是红色和黑色,经典而不失时尚,最重要的,是那种深藏不露的韵味令人着迷,就好像他一样。见到他的第一眼,他的形象就在她的脑海里留下了一封书信,上面说,就是他了。
那段时间,她饲养了罂粟花。看见罂粟花,她就想起他。久了,她的身上总是一股浓烈的罂粟香味,致命的气味。
她想起一句诗“待到春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可是,她非“她”春花烂漫上枝头,她也笑不出来,因为没有什么值得她笑的。
他该是知道她的心思的,在街道的邻居们津津乐道地谈论这个话题时。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就好像青春对于人生的价值,它明艳、活泼、热情,一切赞美之词都可以随意冠在它的头上。她在属于她的春天里寂寞而安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机缘,等待着他的关注,哪怕时光无情地掠夺着她美丽的青春。她相信总有一天,会迎来眷顾。
就在那个春天在日历上留下的最后一天。男孩约了女孩。他带了她去了她现在住的这间屋子。那时,这间屋子里还什么都没有。他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基地。
她甘心在那样的一间小屋子里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白天,他出去打工,她在家洗洗煮煮;晚上,他去酒吧工作,她就暖着被子等他回来。她的父母当然希望女儿能有个更好的归宿,可是她是叶,她是愿意随着北风四处飘荡的叶,风在哪里,她就在哪里。她拒绝了父母的好意,父母也只得罢休。幸好他们的秘密基地隔着两家也不过几条街。
终于,她说,浩,我们结婚吧,我想给你生个孩子。她羞红了脸,虽然他们住在一起,却是什么事也没做过的。他尊重她,她感激并信任他的尊重。她想把自己给他。
女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与结婚生子,尤其是和深爱的男人一起。叶以为自己就是他的肋骨,一心一意相信这是命运的成全。女人致命的弱点就是一旦爱上了就会犯傻,叶也是这样,她情愿做一个糊涂笨女人来守住这份爱情。
叶以为他会上前立刻抱住自己,然后不停地亲吻自己的脸颊说,宝贝,谢谢你。
可是浩并没有立刻回答。他沉默了,沉默着他的沉默,对叶的欣喜羞涩视而不见。
叶也沉默了,久久没有说话,你去工作吧。浩走了,丢下叶一个人对着晚风哭泣。
女人为爱情而流的泪水是透明的,当眼里的泪水枯竭,淌入心里的泪水则是坚强的。越是受伤的时候,越是没有人扶持你的时候,就越要学会活着,骄傲地活着。她叫叶,逆风也可以潇洒飞翔的叶。
叶走了,什么东西也没带走,就像她来的时候那样。但是她留下一样东西,一张浸有泪水的字条:浩,我曾深深爱过你,现在,我要走了,如果你真想找我就一定可以找到那时,我们结婚好吗?
叶不知道他会不会找自己,但是她还是这么留言了,她想等待一个机会,不知道会不会有的机会。她想通了,或许她只是他纷乱又单调的生活里的一剂陪衬。
爱情,让人头晕目眩地欣喜,也让人彻头彻尾地失落。如果一切尚有定数,那么她注定在等待中凋零。她是叶,凋零了也只是陪衬的叶。
三
如果发洪水了,我就不嫁你。
“叶,放开点吧!把那男人给忘了!他以为他是谁,还指望攀上你这天鹅肉!美不死他!”叶的朋友们打从一开始就不赞成他们两个在一块。在他们眼里,叶是一个很有修养很有水准的女子,人长得漂亮不说,又有品味,虽然没有工作,那也是她为了那个男人不想找,现在找了还不随随便便就是份编辑的工作。那男的,说白了就是个小白脸外加打工仔,你们说,不就是这么个性质么!
叶自从那里搬出来,社交圈子就不那么局限了。她没有回家,父母也不知道他们分居了。她跟她以前的一些朋友窝在了一块儿。
“叶,我们给你介绍男朋友吧!”不顾叶的回绝,他们就自顾自地安排起来。
面前的男人叫凡。
叶见到他的第一眼突然有点恍惚,仿佛在灿烂的阳光里看见浩站在他的身后,她很确定地思索着:他们不是同一款。
听朋友说,凡是某开发公司的部门经理,官衔虽然不大,但是人很正派幽默。用叶朋友的话形容他是肥而不腻。
这已经是半年后的事情了,反正那么长时间都没有尝试再找一个男人,那就趁了现在又有何妨,说不定就是一个愿意和自己结婚生子的好男人。叶这么想着。
“来来来,你别紧看她呀,跟你说,你眼前的这位美女就是著名的美女编辑叶!叶,这就是凡。”一句话把凡说得面红耳赤,看他的表情本还想辩驳来着,还是给硬生生吞回去了。
叶看着他,微微笑起来。男人和男人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当初和浩好的时候,那么长时间没一次见他羞涩语塞过,眼前的大男人凡跟他完全相反。
朋友们逼着他们立刻给个结果,眼看对了就确定下恋爱关系。他们当然了解叶,不逼着她这样,回头她保准耍赖。叶也有犯小孩子脾气的时候。
叶没有给出他们确切的回复,但是还是给了一点余地。她说,我们先试试吧。
这是一次让叶摆脱曾经恋爱阴影的机会,她没有理由让它白白溜走,何况凡看起来也很顺眼。
一群可爱的朋友们激烈传播着:叶恋爱了!
所以,还没有的也已经变成了有的,这就是舆论和谣言的力量。
凡觉得叶的身上有种气质,是在别的女人身上不容易发现的气质,高贵、矜持、温... -->>
一
矜贵的叶不是因为她本矜贵,而是在受了情殇后自持矜贵,想要被人爱,首先要做的就是自己爱自己。
一片花色一点红,初春的清秀总是格外惹人怜爱。风吹过泥土卷来一袭露水的清香。她轻轻拾起昨夜吹落的一片花瓣,静静斟酌着什么。满地零落的花色瞻仰着那幸运的一片,深深膜拜。美人的手总是能使得万物景仰。
她叫叶。叶不是她的本名,而是她喜欢别人叫她叶。她说“叶”与“夜”同音,夜即是那迷人的醉人的眼,越是在夜里,越是能审视出一个人真正的面貌。
她常在夜里醉得一塌糊涂。一个人上街买各种各样的酒,一个人大声唱着疗伤的歌,一个人怪声朗诵一篇篇情诗,一个人对着镜子里的女人诉说悲伤的情事。其实,夜与她无缘。夜是安静的,她是安静下的喧闹。
很空很旷的屋子明明难以给人安全感,却有越来越多的人追求这样的住宅。叶是聪明的,多少年了,她始终坚守着那样一间小屋子。那屋子真的不大,顶多三十平方米,但一个人住也是绰绰有余的。她喜欢在这个屋子里靠在床上一个人看周迅,她笑,她也笑,她哭,她也哭。
屋子里常见一些小动物活蹦乱跳,屋子就更加拥挤了。
需要一些制造气氛的东西来调解时常压抑的气氛。她在家里养了很多花,各种各样的花。到了夏天,狭小的空间里充挤着各色香味。她说,我是叶,所有的花都要来陪衬叶的美丽。她是自持矜贵的叶。
二
爱情,让人头晕目眩地欣喜,也让人彻头彻尾地失落。如果一切尚有定数,那么她注定在等待中凋零。她是叶,凋零了也只是陪衬的叶。
叶在每一个崭新的春天都会期待真爱的降临,就在叶子每年破芽而生之时。那时,雪水刚刚消融不久,老人说,这时候的菜最好吃。于是叶知道了,霜雪打过的生命才有生命才有韧劲。她,想恋爱了,经历一场哪怕注定失败的爱情。
她喜欢旁边那条街上的一个男孩。他留着细碎的短发,淡淡挑染的酒红色有着耀目的璀璨。她最爱的就是红色和黑色,经典而不失时尚,最重要的,是那种深藏不露的韵味令人着迷,就好像他一样。见到他的第一眼,他的形象就在她的脑海里留下了一封书信,上面说,就是他了。
那段时间,她饲养了罂粟花。看见罂粟花,她就想起他。久了,她的身上总是一股浓烈的罂粟香味,致命的气味。
她想起一句诗“待到春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可是,她非“她”春花烂漫上枝头,她也笑不出来,因为没有什么值得她笑的。
他该是知道她的心思的,在街道的邻居们津津乐道地谈论这个话题时。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就好像青春对于人生的价值,它明艳、活泼、热情,一切赞美之词都可以随意冠在它的头上。她在属于她的春天里寂寞而安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机缘,等待着他的关注,哪怕时光无情地掠夺着她美丽的青春。她相信总有一天,会迎来眷顾。
就在那个春天在日历上留下的最后一天。男孩约了女孩。他带了她去了她现在住的这间屋子。那时,这间屋子里还什么都没有。他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基地。
她甘心在那样的一间小屋子里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白天,他出去打工,她在家洗洗煮煮;晚上,他去酒吧工作,她就暖着被子等他回来。她的父母当然希望女儿能有个更好的归宿,可是她是叶,她是愿意随着北风四处飘荡的叶,风在哪里,她就在哪里。她拒绝了父母的好意,父母也只得罢休。幸好他们的秘密基地隔着两家也不过几条街。
终于,她说,浩,我们结婚吧,我想给你生个孩子。她羞红了脸,虽然他们住在一起,却是什么事也没做过的。他尊重她,她感激并信任他的尊重。她想把自己给他。
女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与结婚生子,尤其是和深爱的男人一起。叶以为自己就是他的肋骨,一心一意相信这是命运的成全。女人致命的弱点就是一旦爱上了就会犯傻,叶也是这样,她情愿做一个糊涂笨女人来守住这份爱情。
叶以为他会上前立刻抱住自己,然后不停地亲吻自己的脸颊说,宝贝,谢谢你。
可是浩并没有立刻回答。他沉默了,沉默着他的沉默,对叶的欣喜羞涩视而不见。
叶也沉默了,久久没有说话,你去工作吧。浩走了,丢下叶一个人对着晚风哭泣。
女人为爱情而流的泪水是透明的,当眼里的泪水枯竭,淌入心里的泪水则是坚强的。越是受伤的时候,越是没有人扶持你的时候,就越要学会活着,骄傲地活着。她叫叶,逆风也可以潇洒飞翔的叶。
叶走了,什么东西也没带走,就像她来的时候那样。但是她留下一样东西,一张浸有泪水的字条:浩,我曾深深爱过你,现在,我要走了,如果你真想找我就一定可以找到那时,我们结婚好吗?
叶不知道他会不会找自己,但是她还是这么留言了,她想等待一个机会,不知道会不会有的机会。她想通了,或许她只是他纷乱又单调的生活里的一剂陪衬。
爱情,让人头晕目眩地欣喜,也让人彻头彻尾地失落。如果一切尚有定数,那么她注定在等待中凋零。她是叶,凋零了也只是陪衬的叶。
三
如果发洪水了,我就不嫁你。
“叶,放开点吧!把那男人给忘了!他以为他是谁,还指望攀上你这天鹅肉!美不死他!”叶的朋友们打从一开始就不赞成他们两个在一块。在他们眼里,叶是一个很有修养很有水准的女子,人长得漂亮不说,又有品味,虽然没有工作,那也是她为了那个男人不想找,现在找了还不随随便便就是份编辑的工作。那男的,说白了就是个小白脸外加打工仔,你们说,不就是这么个性质么!
叶自从那里搬出来,社交圈子就不那么局限了。她没有回家,父母也不知道他们分居了。她跟她以前的一些朋友窝在了一块儿。
“叶,我们给你介绍男朋友吧!”不顾叶的回绝,他们就自顾自地安排起来。
面前的男人叫凡。
叶见到他的第一眼突然有点恍惚,仿佛在灿烂的阳光里看见浩站在他的身后,她很确定地思索着:他们不是同一款。
听朋友说,凡是某开发公司的部门经理,官衔虽然不大,但是人很正派幽默。用叶朋友的话形容他是肥而不腻。
这已经是半年后的事情了,反正那么长时间都没有尝试再找一个男人,那就趁了现在又有何妨,说不定就是一个愿意和自己结婚生子的好男人。叶这么想着。
“来来来,你别紧看她呀,跟你说,你眼前的这位美女就是著名的美女编辑叶!叶,这就是凡。”一句话把凡说得面红耳赤,看他的表情本还想辩驳来着,还是给硬生生吞回去了。
叶看着他,微微笑起来。男人和男人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当初和浩好的时候,那么长时间没一次见他羞涩语塞过,眼前的大男人凡跟他完全相反。
朋友们逼着他们立刻给个结果,眼看对了就确定下恋爱关系。他们当然了解叶,不逼着她这样,回头她保准耍赖。叶也有犯小孩子脾气的时候。
叶没有给出他们确切的回复,但是还是给了一点余地。她说,我们先试试吧。
这是一次让叶摆脱曾经恋爱阴影的机会,她没有理由让它白白溜走,何况凡看起来也很顺眼。
一群可爱的朋友们激烈传播着:叶恋爱了!
所以,还没有的也已经变成了有的,这就是舆论和谣言的力量。
凡觉得叶的身上有种气质,是在别的女人身上不容易发现的气质,高贵、矜持、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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