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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灿烂的朝阳,秦简之离开了这家旅馆。他走在行人稀少的街上,不时有昨晚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朝他打招呼,他也就笑着回应。
秦简之摸了摸怀里坚硬的金属,跨上了马,马是瘦弱的老马,带着他一点一点地沿着小路向远处的山脚走去。
——————
严景是被一阵心悸惊醒的。
他醒来后就感到了一阵头晕,大概是昨晚喝了酒的原因,他拿起放在床头的水一饮而尽,心悸感却越发强烈。
“秦简之?”
严景皱着眉,秦简之抱着一袋子肉包凑了过来:“我去买了肉包,你待会儿吃吃看——挺好吃的。”
“……”
“怎么了?”
严景低下头:“没什么。”
当他刷牙时,从镜子里可以看见秦简之还在吃肉包,很是认真的样子,严景的眉头满满蹙了起来。那心悸始终挥之不去,像一朵阴云般笼罩在他头上,叫他不得安宁。
“真的喝太多了吗?”
婚礼的热闹感觉依稀还在,但已经被心悸搅得不剩多少了。
“要带上这个碗。”秦简之将红碗收了起来,“说好要生十五个小孩的。”
饶是现在的严景也忍不住哑然失笑——秦简之总是在意特别奇怪的地方。这让他稍微放松了一些:“离港口还有多远?”
“差不多十天的路程吧,快些的话只要八天。”
当他们再次跨上马车时,严景站在小镇的出口,脚步却越来越慢,当踏上最后一块青石板时,他忍不住回过头,久久地凝视远处的群山。
总觉得那里有什么东西……
“严景,你在看什么?”
严景摇了摇头,坐进了马车,他看着秦简之疑惑的眼睛说:“没什么,我们走吧。”
————————
算算时间,两人应该已经出发了吧。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在地上洒下点点金斑。秦简之伸出手,恍惚间看到了缠绕在上面的红色的雾气。
定睛一看却什么都没有,只是幻觉而已。
这样的幻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每次看见的时候,他都会陷入一阵恍惚,等清醒时已经坐在一片废墟内。
在这座山上有很多这样被毁坏的地方,每次预感到不妙时他都会来这座山上,所幸自己有准备婚礼的借口,否则一定会被严景察觉的。
这就是失去了那枚戒指的后果。秦简之仅存的侥幸已经完全消失,一旦没有那枚戒指,他就会逐渐陷入疯狂,起初是几分钟,然后是数个小时,久而久之他清醒的时间会越来越短,直到完全变成一个疯子。
然后严景会将一辈子的时间耗在他这个疯子身上。
或许这还算是好的结果了。他明显感受到那枚戒指在压制着他的能力,当戒指卸去的一瞬间浑身变得轻松无比——他感觉自己看到了更远的地方,听到了更细微的声音。
历史上的大帝发疯时,曾毁灭了三座城市,秦简之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
所以,与其这样疯狂一辈子,给别人带来无尽的麻烦,倒不如……
他将手伸进怀中,指尖触到冰冷的金属,然后将它抽了出来。那是一柄小巧的手枪,装了消音器,破坏力不算大,但贴着胸口打的话应该还是活不下来的。
“我后悔了……”
秦简之微笑着将枪口抵上胸口,带着些许遗憾地说:“出门的时候,我应该再看一眼的。”
细微的枪声响起后,传来的是一声模糊的碰撞声,空气中血腥的气息逐渐弥漫开来,惊起一群飞鸟。
————————
“等等!!”
严景近乎颤抖地抓住缰绳,刚刚他忽然感到一阵晕眩,心头涌起极其强烈的恶心感,他调转缰绳,沿着来时的路赶回去。
“丢了什么东西吗?”
“没——但我一定要回去一次!”
“……好吧。”
看着雌虫完全失去冷静的神情,“秦简之”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中间本来应该还有些铺垫的
但蘑菇真的有点撑不住了
所以大家看到的就是现在的大纲式粗暴码字
可能看起来神展开,但请原谅我把
☆、第68章
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山上走去,严景觉得自己牙齿不断地在打颤。
“这山上有什么特别的吗?”秦简之好奇的声音跟在身后,严景没有力气去回答。
过了一会儿,转过一个弯,一匹瘦弱的老马在啃食着鲜草,它身上还带着缰绳,是家养的马。严景定定地看了一下,然后朝另一边走去。
迎着灿烂的朝阳,秦简之离开了这家旅馆。他走在行人稀少的街上,不时有昨晚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朝他打招呼,他也就笑着回应。
秦简之摸了摸怀里坚硬的金属,跨上了马,马是瘦弱的老马,带着他一点一点地沿着小路向远处的山脚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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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景是被一阵心悸惊醒的。
他醒来后就感到了一阵头晕,大概是昨晚喝了酒的原因,他拿起放在床头的水一饮而尽,心悸感却越发强烈。
“秦简之?”
严景皱着眉,秦简之抱着一袋子肉包凑了过来:“我去买了肉包,你待会儿吃吃看——挺好吃的。”
“……”
“怎么了?”
严景低下头:“没什么。”
当他刷牙时,从镜子里可以看见秦简之还在吃肉包,很是认真的样子,严景的眉头满满蹙了起来。那心悸始终挥之不去,像一朵阴云般笼罩在他头上,叫他不得安宁。
“真的喝太多了吗?”
婚礼的热闹感觉依稀还在,但已经被心悸搅得不剩多少了。
“要带上这个碗。”秦简之将红碗收了起来,“说好要生十五个小孩的。”
饶是现在的严景也忍不住哑然失笑——秦简之总是在意特别奇怪的地方。这让他稍微放松了一些:“离港口还有多远?”
“差不多十天的路程吧,快些的话只要八天。”
当他们再次跨上马车时,严景站在小镇的出口,脚步却越来越慢,当踏上最后一块青石板时,他忍不住回过头,久久地凝视远处的群山。
总觉得那里有什么东西……
“严景,你在看什么?”
严景摇了摇头,坐进了马车,他看着秦简之疑惑的眼睛说:“没什么,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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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时间,两人应该已经出发了吧。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在地上洒下点点金斑。秦简之伸出手,恍惚间看到了缠绕在上面的红色的雾气。
定睛一看却什么都没有,只是幻觉而已。
这样的幻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每次看见的时候,他都会陷入一阵恍惚,等清醒时已经坐在一片废墟内。
在这座山上有很多这样被毁坏的地方,每次预感到不妙时他都会来这座山上,所幸自己有准备婚礼的借口,否则一定会被严景察觉的。
这就是失去了那枚戒指的后果。秦简之仅存的侥幸已经完全消失,一旦没有那枚戒指,他就会逐渐陷入疯狂,起初是几分钟,然后是数个小时,久而久之他清醒的时间会越来越短,直到完全变成一个疯子。
然后严景会将一辈子的时间耗在他这个疯子身上。
或许这还算是好的结果了。他明显感受到那枚戒指在压制着他的能力,当戒指卸去的一瞬间浑身变得轻松无比——他感觉自己看到了更远的地方,听到了更细微的声音。
历史上的大帝发疯时,曾毁灭了三座城市,秦简之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
所以,与其这样疯狂一辈子,给别人带来无尽的麻烦,倒不如……
他将手伸进怀中,指尖触到冰冷的金属,然后将它抽了出来。那是一柄小巧的手枪,装了消音器,破坏力不算大,但贴着胸口打的话应该还是活不下来的。
“我后悔了……”
秦简之微笑着将枪口抵上胸口,带着些许遗憾地说:“出门的时候,我应该再看一眼的。”
细微的枪声响起后,传来的是一声模糊的碰撞声,空气中血腥的气息逐渐弥漫开来,惊起一群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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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严景近乎颤抖地抓住缰绳,刚刚他忽然感到一阵晕眩,心头涌起极其强烈的恶心感,他调转缰绳,沿着来时的路赶回去。
“丢了什么东西吗?”
“没——但我一定要回去一次!”
“……好吧。”
看着雌虫完全失去冷静的神情,“秦简之”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中间本来应该还有些铺垫的
但蘑菇真的有点撑不住了
所以大家看到的就是现在的大纲式粗暴码字
可能看起来神展开,但请原谅我把
☆、第68章
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山上走去,严景觉得自己牙齿不断地在打颤。
“这山上有什么特别的吗?”秦简之好奇的声音跟在身后,严景没有力气去回答。
过了一会儿,转过一个弯,一匹瘦弱的老马在啃食着鲜草,它身上还带着缰绳,是家养的马。严景定定地看了一下,然后朝另一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