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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每天的洗澡,喂食,安抚豹子们躁动的心灵这种本该郝安做的事情,罗焕都亲自做了。
豹子不能够洗澡过于勤快,他们的皮肤比人类脆弱多了,但罗焕每天都要洗澡,所以很多时间,是毛小花甩着尾巴欣赏帅男出浴。
黄昏士兵们扎营的时候,是毛小花休息的时间,他会跑到罗焕的营帐去闲逛,有时候卧在罗焕的腿上,听他和那些将军们讨论战局,商量行军路线。
毛小花躺在罗焕的怀里翻身,然后罗焕就会停下来,低头去吻他的鼻子。
然后豹子就伸出手,勾住人的脖子,尾巴甩啊甩的。
这个时候,毛小花就会想起那天晚上,罗焕说过的话——当我的男宠好吗?
当然不好了!
毛小花现在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当男宠能够让罗焕每天给自己喂吃的吗?能够让他帮自己修剪指甲吗?能够这样肆无忌惮的当着众位将军的面在他怀里打滚吗?
呵呵!想象一下黑发少年,身穿薄纱,倒在正在召开军事会议的国王怀里,两人时不时亲吻的场面吧!只要有这么一次,男宠肯定妥妥的被当作祸国妖孽,乱棍叉出去打死。
还是豹子和豹奴的关系,比较符合自己的口味一点。
毛小花甩了甩尾巴,觉得自己当初的拒绝和愤怒,真是明智的选择。
在队伍行进到第八天的时候,罗焕的部队终于抵达了罗伊斯的边境小城——诺城。
当罗焕的军队,出现在诺城的时候,当地的守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不可能,才不过十五天的时间,横陈在北部边境的十万大军,就到了南部边境!速度快的让人害怕。
小城的守军连一万人都没有,防护措施还差,本来就属于罗伊斯的城镇,只是暂时被钱帝伦占领而已,根本不能够抵抗罗焕的大部队。
整个攻城战,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此结束。
毛小花还以为需要自己上战场厮杀呢,结果就连最喜欢上前冲锋的罗焕,都没有机会上战场,战斗就已经结束。
以绝对优势,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这个边境小城,罗伊斯的大军首战告捷。
虽然是个小胜,但却极大的鼓舞了士气。
同时,这场战役,也代表着,罗焕对钱帝伦正式宣战。
钱帝伦打的旗号是罗焕篡位,为腓力报仇,为那个死去的留着腓力血脉的小婴儿报仇。
如果那个小婴儿还活着,这种旗号或许会被罗伊斯某些别有用心的将军利用,引发内乱。
但现在,那个小婴儿都死了,大家只能够一心一意的跟着罗焕,没有别的想法。
至于罗焕,这次出征的旗号,则更加明确——征讨叛军。
尽管这支叛乱的队伍很强大,已经联合了另外三个邦国。
但罗伊斯作为鲁纳联邦的盟主,罗焕直接就把自己摆到了鲁纳联邦主人的位置上。钱帝伦再怎么强大也不过是一支叛乱的队伍而已,不占有政治上的优势。
对于这些政治军事方面的考虑,毛小花并不是很懂,他虽然常常卧在罗焕的怀里听他召集军事会议和商讨一系列对策,也能够听明白每个词的意思,但他发现自己的天赋并不在于此。
当年就是个死宅程序猿,现在变成豹子,就更没兴趣了。
他所比较关心的是,到底罗焕的未婚妻什么时候和他汇合,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对罗焕开嘲讽技能,以及晚上巡逻的时候怎么更好更快的发现可疑目标.
让毛小花略感失望的是——在攻占下诺城的当天,罗焕的舅舅,奔尼撒被驱逐的王公之一,就带着自己一万人队伍,和罗焕会师了。
没有公主,没有想象中的订婚典礼,佩里烈对于罗焕拒绝联姻的事情虽然感到不满,但也没过分逼迫。
毕竟,罗焕的信上那句话说的挺对:您和大舅舅还是亲兄弟,他不是一样翻脸不认人,投奔了钱帝伦,把您赶了出来吗?您本来就是我的舅舅,现在还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需要再靠联姻来巩固。表妹的婚事,值得更好的选择。
至于每天的洗澡,喂食,安抚豹子们躁动的心灵这种本该郝安做的事情,罗焕都亲自做了。
豹子不能够洗澡过于勤快,他们的皮肤比人类脆弱多了,但罗焕每天都要洗澡,所以很多时间,是毛小花甩着尾巴欣赏帅男出浴。
黄昏士兵们扎营的时候,是毛小花休息的时间,他会跑到罗焕的营帐去闲逛,有时候卧在罗焕的腿上,听他和那些将军们讨论战局,商量行军路线。
毛小花躺在罗焕的怀里翻身,然后罗焕就会停下来,低头去吻他的鼻子。
然后豹子就伸出手,勾住人的脖子,尾巴甩啊甩的。
这个时候,毛小花就会想起那天晚上,罗焕说过的话——当我的男宠好吗?
当然不好了!
毛小花现在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当男宠能够让罗焕每天给自己喂吃的吗?能够让他帮自己修剪指甲吗?能够这样肆无忌惮的当着众位将军的面在他怀里打滚吗?
呵呵!想象一下黑发少年,身穿薄纱,倒在正在召开军事会议的国王怀里,两人时不时亲吻的场面吧!只要有这么一次,男宠肯定妥妥的被当作祸国妖孽,乱棍叉出去打死。
还是豹子和豹奴的关系,比较符合自己的口味一点。
毛小花甩了甩尾巴,觉得自己当初的拒绝和愤怒,真是明智的选择。
在队伍行进到第八天的时候,罗焕的部队终于抵达了罗伊斯的边境小城——诺城。
当罗焕的军队,出现在诺城的时候,当地的守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不可能,才不过十五天的时间,横陈在北部边境的十万大军,就到了南部边境!速度快的让人害怕。
小城的守军连一万人都没有,防护措施还差,本来就属于罗伊斯的城镇,只是暂时被钱帝伦占领而已,根本不能够抵抗罗焕的大部队。
整个攻城战,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此结束。
毛小花还以为需要自己上战场厮杀呢,结果就连最喜欢上前冲锋的罗焕,都没有机会上战场,战斗就已经结束。
以绝对优势,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这个边境小城,罗伊斯的大军首战告捷。
虽然是个小胜,但却极大的鼓舞了士气。
同时,这场战役,也代表着,罗焕对钱帝伦正式宣战。
钱帝伦打的旗号是罗焕篡位,为腓力报仇,为那个死去的留着腓力血脉的小婴儿报仇。
如果那个小婴儿还活着,这种旗号或许会被罗伊斯某些别有用心的将军利用,引发内乱。
但现在,那个小婴儿都死了,大家只能够一心一意的跟着罗焕,没有别的想法。
至于罗焕,这次出征的旗号,则更加明确——征讨叛军。
尽管这支叛乱的队伍很强大,已经联合了另外三个邦国。
但罗伊斯作为鲁纳联邦的盟主,罗焕直接就把自己摆到了鲁纳联邦主人的位置上。钱帝伦再怎么强大也不过是一支叛乱的队伍而已,不占有政治上的优势。
对于这些政治军事方面的考虑,毛小花并不是很懂,他虽然常常卧在罗焕的怀里听他召集军事会议和商讨一系列对策,也能够听明白每个词的意思,但他发现自己的天赋并不在于此。
当年就是个死宅程序猿,现在变成豹子,就更没兴趣了。
他所比较关心的是,到底罗焕的未婚妻什么时候和他汇合,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对罗焕开嘲讽技能,以及晚上巡逻的时候怎么更好更快的发现可疑目标.
让毛小花略感失望的是——在攻占下诺城的当天,罗焕的舅舅,奔尼撒被驱逐的王公之一,就带着自己一万人队伍,和罗焕会师了。
没有公主,没有想象中的订婚典礼,佩里烈对于罗焕拒绝联姻的事情虽然感到不满,但也没过分逼迫。
毕竟,罗焕的信上那句话说的挺对:您和大舅舅还是亲兄弟,他不是一样翻脸不认人,投奔了钱帝伦,把您赶了出来吗?您本来就是我的舅舅,现在还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需要再靠联姻来巩固。表妹的婚事,值得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