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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午断魂散”是一种极阴狠的寒毒,顾名思义,这种寒毒每天会在子、午时各发作一次,每回发作都会冻僵人体的血脉和器官,到了第七天,人的身体就会负荷不了那种奇寒而冻毙,即使再强壮的人也熬不过第八天。
“嗯!少主中的“子午断魂散”确实厉害,不过,还难不倒我“诸葛剑””百里常生掏出一只羊脂玉瓶,从瓶内倒出一颗香喷喷的灵药。“少主,你先服下这颗药丸压抑毒性,回去以后,属下再去寻药材解去少主体中的寒毒。”
“任哥哥,小欢喂你。”小欢连忙倒了一杯水在破茶杯内,机灵地放在他唇边。
“谢谢。”任剑清尴尬地望了两位叔叔一眼,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还需要一个小姑娘照顾,实在有点丢脸。
百里常生与朱天云相视一笑,少主总算比较像个孩子了,有时候他老成持重得令人忘了他才十四岁大而已。
突地,任剑清的黑眸闪过一抹异芒。
“小欢,你的脖子怎么了?”他轻轻地抬起她的下巴,皱着俊眉仔细检查她脖子上的瘀伤。
“坏人掐的。”小欢勇敢地忍住疼痛的眼泪,朝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坏人?!任剑清的目光询问地望向两位叔叔。
“是“青衣帮”的人弄伤的,魏元圭那老头为了逼迫小丫头说出少主的下落,竟然伤害了她的家人,而且还差点掐死她,不过,小丫头什么也没说。”朱天云一脸赞赏地点了点头。“少主,你这个小朋友真是够义气啊!别看她年纪这么小,竟然一点都不怕死,实在是难能可贵啊!”任剑清的心顿时拧痛了起来。“傻小欢!”
他情绪激动得将她小小的身躯搂进怀里,她为什么这么善良无私呢?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她怎么可以为他牺牲生命?她这颗小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什么?难道她不怕死吗?
“小欢不傻,爹爹说任哥哥帮我们很多,所以,我们不能让坏人抓走任哥哥。”小欢的童言童语虽然听起来幼稚,但也道出了山地人那种纯朴敦厚的天性。
生活在山里的人本来就比平地人多了一份热情,他们会互相帮忙、扶危济困,对于远道而来的人更是竭诚欢迎──不管认不认识。
现场三个人全都动容起来,尤其任剑清更是眼眶一湿,久久说不出话来。
“少主,你也用不着太内疚,易老弟和另一个丫头伤得并不重,大概休养两天便能下床了。”百里常生和煦地拍拍他的肩头。“何况属下已经接好易老弟的断骨,以后他就可以走路了。”
现在想想,他有点后悔没用最上等的灵药为易大勇接骨,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山林野夫竟能把两个女儿教得这么好?
任剑清望着正窝在他怀里呼呼大睡的小欢,若有所思地问:“百里叔叔,易大叔和小弯目前能移动吗?”
“少主是想将易家的人带回“金剑门”吗?”面对自己一手教导出来的得意弟子,百里常生一眼就看透他心中的盘算。
“嗯!等我们走后“青衣帮”绝对不会放过易大叔一家的,我不能把他们留下。”任剑清算定了心胸狭窄的“青衣帮”帮主会派人回来寻仇。
“少主说得有理,我负责保护易老弟一家子回“金剑门”至于少主就先和副座回去,免得其他门派闻风而来,害少主的毒伤拖延太久,有损身体。”朱天云虽然看似粗枝大叶,但其实是个心思缜密的人。
照理说,以他“刑堂”堂主的身分,根本轮不到他亲自护送,他只要派几个厉害的手下就够了,但是思及易家救了少主一命,他们等于是“金剑门”的大恩人,他可不敢太随便。
“天云的主意不错,我们快动身吧!”百里常生立刻抱起小欢软绵绵的身体,把她交给从未抱过小孩的朱天云。“天云,你小心一点,别摔坏了小丫头,还有你一路上得提高警觉,别让“青衣帮”有机可趁。”
“副座,你放心!我天云办事从不出岔子的。”朱天云手忙脚乱地抱住小欢。
“拜托你了,朱叔叔。”感觉到怀里的重量突然消失,任剑清莫名地感到一股怅然若失。
唉!他是怎么了
后来,小欢才慢慢知道她任哥哥的身分有多尊贵,他不但是一方霸主的独子,他的血更是江湖中人眼中的圣品。
在江湖传言中,只要喝到他的血,便能平添百年功力,并且会彻底改变体质,从此长生不老。
可是据她的百里师父说,这是有心人士放出来的大阴谋,用意在打击“金剑门”日渐壮大的声势。
任哥哥的血根本没那么好用。
“少主小时候贪玩,在后山吃到一株奇毒无比的“龙涎草”这种毒草在玩毒之人或习医之人眼中,可是视若珍宝,只要懂得服用的方法,就可以平添百年的功力,人的体质也会彻底改变,如果持之以恒地茹素修身,还可修炼成陆地神仙。”百里常生遗憾地换了个口气。
“可惜少主当时年幼,见到“龙涎草”颜色漂亮,就好玩地整株吃下,少主本来是必死无疑的,没想到他在翻滚间被在一旁守护“龙涎草”的毒蛇火大地咬了一口,动物性毒和植物性毒混合在他的体内,竟然意外地中和了他的毒性,使少主逃过一死。”
“不过,当时强劲的血脉逆流冲坏了他的经脉,使少主的经脉变得十分脆弱,再也不能练武了,如果强行练武运气的话,只会落得经脉尽断,吐血而亡的下场,这对活泼好动的少主而言,是一项沉重的打击,尤其后来江湖上又传出那些谣言,让少主的行动更是受限,他几乎是整天关在书房里,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似的。”
小欢还记得当时百里师父曾接下去说:“少主的血液中确实带有被中和过的“龙涎草”灵液,不过,那只能救身受重伤,或是生命垂危的人,对练武之人一点用处也没有。”
那时候,她还听不太懂百里师父说的话,只知道要遵从爹爹的吩咐,认真地学武,将来好保护任哥哥的安全,以报答他让爹爹可以再次行走的恩情。
任哥哥是易家的大恩人,同时也是大贵人,她一定要用生命来保护他才行。
突然──
“小欢,你怎么盯着少主的脸发呆啊?”伴随着那阵揶揄的笑问声,是一个清脆的响头。
百里常生有趣地斜睨了爱徒一眼,本来一场势均力敌的棋局,因为她目不转睛的凝视,使得他轻轻松松就打败难缠的对手。
拜他亲爱的徒弟所赐,他终于在睽违三年后再次尝到赢棋的滋味了。
“对不起,师父。”小欢揉着脑袋瓜子,靦腆地绽放笑颜。“小欢只是想起十年前刚来到“金剑门”的事,不知不觉就出了点神。”
一想到当初他们父女三人像土包子一样,在“金剑门”的总舵“飞炎岭”上闹出了那么多笑话,小欢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灿烂。
任剑清望见她那娇美的笑脸,**立刻传来一阵熟悉的骚动。“百里叔叔,我们再下一盘吧!”他不着痕迹地变换坐姿,顺便收拾紊乱的心绪。
“好啊!”百里常生笑弯了一双了然的眸子。“小欢,茶冷掉了,你再去沏一壶来吧!”他体贴地支开那名纯真无知的罪魁祸首,帮那已经欲火中烧的少主降温。
“噢!”小欢乖巧地应了一声,就提着茶壶晃出门口,显然对自家少主的严重“灾情”浑然不知。
小欢离去后,百里常生手持着黑棋,佯装思索棋路,嘴里则漫不经心地问:“少主打算什么时候和我那傻徒弟说清楚啊?”
少主迟迟不向自己的傻徒儿下手,害他在旁边看了也跟着难过起来。
以他一个堂堂少主之尊,何苦把自己搞得这么痛苦呢?不管是为妻为妾,只要他一句话,小欢就是他的人了,少主没事干嘛忍得那么辛苦啊?
“我在等她长大。”任剑清那清俊尔雅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这十年来他的改变并不大,依然是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俊美得不可思议,同时随着岁月的增长,他的气质也愈加温文出尘,宛如玉树临风般飘逸,加上他长年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衫,看上去像极了在凡间迷路的金童。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浑身上下比当年多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睿智神采,教人自惭形秽。
“那丫头都十八岁了,够大了。”百里常生嘀咕地摇了摇头,终于在棋盘上放下棋子。“少主要是手脚快一些,不知道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
任剑清唇边的笑意转为无奈。“小欢还未开窍,一直不把我当男人看待,我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只好耐着性子慢慢等了,等到她终于开窍的那天为止。
“少主,那傻丫头中了易老弟的毒太深,到现在还把你当成恩人看待,你不能光是用等的。”百里常生可以说是除了任剑清之外最了解小欢的人。“那傻丫头的脑袋固执得像头牛一样,如果少主不采取激烈一点的手段,就算等上一辈子,小欢恐怕还是将你视为恩人,而不是男人。”
“激烈一点的手段?”任剑清那黑玉般的俊眸闪过一抹笑意。“叔叔在暗示什么?”希望是他的耳朵听错了。
百里常生观看了一下门口,见宝贝爱徒还没回来,连忙把身子倾向他,嘿嘿地压低声音。“就是赶快把那丫头拐上床,让她知道你是男人啊!”“叔叔──”一抹极淡的红色在任剑清的俊颊上扩散开来。“别为老不尊了。”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师父?唉!
可怜的小欢!
“叔叔只是不忍见你憋得那么痛苦罢了。”其实百里常生是受门主──也就是任剑清的爹──所托来开导他的。
“叔叔,该你了。”任剑清笑了笑,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谈下去。
百里常生的思绪回到棋盘上。
不久,小欢喜孜孜地捧着一盒精致的食篮,脚步轻盈地走进来。“少主,南阳分舵的林舵主差人送来一盒桂花糕过来。”她几乎是用飘的进来。
“林舵主真是有心,知道少主喜欢吃南阳“王记”的桂花糕,每个月都差人快马送来一盒刚出炉的糕点来孝敬少主。”百里常生笑睇了眉开眼笑的小欢一眼。
大家都以为少主喜欢吃这种软绵绵的糕点,所以,每回到外头办事总会记得买一些可口的小点心回来请少主吃,可是,据他这么多年的观察,这些小点心最后好像都落入小欢的肚子中。
“他是个有心人。”任剑清脸上含着特别的笑意,轻轻地对小欢点头。
不行啦!小欢无声地蠕动粉红色的唇瓣,她的眼神若有所指地瞟了瞟一旁的百里常生。
她怎么能在师父面前吃少主的东西?这么大不敬的举动一定会害她被师父敲破脑袋瓜子的。
我明白了。任剑清在笑小欢的单纯,若是她知道刚才她最尊敬的师父对他建议了什么,现在不晓得还会不会那么担心?
“小欢,你把桂花糕拿回房里,我晚一点再吃。”
这样可以了吧?任剑清的黑眸充满了笑意。
“是。”小欢笑眯了一双灿亮有神的明眸。呵赚到了!
望着傻徒儿那飘飘然离去的背影,百里常生不禁好笑地摇起头来。“那丫头都快被你宠坏了,少主。”
小俩口默契十足地挤眉弄眼,可惜还是瞒不过他这个明眼人。
任剑清笑而不语地默认了。
小欢对他有救命之恩,但是,却从来不曾对他要求过任何东西,反而以保护他的安全做为人生目标,为他受了大大小小不下十次的伤,像她这种实心眼的乖巧女孩,他这么宠她有什么不对?
> “子午断魂散”是一种极阴狠的寒毒,顾名思义,这种寒毒每天会在子、午时各发作一次,每回发作都会冻僵人体的血脉和器官,到了第七天,人的身体就会负荷不了那种奇寒而冻毙,即使再强壮的人也熬不过第八天。
“嗯!少主中的“子午断魂散”确实厉害,不过,还难不倒我“诸葛剑””百里常生掏出一只羊脂玉瓶,从瓶内倒出一颗香喷喷的灵药。“少主,你先服下这颗药丸压抑毒性,回去以后,属下再去寻药材解去少主体中的寒毒。”
“任哥哥,小欢喂你。”小欢连忙倒了一杯水在破茶杯内,机灵地放在他唇边。
“谢谢。”任剑清尴尬地望了两位叔叔一眼,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还需要一个小姑娘照顾,实在有点丢脸。
百里常生与朱天云相视一笑,少主总算比较像个孩子了,有时候他老成持重得令人忘了他才十四岁大而已。
突地,任剑清的黑眸闪过一抹异芒。
“小欢,你的脖子怎么了?”他轻轻地抬起她的下巴,皱着俊眉仔细检查她脖子上的瘀伤。
“坏人掐的。”小欢勇敢地忍住疼痛的眼泪,朝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坏人?!任剑清的目光询问地望向两位叔叔。
“是“青衣帮”的人弄伤的,魏元圭那老头为了逼迫小丫头说出少主的下落,竟然伤害了她的家人,而且还差点掐死她,不过,小丫头什么也没说。”朱天云一脸赞赏地点了点头。“少主,你这个小朋友真是够义气啊!别看她年纪这么小,竟然一点都不怕死,实在是难能可贵啊!”任剑清的心顿时拧痛了起来。“傻小欢!”
他情绪激动得将她小小的身躯搂进怀里,她为什么这么善良无私呢?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她怎么可以为他牺牲生命?她这颗小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什么?难道她不怕死吗?
“小欢不傻,爹爹说任哥哥帮我们很多,所以,我们不能让坏人抓走任哥哥。”小欢的童言童语虽然听起来幼稚,但也道出了山地人那种纯朴敦厚的天性。
生活在山里的人本来就比平地人多了一份热情,他们会互相帮忙、扶危济困,对于远道而来的人更是竭诚欢迎──不管认不认识。
现场三个人全都动容起来,尤其任剑清更是眼眶一湿,久久说不出话来。
“少主,你也用不着太内疚,易老弟和另一个丫头伤得并不重,大概休养两天便能下床了。”百里常生和煦地拍拍他的肩头。“何况属下已经接好易老弟的断骨,以后他就可以走路了。”
现在想想,他有点后悔没用最上等的灵药为易大勇接骨,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山林野夫竟能把两个女儿教得这么好?
任剑清望着正窝在他怀里呼呼大睡的小欢,若有所思地问:“百里叔叔,易大叔和小弯目前能移动吗?”
“少主是想将易家的人带回“金剑门”吗?”面对自己一手教导出来的得意弟子,百里常生一眼就看透他心中的盘算。
“嗯!等我们走后“青衣帮”绝对不会放过易大叔一家的,我不能把他们留下。”任剑清算定了心胸狭窄的“青衣帮”帮主会派人回来寻仇。
“少主说得有理,我负责保护易老弟一家子回“金剑门”至于少主就先和副座回去,免得其他门派闻风而来,害少主的毒伤拖延太久,有损身体。”朱天云虽然看似粗枝大叶,但其实是个心思缜密的人。
照理说,以他“刑堂”堂主的身分,根本轮不到他亲自护送,他只要派几个厉害的手下就够了,但是思及易家救了少主一命,他们等于是“金剑门”的大恩人,他可不敢太随便。
“天云的主意不错,我们快动身吧!”百里常生立刻抱起小欢软绵绵的身体,把她交给从未抱过小孩的朱天云。“天云,你小心一点,别摔坏了小丫头,还有你一路上得提高警觉,别让“青衣帮”有机可趁。”
“副座,你放心!我天云办事从不出岔子的。”朱天云手忙脚乱地抱住小欢。
“拜托你了,朱叔叔。”感觉到怀里的重量突然消失,任剑清莫名地感到一股怅然若失。
唉!他是怎么了
后来,小欢才慢慢知道她任哥哥的身分有多尊贵,他不但是一方霸主的独子,他的血更是江湖中人眼中的圣品。
在江湖传言中,只要喝到他的血,便能平添百年功力,并且会彻底改变体质,从此长生不老。
可是据她的百里师父说,这是有心人士放出来的大阴谋,用意在打击“金剑门”日渐壮大的声势。
任哥哥的血根本没那么好用。
“少主小时候贪玩,在后山吃到一株奇毒无比的“龙涎草”这种毒草在玩毒之人或习医之人眼中,可是视若珍宝,只要懂得服用的方法,就可以平添百年的功力,人的体质也会彻底改变,如果持之以恒地茹素修身,还可修炼成陆地神仙。”百里常生遗憾地换了个口气。
“可惜少主当时年幼,见到“龙涎草”颜色漂亮,就好玩地整株吃下,少主本来是必死无疑的,没想到他在翻滚间被在一旁守护“龙涎草”的毒蛇火大地咬了一口,动物性毒和植物性毒混合在他的体内,竟然意外地中和了他的毒性,使少主逃过一死。”
“不过,当时强劲的血脉逆流冲坏了他的经脉,使少主的经脉变得十分脆弱,再也不能练武了,如果强行练武运气的话,只会落得经脉尽断,吐血而亡的下场,这对活泼好动的少主而言,是一项沉重的打击,尤其后来江湖上又传出那些谣言,让少主的行动更是受限,他几乎是整天关在书房里,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似的。”
小欢还记得当时百里师父曾接下去说:“少主的血液中确实带有被中和过的“龙涎草”灵液,不过,那只能救身受重伤,或是生命垂危的人,对练武之人一点用处也没有。”
那时候,她还听不太懂百里师父说的话,只知道要遵从爹爹的吩咐,认真地学武,将来好保护任哥哥的安全,以报答他让爹爹可以再次行走的恩情。
任哥哥是易家的大恩人,同时也是大贵人,她一定要用生命来保护他才行。
突然──
“小欢,你怎么盯着少主的脸发呆啊?”伴随着那阵揶揄的笑问声,是一个清脆的响头。
百里常生有趣地斜睨了爱徒一眼,本来一场势均力敌的棋局,因为她目不转睛的凝视,使得他轻轻松松就打败难缠的对手。
拜他亲爱的徒弟所赐,他终于在睽违三年后再次尝到赢棋的滋味了。
“对不起,师父。”小欢揉着脑袋瓜子,靦腆地绽放笑颜。“小欢只是想起十年前刚来到“金剑门”的事,不知不觉就出了点神。”
一想到当初他们父女三人像土包子一样,在“金剑门”的总舵“飞炎岭”上闹出了那么多笑话,小欢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灿烂。
任剑清望见她那娇美的笑脸,**立刻传来一阵熟悉的骚动。“百里叔叔,我们再下一盘吧!”他不着痕迹地变换坐姿,顺便收拾紊乱的心绪。
“好啊!”百里常生笑弯了一双了然的眸子。“小欢,茶冷掉了,你再去沏一壶来吧!”他体贴地支开那名纯真无知的罪魁祸首,帮那已经欲火中烧的少主降温。
“噢!”小欢乖巧地应了一声,就提着茶壶晃出门口,显然对自家少主的严重“灾情”浑然不知。
小欢离去后,百里常生手持着黑棋,佯装思索棋路,嘴里则漫不经心地问:“少主打算什么时候和我那傻徒弟说清楚啊?”
少主迟迟不向自己的傻徒儿下手,害他在旁边看了也跟着难过起来。
以他一个堂堂少主之尊,何苦把自己搞得这么痛苦呢?不管是为妻为妾,只要他一句话,小欢就是他的人了,少主没事干嘛忍得那么辛苦啊?
“我在等她长大。”任剑清那清俊尔雅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这十年来他的改变并不大,依然是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俊美得不可思议,同时随着岁月的增长,他的气质也愈加温文出尘,宛如玉树临风般飘逸,加上他长年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衫,看上去像极了在凡间迷路的金童。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浑身上下比当年多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睿智神采,教人自惭形秽。
“那丫头都十八岁了,够大了。”百里常生嘀咕地摇了摇头,终于在棋盘上放下棋子。“少主要是手脚快一些,不知道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
任剑清唇边的笑意转为无奈。“小欢还未开窍,一直不把我当男人看待,我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只好耐着性子慢慢等了,等到她终于开窍的那天为止。
“少主,那傻丫头中了易老弟的毒太深,到现在还把你当成恩人看待,你不能光是用等的。”百里常生可以说是除了任剑清之外最了解小欢的人。“那傻丫头的脑袋固执得像头牛一样,如果少主不采取激烈一点的手段,就算等上一辈子,小欢恐怕还是将你视为恩人,而不是男人。”
“激烈一点的手段?”任剑清那黑玉般的俊眸闪过一抹笑意。“叔叔在暗示什么?”希望是他的耳朵听错了。
百里常生观看了一下门口,见宝贝爱徒还没回来,连忙把身子倾向他,嘿嘿地压低声音。“就是赶快把那丫头拐上床,让她知道你是男人啊!”“叔叔──”一抹极淡的红色在任剑清的俊颊上扩散开来。“别为老不尊了。”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师父?唉!
可怜的小欢!
“叔叔只是不忍见你憋得那么痛苦罢了。”其实百里常生是受门主──也就是任剑清的爹──所托来开导他的。
“叔叔,该你了。”任剑清笑了笑,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谈下去。
百里常生的思绪回到棋盘上。
不久,小欢喜孜孜地捧着一盒精致的食篮,脚步轻盈地走进来。“少主,南阳分舵的林舵主差人送来一盒桂花糕过来。”她几乎是用飘的进来。
“林舵主真是有心,知道少主喜欢吃南阳“王记”的桂花糕,每个月都差人快马送来一盒刚出炉的糕点来孝敬少主。”百里常生笑睇了眉开眼笑的小欢一眼。
大家都以为少主喜欢吃这种软绵绵的糕点,所以,每回到外头办事总会记得买一些可口的小点心回来请少主吃,可是,据他这么多年的观察,这些小点心最后好像都落入小欢的肚子中。
“他是个有心人。”任剑清脸上含着特别的笑意,轻轻地对小欢点头。
不行啦!小欢无声地蠕动粉红色的唇瓣,她的眼神若有所指地瞟了瞟一旁的百里常生。
她怎么能在师父面前吃少主的东西?这么大不敬的举动一定会害她被师父敲破脑袋瓜子的。
我明白了。任剑清在笑小欢的单纯,若是她知道刚才她最尊敬的师父对他建议了什么,现在不晓得还会不会那么担心?
“小欢,你把桂花糕拿回房里,我晚一点再吃。”
这样可以了吧?任剑清的黑眸充满了笑意。
“是。”小欢笑眯了一双灿亮有神的明眸。呵赚到了!
望着傻徒儿那飘飘然离去的背影,百里常生不禁好笑地摇起头来。“那丫头都快被你宠坏了,少主。”
小俩口默契十足地挤眉弄眼,可惜还是瞒不过他这个明眼人。
任剑清笑而不语地默认了。
小欢对他有救命之恩,但是,却从来不曾对他要求过任何东西,反而以保护他的安全做为人生目标,为他受了大大小小不下十次的伤,像她这种实心眼的乖巧女孩,他这么宠她有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