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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不好过
三天的时间,对于从陵墓里出来的秦筝来说,完全是折磨。
可能是在阴冷不见天日的墓室里过的时间太长了,她的身体完全适应了那里面无风潮湿的环境,这出来了,见风了,见了阳光,喝的水吃的饭也变了,她的身体开始不适应。
白白嫩嫩的小脸儿长出了许多的红疙瘩,乍一看,就好像被蜜蜂蜇了一样,她照镜子时都吓了一跳,而且还痒得不得了。
但也没办法挠,她这皮肤实在太过敏感,只要轻轻的在手腕上掐一下,那地方的皮肉立即鼓起来,红红的一片,得需要很久才能消退下去。
更何况挠脸了,要是挠破了,肯定留疤。
小桂也没得办法,去找嬷嬷说想求点药,被嬷嬷几个大白眼儿给瞪了回来。
“行了,你也别去再碰灰了,不给就不给。这红疙瘩过几天就能退了,没事儿。”听闻,秦筝摇摇头,看来,他们不止没把她当根葱,也没把那个大元帅九王爷当回事儿。她这幅‘尊荣’做新娘,肯定得吓死那个九王。
“哼,实在太过分了。小姐马上就要出嫁了,这模样用多少胭脂也盖不住,到时洞房时可怎么办啊?”小桂气得不行,但又没得办法。这整个府邸里,都是些冷心冷血的人。
“是啊,得吓得新郎当场尿裤子。”不离开轮椅,她这模样还真是如同个残废人。
“小姐!”小桂揪鼻子,这小姐,都要做王妃了,这要是以后说话还动不动的尿裤子尿裤子的,太丢脸了。
“你就别像个大妈似的了,这嬷嬷该做的事你都做了。”挥挥手,秦筝恣意的很。按理说她这都要出嫁了,而且嫁的怎么说也是皇室子弟,肯定得有嬷嬷来教导规矩。可是根本就没人来管,看来他们是根本不在意她将来是否丢人。也或许,他们巴不得她丢人。给自己丢人,也给那个大元帅九王云战丢人。
那时,皇上也许就乐了,皇上乐了,就能赏给秦通个骨头吃吃。
“明儿小姐就出嫁了,可你瞧瞧,今儿咱们这里还这么冷清,连凤冠霞帔都没送过来,太欺负人了。不过幸好咱们马上就离开这儿了,永远不回来。”小桂捧着脸,她是真的庆幸能跟着秦筝离开这儿。
她和曹纲请求跟随秦筝,本以为会好一顿求的,但谁知,他们俩只是说明了意图秦通就同意了。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给秦筝陪嫁丫鬟护卫,但若不陪嫁又显得太过寒酸,起码丫鬟一个护卫一个。
但,事实是,没人会想跟着秦筝。这两天秦通凡是注意一下谁,个个都心惊胆战的,倒是让他好一通为难。
恰巧这时,小桂和曹纲自动请缨,倒是让秦通瞬时痛快了,立马就准了。
摸着自己脸上的红疙瘩,秦筝大口呼吸,能让自己舒坦一点。这疙瘩痒的要死,这是过敏。
“您别摸了,越摸越多。”拿扇子给秦筝扇风,小桂看她那满脸的红疙瘩也觉得难受。不过谁让秦筝太过细皮嫩肉了,她这皮肤依小桂看来,跟婴儿似的,又白又嫩,脱壳的煮鸡蛋。
“在陵墓里时间太久了,把我这体质都变了。往后,那些我馋的东西都不能随便吃了,否则,就是这结果。”想想还真是憋屈。
“在陵墓里的时候,咱们就想着,只要能出去,就是一辈子吃糠咽菜也成。但现在,小姐好像又不满足了。”笑嘻嘻,小桂也刁钻的很。
斜睨她一眼,秦筝红唇弯弯,元宝似的红唇随意勾起一个弧度,都满载诱惑。
“现在都敢这么和我说话了,看来,我得学学其他的小姐夫人什么的,给你点教训了。”站起身,她这个头倒是比小桂高那么一点点。
小桂笑容不改,向后退了几步,拿着扇子殷勤的给秦筝扇风。
“小姐别生气嘛,奴婢乱说。奴婢以后不会了,若是再胡说,小姐再收拾奴婢不迟。”伶牙俐齿,还真是奴婢似主。
“哼,下次?下次我就直接把你的舌头拔了,让你再得瑟。”顶着满脸的红疙瘩,秦筝作势拔她的舌头。
小桂笑嘻嘻的躲,秦筝伸手揪她的头发,小桂躲得快,秦筝的手也很快,她这几年跟曹纲学功夫可是没白学。
蓦地,外面有人敲门,秦筝嗖的回到轮椅上坐好,脑袋一歪,眼睛直勾勾,又像个半死不活的神经病似的。
小桂则立即一脸愁容,转头看着房门的方向。
房门被从外打开,两个丫鬟板着脸走进来,她们很明显的嫌弃这里,似乎走进来就侮辱了她们的身份似的。
“小桂,这是明日二小姐的喜服,凤冠霞帔,你可看好了,别让二小姐再发疯给撕了。”两个丫鬟,一个捧着大红的衣裙喜帕,另一个托着缀满珍珠的黄金头冠,好看的很。
“哦,我知道了。”小桂点点头,在那两个丫鬟鄙弃又可怜的眼神中恍若石像似的站立。直至她们俩离开,小桂才一步窜过去,分别看了看,然后扭头看向秦筝,“小姐,还真好看。”
秦筝可是万分讨厌这颜色,在陵墓里四年,她所有的衣服都是这颜色,连内裤都是这个颜色,她对这个颜色生理厌恶。
“难看死了,哪里好看?你觉得好看的话,明儿你穿吧。”挑了挑眉,秦筝十分大方。
小桂立即摇头,“奴婢要是穿上了,这脑袋也就别想要了。”
笑,秦筝调侃,“让你去做王妃还不好?到时大元帅发现他的新娘不是传说中的残废神经病,说不准就高兴了。一高兴,爱上你了,到时荣华富贵享不尽啊。”
“小姐,你这不说你自己呢嘛!”她只是个奴婢小丫头,虽说不残废脑子也正常,但也仅限于正常罢了,和绝顶聪明什么的不搭边。所以,像那什么大元帅大将军的,也根本不可能看上她,她也不敢想。
秦筝脸色变了变,而后摇头,“我还真没说我自己。我隐隐觉得,咱们将来的日子,不好过。”
☆、012、新婚
大婚的日子终于到来,其实也很快,只是眨眼间,就到了这一天了。
秦筝脸上的红疙瘩更一发不可收拾了,但依据她自己来看,这些红疙瘩是到了彻底爆发后排出毒素的时候了。之后就会慢慢恢复,这是个好现象。
然而,这现象对她来说挺好,可只是时间不对。
今儿大婚,这清净了很久的院子聚满了人。一群丫鬟和几个看起来上了年纪的嬷嬷围着秦筝给她穿衣打扮,那利落的动作,拎着秦筝来来回回,一点都不客气。
秦筝有感觉,但又不能表现出来,只得继续装作残废的被一群女人来回折腾。
那喜服一层又一层,可比在陵墓里穿的上档次的多,质量超级好,在灯火下泛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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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不好过
三天的时间,对于从陵墓里出来的秦筝来说,完全是折磨。
可能是在阴冷不见天日的墓室里过的时间太长了,她的身体完全适应了那里面无风潮湿的环境,这出来了,见风了,见了阳光,喝的水吃的饭也变了,她的身体开始不适应。
白白嫩嫩的小脸儿长出了许多的红疙瘩,乍一看,就好像被蜜蜂蜇了一样,她照镜子时都吓了一跳,而且还痒得不得了。
但也没办法挠,她这皮肤实在太过敏感,只要轻轻的在手腕上掐一下,那地方的皮肉立即鼓起来,红红的一片,得需要很久才能消退下去。
更何况挠脸了,要是挠破了,肯定留疤。
小桂也没得办法,去找嬷嬷说想求点药,被嬷嬷几个大白眼儿给瞪了回来。
“行了,你也别去再碰灰了,不给就不给。这红疙瘩过几天就能退了,没事儿。”听闻,秦筝摇摇头,看来,他们不止没把她当根葱,也没把那个大元帅九王爷当回事儿。她这幅‘尊荣’做新娘,肯定得吓死那个九王。
“哼,实在太过分了。小姐马上就要出嫁了,这模样用多少胭脂也盖不住,到时洞房时可怎么办啊?”小桂气得不行,但又没得办法。这整个府邸里,都是些冷心冷血的人。
“是啊,得吓得新郎当场尿裤子。”不离开轮椅,她这模样还真是如同个残废人。
“小姐!”小桂揪鼻子,这小姐,都要做王妃了,这要是以后说话还动不动的尿裤子尿裤子的,太丢脸了。
“你就别像个大妈似的了,这嬷嬷该做的事你都做了。”挥挥手,秦筝恣意的很。按理说她这都要出嫁了,而且嫁的怎么说也是皇室子弟,肯定得有嬷嬷来教导规矩。可是根本就没人来管,看来他们是根本不在意她将来是否丢人。也或许,他们巴不得她丢人。给自己丢人,也给那个大元帅九王云战丢人。
那时,皇上也许就乐了,皇上乐了,就能赏给秦通个骨头吃吃。
“明儿小姐就出嫁了,可你瞧瞧,今儿咱们这里还这么冷清,连凤冠霞帔都没送过来,太欺负人了。不过幸好咱们马上就离开这儿了,永远不回来。”小桂捧着脸,她是真的庆幸能跟着秦筝离开这儿。
她和曹纲请求跟随秦筝,本以为会好一顿求的,但谁知,他们俩只是说明了意图秦通就同意了。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给秦筝陪嫁丫鬟护卫,但若不陪嫁又显得太过寒酸,起码丫鬟一个护卫一个。
但,事实是,没人会想跟着秦筝。这两天秦通凡是注意一下谁,个个都心惊胆战的,倒是让他好一通为难。
恰巧这时,小桂和曹纲自动请缨,倒是让秦通瞬时痛快了,立马就准了。
摸着自己脸上的红疙瘩,秦筝大口呼吸,能让自己舒坦一点。这疙瘩痒的要死,这是过敏。
“您别摸了,越摸越多。”拿扇子给秦筝扇风,小桂看她那满脸的红疙瘩也觉得难受。不过谁让秦筝太过细皮嫩肉了,她这皮肤依小桂看来,跟婴儿似的,又白又嫩,脱壳的煮鸡蛋。
“在陵墓里时间太久了,把我这体质都变了。往后,那些我馋的东西都不能随便吃了,否则,就是这结果。”想想还真是憋屈。
“在陵墓里的时候,咱们就想着,只要能出去,就是一辈子吃糠咽菜也成。但现在,小姐好像又不满足了。”笑嘻嘻,小桂也刁钻的很。
斜睨她一眼,秦筝红唇弯弯,元宝似的红唇随意勾起一个弧度,都满载诱惑。
“现在都敢这么和我说话了,看来,我得学学其他的小姐夫人什么的,给你点教训了。”站起身,她这个头倒是比小桂高那么一点点。
小桂笑容不改,向后退了几步,拿着扇子殷勤的给秦筝扇风。
“小姐别生气嘛,奴婢乱说。奴婢以后不会了,若是再胡说,小姐再收拾奴婢不迟。”伶牙俐齿,还真是奴婢似主。
“哼,下次?下次我就直接把你的舌头拔了,让你再得瑟。”顶着满脸的红疙瘩,秦筝作势拔她的舌头。
小桂笑嘻嘻的躲,秦筝伸手揪她的头发,小桂躲得快,秦筝的手也很快,她这几年跟曹纲学功夫可是没白学。
蓦地,外面有人敲门,秦筝嗖的回到轮椅上坐好,脑袋一歪,眼睛直勾勾,又像个半死不活的神经病似的。
小桂则立即一脸愁容,转头看着房门的方向。
房门被从外打开,两个丫鬟板着脸走进来,她们很明显的嫌弃这里,似乎走进来就侮辱了她们的身份似的。
“小桂,这是明日二小姐的喜服,凤冠霞帔,你可看好了,别让二小姐再发疯给撕了。”两个丫鬟,一个捧着大红的衣裙喜帕,另一个托着缀满珍珠的黄金头冠,好看的很。
“哦,我知道了。”小桂点点头,在那两个丫鬟鄙弃又可怜的眼神中恍若石像似的站立。直至她们俩离开,小桂才一步窜过去,分别看了看,然后扭头看向秦筝,“小姐,还真好看。”
秦筝可是万分讨厌这颜色,在陵墓里四年,她所有的衣服都是这颜色,连内裤都是这个颜色,她对这个颜色生理厌恶。
“难看死了,哪里好看?你觉得好看的话,明儿你穿吧。”挑了挑眉,秦筝十分大方。
小桂立即摇头,“奴婢要是穿上了,这脑袋也就别想要了。”
笑,秦筝调侃,“让你去做王妃还不好?到时大元帅发现他的新娘不是传说中的残废神经病,说不准就高兴了。一高兴,爱上你了,到时荣华富贵享不尽啊。”
“小姐,你这不说你自己呢嘛!”她只是个奴婢小丫头,虽说不残废脑子也正常,但也仅限于正常罢了,和绝顶聪明什么的不搭边。所以,像那什么大元帅大将军的,也根本不可能看上她,她也不敢想。
秦筝脸色变了变,而后摇头,“我还真没说我自己。我隐隐觉得,咱们将来的日子,不好过。”
☆、012、新婚
大婚的日子终于到来,其实也很快,只是眨眼间,就到了这一天了。
秦筝脸上的红疙瘩更一发不可收拾了,但依据她自己来看,这些红疙瘩是到了彻底爆发后排出毒素的时候了。之后就会慢慢恢复,这是个好现象。
然而,这现象对她来说挺好,可只是时间不对。
今儿大婚,这清净了很久的院子聚满了人。一群丫鬟和几个看起来上了年纪的嬷嬷围着秦筝给她穿衣打扮,那利落的动作,拎着秦筝来来回回,一点都不客气。
秦筝有感觉,但又不能表现出来,只得继续装作残废的被一群女人来回折腾。
那喜服一层又一层,可比在陵墓里穿的上档次的多,质量超级好,在灯火下泛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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