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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嘿嘿一笑,把怀里的那堆资料整理着塞到书包里头:“这段时间真的很忙,我想把这两篇文章在天黑之前都翻译出来,晚上我就没空了,还要去咖啡厅呢。”
高志杰一惊:“咖啡厅?你不是请假了么?”
“现在我胳膊已经好个差不多了。”林琅动了动左臂给他看:“我端盘子用右手,左臂只要不使劲就不会疼。”
高志杰见说不动他,就问:“你不是已经做着翻译了么,我听关朋说你最近没日没夜地翻译,还嫌不够你生活费?”
林琅诺诺的,有点被高志杰的语气吓到了:“这个……哪有人嫌钱多了赚不了的。”
“那你把翻译这个工作让给别人干吧,你又要学习,又要打工,哪能忙得过来。”高志杰说着脸色一黑:“要不然我就亲自去跟你们店长说,咖啡厅的工作你再缓一缓。”
“你敢!”林琅被高志杰一瞪,立即又蔫了下来:“高志杰……”
他的声音软软的,一双眼也是忽闪忽闪的。高志杰浑身一哆嗦,只觉得心里有东西要涌出来,别过头说:“少在我跟前撒娇,我不吃这一套!”
林琅最近跟他亲近了不少,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装可怜装清高任性倔强一样不差,有点让他大跌眼镜,想到林琅以前在韩俊面前可能也是这个样子,心里头真是百味掺杂。关朋笑着说这才是林琅的真面目呢,在外人面前装的有鼻子有眼,其实骨子里也是有些孩子气。
林琅见乞求不行,又恢复了以前清冷孤傲的样子:“翻译这个工作很多人想争取还争取不到呢,只有英语特别好的人才能竞争的上。这个多好啊,又不用出去,又不用出力,我在宿舍里或者上课的时候就能完成了,跟咖啡厅的工作毫不冲突啊。而且我们几个,就属我翻译的速度最快呢。你就别管我了,我都规划好了,等到下个月初的时候,我请你吃大餐。”
高志杰还要再说,林琅就板起脸了,这一点倒跟韩俊有点像,动不动就变颜色。他只好把林琅载出来大吃了一顿:“你得好好补补,要不准得累垮。”
林琅擦了擦嘴笑着说:“我现在每天早晨起来都绕着操场跑几圈,身体健康着呢。”
高志杰看他脸色一般,不像从前那么红润:“你胳膊真没事吧,俗话不是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么,你这才几天,一个月才多一点。”
林琅捋起袖子给他看:“你看,好多了吧。我会注意的,没事。”
高志杰凑过去瞧了瞧,林琅皮肤白净,那条疤痕就非常明显,有些可惜地说:“这条疤祛不掉了吧?”
林琅将袖子放下来:“不知道,时间长了颜色就淡了吧,男人嘛,身上有点疤才有男人味呢,韩俊肩膀上不就……”
韩俊这个名字,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提起过了,林琅尴尬地脸色通红,他是一时疏忽,突然想起韩俊肩膀上有一条淡色的疤痕,韩俊说是他们俩第一次的时候林琅情不自禁咬上去的,可是林琅不信,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就一直认定那是男人本来就有的疤痕。
高志杰咳了一声,不怀好意地笑了出来:“过两天阴历十一月二十五就是他生日了。”
高志杰一说生日,林琅就想起去年他把礼物送出去之后男人随手就扔掉了的场景。那条银链子着实不便宜,他当时是碍着面子才没捡起来,后来从医院出来他虽然知道不可能找得到了,可还是不死心地跑过去找了一趟,结果果然一无所获。为这他还难过了很长时间,可是有一天高志杰过来找他,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突然提到韩俊脖子上多了一条银链子。大冬天穿的都比较厚,高志杰竟然能看见,林琅难免有些怀疑是韩俊特意想透过高志杰让他知道,甚至有可能就是男人要他转告的。
林琅窘得厉害,一直到两个人分手都没怎么说话。如果不是容易脸红的毛病,林琅的心思外人几乎无从知晓,他总能靠着一脸的淡然瞒过去。高志杰将他送到学校门口,趴在车窗上喊道:“多注意点身体,可别三天两头惦记着医院里头工作人员吃不上饭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做贡献。”
林琅扑哧一声笑出来了,高志杰说话就是容易逗他开心。他走到宿舍楼下面的理发厅的时候,顺便又进去理了理头发,他们店长一直说他头发短一些比较帅,男孩子嘛,和别人总夸他好看相比,他还是更喜欢别人用帅这个字夸奖他。
高志杰一直记挂着林琅的事,林琅身子骨不行他们几个都是知道的,认识了这么久,他也是三天两头地往医院跑,虽然不都是生病的原因,可是却叫高志杰有了本能的警惕。结果两个人距离上次吃饭没几天,周末的时候林琅就又住院了,这回是在校医室里打点滴。他匆匆赶过去,一问心里又心疼又气愤,原来林琅除了他知道的那两份工作之外,周六周日还要做家教。
周六那天天很冷,林琅起床的时候就觉得身体有点不对劲,好像有点低烧,但是他以前发烧都有感冒的症状,可是这一次不流鼻涕不咳嗽,嗓子也不疼,他就没放在心上,一大早起来就去做家... -->>
林琅嘿嘿一笑,把怀里的那堆资料整理着塞到书包里头:“这段时间真的很忙,我想把这两篇文章在天黑之前都翻译出来,晚上我就没空了,还要去咖啡厅呢。”
高志杰一惊:“咖啡厅?你不是请假了么?”
“现在我胳膊已经好个差不多了。”林琅动了动左臂给他看:“我端盘子用右手,左臂只要不使劲就不会疼。”
高志杰见说不动他,就问:“你不是已经做着翻译了么,我听关朋说你最近没日没夜地翻译,还嫌不够你生活费?”
林琅诺诺的,有点被高志杰的语气吓到了:“这个……哪有人嫌钱多了赚不了的。”
“那你把翻译这个工作让给别人干吧,你又要学习,又要打工,哪能忙得过来。”高志杰说着脸色一黑:“要不然我就亲自去跟你们店长说,咖啡厅的工作你再缓一缓。”
“你敢!”林琅被高志杰一瞪,立即又蔫了下来:“高志杰……”
他的声音软软的,一双眼也是忽闪忽闪的。高志杰浑身一哆嗦,只觉得心里有东西要涌出来,别过头说:“少在我跟前撒娇,我不吃这一套!”
林琅最近跟他亲近了不少,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装可怜装清高任性倔强一样不差,有点让他大跌眼镜,想到林琅以前在韩俊面前可能也是这个样子,心里头真是百味掺杂。关朋笑着说这才是林琅的真面目呢,在外人面前装的有鼻子有眼,其实骨子里也是有些孩子气。
林琅见乞求不行,又恢复了以前清冷孤傲的样子:“翻译这个工作很多人想争取还争取不到呢,只有英语特别好的人才能竞争的上。这个多好啊,又不用出去,又不用出力,我在宿舍里或者上课的时候就能完成了,跟咖啡厅的工作毫不冲突啊。而且我们几个,就属我翻译的速度最快呢。你就别管我了,我都规划好了,等到下个月初的时候,我请你吃大餐。”
高志杰还要再说,林琅就板起脸了,这一点倒跟韩俊有点像,动不动就变颜色。他只好把林琅载出来大吃了一顿:“你得好好补补,要不准得累垮。”
林琅擦了擦嘴笑着说:“我现在每天早晨起来都绕着操场跑几圈,身体健康着呢。”
高志杰看他脸色一般,不像从前那么红润:“你胳膊真没事吧,俗话不是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么,你这才几天,一个月才多一点。”
林琅捋起袖子给他看:“你看,好多了吧。我会注意的,没事。”
高志杰凑过去瞧了瞧,林琅皮肤白净,那条疤痕就非常明显,有些可惜地说:“这条疤祛不掉了吧?”
林琅将袖子放下来:“不知道,时间长了颜色就淡了吧,男人嘛,身上有点疤才有男人味呢,韩俊肩膀上不就……”
韩俊这个名字,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提起过了,林琅尴尬地脸色通红,他是一时疏忽,突然想起韩俊肩膀上有一条淡色的疤痕,韩俊说是他们俩第一次的时候林琅情不自禁咬上去的,可是林琅不信,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就一直认定那是男人本来就有的疤痕。
高志杰咳了一声,不怀好意地笑了出来:“过两天阴历十一月二十五就是他生日了。”
高志杰一说生日,林琅就想起去年他把礼物送出去之后男人随手就扔掉了的场景。那条银链子着实不便宜,他当时是碍着面子才没捡起来,后来从医院出来他虽然知道不可能找得到了,可还是不死心地跑过去找了一趟,结果果然一无所获。为这他还难过了很长时间,可是有一天高志杰过来找他,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突然提到韩俊脖子上多了一条银链子。大冬天穿的都比较厚,高志杰竟然能看见,林琅难免有些怀疑是韩俊特意想透过高志杰让他知道,甚至有可能就是男人要他转告的。
林琅窘得厉害,一直到两个人分手都没怎么说话。如果不是容易脸红的毛病,林琅的心思外人几乎无从知晓,他总能靠着一脸的淡然瞒过去。高志杰将他送到学校门口,趴在车窗上喊道:“多注意点身体,可别三天两头惦记着医院里头工作人员吃不上饭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做贡献。”
林琅扑哧一声笑出来了,高志杰说话就是容易逗他开心。他走到宿舍楼下面的理发厅的时候,顺便又进去理了理头发,他们店长一直说他头发短一些比较帅,男孩子嘛,和别人总夸他好看相比,他还是更喜欢别人用帅这个字夸奖他。
高志杰一直记挂着林琅的事,林琅身子骨不行他们几个都是知道的,认识了这么久,他也是三天两头地往医院跑,虽然不都是生病的原因,可是却叫高志杰有了本能的警惕。结果两个人距离上次吃饭没几天,周末的时候林琅就又住院了,这回是在校医室里打点滴。他匆匆赶过去,一问心里又心疼又气愤,原来林琅除了他知道的那两份工作之外,周六周日还要做家教。
周六那天天很冷,林琅起床的时候就觉得身体有点不对劲,好像有点低烧,但是他以前发烧都有感冒的症状,可是这一次不流鼻涕不咳嗽,嗓子也不疼,他就没放在心上,一大早起来就去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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