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县民营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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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稍大外,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多数民企缺乏规模效应。我县民营经济大多由传统产业和资源开采业组成,以原料为中心的工业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产业发展不平衡,产业单一,结构不合理,生产经营的工艺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利润空间小,品牌优势不突出,管理水平不高,加之资源综合利用率低,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限制了民企优化升级,导致产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
(二)、民营企业老板对企业缺乏科学管理,人才奇缺,家族式经营,观念陈旧。由于民营企业业主受自身政治、学识、法律、管理等方面素质的限制,在管理中“家庭式”决策中“家长化”这种模式无法适应再扩大、再发展的需要,已经暴露出保守、落后等弊端和弱点。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中,一方面,技术熟练工人成为企业竞相争夺的稀缺品,选择余地多,流动性增强,大多数民企缺乏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难于一支掌握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能力薄弱。另一方面,外地企业为了招到优秀员工,纷纷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社保和食宿等优惠,对民企招工产生较大竞争力。
(三)、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困难突出。由于目前的信贷评估标准尚无重大改进,融资难仍然是制约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因资本金较少,担保能力不强,难以大规模开展担保业务。银行慎贷、担保放大倍数降低,加之县级银行基本上无贷款审批权,贷款审批手续繁琐,时间过长,且门槛高,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二、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工作目标
尽管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困难是暂时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势头是强劲,发展趋势是可喜的。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管理规范、运作有序、优势互补、转型升级的民营经济发展格局,是时代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
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民营经济占全县gdp比重达到65 %;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以上,其中个体工商户达到2万户;微型企业达到3000户;小型民营企业2000户,规模(限额)以上企业民营企业300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10万人。培育营业收入5亿级企业2家,10亿级企业1家。
三、发展我县民营经济的工作安排
为实现以上工作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1、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经济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我县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改革开放的助推器,扩大就业的主渠道。
2、民营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要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全面小康,彭水必须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国有经济先天不足,利用“三资”缺少优势这一客观实际,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的优势,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税收,促进和谐发展。
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不断壮大县域经济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段抓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这个“总开关”为民营经济发展扫清思想障碍,必须做到“三个牢固树立”一是牢固树立抓民营经济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充分认识彭水经济发展的重要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二是牢固树立“两个毫不动摇”的观念,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者统一起来,坚持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三是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的观点,鼓励敢于创业、敢于创造、敢于创新,大兴创业兴业的风气。
(二)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条件。全面贯彻落实“1+3”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扩大投资领域,宽松经营条件。即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能源建设、兴办金融机构、水利工程建设、市政建设、电信建设、医疗卫生事业、教育和文化事业。允许以实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作价出资,其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试行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允许延长出资期限。除高危和重污染行业外,允许前置许可要件不完备的企业先登记注册,一年内完善相关手续。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原名称、沿用原前置许可转为企业。
(三)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借鉴国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设立由民营资本为主的民营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民营企业担保抵押机制;组织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股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社会化中介服务中心,按照“适当优惠,有偿使用,相对集中,公平竞争”的原则,将现有分散在各处的有资质、有实力、服务水平较高的中介组织,吸引到中心集中开展服务。
(四)完善服务平台和特许权经营制度。研究制定全县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建立一批信息咨询、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特许权经营制度,明确特许权项目的性质、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特许权经营制度及实施细则等法规,实现公开招投标,调动民营企业、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积极性。
(五)健全民营企业人才培训机制。建立起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数据库。民营企业所需各类人才由企业向政府所设立的有关培训机构,采取定单式委托培训;建立民营企业人才评审的工作机制,对高素质人才委托人力社保部门代为招录。通过抓好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同志们,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大发展,为培育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新的贡献!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规模稍大外,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多数民企缺乏规模效应。我县民营经济大多由传统产业和资源开采业组成,以原料为中心的工业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产业发展不平衡,产业单一,结构不合理,生产经营的工艺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利润空间小,品牌优势不突出,管理水平不高,加之资源综合利用率低,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限制了民企优化升级,导致产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
(二)、民营企业老板对企业缺乏科学管理,人才奇缺,家族式经营,观念陈旧。由于民营企业业主受自身政治、学识、法律、管理等方面素质的限制,在管理中“家庭式”决策中“家长化”这种模式无法适应再扩大、再发展的需要,已经暴露出保守、落后等弊端和弱点。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中,一方面,技术熟练工人成为企业竞相争夺的稀缺品,选择余地多,流动性增强,大多数民企缺乏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难于一支掌握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能力薄弱。另一方面,外地企业为了招到优秀员工,纷纷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社保和食宿等优惠,对民企招工产生较大竞争力。
(三)、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困难突出。由于目前的信贷评估标准尚无重大改进,融资难仍然是制约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因资本金较少,担保能力不强,难以大规模开展担保业务。银行慎贷、担保放大倍数降低,加之县级银行基本上无贷款审批权,贷款审批手续繁琐,时间过长,且门槛高,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二、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工作目标
尽管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困难是暂时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势头是强劲,发展趋势是可喜的。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管理规范、运作有序、优势互补、转型升级的民营经济发展格局,是时代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
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民营经济占全县gdp比重达到65 %;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以上,其中个体工商户达到2万户;微型企业达到3000户;小型民营企业2000户,规模(限额)以上企业民营企业300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10万人。培育营业收入5亿级企业2家,10亿级企业1家。
三、发展我县民营经济的工作安排
为实现以上工作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1、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经济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我县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改革开放的助推器,扩大就业的主渠道。
2、民营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要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全面小康,彭水必须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国有经济先天不足,利用“三资”缺少优势这一客观实际,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的优势,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税收,促进和谐发展。
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不断壮大县域经济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段抓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这个“总开关”为民营经济发展扫清思想障碍,必须做到“三个牢固树立”一是牢固树立抓民营经济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充分认识彭水经济发展的重要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二是牢固树立“两个毫不动摇”的观念,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者统一起来,坚持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三是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的观点,鼓励敢于创业、敢于创造、敢于创新,大兴创业兴业的风气。
(二)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条件。全面贯彻落实“1+3”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扩大投资领域,宽松经营条件。即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能源建设、兴办金融机构、水利工程建设、市政建设、电信建设、医疗卫生事业、教育和文化事业。允许以实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作价出资,其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试行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允许延长出资期限。除高危和重污染行业外,允许前置许可要件不完备的企业先登记注册,一年内完善相关手续。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原名称、沿用原前置许可转为企业。
(三)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借鉴国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设立由民营资本为主的民营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民营企业担保抵押机制;组织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股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社会化中介服务中心,按照“适当优惠,有偿使用,相对集中,公平竞争”的原则,将现有分散在各处的有资质、有实力、服务水平较高的中介组织,吸引到中心集中开展服务。
(四)完善服务平台和特许权经营制度。研究制定全县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建立一批信息咨询、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特许权经营制度,明确特许权项目的性质、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特许权经营制度及实施细则等法规,实现公开招投标,调动民营企业、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积极性。
(五)健全民营企业人才培训机制。建立起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数据库。民营企业所需各类人才由企业向政府所设立的有关培训机构,采取定单式委托培训;建立民营企业人才评审的工作机制,对高素质人才委托人力社保部门代为招录。通过抓好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同志们,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大发展,为培育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新的贡献!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