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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存在!我们不得不问,他们这些把物理世界解剖得如此彻底的人,心中的上帝该是怎样的呢?
罗马教皇声称,宇宙大爆炸学说和圣经的思想相符。然而无论老子还是佛陀,并不承认神的存在。金刚经第五章有一段对话“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色身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色身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依照大乘佛教的思想,一切相都是不真实的,因而要见诸相非相,于心无住。不仅仅指事物和现象的形状和样子,无论任何存在,一旦以任何认识形式来把握时,便已扭曲。六祖慧能的名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勿使染尘埃。”也是一个道理。道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和佛家不谋而合。然而无论老子还是释迦牟尼,终于还是被信徒们当作神(佛)供奉了起来,还无端地造出了一个“西方极乐世界”及“因果报应”之说。
求神拜佛,保佑平安、发财,或祈求死后升入天堂,无疑是对神的变相贿赂。做做善事,也只是为了来生之福报。究其动机,不过是出于个人的私心罢了。信我者,得福;不信者,有灾!原来神也和黑社会老大一样,要排除异己的啊。一旦确立了一个有形的神的存在,那么神权也难免为人所利用。若这个“神的代言人”高尚如耶稣,倒是信徒的幸运。然而谁能保证,他不是李洪志呢?
形而下之宗教,是先确立一个无所不能的名为“上帝”的神,再由他创造了世界。而按照大乘佛法和道家的本源思想,任何有形的神(佛)从本质上讲都是并不存在的。我们承认灵魂和神佛之存在,如同承认一张桌子的存在一样,是等同的。关于上帝是否万能,有这么一个有趣的提问:“上帝能创造出一块连他也举不起来的石头吗?”研究一下“佛”字的写法便知,佛,就是觉悟的人。而人,只是暂时迷失于尘世的佛而已。众生皆有佛性,人佛无分!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所谓美、丑,善、恶,都不过是人为的标准。后世的形而下的宗教,无论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或教育哲学,总是先树立一个美和善的架构,先由某种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却不知,一落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尤为可怕的是,这样的标准一旦树立,就难免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了。甚至,一切所谓的道德标准,一旦树立,悲剧的祸根便埋下了。人类历史上无数次令人发指的集体发疯行为,(如十字军东征、二战、文革、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还不引起我们深思吗?民主、革命、自由、公理、正义多少罪恶假其名而行!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倡导行善呢?为什么要倡导一种博爱的精神呢?人生而是孤独的,严格地讲,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地狱。我心也是地狱,如何能给你一个天堂?唯一的办法,就是人类的互助。爱,则以其极端敞开的方式,将我们心中的地狱之门一扇扇打开,于是,地狱便成为了天堂。施人予善,给人方便,自己也从中获得了欢喜,最终修得一种人我两忘,大慈大悲之境界。所谓普渡众生,原是不单是一种理想,而是修行之必然啊。以此而理解了佛陀所说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真义了。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生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这是老子道德经第七章之原话。那么复杂的道理,早被三言两语说得清清楚楚的了。
上帝的存在!我们不得不问,他们这些把物理世界解剖得如此彻底的人,心中的上帝该是怎样的呢?
罗马教皇声称,宇宙大爆炸学说和圣经的思想相符。然而无论老子还是佛陀,并不承认神的存在。金刚经第五章有一段对话“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色身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色身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依照大乘佛教的思想,一切相都是不真实的,因而要见诸相非相,于心无住。不仅仅指事物和现象的形状和样子,无论任何存在,一旦以任何认识形式来把握时,便已扭曲。六祖慧能的名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勿使染尘埃。”也是一个道理。道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和佛家不谋而合。然而无论老子还是释迦牟尼,终于还是被信徒们当作神(佛)供奉了起来,还无端地造出了一个“西方极乐世界”及“因果报应”之说。
求神拜佛,保佑平安、发财,或祈求死后升入天堂,无疑是对神的变相贿赂。做做善事,也只是为了来生之福报。究其动机,不过是出于个人的私心罢了。信我者,得福;不信者,有灾!原来神也和黑社会老大一样,要排除异己的啊。一旦确立了一个有形的神的存在,那么神权也难免为人所利用。若这个“神的代言人”高尚如耶稣,倒是信徒的幸运。然而谁能保证,他不是李洪志呢?
形而下之宗教,是先确立一个无所不能的名为“上帝”的神,再由他创造了世界。而按照大乘佛法和道家的本源思想,任何有形的神(佛)从本质上讲都是并不存在的。我们承认灵魂和神佛之存在,如同承认一张桌子的存在一样,是等同的。关于上帝是否万能,有这么一个有趣的提问:“上帝能创造出一块连他也举不起来的石头吗?”研究一下“佛”字的写法便知,佛,就是觉悟的人。而人,只是暂时迷失于尘世的佛而已。众生皆有佛性,人佛无分!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所谓美、丑,善、恶,都不过是人为的标准。后世的形而下的宗教,无论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或教育哲学,总是先树立一个美和善的架构,先由某种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却不知,一落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尤为可怕的是,这样的标准一旦树立,就难免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了。甚至,一切所谓的道德标准,一旦树立,悲剧的祸根便埋下了。人类历史上无数次令人发指的集体发疯行为,(如十字军东征、二战、文革、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还不引起我们深思吗?民主、革命、自由、公理、正义多少罪恶假其名而行!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倡导行善呢?为什么要倡导一种博爱的精神呢?人生而是孤独的,严格地讲,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地狱。我心也是地狱,如何能给你一个天堂?唯一的办法,就是人类的互助。爱,则以其极端敞开的方式,将我们心中的地狱之门一扇扇打开,于是,地狱便成为了天堂。施人予善,给人方便,自己也从中获得了欢喜,最终修得一种人我两忘,大慈大悲之境界。所谓普渡众生,原是不单是一种理想,而是修行之必然啊。以此而理解了佛陀所说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真义了。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生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这是老子道德经第七章之原话。那么复杂的道理,早被三言两语说得清清楚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