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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再说一遍!”林凤麟的那番话非但没有安慰到王氏,反而让她更加认定了女儿已死,当即心如死灰,更加坚定了跟眼前这帮人渣拼命的决心,“我教出来的女儿,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情!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又到哪里去勾搭莫须有的奸夫?分明是你们把我好好的女儿虐待死了,交代不过,才编出这样的谎话来推卸责任!”
虽然儿子一口气生了四个,但她一共也就只生了这么一个女儿。想到千盼万盼才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儿就这么死了,死都死了,还要被泼上这样的脏水,王氏顿时悲从中来,瞬间哭得肝肠寸断:“难怪我可怜的女儿死了也不瞑目!女儿啊……我可怜的女儿啊……”
越哭越伤心,越哭越激动,抹一把眼泪发现林凤麟竟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当即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扑过去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还我女儿命来!掐死你个没良心的东西!”
王氏性格爽朗,虽然是大家闺秀,身体却不弱,此时又怒火攻心,力气简直大得难以置信,林凤麟不过一个文弱书生,当即就被她掐得直翻白眼。
林家可是只有这一根独苗,林母见状差点没被吓死,顾不得依旧满脸是血,拼死过去相救。无奈此时王氏已经抱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哪是那么容易松手的。双手如铁钳般,直掐得林凤麟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亲家母,求你了!林家就这么一根独苗!我给你磕头了!”眼看着儿子被她掐得马上就要昏死过去,林母情急之下竟然跪在了地上。
“娘!你松手!松手啊!”陪同而来的张若望,张若珺此时也终于意识到事情大条了,连忙过来拉架。
“谁也别拦我!我要替云云报仇!死吧!去死吧!”得知女儿的死讯后,王氏整夜整夜无法合眼,此时双目血红,简直仿佛地狱前来索命的恶鬼。
“亲家母,我给你磕头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跟凤麟无关啊!”
“我也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磕头能把她要回来,我给你磕一百个!死吧!去地下向我女儿赔罪吧!”
林凤麟是独子,没有兄弟帮衬,家里的小厮虽然想上前帮忙,却又怕伤了张家的老太太,一时间竟无人上前。
最后,还是张若望跟张若珺不想眼睁睁看着母亲犯下杀人大案,才上前掰开了王氏的手。
“你们两个不孝子!放开我!让我替云云报仇!报仇!”
王氏虽然抱了同归于尽的决心,但终究还是拼不过两个儿子的力气,无奈被拉开了。
险死还生,林凤麟瘫倒在地上,开始拼命咳嗽。
王氏最后是哭哭啼啼地被两个儿子架走的。
自古流言最难防,虽然林家上下一直守口如瓶,但林家逼死有孕的少奶奶引得冤魂作祟的消息还是不知怎的传开了。王氏闹得虽然过火,却是大快人心。非但没惹来恶名,反而引来了一片唏嘘之声。
其实原本的历史上张瑞云死的时候,王氏也没闹这么夸张。实在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隐瞒死讯又冤魂作祟,这一连串的事情加在一起对一个笃信鬼神的老太太来说冲击力实在太大了。
仿佛是嫌林家还不够狼狈,偏偏此时张启明竟然回来了,不知道到底使了什么手段,不仅官复原职,权势反而更甚。女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怎么可能接受得了?虽然他没有像王氏一样一口咬定女儿已经被林家害死了,但却也并不乐观。
知女莫若父,他也知道女儿根本就不可能跟人私奔,既然不是私奔,他实在无法想象女儿孤身一人,又怀着孕,面对这个混乱的世界要怎样生存下去。
如果林凤麟好好道歉,乖乖配合一起寻找女儿的话,他或许不会失去理智,偏偏那个作死的家伙不仅一开始隐瞒了女儿失踪的消息,事情败露之后,非但没有丝毫悔改,反而还往他的宝贝女儿身上泼脏水。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像张启明这样打不死的小强一向思虑周全,当然不会像王氏一样直接杀上门去。林家一口咬定女儿是跟人私奔了,没有证据,他也毫无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刚好他才刚刚官复原职,想要试试手里的关系好不好用。
于是,林家的各项产业悲剧了……
此时的陆秀依然在烦恼着该怎样让四哥帮她保守秘密,浑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冤魂”已经顺着原本的历史轨迹掀起了那场为张启明带来“煽动门生,以势压人”恶名的风波。
第24章
不想跟张若玮继续纠缠,陆秀丢下小雪球,落荒而逃。她倒也不是单纯的逃跑,张若玮是学音乐的,身上又有着唱片公司的职务。虽然因为两人兄妹的关系,恨不得马上带她离开这里,但他身上的艺术鉴赏力应该还是在的。
她此时上台,就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的歌声是有价值的。怀抱着这样的念头,她不仅故意唱了“自己作曲”的《夜来香》,甚至还唱得前所未有的认真跟投入。
张若玮之所以会学音乐,就是因为沉迷这个时代的流行音乐。他的运气很好,身为几个儿子里面的老幺,上面有三个哥哥顶着,不用背负父母沉重的期望,加上父亲又开明,让他拥有了能够玩物丧志,顺着自己心意去学音乐的权利。
在英国的时候他几乎听遍了那边所有能够找到的流行音乐唱片。跟后世的流行音乐粉一样,他后来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听众,甚至还跟几个同学组过爵士乐队,一时手痒作过几首曲子。严格来说,他在英国的时候也当过“歌男”。之所以如此顺利就被emi录取,就是因为他那丰厚的流行音乐素养。身为一个资深流行音乐粉,他又怎么可能分辨不出妹妹歌声的好坏?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凄怆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
之前因为震惊于台上的人是妹妹,所以并没有认真听,此刻再听到,他才明白了百代唱片的同事为什么对她的评价如此之高。何止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这根本就是天籁啊!他听了那么多流行金曲,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能够这么美。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妹妹的歌声一比,之前被他当成了女神的几位欧美流行女歌手瞬间就失去了原本吸引力,那种感觉就像见过了精致瓷器的欧洲贵族,再也无法忍受用粗粝不堪的陶器当餐具一般,不管一件瓷器的价格是否能让他们倾家荡产。
“我爱这夜色茫茫
种再说一遍!”林凤麟的那番话非但没有安慰到王氏,反而让她更加认定了女儿已死,当即心如死灰,更加坚定了跟眼前这帮人渣拼命的决心,“我教出来的女儿,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情!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又到哪里去勾搭莫须有的奸夫?分明是你们把我好好的女儿虐待死了,交代不过,才编出这样的谎话来推卸责任!”
虽然儿子一口气生了四个,但她一共也就只生了这么一个女儿。想到千盼万盼才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儿就这么死了,死都死了,还要被泼上这样的脏水,王氏顿时悲从中来,瞬间哭得肝肠寸断:“难怪我可怜的女儿死了也不瞑目!女儿啊……我可怜的女儿啊……”
越哭越伤心,越哭越激动,抹一把眼泪发现林凤麟竟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当即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扑过去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还我女儿命来!掐死你个没良心的东西!”
王氏性格爽朗,虽然是大家闺秀,身体却不弱,此时又怒火攻心,力气简直大得难以置信,林凤麟不过一个文弱书生,当即就被她掐得直翻白眼。
林家可是只有这一根独苗,林母见状差点没被吓死,顾不得依旧满脸是血,拼死过去相救。无奈此时王氏已经抱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哪是那么容易松手的。双手如铁钳般,直掐得林凤麟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亲家母,求你了!林家就这么一根独苗!我给你磕头了!”眼看着儿子被她掐得马上就要昏死过去,林母情急之下竟然跪在了地上。
“娘!你松手!松手啊!”陪同而来的张若望,张若珺此时也终于意识到事情大条了,连忙过来拉架。
“谁也别拦我!我要替云云报仇!死吧!去死吧!”得知女儿的死讯后,王氏整夜整夜无法合眼,此时双目血红,简直仿佛地狱前来索命的恶鬼。
“亲家母,我给你磕头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跟凤麟无关啊!”
“我也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磕头能把她要回来,我给你磕一百个!死吧!去地下向我女儿赔罪吧!”
林凤麟是独子,没有兄弟帮衬,家里的小厮虽然想上前帮忙,却又怕伤了张家的老太太,一时间竟无人上前。
最后,还是张若望跟张若珺不想眼睁睁看着母亲犯下杀人大案,才上前掰开了王氏的手。
“你们两个不孝子!放开我!让我替云云报仇!报仇!”
王氏虽然抱了同归于尽的决心,但终究还是拼不过两个儿子的力气,无奈被拉开了。
险死还生,林凤麟瘫倒在地上,开始拼命咳嗽。
王氏最后是哭哭啼啼地被两个儿子架走的。
自古流言最难防,虽然林家上下一直守口如瓶,但林家逼死有孕的少奶奶引得冤魂作祟的消息还是不知怎的传开了。王氏闹得虽然过火,却是大快人心。非但没惹来恶名,反而引来了一片唏嘘之声。
其实原本的历史上张瑞云死的时候,王氏也没闹这么夸张。实在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隐瞒死讯又冤魂作祟,这一连串的事情加在一起对一个笃信鬼神的老太太来说冲击力实在太大了。
仿佛是嫌林家还不够狼狈,偏偏此时张启明竟然回来了,不知道到底使了什么手段,不仅官复原职,权势反而更甚。女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怎么可能接受得了?虽然他没有像王氏一样一口咬定女儿已经被林家害死了,但却也并不乐观。
知女莫若父,他也知道女儿根本就不可能跟人私奔,既然不是私奔,他实在无法想象女儿孤身一人,又怀着孕,面对这个混乱的世界要怎样生存下去。
如果林凤麟好好道歉,乖乖配合一起寻找女儿的话,他或许不会失去理智,偏偏那个作死的家伙不仅一开始隐瞒了女儿失踪的消息,事情败露之后,非但没有丝毫悔改,反而还往他的宝贝女儿身上泼脏水。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像张启明这样打不死的小强一向思虑周全,当然不会像王氏一样直接杀上门去。林家一口咬定女儿是跟人私奔了,没有证据,他也毫无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刚好他才刚刚官复原职,想要试试手里的关系好不好用。
于是,林家的各项产业悲剧了……
此时的陆秀依然在烦恼着该怎样让四哥帮她保守秘密,浑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冤魂”已经顺着原本的历史轨迹掀起了那场为张启明带来“煽动门生,以势压人”恶名的风波。
第24章
不想跟张若玮继续纠缠,陆秀丢下小雪球,落荒而逃。她倒也不是单纯的逃跑,张若玮是学音乐的,身上又有着唱片公司的职务。虽然因为两人兄妹的关系,恨不得马上带她离开这里,但他身上的艺术鉴赏力应该还是在的。
她此时上台,就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的歌声是有价值的。怀抱着这样的念头,她不仅故意唱了“自己作曲”的《夜来香》,甚至还唱得前所未有的认真跟投入。
张若玮之所以会学音乐,就是因为沉迷这个时代的流行音乐。他的运气很好,身为几个儿子里面的老幺,上面有三个哥哥顶着,不用背负父母沉重的期望,加上父亲又开明,让他拥有了能够玩物丧志,顺着自己心意去学音乐的权利。
在英国的时候他几乎听遍了那边所有能够找到的流行音乐唱片。跟后世的流行音乐粉一样,他后来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听众,甚至还跟几个同学组过爵士乐队,一时手痒作过几首曲子。严格来说,他在英国的时候也当过“歌男”。之所以如此顺利就被emi录取,就是因为他那丰厚的流行音乐素养。身为一个资深流行音乐粉,他又怎么可能分辨不出妹妹歌声的好坏?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凄怆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
之前因为震惊于台上的人是妹妹,所以并没有认真听,此刻再听到,他才明白了百代唱片的同事为什么对她的评价如此之高。何止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这根本就是天籁啊!他听了那么多流行金曲,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能够这么美。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妹妹的歌声一比,之前被他当成了女神的几位欧美流行女歌手瞬间就失去了原本吸引力,那种感觉就像见过了精致瓷器的欧洲贵族,再也无法忍受用粗粝不堪的陶器当餐具一般,不管一件瓷器的价格是否能让他们倾家荡产。
“我爱这夜色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