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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老人家开心好了。”
宋明轩见赵彩凤说起这个,只放下筷子,一本正经的看着赵彩凤,开口道:“彩凤,方才我说的话都是真心实意的,我的心思,你应该明白的。”
宋明轩说完,不等赵彩凤接话,只就慌忙低下了头,默默的吃起了面条来,不敢再多言一句。
赵彩凤这会儿倒是有些犯难了,宋明轩对她这样,到底是有了几分情窦初开的样子了,可她帮宋明轩的动机却很单纯,只是不想让宋明轩的人生留下遗憾,让他能没有后顾之忧的好好博一场。
赵彩凤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告诉宋明轩真相的好,省得影响他复习的心思,早恋什么的,说起来还是会影响些学习成绩的。
“行了,我知道了,你笔也折了,誓也发了,我还能不知道吗?还整日说来说去的,不害臊吗?”赵彩凤说着,挑起面条吃了几口,见盖在碗上的大肉有些肥腻,只习惯性的就拿起筷子,夹了送到了宋明轩的碗里。
宋明轩愣了一下,悄悄抬起头看了赵彩凤一眼,嘴角笑的都咧起来了,依旧斯文的,一口一口的吃着面条。
天全亮起来的时候,杨老头和杨老太推着车子去赶早市了。赵彩凤和宋明轩吃完了面条,发现时辰也不早了。这时候杨氏和赵武也已经起床了,杨氏替赵武蒸了几个窝窝头,又准备了中午的干粮,洗漱干净后对他道:“小武,今儿你自己去私塾吧,路还认得不?你姐姐和宋大哥要去京城,娘去送他们一程。”
赵武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听杨氏这么说,便点头答应了,又问:“娘,我什么时候可以喊宋大哥姐夫呀,到时候我就可以和私塾里的同学说,我姐夫是个秀才呢!”
杨氏听着,只笑着道:“傻孩子,等你宋大哥这一科中了举人,到时候你直接和你同学说,你姐夫是个举人老爷,不是更有脸面!”
赵武听了兴奋的不行,只一个劲的点头,笑着道:“太好了!那我就是举人老爷的小舅子啦!”
杨氏只摇摇头,笑着从灶房出去,瞧见宋明轩正在房里准备行李。赵彩凤这会儿也已经准备好了行李,夏天的衣服轻薄,赵彩凤只带了几件替换的,所以包裹瘪瘪的。
杨氏见了,只连忙往房里去了,不一会儿从里头拿出几件颜色鲜亮一些的绵绸衣服,递给赵彩凤道:“这是你舅母早些年嫁过来时候的衣服,我瞧着都是新的,没怎么穿,就改了改,比起她这些年做的那些花红柳绿的衣服好了不少,好歹你也能穿得出去。”
赵彩凤瞧了一眼,并没有红红绿绿的衣服,一件是月白色的,一件是雪青色的,还有一件豆绿色的。大概是颜色太素淡了,所以反倒没怎么穿,如今看着都是新的。
袖口和裙摆上的针线都是新的,大概是杨氏这几日抽空给她改的。赵彩凤虽然觉得穿死了的人的衣服有些不太好,但是家里的条件如此,且这些衣服也不是死人身上脱下来的,又是那人多年没穿过的,她一个现代穿越来的女法医要是还忌讳这些,也太矫情了。
赵彩凤接过衣服,只开口道:“娘,小武还有姥姥姥爷就交给你了,过几日你要是有空,回去把小蝶也接出来吧,总不能老让阿婆带着,阿婆带一个宝哥儿已经够吃力的了。”
杨氏只点头道:“这个你放心,改明儿我就抽空回去,把小蝶抱出来,家里的地也不能没人张罗,我得跟你宋大娘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请短工照顾下,不能让你宋大娘给我们家下地,她一个人也累。”
杨氏总是这样为别人着想,赵彩凤也喜欢这样的杨氏,任劳任怨,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勤勤恳恳的过日子。孝顺爹娘,养育儿女,虽然也有犯错的时候,但是……人这一辈子,谁还能不犯错呢!
赵彩凤把衣服放入了包裹中,出门的时候宋明轩已经背着书篓站在门口了。杨老头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树,赵彩凤也不清楚是什么品种,这时候正是夏天,宋明轩站在树下,绿树成荫,背对着赵彩凤,身后的书篓子将他大半个人都遮盖了起来,但赵彩凤就是觉得,这样的宋明轩显得高大异常。
宋明轩回过头,看着杨氏送赵彩凤出来,嘴角微微一笑。赵彩凤正巧也抬起头看他,见他今天破天荒带了一顶文士帽,两遍的垂带在两侧挂下来,在微风中轻轻摆动,颇有几分少年书生的清俊感。
赵彩凤觉得,如果这时候有个相师在,肯定会说一连串吉祥话来恭维宋明轩的。
杨氏也是头一次瞧见宋明轩这么打扮,越发觉得这女婿人模人样的,只尴尬笑道:“明轩,行李都准备好了吗?那咱就早些去驿站等着吧,往京城的马车一般都走的比较早,别错过了。”
这时候赵武吃了早饭出来,见他们三个人还在门口磨蹭,只背着自己的书包道:“娘,你怎么还没送姐姐和宋大哥走呢,那我可就先走了。”
宋明轩闻言,只开口道:“赵大婶,您还是送送小武吧,往驿站的路我认识,我带着彩凤去就行了。”
杨氏抬头瞧了一眼,心道也是,自己这掺和什么呢,还不得让他们小两口边走边聊着,还能增进感情呢。
“那感情好,那我就送小武去了,一会儿还得赶着去摊子上帮忙,不然咱一起出门吧!”
赵彩凤揣着包袱往门外走,宋明轩低头看了一眼道:“把包袱放我书篓子里吧,还有空地儿。”
赵彩凤垫着脚跟看了一眼,宋明轩身后的书篓了,放着满满当当的书,最顶头的地方放着一个小包袱,估计是他换洗的衣服,而那个藏钱的匣子,大概被他埋在了书堆最底下。
倒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赵彩凤笑了笑,摆摆手道:“这包袱很轻的,我自己背着就好了,你看好你背上的东西就行了。”
杨氏锁好了小院们,众人一起走到了路口才分开,杨氏又忍不住嘱咐了几句,不过就是和杨老头换汤不换药的话,总的来说,核心内容就是一切以宋明轩为中心,好好服侍他备考,争取一举高中,让她能早日当上举人老爷的丈母娘。
赵彩凤如今对这些话已经有了免疫,杨氏不管怎么说,她都一个劲的点头应是,等杨氏离开的时候,赵彩凤觉得自己的脖子都变灵活了。
宋明轩在前头带路,赵彩凤在身后跟着,心里头却已经七拐八弯的想了好多事情。赵彩凤神奇的发现,自己的心理居然还真的有几分农民进城的兴奋感,对未来的世界带着几分期待。
哄老人家开心好了。”
宋明轩见赵彩凤说起这个,只放下筷子,一本正经的看着赵彩凤,开口道:“彩凤,方才我说的话都是真心实意的,我的心思,你应该明白的。”
宋明轩说完,不等赵彩凤接话,只就慌忙低下了头,默默的吃起了面条来,不敢再多言一句。
赵彩凤这会儿倒是有些犯难了,宋明轩对她这样,到底是有了几分情窦初开的样子了,可她帮宋明轩的动机却很单纯,只是不想让宋明轩的人生留下遗憾,让他能没有后顾之忧的好好博一场。
赵彩凤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告诉宋明轩真相的好,省得影响他复习的心思,早恋什么的,说起来还是会影响些学习成绩的。
“行了,我知道了,你笔也折了,誓也发了,我还能不知道吗?还整日说来说去的,不害臊吗?”赵彩凤说着,挑起面条吃了几口,见盖在碗上的大肉有些肥腻,只习惯性的就拿起筷子,夹了送到了宋明轩的碗里。
宋明轩愣了一下,悄悄抬起头看了赵彩凤一眼,嘴角笑的都咧起来了,依旧斯文的,一口一口的吃着面条。
天全亮起来的时候,杨老头和杨老太推着车子去赶早市了。赵彩凤和宋明轩吃完了面条,发现时辰也不早了。这时候杨氏和赵武也已经起床了,杨氏替赵武蒸了几个窝窝头,又准备了中午的干粮,洗漱干净后对他道:“小武,今儿你自己去私塾吧,路还认得不?你姐姐和宋大哥要去京城,娘去送他们一程。”
赵武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听杨氏这么说,便点头答应了,又问:“娘,我什么时候可以喊宋大哥姐夫呀,到时候我就可以和私塾里的同学说,我姐夫是个秀才呢!”
杨氏听着,只笑着道:“傻孩子,等你宋大哥这一科中了举人,到时候你直接和你同学说,你姐夫是个举人老爷,不是更有脸面!”
赵武听了兴奋的不行,只一个劲的点头,笑着道:“太好了!那我就是举人老爷的小舅子啦!”
杨氏只摇摇头,笑着从灶房出去,瞧见宋明轩正在房里准备行李。赵彩凤这会儿也已经准备好了行李,夏天的衣服轻薄,赵彩凤只带了几件替换的,所以包裹瘪瘪的。
杨氏见了,只连忙往房里去了,不一会儿从里头拿出几件颜色鲜亮一些的绵绸衣服,递给赵彩凤道:“这是你舅母早些年嫁过来时候的衣服,我瞧着都是新的,没怎么穿,就改了改,比起她这些年做的那些花红柳绿的衣服好了不少,好歹你也能穿得出去。”
赵彩凤瞧了一眼,并没有红红绿绿的衣服,一件是月白色的,一件是雪青色的,还有一件豆绿色的。大概是颜色太素淡了,所以反倒没怎么穿,如今看着都是新的。
袖口和裙摆上的针线都是新的,大概是杨氏这几日抽空给她改的。赵彩凤虽然觉得穿死了的人的衣服有些不太好,但是家里的条件如此,且这些衣服也不是死人身上脱下来的,又是那人多年没穿过的,她一个现代穿越来的女法医要是还忌讳这些,也太矫情了。
赵彩凤接过衣服,只开口道:“娘,小武还有姥姥姥爷就交给你了,过几日你要是有空,回去把小蝶也接出来吧,总不能老让阿婆带着,阿婆带一个宝哥儿已经够吃力的了。”
杨氏只点头道:“这个你放心,改明儿我就抽空回去,把小蝶抱出来,家里的地也不能没人张罗,我得跟你宋大娘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请短工照顾下,不能让你宋大娘给我们家下地,她一个人也累。”
杨氏总是这样为别人着想,赵彩凤也喜欢这样的杨氏,任劳任怨,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勤勤恳恳的过日子。孝顺爹娘,养育儿女,虽然也有犯错的时候,但是……人这一辈子,谁还能不犯错呢!
赵彩凤把衣服放入了包裹中,出门的时候宋明轩已经背着书篓站在门口了。杨老头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树,赵彩凤也不清楚是什么品种,这时候正是夏天,宋明轩站在树下,绿树成荫,背对着赵彩凤,身后的书篓子将他大半个人都遮盖了起来,但赵彩凤就是觉得,这样的宋明轩显得高大异常。
宋明轩回过头,看着杨氏送赵彩凤出来,嘴角微微一笑。赵彩凤正巧也抬起头看他,见他今天破天荒带了一顶文士帽,两遍的垂带在两侧挂下来,在微风中轻轻摆动,颇有几分少年书生的清俊感。
赵彩凤觉得,如果这时候有个相师在,肯定会说一连串吉祥话来恭维宋明轩的。
杨氏也是头一次瞧见宋明轩这么打扮,越发觉得这女婿人模人样的,只尴尬笑道:“明轩,行李都准备好了吗?那咱就早些去驿站等着吧,往京城的马车一般都走的比较早,别错过了。”
这时候赵武吃了早饭出来,见他们三个人还在门口磨蹭,只背着自己的书包道:“娘,你怎么还没送姐姐和宋大哥走呢,那我可就先走了。”
宋明轩闻言,只开口道:“赵大婶,您还是送送小武吧,往驿站的路我认识,我带着彩凤去就行了。”
杨氏抬头瞧了一眼,心道也是,自己这掺和什么呢,还不得让他们小两口边走边聊着,还能增进感情呢。
“那感情好,那我就送小武去了,一会儿还得赶着去摊子上帮忙,不然咱一起出门吧!”
赵彩凤揣着包袱往门外走,宋明轩低头看了一眼道:“把包袱放我书篓子里吧,还有空地儿。”
赵彩凤垫着脚跟看了一眼,宋明轩身后的书篓了,放着满满当当的书,最顶头的地方放着一个小包袱,估计是他换洗的衣服,而那个藏钱的匣子,大概被他埋在了书堆最底下。
倒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赵彩凤笑了笑,摆摆手道:“这包袱很轻的,我自己背着就好了,你看好你背上的东西就行了。”
杨氏锁好了小院们,众人一起走到了路口才分开,杨氏又忍不住嘱咐了几句,不过就是和杨老头换汤不换药的话,总的来说,核心内容就是一切以宋明轩为中心,好好服侍他备考,争取一举高中,让她能早日当上举人老爷的丈母娘。
赵彩凤如今对这些话已经有了免疫,杨氏不管怎么说,她都一个劲的点头应是,等杨氏离开的时候,赵彩凤觉得自己的脖子都变灵活了。
宋明轩在前头带路,赵彩凤在身后跟着,心里头却已经七拐八弯的想了好多事情。赵彩凤神奇的发现,自己的心理居然还真的有几分农民进城的兴奋感,对未来的世界带着几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