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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封为公。至是入朝,晋封王。帝曰:“世祖征大理时所御武帐及所服珠衣,今以赐卿,其勿辞。”翌日,又以世祖所御安舆赐之,且曰:“以卿有足疾,故赐此。”绰和尔叩头涕泣固辞曰:“世祖所御,非臣所敢当也。”帝顾左右曰:“他人不知辞此。”命有司别置马轿赐之,俾乘至殿门下。
乙巳,塔思布哈、奇塔特布济克言:“诸人恃恩径奏,玺书不由中书,直下翰林院给与者,今核其数,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馀道,皆干田土、户口、金银铁冶、增馀课程、进贡奇货、钱谷、选法、词讼、造作等事,害及于民,请尽追夺之。今后有不由中书者,乞勿与。”制可。
丙午,定制:大成至圣文宣王春、秋二丁释奠用太牢。
二月,戊午,赐真定路饥。
癸亥,皇太子如五台佛寺,以王约从。既至,约谏不可久留,太子然之,即还上京。
罢行泉府院,以市舶归之行省。
乙丑,以和林屯田有收,给赏官吏军士有差。
壬申,令各卫董屯田官三年一易。
甲戌,弛中都酒禁。
三月,己丑,辽阳行省右丞洪万诉高丽国王王璋不奉国法、恣暴等事,中书省请令洪万与璋辩对。敕中书毋令辩对,令璋从太后之五台山。
以梁王在云南有风疾,命诸王娄都尔代镇云南。
庚寅,帝如上都。御史台言:“京师工役繁兴,加之岁旱民饥,狂愚易惑,今乘舆行幸,请命丞相一人留守京师,著为令。”从之。
甲辰,中书省言:“国家岁赋有常,顷以岁俭,所入曾不及半,而去岁所支,钞至千万锭,粮三百万石。陛下尝命汰其求刍粟者,而宣徽院勃克逊竟不能行,视去岁反多十三万石,请用知钱谷者二三员于宣徽院佐理之。又,中书省断事官,大德十年四十三员,今皇太子位增二员,诸王库库楚等亦各增一员,非旧制。臣等以为皇太子位所增宜存,诸王者宜罢。”并从之。
乙巳,中书省言:“中书为百司之首,宜先汰冗员。”帝曰:“百司所汰,卿等宜定议;省臣去留,朕自筹之。”
夏,四月,甲寅,中书省言:“江浙杭州驿,半岁之间,使人过者千二百馀;有桑乌保赫鼎等进狮、豹、鸦、鹘,留二十有七日,人畜食肉千三百馀斤。请自今远方以奇兽异宝来者。”依驿递;其商人因有所献者,令自备资力。”从之。
辛酉,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
癸亥,摘汉军五千,给田十万顷,于直沽沿海口屯粮。
壬午,诏中都创皇城角楼。中书省言:“农事正殷,蝗蝝遍野,百姓艰食,请依前旨罢其役。”帝曰:“皇城若无角楼,何以壮观!先毕其功,馀者缓之。
以建新寺,铸提调、监造三品银印。
益都诸路蝗。
五月,丁酉,以阴阳家言,自今至圣诞节不宜兴土,权停新寺工役。
六月,癸亥,选官督捕蝗。
从皇太子言,禁诸赐田者驰驿征租扰民。
庚午,中书省言:“奉旨即停新寺工役,其亭苑鹰坊诸役,请并罢。又,太医院遣使取药材于陕西、四川、云南、费公帑,劳驿传。臣等议,事干钱粮,隔越中书径行,宜禁止。”并从之。
以大都隶儒籍者四十户充文庙乐工。
从皇太子请,改典乐司提点、大使等官为卿、少卿、丞。
甲戌,以宿卫之士比多冗杂,遵旧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阀阅者,馀皆革去。
皇太子言:“宣政院文案不检核,于宪章有碍,遵旧制为宜。”从之。
安西王阿南达既以谋逆诛,国除,其秦中版赋入詹事院。至是大臣请封其子复国,太子以问王约,约曰:“安西以何罪诛?今复之,何以惩后!”议遂寝。
乙亥,中书省言:“宣政院奏免僧道田租;臣等议,田有租,商有税,乃祖宗成法,不当免。”诏依旧制征之。
秋,七月,癸未,河决归德府境。
己亥,河决汴梁之封丘。
四川肃政廉访使赵世延修都江堰,民便之。蒙古军士科差繁重,而军士就戍往来者多害人,军官或抑良为奴。世延悉正其罪,除其弊。
八月,癸酉,复置尚书省。
初,帝从托克托、嘉珲、帕合哩鼎言,欲复置尚书省,分理财用。至是约苏言钞法大怀,请更之,令工役画新钞式以进,又与保巴议立尚书省,帝命与塔斯布哈集议。保巴言:“政事得失,皆前日中书省臣所为。今欲举正,彼惧有累,孰愿行者!臣请旧事从中书,新政从尚书。其尚书省官,请以奇塔特布济克、托克托为丞相,三宝努、约苏为平章,保巴为右丞,王罴参知政事。以画新钞式者为印钞库大使。”并从之。塔斯布哈言:“此大事,遽尔更张,乞与老臣更议之。”帝不从。三宝努言:“尚书省既立,更新庶政,变易钞法,用官六十四员,其中宿卫之士有之,品秩未至者有之,未历仕者有之。此皆素习于事,既已任之,宜勿拘例,授以宣敕。”制可,仍改各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条画颁示天下,敢有阻挠者罪之。
己未,置太子右卫率府,命左丞相托克托、御史大夫布琳尼敦领府事,取河南蒙古军万馀人隶之。
王约曰:“左卫率府,旧制有之,今置右府何为?诸公深思之,不可以累储宫也。”太子又命取安西军器给宿卫士,约谓詹事鄂勒哲曰:“詹事移文千里取兵器,人必惊疑。主上闻之奈何?”鄂勒哲愧谢曰:“实虑不及此。”又命福建取绣工童男女六人,约言曰:“福建去京师六七千里,使人父子相离,有司承风动扰,岂美事耶?”太子即命止之,称善再三。家令薛居言陕西分地五事,命往理之,约不为署行,语之曰:“太子,潜龙也,当勿用之时,为飞龙之事,可乎?”遂止。太子喜,谕群下曰:“事未经王彦博议者,勿启。”一日约方启事,一宦官侍侧,太子问曰:“自古宦官坏人家国,有诸?”对曰:“宦官善恶皆有之,但恐处置失宜耳。”太子深然其言。彦博,约字也。
是月,司徒、加平章政事石天麟薨。
天麟在世祖时,以忠直见称。江南道观偶藏宋主遗像,有僧素与交恶,发其事,将置之极刑。世祖以问天麟,对曰:“辽国主、后铜像在西京者,今尚有之,未闻有禁令也。”事遂寝。世祖尝以所御金龙头杖赐之,曰:“卿年老,出入宫掖,杖此可也。”殁年九十二。追封冀国公,谥忠宣。
九月,庚辰朔,诏:“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言者,皆得实封以闻,在外者赴所属转达。各处人民,饥荒转徙复业者,逋欠并行蠲免,仍除差税三年。田野死亡,遗骸暴露,官为收拾。”
颁行至大银钞,诏曰:“昔我世祖皇帝,始造中统交钞以便民用,岁久法隳,亦既更张,印造至元宝钞。逮今又二十三年,物重钞轻,不能无弊,乃循旧典,改造至大银钞,颁行天下。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随路立平准行用库,买卖金银,倒换昏钞;或民间丝绵布帛,赴库回易,依验时估给价。随处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丰年收籴菽麦米谷,青黄不接之时,比附时估,减价出粜,以遏沸涌。金银私相买卖及海舶兴贩金、银、铜钱、丝锦、布帛下海者,并禁之。中统交钞,诏书到日,限一百日尽数赴库倒换;诸色课程,如收至大银钞,以一当五颁行。至大银钞二两至一厘,定为一十三等,以便民用。”元之钞法,至是凡三变云。
监察御史张养浩言立尚书省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养浩曰:’昔僧格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
江南治书侍御史敬俨,以议立尚书省不便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杯,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俨至,黜贪厘弊,课役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省臣来会盐筴,欲以所增羡为岁入常额。俨以民罢已甚,以羡为额,是病民以为己也,不可。乃止。
癸未,尚书省言:“古者设官分职,各有攸司。方今地大民众,事益繁冗。若使省臣总挈纲领,庶官各尽厥职,其事岂有不治!顷岁省务壅塞,朝夕惟署押文案,事皆废弛。天灾民困,职此之由。请自今省部一切皆令从宜处置,大事或须上请,得旨即行,用成至治;上顺天道,下安民心。”又言:“国家地广民众,古所未有。累朝格例,前后不一,执法之吏,轻重任意,请自太祖以来所行政令九千馀条,删除烦冗,使归于一,编为定制。”并从之。
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领行工部事三人,行工部尚书二人,仍令尚书左丞相托克托兼领之。
丙戌,帝至自上都。
诏访求先朝旧臣,特除耶律希亮翰林学士承旨。希亮,铸之子也,先事世祖为符宝郎,累迁吏部尚书,屡进谠言,为世祖所嘉纳,以足疾谢事,家居二十馀年,至是复召用。寻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希亮以职在史官,乃类次世祖嘉言善行以进。
癸巳,以薪价贵,禁权豪畜鹰犬之家不得占据山场,听民憔采。
丙申,御史台言:“顷年岁凶民疾,陛下哀矜赈之,获济者众。今山东大饥,流民转徙,请以本台没入赃钞万锭赈救之。”制日。
又言:“比者近侍为人奏请,赐江南田一千二百三十顷,为租五十万石,请拘还官。”从之。
巳亥,始制钱。先是行钞法,虽皆以钱为文,而废钱弗铸。至是始于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南、辽阳、江淮、湖广、四川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提举司十九,铸钱。曰至大通宝者,每一文准银钞一厘,曰大元通宝者,准至大钱十文,与历代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既而御史台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繁多,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相妨。今民间拘收铜器甚急,民殊不便,请与省臣调议。”不报。
尚书省言:“三宫内降之旨,曩中书奏请勿行,臣等谓宜仍旧行之。倘于大事有害,则复奏请。中书之务,请以尽归臣等。至元二十四年,凡宣敕亦以尚书省掌之,今臣等议,宜从尚书省任人,而以宣敕散官委之中书。”从之。
詹事院启太子,金州献瑟瑟洞,请遣使采之。太子曰:“所宝维贤,瑟瑟何用焉!若是者,后勿复闻。”先是近侍言贾人有献美珠者,太子曰:“吾服御雅不喜饰以珠玑,生民膏血,不可轻耗。汝等当广进贤才,以恭俭爱人相规,不可导以奢靡蠹财也。”
丁未,三宝努言养豹者害民为甚,诏禁之,有复犯者,虽贵幸亦加罪。
冬,十月,庚戌朔,以皇太子为尚书令。
初,帝从塔特布济等言,凡中书宣敕,皆以尚书掌之。至是太子言:“旧制,百官宣敕皆归中书,以臣为中书令故也。自今敕牒宜令尚书省给降,宣命仍委中书。”从之。
以郝彬为参知政事。彬见尚书省诸同列生事要功,杀无罪之人,务积诚意相开引,或从或违,横不可制。旋命兼大司徒,不拜。彬见皇太子,恳辞至力,因称疾笃,遂得归。
丙辰,约苏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馀皆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请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所输之粮,半入京师以养卫士,半留于彼以备凶年。富国安民,无善于此。”诏如其言行之。
辛酉,弛酒禁,立酒课提举司。
尚书省以钱谷繁剧,增户部侍郎、员外郎各一员;又增礼部侍郎、郎中各一员,凡言时政者属之。
立太庙廪牺署,设令、丞各一员。
乙丑,以皇太后有疾,诏释天下大辟百人。
癸酉,尚书省言:“比年拣汰冗官之故,百官俸至今未给,请如大德十年所设员数给之,馀弗给。”从之。
加知枢密院事图呼鲁左丞相。
戊寅,御史台言:“常平仓本以益民,然岁不登,遽立之必反害民,罢之便。”又言:“岁凶乏食,不宜遽弛酒禁。”诏与省臣议。
是月,右丞相阿实克布哈薨。
阿实克布哈忠直廉介,尝命出太府金分赐诸王、贵戚及近侍。方出朝,见一人仓皇若有所惧状,曰:“此必盗金者。”召诘之,果得黄金五十两,白金百两,以闻;就以金赐之,命诛盗者,辞曰:“盗诛固当,金非臣所宜得,愿还金以赎盗死。”帝悦而从之。有以左道惑众者,大室多信之,捕置于法。后追封顺宁王,谥忠烈。
十一月,庚辰朔,以徐、邳连年大水,悉免今岁差税;又以东平、济宁荐饥,免差税之半,下户悉免之。
增吏部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令考功以行黜陟。
八百媳妇及大小彻里诸蛮作乱,诏遣云南右丞索勒济尔威往招谕之。此至,为贼所赂,复肆攻掠,遂以败还,命严鞫之。
乙酉,尚书省及太常礼仪院言:“郊祀者,国之大典。今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祀天南郊,请以太祖配;明年夏至祀地北效,请以世祖配。”制可。
辛丑,尚书省言:“国之粮储,岁费浸之,而所入不足。今岁江南颇熟。欲遣和籴,恐米价倍僧,请以至大钞二千锭分之江浙、河南、江西、湖广四省,于来岁诸色应支粮者,视时直予以钞,可得百万;不给则足以各省钱。”从之。
丁未,择卫士子弟充国子学生。
十二月,乙卯,帝亲飨太庙,上太祖圣武皇帝谥、庙号及光献皇后谥,又上睿宗景襄皇帝谥、庙号及庄圣皇后谥。
武昌妇人刘氏,诣御史台诉三宝努夺其所进亡宋玉玺一,金椅一,夜明珠三。诏尚书省臣及御史中丞杂问。乃三宝努谪武昌时与刘往来,及三宝努贵,刘托以追逃婢来京师,至三宝努家,见逃婢所窃物,以问,三宝努不答,刘忿,诉于台。狱成,以刘氏为妄,杖之归籍。时三宝努已晋太保,而素行不孚于众如此。
丙辰,并中书省左右司。
遣使往诸路分拣逋负,合征者征之,合免者免之。
辛酉,申禁汉人执弓矢、兵仗。
壬戌,阳曲县地震,有声如雷。
丁丑,诏:“封赠内外百官,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凡请谥者,许其家具本官平日勋劳、政绩、德业、艺能,经由所在官司保勘,与本家所供相同,转申吏部考覆呈都省,都省准拟,令太常礼仪院验事迹定谥。若勋戚大臣奉旨赐谥者,不在此例。”
商议辽阳行中书省事洪君祥卒。君祥自少受知世祖,许为远大之器。从南伐,战功较多,及退居,则绝口不言时事。
浦江郑文嗣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馀年,一钱尺帛,无敢私者。文嗣卒,从弟大和继主家事,益严而有恩,家庭中凛如官府,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上,群从子侄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见者嗟慕,谓有三代遗风。有司以状闻,诏表其门,复其役。
大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婚丧葬,必稽硃熹家礼而行,执亲丧,三年不御酒肉。子孙从化,皆孝谨,虽尝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法。诸妇惟事女工,不使预家政。宗族、闾里,皆怀之以恩。家蓄两马,一出则一为之不食,人以为孝义所感。
初,李孟既逃去,有谮于帝者曰:“内难初定时,孟尝劝皇太子自取。”帝弗之信。一日,太子侍夜宴,饮半,忽戚然改容,帝曰:“吾弟何不乐?”太子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耳。”道复,孟之字也。帝感其言,即命访孟,得之许昌陉山,遣使召之。
即位,封为公。至是入朝,晋封王。帝曰:“世祖征大理时所御武帐及所服珠衣,今以赐卿,其勿辞。”翌日,又以世祖所御安舆赐之,且曰:“以卿有足疾,故赐此。”绰和尔叩头涕泣固辞曰:“世祖所御,非臣所敢当也。”帝顾左右曰:“他人不知辞此。”命有司别置马轿赐之,俾乘至殿门下。
乙巳,塔思布哈、奇塔特布济克言:“诸人恃恩径奏,玺书不由中书,直下翰林院给与者,今核其数,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馀道,皆干田土、户口、金银铁冶、增馀课程、进贡奇货、钱谷、选法、词讼、造作等事,害及于民,请尽追夺之。今后有不由中书者,乞勿与。”制可。
丙午,定制:大成至圣文宣王春、秋二丁释奠用太牢。
二月,戊午,赐真定路饥。
癸亥,皇太子如五台佛寺,以王约从。既至,约谏不可久留,太子然之,即还上京。
罢行泉府院,以市舶归之行省。
乙丑,以和林屯田有收,给赏官吏军士有差。
壬申,令各卫董屯田官三年一易。
甲戌,弛中都酒禁。
三月,己丑,辽阳行省右丞洪万诉高丽国王王璋不奉国法、恣暴等事,中书省请令洪万与璋辩对。敕中书毋令辩对,令璋从太后之五台山。
以梁王在云南有风疾,命诸王娄都尔代镇云南。
庚寅,帝如上都。御史台言:“京师工役繁兴,加之岁旱民饥,狂愚易惑,今乘舆行幸,请命丞相一人留守京师,著为令。”从之。
甲辰,中书省言:“国家岁赋有常,顷以岁俭,所入曾不及半,而去岁所支,钞至千万锭,粮三百万石。陛下尝命汰其求刍粟者,而宣徽院勃克逊竟不能行,视去岁反多十三万石,请用知钱谷者二三员于宣徽院佐理之。又,中书省断事官,大德十年四十三员,今皇太子位增二员,诸王库库楚等亦各增一员,非旧制。臣等以为皇太子位所增宜存,诸王者宜罢。”并从之。
乙巳,中书省言:“中书为百司之首,宜先汰冗员。”帝曰:“百司所汰,卿等宜定议;省臣去留,朕自筹之。”
夏,四月,甲寅,中书省言:“江浙杭州驿,半岁之间,使人过者千二百馀;有桑乌保赫鼎等进狮、豹、鸦、鹘,留二十有七日,人畜食肉千三百馀斤。请自今远方以奇兽异宝来者。”依驿递;其商人因有所献者,令自备资力。”从之。
辛酉,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
癸亥,摘汉军五千,给田十万顷,于直沽沿海口屯粮。
壬午,诏中都创皇城角楼。中书省言:“农事正殷,蝗蝝遍野,百姓艰食,请依前旨罢其役。”帝曰:“皇城若无角楼,何以壮观!先毕其功,馀者缓之。
以建新寺,铸提调、监造三品银印。
益都诸路蝗。
五月,丁酉,以阴阳家言,自今至圣诞节不宜兴土,权停新寺工役。
六月,癸亥,选官督捕蝗。
从皇太子言,禁诸赐田者驰驿征租扰民。
庚午,中书省言:“奉旨即停新寺工役,其亭苑鹰坊诸役,请并罢。又,太医院遣使取药材于陕西、四川、云南、费公帑,劳驿传。臣等议,事干钱粮,隔越中书径行,宜禁止。”并从之。
以大都隶儒籍者四十户充文庙乐工。
从皇太子请,改典乐司提点、大使等官为卿、少卿、丞。
甲戌,以宿卫之士比多冗杂,遵旧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阀阅者,馀皆革去。
皇太子言:“宣政院文案不检核,于宪章有碍,遵旧制为宜。”从之。
安西王阿南达既以谋逆诛,国除,其秦中版赋入詹事院。至是大臣请封其子复国,太子以问王约,约曰:“安西以何罪诛?今复之,何以惩后!”议遂寝。
乙亥,中书省言:“宣政院奏免僧道田租;臣等议,田有租,商有税,乃祖宗成法,不当免。”诏依旧制征之。
秋,七月,癸未,河决归德府境。
己亥,河决汴梁之封丘。
四川肃政廉访使赵世延修都江堰,民便之。蒙古军士科差繁重,而军士就戍往来者多害人,军官或抑良为奴。世延悉正其罪,除其弊。
八月,癸酉,复置尚书省。
初,帝从托克托、嘉珲、帕合哩鼎言,欲复置尚书省,分理财用。至是约苏言钞法大怀,请更之,令工役画新钞式以进,又与保巴议立尚书省,帝命与塔斯布哈集议。保巴言:“政事得失,皆前日中书省臣所为。今欲举正,彼惧有累,孰愿行者!臣请旧事从中书,新政从尚书。其尚书省官,请以奇塔特布济克、托克托为丞相,三宝努、约苏为平章,保巴为右丞,王罴参知政事。以画新钞式者为印钞库大使。”并从之。塔斯布哈言:“此大事,遽尔更张,乞与老臣更议之。”帝不从。三宝努言:“尚书省既立,更新庶政,变易钞法,用官六十四员,其中宿卫之士有之,品秩未至者有之,未历仕者有之。此皆素习于事,既已任之,宜勿拘例,授以宣敕。”制可,仍改各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条画颁示天下,敢有阻挠者罪之。
己未,置太子右卫率府,命左丞相托克托、御史大夫布琳尼敦领府事,取河南蒙古军万馀人隶之。
王约曰:“左卫率府,旧制有之,今置右府何为?诸公深思之,不可以累储宫也。”太子又命取安西军器给宿卫士,约谓詹事鄂勒哲曰:“詹事移文千里取兵器,人必惊疑。主上闻之奈何?”鄂勒哲愧谢曰:“实虑不及此。”又命福建取绣工童男女六人,约言曰:“福建去京师六七千里,使人父子相离,有司承风动扰,岂美事耶?”太子即命止之,称善再三。家令薛居言陕西分地五事,命往理之,约不为署行,语之曰:“太子,潜龙也,当勿用之时,为飞龙之事,可乎?”遂止。太子喜,谕群下曰:“事未经王彦博议者,勿启。”一日约方启事,一宦官侍侧,太子问曰:“自古宦官坏人家国,有诸?”对曰:“宦官善恶皆有之,但恐处置失宜耳。”太子深然其言。彦博,约字也。
是月,司徒、加平章政事石天麟薨。
天麟在世祖时,以忠直见称。江南道观偶藏宋主遗像,有僧素与交恶,发其事,将置之极刑。世祖以问天麟,对曰:“辽国主、后铜像在西京者,今尚有之,未闻有禁令也。”事遂寝。世祖尝以所御金龙头杖赐之,曰:“卿年老,出入宫掖,杖此可也。”殁年九十二。追封冀国公,谥忠宣。
九月,庚辰朔,诏:“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言者,皆得实封以闻,在外者赴所属转达。各处人民,饥荒转徙复业者,逋欠并行蠲免,仍除差税三年。田野死亡,遗骸暴露,官为收拾。”
颁行至大银钞,诏曰:“昔我世祖皇帝,始造中统交钞以便民用,岁久法隳,亦既更张,印造至元宝钞。逮今又二十三年,物重钞轻,不能无弊,乃循旧典,改造至大银钞,颁行天下。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随路立平准行用库,买卖金银,倒换昏钞;或民间丝绵布帛,赴库回易,依验时估给价。随处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丰年收籴菽麦米谷,青黄不接之时,比附时估,减价出粜,以遏沸涌。金银私相买卖及海舶兴贩金、银、铜钱、丝锦、布帛下海者,并禁之。中统交钞,诏书到日,限一百日尽数赴库倒换;诸色课程,如收至大银钞,以一当五颁行。至大银钞二两至一厘,定为一十三等,以便民用。”元之钞法,至是凡三变云。
监察御史张养浩言立尚书省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养浩曰:’昔僧格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
江南治书侍御史敬俨,以议立尚书省不便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杯,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俨至,黜贪厘弊,课役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省臣来会盐筴,欲以所增羡为岁入常额。俨以民罢已甚,以羡为额,是病民以为己也,不可。乃止。
癸未,尚书省言:“古者设官分职,各有攸司。方今地大民众,事益繁冗。若使省臣总挈纲领,庶官各尽厥职,其事岂有不治!顷岁省务壅塞,朝夕惟署押文案,事皆废弛。天灾民困,职此之由。请自今省部一切皆令从宜处置,大事或须上请,得旨即行,用成至治;上顺天道,下安民心。”又言:“国家地广民众,古所未有。累朝格例,前后不一,执法之吏,轻重任意,请自太祖以来所行政令九千馀条,删除烦冗,使归于一,编为定制。”并从之。
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领行工部事三人,行工部尚书二人,仍令尚书左丞相托克托兼领之。
丙戌,帝至自上都。
诏访求先朝旧臣,特除耶律希亮翰林学士承旨。希亮,铸之子也,先事世祖为符宝郎,累迁吏部尚书,屡进谠言,为世祖所嘉纳,以足疾谢事,家居二十馀年,至是复召用。寻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希亮以职在史官,乃类次世祖嘉言善行以进。
癸巳,以薪价贵,禁权豪畜鹰犬之家不得占据山场,听民憔采。
丙申,御史台言:“顷年岁凶民疾,陛下哀矜赈之,获济者众。今山东大饥,流民转徙,请以本台没入赃钞万锭赈救之。”制日。
又言:“比者近侍为人奏请,赐江南田一千二百三十顷,为租五十万石,请拘还官。”从之。
巳亥,始制钱。先是行钞法,虽皆以钱为文,而废钱弗铸。至是始于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南、辽阳、江淮、湖广、四川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提举司十九,铸钱。曰至大通宝者,每一文准银钞一厘,曰大元通宝者,准至大钱十文,与历代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既而御史台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繁多,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相妨。今民间拘收铜器甚急,民殊不便,请与省臣调议。”不报。
尚书省言:“三宫内降之旨,曩中书奏请勿行,臣等谓宜仍旧行之。倘于大事有害,则复奏请。中书之务,请以尽归臣等。至元二十四年,凡宣敕亦以尚书省掌之,今臣等议,宜从尚书省任人,而以宣敕散官委之中书。”从之。
詹事院启太子,金州献瑟瑟洞,请遣使采之。太子曰:“所宝维贤,瑟瑟何用焉!若是者,后勿复闻。”先是近侍言贾人有献美珠者,太子曰:“吾服御雅不喜饰以珠玑,生民膏血,不可轻耗。汝等当广进贤才,以恭俭爱人相规,不可导以奢靡蠹财也。”
丁未,三宝努言养豹者害民为甚,诏禁之,有复犯者,虽贵幸亦加罪。
冬,十月,庚戌朔,以皇太子为尚书令。
初,帝从塔特布济等言,凡中书宣敕,皆以尚书掌之。至是太子言:“旧制,百官宣敕皆归中书,以臣为中书令故也。自今敕牒宜令尚书省给降,宣命仍委中书。”从之。
以郝彬为参知政事。彬见尚书省诸同列生事要功,杀无罪之人,务积诚意相开引,或从或违,横不可制。旋命兼大司徒,不拜。彬见皇太子,恳辞至力,因称疾笃,遂得归。
丙辰,约苏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馀皆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请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所输之粮,半入京师以养卫士,半留于彼以备凶年。富国安民,无善于此。”诏如其言行之。
辛酉,弛酒禁,立酒课提举司。
尚书省以钱谷繁剧,增户部侍郎、员外郎各一员;又增礼部侍郎、郎中各一员,凡言时政者属之。
立太庙廪牺署,设令、丞各一员。
乙丑,以皇太后有疾,诏释天下大辟百人。
癸酉,尚书省言:“比年拣汰冗官之故,百官俸至今未给,请如大德十年所设员数给之,馀弗给。”从之。
加知枢密院事图呼鲁左丞相。
戊寅,御史台言:“常平仓本以益民,然岁不登,遽立之必反害民,罢之便。”又言:“岁凶乏食,不宜遽弛酒禁。”诏与省臣议。
是月,右丞相阿实克布哈薨。
阿实克布哈忠直廉介,尝命出太府金分赐诸王、贵戚及近侍。方出朝,见一人仓皇若有所惧状,曰:“此必盗金者。”召诘之,果得黄金五十两,白金百两,以闻;就以金赐之,命诛盗者,辞曰:“盗诛固当,金非臣所宜得,愿还金以赎盗死。”帝悦而从之。有以左道惑众者,大室多信之,捕置于法。后追封顺宁王,谥忠烈。
十一月,庚辰朔,以徐、邳连年大水,悉免今岁差税;又以东平、济宁荐饥,免差税之半,下户悉免之。
增吏部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令考功以行黜陟。
八百媳妇及大小彻里诸蛮作乱,诏遣云南右丞索勒济尔威往招谕之。此至,为贼所赂,复肆攻掠,遂以败还,命严鞫之。
乙酉,尚书省及太常礼仪院言:“郊祀者,国之大典。今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祀天南郊,请以太祖配;明年夏至祀地北效,请以世祖配。”制可。
辛丑,尚书省言:“国之粮储,岁费浸之,而所入不足。今岁江南颇熟。欲遣和籴,恐米价倍僧,请以至大钞二千锭分之江浙、河南、江西、湖广四省,于来岁诸色应支粮者,视时直予以钞,可得百万;不给则足以各省钱。”从之。
丁未,择卫士子弟充国子学生。
十二月,乙卯,帝亲飨太庙,上太祖圣武皇帝谥、庙号及光献皇后谥,又上睿宗景襄皇帝谥、庙号及庄圣皇后谥。
武昌妇人刘氏,诣御史台诉三宝努夺其所进亡宋玉玺一,金椅一,夜明珠三。诏尚书省臣及御史中丞杂问。乃三宝努谪武昌时与刘往来,及三宝努贵,刘托以追逃婢来京师,至三宝努家,见逃婢所窃物,以问,三宝努不答,刘忿,诉于台。狱成,以刘氏为妄,杖之归籍。时三宝努已晋太保,而素行不孚于众如此。
丙辰,并中书省左右司。
遣使往诸路分拣逋负,合征者征之,合免者免之。
辛酉,申禁汉人执弓矢、兵仗。
壬戌,阳曲县地震,有声如雷。
丁丑,诏:“封赠内外百官,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凡请谥者,许其家具本官平日勋劳、政绩、德业、艺能,经由所在官司保勘,与本家所供相同,转申吏部考覆呈都省,都省准拟,令太常礼仪院验事迹定谥。若勋戚大臣奉旨赐谥者,不在此例。”
商议辽阳行中书省事洪君祥卒。君祥自少受知世祖,许为远大之器。从南伐,战功较多,及退居,则绝口不言时事。
浦江郑文嗣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馀年,一钱尺帛,无敢私者。文嗣卒,从弟大和继主家事,益严而有恩,家庭中凛如官府,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上,群从子侄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见者嗟慕,谓有三代遗风。有司以状闻,诏表其门,复其役。
大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婚丧葬,必稽硃熹家礼而行,执亲丧,三年不御酒肉。子孙从化,皆孝谨,虽尝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法。诸妇惟事女工,不使预家政。宗族、闾里,皆怀之以恩。家蓄两马,一出则一为之不食,人以为孝义所感。
初,李孟既逃去,有谮于帝者曰:“内难初定时,孟尝劝皇太子自取。”帝弗之信。一日,太子侍夜宴,饮半,忽戚然改容,帝曰:“吾弟何不乐?”太子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耳。”道复,孟之字也。帝感其言,即命访孟,得之许昌陉山,遣使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