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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滋润我的生活,我也许又一次走进凌阳单片机内部研究每一个管脚功能。
我的心口隐隐作痛,猛然觉得有一段日子里的小群是一个可恶的男孩,懊悔、伤怀一时充溢心里。我极力搜遍记忆库的每一个角落,想搜集更多的有关曾经的小群的往事,记起用舌头舔我手掌的羊羔的模样,记起用头碰我腿的牛犊,记起我抓蛐蛐的那丛茂密的草丛,记起——。
我不想对天慨叹“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甚或“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儿时的小群是我永远留恋的我,是我快乐的源泉。人长大了,快乐起来的时候就少了,几乎没有快乐的事情可言;只有孩提时代是一生最甜蜜的回味。所以我珍惜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值得眷恋。
想起阿妈怕我乱跑,给我讲的那个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美丽故事,我感到无比的愉悦和欣慰,仿佛阿妈的粗糙的手正抚摸着我的头发,阿妈给我讲:咱们草原上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那个地方长满奇花异葩,一年四季姹紫嫣红,芳香四溢,蜜蜂和花蝴蝶为采花蜜争斗,蛐蛐和蛇捉迷藏,真的很美丽喂,小孩子都喜欢跑到那里玩,可是你知道吗,花丛下面隐藏着一个黑洞,有一双又大又黑的手藏在花朵下面,专等小孩子来玩,等小孩子走进去,那双手“唿”地把小孩子拽进洞里,小孩子再也见不到阿爸阿妈啦。
天真无邪的我对阿妈说:“阿妈,我见到特别美丽的地方跑开就是了。”阿妈神秘兮兮的说:“咿,那也不可以,因为那个神秘的地方在不定的变换方位。所以小孩子就不能偷偷溜出家门乱跑。”
我那时信以为真,一个人在草原上行走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四下张望,深怕一不小心走进那个神秘的美丽地方,被大黑手拽进洞里,再也见不到阿爸阿妈。多少年以后,我对阿妈给我讲的故事仍然记忆犹新,有时候还真渴望走进那个神秘的美丽地方,会会大黑手,体验一下惊慌失措的刺激。
阿妈讲的故事陪同我走过童年,走到现在,还要走向明天,藏在故事里的阿妈的温情不仅时时安慰着我,还处处激励我勤奋、正直。一想起这些,我自觉地找回曾经的小群,脸上焕发出灿烂的光芒,凝结在血液里的野性开始苏醒。
被峥嵘岁月消磨去的这份野性像冬眠里的毛毛虫,一直在沉睡当中,昏昏沉沉,任凭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只有春风春雨的沐浴,毛毛虫才能苏醒,最终变成花蝴蝶。野性也是如此,没有甜蜜的回忆无法激发,也无法转化成激情。
看到阿媚和纤纤如舞如歌的身姿,我就自觉地很顺利地走进记忆库,源源不断地画面激发血液里的野性,进而激情燃烧。
oh baby baby
how was i supposed to know
that something wasn"t right here
oh baby baby
i shouldn"t have let you go
and now you"re out of sight yeah
show me how you want it to be
tell me baby
cause i need to know now
oh because
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
歌声不绝于耳,像泉水一样从耳畔流入心里,沁人心脾,明快的歌声在空中荡漾,像春风轻拂大地,如河水安慰伤口,让人浑身飘飘欲飞,脚下花草向行人微笑,芳香托起丽影,阿媚跑在我前面,摘一朵礼花拿在嘴边轻吻,眼睛眯成一条线,脸部的肌肉微微颤抖。
阿媚问我:“小群,大自然的美丽而神秘的感觉,你懂吗?”我抿着嘴摇头,阿媚转过身把花朵贴在我的脸颊上,让我闭上眼睛,放松身体,什么也不要想,深深呼吸,慢慢感觉。我仿佛站在月下荷塘的水面上,一朵朵荷花向我靠近,月光吻遍我的全身。美妙而神奇的感觉,引导我走进温馨的记忆库,每一寸肌肤充满活力、闪闪发光。
我把阿妈讲给我的神秘的美丽地方的故事讲给阿媚听,阿媚听后微蹙眉头,嘘一声:“草原上好危险呦,黑洞和洞里的大黑手好可恶呦。不过,我还从中悟出一个哲理:凡是诱惑力极大的地方,一定要谨慎行事,也许华丽的外表下面正潜伏着一双大黑手,等着向你发起出其不意的袭击。故事里的哲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接着哼“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阿媚把手心贴在我的手心里安慰说:“孩子,不要害怕,有我陪伴你,你不会被大黑手拽进黑洞里的,我也不会的。”我点点头,嘴里仍旧哼着“tell me baby”
人生是精彩绝伦的,柔情似水,温情永远,手里的小手,嘴里的歌,心里的大海,青春演绎出一曲曲浪漫。我牵着阿媚的手想青春会不会夹杂一些压力,人生如歌或是人生如梦,怎么也想不通。因为对于花样年华的大孩子来说,压根没有体会过什么是愁滋味。眷念、爱情这两部书,我没有参透,愁从何起?一刻一段晦涩的岁月,我亲身走过来,却间或和阿媚论及这些,统统用“缘分”这个难以明白的词来做替身。至于何为缘分,我一直担心阿媚问到。
真心走过的日子,晦涩也罢,愉快也罢,每一次回忆带给人快乐。快乐的时候回忆往昔,是一种享受。
只是时光的流逝冲淡一切,也许若干年以后,这些印记会逐渐退色、从记忆库自动消失,新的印记取而代之。正如马克思理论里的“否定之否定”理论,生活也是不断地否定旧事物、生发新事物,记忆库不断地删除旧记忆,印上新痕迹;生活在不断刷新,记忆库跟着也在不断刷新。
但是,我想保留昨日和昨日里发生过的种种,因为那一切像陈年老酒,越放越甘醇,越值得品味。对于我,往事永远值得回首,尽管我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我对阿媚说起来的时候,我称为系统默认,阿媚笑的前仰后合,说我说话风趣幽默,很会讨女孩欢心。
其实不然,我打小就不善于讨取女孩的欢心,相反,我的话常常惹得女孩们撅起嘴骂我比木偶还苯,很多时候,她们甩着辫子怏怏不乐的离开我,甚至几天不理我。直到某一个夜晚,我在篝火前给亲朋们跳华尔兹舞,她们才拍着手走近我,给我唱草原牧歌。
这就是青春吧,我遇到阿媚,就一夜之间变成另一个小群了,变成一个风趣幽默的可以带给别人欢乐的小群。我用“酒逢知己千杯少”解释给自己,阿媚就是那个“知己”
时光不断刷新人的记忆库,幸好我有打开记忆库的万能钥匙——阿媚,只是随着时光的推移,每次打开记忆库,找到那些画面的时间在延长,就现在,有时候搜索一幅画面竟需要好长时间,搜索的很痛苦。
看来,忘却的总有一天要忘却,抓住现在才是关键,记得阿媚曾经和我说,她的一个前辈告诫她: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其实杜前辈也告诫过我,只是还幼稚的我当初始终不明白罢了。现在我明白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昨晚在音乐角,我的疯狂舞跳的很用劲,我一心想把青春跳到无与伦比的精彩,然后牵着阿媚的手讲述那些往事,眷念与曾经的小群有关的事迹,一起走进神秘的美丽地方,与黑洞里的大黑手相会,分出高低。
孩提时代处处盛开花朵,青春也一样,我不能像有的人为莫名其妙的事情忙晕头,错过这个盛宴。我要剪影青春的精彩,储入记忆库,由阿媚带钥匙,随时为我打开圣门,我顺利的步入记忆库的圣殿,像翻阅史料一样,一页一页翻开,幻化出五彩缤纷的画面,供我慢慢咀嚼。
夜幕悄悄降临,我牵着阿媚的手漫步在林荫小径上,脚步划出青春的旋律,阿媚哼着布兰妮的baby one more time,左右摇晃着脑袋,像迎风点头的花朵,左后脑勺上高高扎起的粗辫子,姗姗飞舞。我想起华尔兹舞蹈,又一次走进记忆库,一幕幕画面清晰呈现眼前。
阿媚唱到“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问:“小群,你这种重回忆的男孩,不会在某一天丢开我忘记我吧?”
“不会的,你就是我的唯一”我想说却没有说出口,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失去意义了,有时候让人怀疑你是一个虚伪的人。我笑而不答,阿媚扭住我的胳膊,说要让我感觉到疼痛,说她真想在我的胳膊上狠狠咬一口,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疤,这样我就不会在某一天丢开她忘记她。我也希望阿媚能这样做,如果伤疤深的可以容纳青春的旋律,那样更好。因为永生难忘的东西,一定有特别的提醒标志。与曾经的小群有关的种种,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那个夜晚、神秘的美丽地方,一切的一切。
阿媚蹭起脚尖吻我,问我有什么感觉,我抱紧阿媚说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冲动,阿媚笑着说这就放心了,我一时傻了眼,不能理解阿媚的话,却有一些说不清楚的明白。吻的温情留在我嘴角,青春的旋律印在心底,留住吻就是留住青春,浪漫依旧。
愉快的走过金色岁月,带着过去的温馨,带着现在的种种温馨,带着阿媚,回到召唤我的辽阔草原,回到阿爸阿妈的蒙古包,回到牛羊身边。
起,滋润我的生活,我也许又一次走进凌阳单片机内部研究每一个管脚功能。
我的心口隐隐作痛,猛然觉得有一段日子里的小群是一个可恶的男孩,懊悔、伤怀一时充溢心里。我极力搜遍记忆库的每一个角落,想搜集更多的有关曾经的小群的往事,记起用舌头舔我手掌的羊羔的模样,记起用头碰我腿的牛犊,记起我抓蛐蛐的那丛茂密的草丛,记起——。
我不想对天慨叹“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甚或“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儿时的小群是我永远留恋的我,是我快乐的源泉。人长大了,快乐起来的时候就少了,几乎没有快乐的事情可言;只有孩提时代是一生最甜蜜的回味。所以我珍惜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值得眷恋。
想起阿妈怕我乱跑,给我讲的那个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美丽故事,我感到无比的愉悦和欣慰,仿佛阿妈的粗糙的手正抚摸着我的头发,阿妈给我讲:咱们草原上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那个地方长满奇花异葩,一年四季姹紫嫣红,芳香四溢,蜜蜂和花蝴蝶为采花蜜争斗,蛐蛐和蛇捉迷藏,真的很美丽喂,小孩子都喜欢跑到那里玩,可是你知道吗,花丛下面隐藏着一个黑洞,有一双又大又黑的手藏在花朵下面,专等小孩子来玩,等小孩子走进去,那双手“唿”地把小孩子拽进洞里,小孩子再也见不到阿爸阿妈啦。
天真无邪的我对阿妈说:“阿妈,我见到特别美丽的地方跑开就是了。”阿妈神秘兮兮的说:“咿,那也不可以,因为那个神秘的地方在不定的变换方位。所以小孩子就不能偷偷溜出家门乱跑。”
我那时信以为真,一个人在草原上行走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四下张望,深怕一不小心走进那个神秘的美丽地方,被大黑手拽进洞里,再也见不到阿爸阿妈。多少年以后,我对阿妈给我讲的故事仍然记忆犹新,有时候还真渴望走进那个神秘的美丽地方,会会大黑手,体验一下惊慌失措的刺激。
阿妈讲的故事陪同我走过童年,走到现在,还要走向明天,藏在故事里的阿妈的温情不仅时时安慰着我,还处处激励我勤奋、正直。一想起这些,我自觉地找回曾经的小群,脸上焕发出灿烂的光芒,凝结在血液里的野性开始苏醒。
被峥嵘岁月消磨去的这份野性像冬眠里的毛毛虫,一直在沉睡当中,昏昏沉沉,任凭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只有春风春雨的沐浴,毛毛虫才能苏醒,最终变成花蝴蝶。野性也是如此,没有甜蜜的回忆无法激发,也无法转化成激情。
看到阿媚和纤纤如舞如歌的身姿,我就自觉地很顺利地走进记忆库,源源不断地画面激发血液里的野性,进而激情燃烧。
oh baby baby
how was i supposed to know
that something wasn"t right here
oh baby baby
i shouldn"t have let you go
and now you"re out of sight yeah
show me how you want it to be
tell me baby
cause i need to know now
oh because
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
歌声不绝于耳,像泉水一样从耳畔流入心里,沁人心脾,明快的歌声在空中荡漾,像春风轻拂大地,如河水安慰伤口,让人浑身飘飘欲飞,脚下花草向行人微笑,芳香托起丽影,阿媚跑在我前面,摘一朵礼花拿在嘴边轻吻,眼睛眯成一条线,脸部的肌肉微微颤抖。
阿媚问我:“小群,大自然的美丽而神秘的感觉,你懂吗?”我抿着嘴摇头,阿媚转过身把花朵贴在我的脸颊上,让我闭上眼睛,放松身体,什么也不要想,深深呼吸,慢慢感觉。我仿佛站在月下荷塘的水面上,一朵朵荷花向我靠近,月光吻遍我的全身。美妙而神奇的感觉,引导我走进温馨的记忆库,每一寸肌肤充满活力、闪闪发光。
我把阿妈讲给我的神秘的美丽地方的故事讲给阿媚听,阿媚听后微蹙眉头,嘘一声:“草原上好危险呦,黑洞和洞里的大黑手好可恶呦。不过,我还从中悟出一个哲理:凡是诱惑力极大的地方,一定要谨慎行事,也许华丽的外表下面正潜伏着一双大黑手,等着向你发起出其不意的袭击。故事里的哲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接着哼“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阿媚把手心贴在我的手心里安慰说:“孩子,不要害怕,有我陪伴你,你不会被大黑手拽进黑洞里的,我也不会的。”我点点头,嘴里仍旧哼着“tell me baby”
人生是精彩绝伦的,柔情似水,温情永远,手里的小手,嘴里的歌,心里的大海,青春演绎出一曲曲浪漫。我牵着阿媚的手想青春会不会夹杂一些压力,人生如歌或是人生如梦,怎么也想不通。因为对于花样年华的大孩子来说,压根没有体会过什么是愁滋味。眷念、爱情这两部书,我没有参透,愁从何起?一刻一段晦涩的岁月,我亲身走过来,却间或和阿媚论及这些,统统用“缘分”这个难以明白的词来做替身。至于何为缘分,我一直担心阿媚问到。
真心走过的日子,晦涩也罢,愉快也罢,每一次回忆带给人快乐。快乐的时候回忆往昔,是一种享受。
只是时光的流逝冲淡一切,也许若干年以后,这些印记会逐渐退色、从记忆库自动消失,新的印记取而代之。正如马克思理论里的“否定之否定”理论,生活也是不断地否定旧事物、生发新事物,记忆库不断地删除旧记忆,印上新痕迹;生活在不断刷新,记忆库跟着也在不断刷新。
但是,我想保留昨日和昨日里发生过的种种,因为那一切像陈年老酒,越放越甘醇,越值得品味。对于我,往事永远值得回首,尽管我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我对阿媚说起来的时候,我称为系统默认,阿媚笑的前仰后合,说我说话风趣幽默,很会讨女孩欢心。
其实不然,我打小就不善于讨取女孩的欢心,相反,我的话常常惹得女孩们撅起嘴骂我比木偶还苯,很多时候,她们甩着辫子怏怏不乐的离开我,甚至几天不理我。直到某一个夜晚,我在篝火前给亲朋们跳华尔兹舞,她们才拍着手走近我,给我唱草原牧歌。
这就是青春吧,我遇到阿媚,就一夜之间变成另一个小群了,变成一个风趣幽默的可以带给别人欢乐的小群。我用“酒逢知己千杯少”解释给自己,阿媚就是那个“知己”
时光不断刷新人的记忆库,幸好我有打开记忆库的万能钥匙——阿媚,只是随着时光的推移,每次打开记忆库,找到那些画面的时间在延长,就现在,有时候搜索一幅画面竟需要好长时间,搜索的很痛苦。
看来,忘却的总有一天要忘却,抓住现在才是关键,记得阿媚曾经和我说,她的一个前辈告诫她: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其实杜前辈也告诫过我,只是还幼稚的我当初始终不明白罢了。现在我明白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昨晚在音乐角,我的疯狂舞跳的很用劲,我一心想把青春跳到无与伦比的精彩,然后牵着阿媚的手讲述那些往事,眷念与曾经的小群有关的事迹,一起走进神秘的美丽地方,与黑洞里的大黑手相会,分出高低。
孩提时代处处盛开花朵,青春也一样,我不能像有的人为莫名其妙的事情忙晕头,错过这个盛宴。我要剪影青春的精彩,储入记忆库,由阿媚带钥匙,随时为我打开圣门,我顺利的步入记忆库的圣殿,像翻阅史料一样,一页一页翻开,幻化出五彩缤纷的画面,供我慢慢咀嚼。
夜幕悄悄降临,我牵着阿媚的手漫步在林荫小径上,脚步划出青春的旋律,阿媚哼着布兰妮的baby one more time,左右摇晃着脑袋,像迎风点头的花朵,左后脑勺上高高扎起的粗辫子,姗姗飞舞。我想起华尔兹舞蹈,又一次走进记忆库,一幕幕画面清晰呈现眼前。
阿媚唱到“my loneliness is killing me”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问:“小群,你这种重回忆的男孩,不会在某一天丢开我忘记我吧?”
“不会的,你就是我的唯一”我想说却没有说出口,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失去意义了,有时候让人怀疑你是一个虚伪的人。我笑而不答,阿媚扭住我的胳膊,说要让我感觉到疼痛,说她真想在我的胳膊上狠狠咬一口,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疤,这样我就不会在某一天丢开她忘记她。我也希望阿媚能这样做,如果伤疤深的可以容纳青春的旋律,那样更好。因为永生难忘的东西,一定有特别的提醒标志。与曾经的小群有关的种种,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那个夜晚、神秘的美丽地方,一切的一切。
阿媚蹭起脚尖吻我,问我有什么感觉,我抱紧阿媚说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冲动,阿媚笑着说这就放心了,我一时傻了眼,不能理解阿媚的话,却有一些说不清楚的明白。吻的温情留在我嘴角,青春的旋律印在心底,留住吻就是留住青春,浪漫依旧。
愉快的走过金色岁月,带着过去的温馨,带着现在的种种温馨,带着阿媚,回到召唤我的辽阔草原,回到阿爸阿妈的蒙古包,回到牛羊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