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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就不能勉励;有过不赦,有善不忘,勉励人民的政策,就发挥作用了。所以说:英明君主,就是要掌握这善恶的裁决。 君主对人民有三项要求,三项要求不节制,君主地位就危险。三项要求是什么呢?一是索取,二是禁阻,三是命令。索取总是希望得到,禁阻总是希望制止,命令总是希望推行。但索取太多,所得到的反而少;禁阻太多,所制止的反而少;命令太多,所推行的反而少。索取而不得,威信就日益降低;禁阻而不止,刑罚将受到轻视;命令而不行,下面就欺凌君上。从来没有多求而多得,多禁而多止,多令而能多行的。所以说:上面过于苛刻,下面就不听命;下不听命而强加以刑罚,做君主的就将被众人谋算。君主而被众人所谋算,虽想没有危险,也办不到了。号令已出又改变,礼仪已行又废止,度量已定又变换,刑法已行又动摇,这样,赏赐虽重,人民也不勉力;杀戮虽多,人民也不害怕了。所以说:上面意志不坚定,下面就有疑心;国家没有常法,人民就不肯尽力,这都是规律。 英明的君主在上,人民自然不敢有私立异说而妄自尊大的,国家没有荒诞的事情、杂乱的风俗、怪异的礼节,士人也没有私立异说的。对于傲慢不恭、改变法令、自己立法定制、制造异说的都加以诛罚,那么,强硬的屈服,冒尖的受挫折,顽固的也可以攻破。再用法度来引导,用杀戮来管制,因而,万民之心都会服从上面,推之而往,引之而来。如果,下面有私立异说,妄自尊大,纷争而不负责任的,君令就再也无法实行。所以说,私立异说一立,君主威信就低,何况还有傲慢不恭、改变法令、自行立法定制、改风俗、变服装、奇谈怪论的存在呢?那种上不行君令,下不合乡里,随意独行,改变一国既成风俗的,叫作“不服治理的人”不服治理的人是跑到法度以外了。法度以外的人,应该杀。应当使贤者靠能力用事,斗士靠战功用事。贤者靠能力用事,则君主尊严而人民顺从;斗士靠战功用事,则士卒不怕患难而蔑视敌人。君主尊严而人民服从;士卒不怕患难而蔑视敌人,两者树立于国内,则天下得治君主得安了。 爵位不尊,俸禄不重,就不会有人为他赴难冒险,因为他的办法还不足以调动人们这样做。因此,先王规定轩冕,是用来区别贵贱,不是求美;设立爵禄,是用来定其待遇,不是求好看。要使君子靠治国之道来生活,小人靠出力劳动生活。君子靠治国之道生活,则君主尊严而人民顺从;小人靠出力劳动生活,即财物丰厚而生活富裕。君主尊严,人民顺从,财物丰厚,生活富裕,四个条件具备,就不难待时而成王业了。 英明的君主建造宗庙,足以殡尸设祭就行了,不求它的美;修筑宫室台榭,足以防避燥湿寒暑就行了,不求它的大;雕制花纹,刻木楼金,足以分辨贵贱等级就行了,不求它的壮观。这样,农夫不耽误农时,工匠能保证功效,商人没有失利的,人民没有游荡的,财货也没有积压的。所以说:节俭才是正道呵! 法令没有正式公布,人民偶然做到了,就加以行赏,那是君主的错误赏赐。君主进行错赏则功臣抱怨,功臣抱怨则愚民胡作非为,愚民胡作非为,这是大乱的根源。法令没有正式公布,就给予惩罚,那是君主的错罚。君主进行错罚,则人民轻生,人民轻生,暴人就要兴起,帮派朋党就要出现,而乱贼就要造反了。法令已经公布,而不能依法行赏,这就是叫人民不勉力从公,不执行军令,不为国死节。人民不勉力从公,不执行军令,不为国死节,则战不能胜而守不能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国家就不会安全了。法令已经公布,而不能依法行罚,这就是叫人民不服从法令。人民不服从法令,强人就要兴起;强人兴起,君主地位就危险了。所以说:法律制度一定要合于治国之道,号令一定要严明,赏罚一定要信实坚决,这都是规正人民的准则。 凡是大国的君主地位都高,小国的君主地位都低。大国君主何以地位高呢?回答是:被他使用的人多。小国的君主地位何以低呢?回答是:被他使用的人少。既然,被他用的多就高,用的少就低,那么,君主那有不希望更多的人民为己所用呢?要使人民多为己用,怎么办?回答是:法立令行,人民听用的就多了;法不立,令不行,人民听用的就少了。所以,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多,而所废者少,人民就不非议,人民不非议就听从了。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如果与所废者均等,国家就没有正常的准则,国家没有正常的准则,人民就去胡作非为了。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少,而所废者多,人民就不肯服从,人民不服从法令,暴人就要兴起而奸邪之辈就要作乱了。 考察君主之所以爱民,乃是为了使用他们而爱的。为了爱民的原故,不怕毁坏法度,削减命令,那就失去爱民的意义了。单用爱民的办法使用人民,则人民不服使用,这是很明显的。善于使用人民的,他可以用杀戮、危害、劳累、饥饿、口渴等方法,用民者可以用这种极端的手段,而人民没有考虑以为害己的,是因为明玉在上,道和法通行全国,人民都能舍弃爱干的私事而做不爱干的的公务。所以,善于使用人民的,总是赏赐不任意折扣,刑罚不任意增加。这样,贤人知所勉力而暴人平息。贤人勉力而暴人平息,功业就随之而立了。人们可以踏白刃,受矢石,赴汤蹈火来执行君令,君令可以尽行,禁律可以尽止,召来使用,人民不敢转移力量;送去战争,人民不敢姑惜生命。不敢转移力量,然后可以立功;不敢姑惜生命,然后可以无敌。进无敌,退有功,于是三军之众都能够保全首领,使父母妻子完好安居于国内。所以,对人民不必同他商量事业的创始,而可以同他欢庆事业的成功。因此,仁者、智者、有道者,都不与人民商量事业之开始。 国家从来没有因为小和不幸而削弱危亡的,一定是因为君主和大臣自身失德,国内的官职、法制、政教有失误,国外对诸侯国的谋虑有失误,因而地削而且国危。国家也没有因为大和侥幸而成功立名的,一定是因为君主和大臣自身有德,国内官职、法制、政教有成就,国外对诸侯国的谋虑有成就。然后功立而且名成。既然如此,治国怎么可以没有正道?用人怎么可以不用贤人?得正道而引导之,得贤才而使用之,将是对于兴利除害大有希望的。希望兴利除害,没有比以身作则更急需的了,而国君尤为重要。如事业受到损害,那一定首先是法令有错误。人主将因法令错误而受蒙蔽,因蒙蔽而被劫制,因受劫制而被杀。 凡人君之所以成为人君,因为他有权势。所以,人君失掉权势,臣下就控制他了。权势在下面,君主就被臣下所控制;权势在上面,臣下由君主控制。所以,君臣的地位颠倒,就因为权势下落。大臣得势一整年,臣虽不忠,君主也不能夺;儿子得势一整年,子虽不孝,父亲也不能制服。所以春秋记事,臣有杀君的,子有杀父的。所以说:堂上可以比百里还远,堂下可以比千里还远,门庭可以比万里还远。现在,步行一天,一百里地之内的情况就知道了,堂上有事,过十天君主还不知道,这就叫作比一百里还远了;步行十天,可以了解一千里地的情况,堂下有事,过一月君主还不知道,这就叫比一千里还远了;步行百天,可以了解一万里地的情况,门庭有事,过一年君主还不知道,这就叫作比一万里还远了。所以,情况进而不出,叫作“灭”;情况出而不进,叫作“绝”;情况报上去而不能达到君主,叫作“侵”;情况下达而中途停止,叫作“壅”有了灭、绝、侵、堕问题的国君,并不是杜绝或封守了他的门户,而是政令有所不能推进的原故。所以说:政令重于宝物,政权先于至亲,法度重于人民,威权重于爵禄。所以,不可为重宝而看轻政令,不可为至亲而把国家政权放在后面,不能为爱民而歪曲法律,不能为爵禄而分让权威。所以说:权势是不能给予他人的。 政,就是“正”所谓正,是用来正确确定万物之命的。因此,圣人总是精修德性,确定中道以培植这个“正”字,宣扬这个“正”字来治理国家。所以“正”是用来制止过头而补不及的。过与不及都不是正。不正都一样损害国家。勇而不义损害军队,仁而不正损害法度。军队失败,产生于不义;法度的侵蚀,就是产生于不正。说话有雄辩而不务正的,行为有敬惧而不善良的,所以,说话必须合于务正,不苟且强为雄辩;行为必须考虑良善,不苟且保持敬惧。 规矩,是矫正方圆的。人虽有巧目利手,也不如粗笨的规矩能矫正方圆。所以,巧人可以造规矩,但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圆。圣人能制定法度,但不能废法度而治国家。所以,虽有明彻的智慧、高尚的品德,违背法度而治国,就等于废除规矩来矫正方圆一样。 有一种说法:人君的威严,不是因为他的德行特别能比一切人都好,而因为他是人君,因而人们尊崇他,并不敢计较他德行的高低。因为他有杀和生的大权,比司命之神还厉害;他还有使人贫富,并使之互相供养的大权;还有使人贵贱,并使之互相服从的大权。君主就是掌握这六项权限来统治臣下,臣下也看此六者来事奉君主,君臣的结合,便靠这六者为媒介。这六者掌握在大臣手里一年,臣虽不忠,君主也不能夺;在太子手里一年,子虽不孝,父亲也不能夺。所以春秋记事,有臣杀君的,有子杀父的,就因为得此六者而君父还不知道的原故。六项权限落在臣下手里,君主就受蒙蔽了。君主受蒙蔽,就是失其政令。所以说:令入而不出叫作“蔽”令出而不入叫作“壅”令出而不行叫作“牵”令入而不能到达君主叫作“瑕”有了牵、瑕、蔽、壅问题的君主,不是谁敢杜绝和封守他的门户,而是令不能行的原故。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贤人不来而忠臣不用。所以,君主对于令不可以不慎重。令,是君主的大宝。 有一种说法:贤人不来叫作“蔽”忠臣不用叫作“塞”令而不行叫作“障”禁而不止叫作“逆”有了蔽、塞、障、逆问题的君主,并不是因为谁敢杜绝和关闭他的门户,而是贤人不来,令不能行的原故。 凡人民趋从君主,不是趋从他口里说的什么话,而是趋从他性情之所好。君主好勇则人民轻死,君主好仁则人民轻财,所以说上面喜爱什么,下面就一定爱好什么,而且更厉害。由此,明君知道人民一定是以君主为出发点的,所以要确立法制以自己治理自己,树立礼仪以自己规正自己。所以,上面不以身作则,下面就不会服从,如人们不肯服从法令,不肯死于制度,国家就一定要乱了。所以。有道的君主,行法令、修制度,总是先于人民躬行实践的。 凡评定人物都有要领:骄傲的人,没有伟大人物。骄傲,就是自满;自满,就是空虚。行事有了自满与空虚,事情就被限制。骄傲,是渺小的。凡评价人物而违背古道的,没有高士。既不知古道而轻易作出论断的,没有智士。德行未成于自身而违背古道的,是卑人。事业无根底,遇机会就简弃其业的,是愚人。猎取虚名的人,没有贤士;猎取货利的君主,没有成王业的君主。贤人立身行事,不想到要出名;成王业的君主行道,也不计较成败。贤人行事,成王业的君主行道,都是自己想停下来也不可能的。 明君以公治国统一人民来对待当世,忠臣以直道求进来表明他的才能。明君不肯私授爵禄给所爱的人,忠臣不冒充有能来猎取爵禄。君主不以私对国,大臣不冒充有能,能够这样做的,虽不能大治,也合于规正人民的准则。当前,任用冒充有能的大臣,事奉以私对国的君主,这样而能完成功业的,从古至今都不会有。冒充有能的人是容易识破的。我想了想先王的情况,舜有天下的时候,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治狱的官,后稷为农业的官;这四人都是天下的贤人,还仅只各精一事服务于君主。现在冒充有能的人,做事当官,都是身兼四贤的职责。由此看来,功业之不成,也就容易理解了。所以,那些对高爵重禄无不接受,对势利官大无不乐从的人,用这些为君主服务,就是所谓冒充有能、纂取财利的大臣。世上没有以公治国的君主,就没有以直道求进的士人;没有识别贤能的君主,就没有成就功业的大臣。从前三代的授受天下,哪有第二个天下可供营私的呢? 劳民与伤财,莫过于用兵;危国与伤君,也没有比用兵更快的。这四者之为害是很明显的,但古往今来都不能废除。兵当废而不废,是错误的;兵不当废而废之,也是错误的。这两者之为害于国家,都是一样。黄帝、唐尧、虞舜的盛世,资有天下,权操于一人,这时,兵备都没有废除,现今,德行不及上述三帝,天下又不太平,而求废除兵备,不是太难了么?所以,英明的君主懂得应该专务什么,防患什么。国治而人民注意积蓄,这就是所谓专务的事;动静失宜,这就是所要防患的。因此,明君总是审慎对待所专务的事,而防其所患。 猛毅的君主,不免于外患;懦弱的君主,不免于内乱。猛毅的君主轻于杀人,轻杀的流弊,就是使行正道者不安全。行正道者不安全,有才能之臣就要出亡国外。这些智者知道我们的虚实,为敌国谋取我们,外患就从此到来了。所以说:猛毅的君主不免于外患。懦弱的君主姑借刑杀,姑惜刑杀的错误,就是使行邪道者不改正;行邪道者久而不改,群臣就结党营私;群臣结党营私,就隐君之善而扬君之恶;隐善扬恶,内乱就从此发生了。所以说:懦弱的君主,不免于内乱。 明君不为至亲危害他的国家政权,关怀国家政权甚于关怀至亲;不为个人私欲改变法令,尊重法令甚于尊重人君;不为重宝分让权力,看重权力甚于看重宝物;不为爱民削弱法度,爱法更甚于爱民。
,人民就不能勉励;有过不赦,有善不忘,勉励人民的政策,就发挥作用了。所以说:英明君主,就是要掌握这善恶的裁决。 君主对人民有三项要求,三项要求不节制,君主地位就危险。三项要求是什么呢?一是索取,二是禁阻,三是命令。索取总是希望得到,禁阻总是希望制止,命令总是希望推行。但索取太多,所得到的反而少;禁阻太多,所制止的反而少;命令太多,所推行的反而少。索取而不得,威信就日益降低;禁阻而不止,刑罚将受到轻视;命令而不行,下面就欺凌君上。从来没有多求而多得,多禁而多止,多令而能多行的。所以说:上面过于苛刻,下面就不听命;下不听命而强加以刑罚,做君主的就将被众人谋算。君主而被众人所谋算,虽想没有危险,也办不到了。号令已出又改变,礼仪已行又废止,度量已定又变换,刑法已行又动摇,这样,赏赐虽重,人民也不勉力;杀戮虽多,人民也不害怕了。所以说:上面意志不坚定,下面就有疑心;国家没有常法,人民就不肯尽力,这都是规律。 英明的君主在上,人民自然不敢有私立异说而妄自尊大的,国家没有荒诞的事情、杂乱的风俗、怪异的礼节,士人也没有私立异说的。对于傲慢不恭、改变法令、自己立法定制、制造异说的都加以诛罚,那么,强硬的屈服,冒尖的受挫折,顽固的也可以攻破。再用法度来引导,用杀戮来管制,因而,万民之心都会服从上面,推之而往,引之而来。如果,下面有私立异说,妄自尊大,纷争而不负责任的,君令就再也无法实行。所以说,私立异说一立,君主威信就低,何况还有傲慢不恭、改变法令、自行立法定制、改风俗、变服装、奇谈怪论的存在呢?那种上不行君令,下不合乡里,随意独行,改变一国既成风俗的,叫作“不服治理的人”不服治理的人是跑到法度以外了。法度以外的人,应该杀。应当使贤者靠能力用事,斗士靠战功用事。贤者靠能力用事,则君主尊严而人民顺从;斗士靠战功用事,则士卒不怕患难而蔑视敌人。君主尊严而人民服从;士卒不怕患难而蔑视敌人,两者树立于国内,则天下得治君主得安了。 爵位不尊,俸禄不重,就不会有人为他赴难冒险,因为他的办法还不足以调动人们这样做。因此,先王规定轩冕,是用来区别贵贱,不是求美;设立爵禄,是用来定其待遇,不是求好看。要使君子靠治国之道来生活,小人靠出力劳动生活。君子靠治国之道生活,则君主尊严而人民顺从;小人靠出力劳动生活,即财物丰厚而生活富裕。君主尊严,人民顺从,财物丰厚,生活富裕,四个条件具备,就不难待时而成王业了。 英明的君主建造宗庙,足以殡尸设祭就行了,不求它的美;修筑宫室台榭,足以防避燥湿寒暑就行了,不求它的大;雕制花纹,刻木楼金,足以分辨贵贱等级就行了,不求它的壮观。这样,农夫不耽误农时,工匠能保证功效,商人没有失利的,人民没有游荡的,财货也没有积压的。所以说:节俭才是正道呵! 法令没有正式公布,人民偶然做到了,就加以行赏,那是君主的错误赏赐。君主进行错赏则功臣抱怨,功臣抱怨则愚民胡作非为,愚民胡作非为,这是大乱的根源。法令没有正式公布,就给予惩罚,那是君主的错罚。君主进行错罚,则人民轻生,人民轻生,暴人就要兴起,帮派朋党就要出现,而乱贼就要造反了。法令已经公布,而不能依法行赏,这就是叫人民不勉力从公,不执行军令,不为国死节。人民不勉力从公,不执行军令,不为国死节,则战不能胜而守不能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国家就不会安全了。法令已经公布,而不能依法行罚,这就是叫人民不服从法令。人民不服从法令,强人就要兴起;强人兴起,君主地位就危险了。所以说:法律制度一定要合于治国之道,号令一定要严明,赏罚一定要信实坚决,这都是规正人民的准则。 凡是大国的君主地位都高,小国的君主地位都低。大国君主何以地位高呢?回答是:被他使用的人多。小国的君主地位何以低呢?回答是:被他使用的人少。既然,被他用的多就高,用的少就低,那么,君主那有不希望更多的人民为己所用呢?要使人民多为己用,怎么办?回答是:法立令行,人民听用的就多了;法不立,令不行,人民听用的就少了。所以,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多,而所废者少,人民就不非议,人民不非议就听从了。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如果与所废者均等,国家就没有正常的准则,国家没有正常的准则,人民就去胡作非为了。成立的法律和行通的命令少,而所废者多,人民就不肯服从,人民不服从法令,暴人就要兴起而奸邪之辈就要作乱了。 考察君主之所以爱民,乃是为了使用他们而爱的。为了爱民的原故,不怕毁坏法度,削减命令,那就失去爱民的意义了。单用爱民的办法使用人民,则人民不服使用,这是很明显的。善于使用人民的,他可以用杀戮、危害、劳累、饥饿、口渴等方法,用民者可以用这种极端的手段,而人民没有考虑以为害己的,是因为明玉在上,道和法通行全国,人民都能舍弃爱干的私事而做不爱干的的公务。所以,善于使用人民的,总是赏赐不任意折扣,刑罚不任意增加。这样,贤人知所勉力而暴人平息。贤人勉力而暴人平息,功业就随之而立了。人们可以踏白刃,受矢石,赴汤蹈火来执行君令,君令可以尽行,禁律可以尽止,召来使用,人民不敢转移力量;送去战争,人民不敢姑惜生命。不敢转移力量,然后可以立功;不敢姑惜生命,然后可以无敌。进无敌,退有功,于是三军之众都能够保全首领,使父母妻子完好安居于国内。所以,对人民不必同他商量事业的创始,而可以同他欢庆事业的成功。因此,仁者、智者、有道者,都不与人民商量事业之开始。 国家从来没有因为小和不幸而削弱危亡的,一定是因为君主和大臣自身失德,国内的官职、法制、政教有失误,国外对诸侯国的谋虑有失误,因而地削而且国危。国家也没有因为大和侥幸而成功立名的,一定是因为君主和大臣自身有德,国内官职、法制、政教有成就,国外对诸侯国的谋虑有成就。然后功立而且名成。既然如此,治国怎么可以没有正道?用人怎么可以不用贤人?得正道而引导之,得贤才而使用之,将是对于兴利除害大有希望的。希望兴利除害,没有比以身作则更急需的了,而国君尤为重要。如事业受到损害,那一定首先是法令有错误。人主将因法令错误而受蒙蔽,因蒙蔽而被劫制,因受劫制而被杀。 凡人君之所以成为人君,因为他有权势。所以,人君失掉权势,臣下就控制他了。权势在下面,君主就被臣下所控制;权势在上面,臣下由君主控制。所以,君臣的地位颠倒,就因为权势下落。大臣得势一整年,臣虽不忠,君主也不能夺;儿子得势一整年,子虽不孝,父亲也不能制服。所以春秋记事,臣有杀君的,子有杀父的。所以说:堂上可以比百里还远,堂下可以比千里还远,门庭可以比万里还远。现在,步行一天,一百里地之内的情况就知道了,堂上有事,过十天君主还不知道,这就叫作比一百里还远了;步行十天,可以了解一千里地的情况,堂下有事,过一月君主还不知道,这就叫比一千里还远了;步行百天,可以了解一万里地的情况,门庭有事,过一年君主还不知道,这就叫作比一万里还远了。所以,情况进而不出,叫作“灭”;情况出而不进,叫作“绝”;情况报上去而不能达到君主,叫作“侵”;情况下达而中途停止,叫作“壅”有了灭、绝、侵、堕问题的国君,并不是杜绝或封守了他的门户,而是政令有所不能推进的原故。所以说:政令重于宝物,政权先于至亲,法度重于人民,威权重于爵禄。所以,不可为重宝而看轻政令,不可为至亲而把国家政权放在后面,不能为爱民而歪曲法律,不能为爵禄而分让权威。所以说:权势是不能给予他人的。 政,就是“正”所谓正,是用来正确确定万物之命的。因此,圣人总是精修德性,确定中道以培植这个“正”字,宣扬这个“正”字来治理国家。所以“正”是用来制止过头而补不及的。过与不及都不是正。不正都一样损害国家。勇而不义损害军队,仁而不正损害法度。军队失败,产生于不义;法度的侵蚀,就是产生于不正。说话有雄辩而不务正的,行为有敬惧而不善良的,所以,说话必须合于务正,不苟且强为雄辩;行为必须考虑良善,不苟且保持敬惧。 规矩,是矫正方圆的。人虽有巧目利手,也不如粗笨的规矩能矫正方圆。所以,巧人可以造规矩,但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圆。圣人能制定法度,但不能废法度而治国家。所以,虽有明彻的智慧、高尚的品德,违背法度而治国,就等于废除规矩来矫正方圆一样。 有一种说法:人君的威严,不是因为他的德行特别能比一切人都好,而因为他是人君,因而人们尊崇他,并不敢计较他德行的高低。因为他有杀和生的大权,比司命之神还厉害;他还有使人贫富,并使之互相供养的大权;还有使人贵贱,并使之互相服从的大权。君主就是掌握这六项权限来统治臣下,臣下也看此六者来事奉君主,君臣的结合,便靠这六者为媒介。这六者掌握在大臣手里一年,臣虽不忠,君主也不能夺;在太子手里一年,子虽不孝,父亲也不能夺。所以春秋记事,有臣杀君的,有子杀父的,就因为得此六者而君父还不知道的原故。六项权限落在臣下手里,君主就受蒙蔽了。君主受蒙蔽,就是失其政令。所以说:令入而不出叫作“蔽”令出而不入叫作“壅”令出而不行叫作“牵”令入而不能到达君主叫作“瑕”有了牵、瑕、蔽、壅问题的君主,不是谁敢杜绝和封守他的门户,而是令不能行的原故。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贤人不来而忠臣不用。所以,君主对于令不可以不慎重。令,是君主的大宝。 有一种说法:贤人不来叫作“蔽”忠臣不用叫作“塞”令而不行叫作“障”禁而不止叫作“逆”有了蔽、塞、障、逆问题的君主,并不是因为谁敢杜绝和关闭他的门户,而是贤人不来,令不能行的原故。 凡人民趋从君主,不是趋从他口里说的什么话,而是趋从他性情之所好。君主好勇则人民轻死,君主好仁则人民轻财,所以说上面喜爱什么,下面就一定爱好什么,而且更厉害。由此,明君知道人民一定是以君主为出发点的,所以要确立法制以自己治理自己,树立礼仪以自己规正自己。所以,上面不以身作则,下面就不会服从,如人们不肯服从法令,不肯死于制度,国家就一定要乱了。所以。有道的君主,行法令、修制度,总是先于人民躬行实践的。 凡评定人物都有要领:骄傲的人,没有伟大人物。骄傲,就是自满;自满,就是空虚。行事有了自满与空虚,事情就被限制。骄傲,是渺小的。凡评价人物而违背古道的,没有高士。既不知古道而轻易作出论断的,没有智士。德行未成于自身而违背古道的,是卑人。事业无根底,遇机会就简弃其业的,是愚人。猎取虚名的人,没有贤士;猎取货利的君主,没有成王业的君主。贤人立身行事,不想到要出名;成王业的君主行道,也不计较成败。贤人行事,成王业的君主行道,都是自己想停下来也不可能的。 明君以公治国统一人民来对待当世,忠臣以直道求进来表明他的才能。明君不肯私授爵禄给所爱的人,忠臣不冒充有能来猎取爵禄。君主不以私对国,大臣不冒充有能,能够这样做的,虽不能大治,也合于规正人民的准则。当前,任用冒充有能的大臣,事奉以私对国的君主,这样而能完成功业的,从古至今都不会有。冒充有能的人是容易识破的。我想了想先王的情况,舜有天下的时候,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治狱的官,后稷为农业的官;这四人都是天下的贤人,还仅只各精一事服务于君主。现在冒充有能的人,做事当官,都是身兼四贤的职责。由此看来,功业之不成,也就容易理解了。所以,那些对高爵重禄无不接受,对势利官大无不乐从的人,用这些为君主服务,就是所谓冒充有能、纂取财利的大臣。世上没有以公治国的君主,就没有以直道求进的士人;没有识别贤能的君主,就没有成就功业的大臣。从前三代的授受天下,哪有第二个天下可供营私的呢? 劳民与伤财,莫过于用兵;危国与伤君,也没有比用兵更快的。这四者之为害是很明显的,但古往今来都不能废除。兵当废而不废,是错误的;兵不当废而废之,也是错误的。这两者之为害于国家,都是一样。黄帝、唐尧、虞舜的盛世,资有天下,权操于一人,这时,兵备都没有废除,现今,德行不及上述三帝,天下又不太平,而求废除兵备,不是太难了么?所以,英明的君主懂得应该专务什么,防患什么。国治而人民注意积蓄,这就是所谓专务的事;动静失宜,这就是所要防患的。因此,明君总是审慎对待所专务的事,而防其所患。 猛毅的君主,不免于外患;懦弱的君主,不免于内乱。猛毅的君主轻于杀人,轻杀的流弊,就是使行正道者不安全。行正道者不安全,有才能之臣就要出亡国外。这些智者知道我们的虚实,为敌国谋取我们,外患就从此到来了。所以说:猛毅的君主不免于外患。懦弱的君主姑借刑杀,姑惜刑杀的错误,就是使行邪道者不改正;行邪道者久而不改,群臣就结党营私;群臣结党营私,就隐君之善而扬君之恶;隐善扬恶,内乱就从此发生了。所以说:懦弱的君主,不免于内乱。 明君不为至亲危害他的国家政权,关怀国家政权甚于关怀至亲;不为个人私欲改变法令,尊重法令甚于尊重人君;不为重宝分让权力,看重权力甚于看重宝物;不为爱民削弱法度,爱法更甚于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