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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筝便是找了董记珠花铺的董大娘选中了这么一个小倌儿,董大娘倒是给她推荐了好几个更有经验的小倌儿,说是个个身经百战、技艺精湛,更懂得如何把女人侍候的舒爽无比。而不像那些雏儿,便是有人教导,到底没真刀真枪的上过阵,多少还是嫩了些。
可是洛筝还是选了个第一次上阵的雏儿,即使这样的第一次还是会痛,但会让她心里舒服些,至少这个小倌儿在她之前是没被别人用过的。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家伙虽然是第一次上阵,但却几乎没怎么弄痛她,除了进入的那一瞬间,但是跟着而来的便是如潮涌般的快感。让她在拼命咬住唇控制□□的同时再一次感慨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想想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混帐就只知肆无忌惮的横冲直撞,蛮横的捣来捣去,就跟只饿狼一样,哪像现在这个这般的温柔小意、体贴万端,如一汪温泉将她包裹其中,也化了一滩柔水。他甚至将他手指放到她的唇边,让她别再咬自己的唇,而是咬他。
洛筝头一次知道,原来即使是和不爱的人做这样的事儿,也能从*上得到这样大的欢愉,这可是她活了两辈子都没能体验过的欢愉。
前世和秦恒的床第之事,纵然后来也慢慢得了些趣儿,但那人每次都太过刚猛,虽然得趣,但让她感觉更多的却是累,每次都累得她腰酸腿软,大大抵消了这种床底第间的乐事儿。后来他登基为帝,纳了一堆的妃嫔,每夜召不同的人侍寝,他的身子再不是只有她一人可以独享,纵然她最后还是让步让他进了她的寝宫,可是当他再在她的身上奋力劳作时,即便他此时的床技已大为精进,仍能让她的身子一阵阵颤栗,可是她的心里却再没有任何的感觉。
所以后来索性再不让他进门,于她而言,不但一点没觉得寂寞难耐,反倒觉得再不用去做那样麻木无味的苦差事,真是一种解脱。
大滴大滴的汗水洒落在她的身上,那烫人的热度灼得她的身子又是一阵战栗,这种快乐的感觉可真好!
可就是结束的也太快了吧!这人前戏到是做得足足的,可是这怎么才刚刚上阵,枪还没磨几下,就鸣金收兵、偃旗息鼓了。当年秦恒那个生瓜蛋子的第一次都比他坚持的时间久一点。
那个有些青涩的声音慌忙开口道:“对不起,我,我头一次,实在……”
他的慌张反倒让洛筝的唇边绽出一丝笑意,这一次她抬手轻轻捂上他的嘴,另一只手轻轻在他背上一笔一划的写道,“不急,还有下次。”
他伏在她身上,将头埋在她的脖颈处,像只小兽一样蹭来蹭去,让她忽然就想到秦恒送她的那只小白虎,心中莫名就是一软。便跟哄小白一样拍拍他的脑袋,便想起身离去。
哪知她刚从榻上下来,还未在床边站定,便被人从身后一把又给抱上了床,温热的呼吸近在耳旁,“再来!”她听到那个青涩的声音说,这一次他再没有紧张慌乱,而是既温柔又勇猛的再次扑了上来,从一汪温泉化成了一股惊涛骇浪,席卷着她一浪高过一浪的不断向着极乐的仙境飞升。
在脑中白光闪过的那一瞬间,洛筝忽然想到一句词,“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原来床第之欢当真可以这样让人□□。
可是为什么此刻两人间这种激荡不已的热烈碰撞,还有身上这人突然的不管不顾、勇往直前,都莫名让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第65章姨母来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明明应该是不同的两个人才对,可是洛筝心底就是生出了这种莫名的熟悉和恍惚,她的手下意识的便朝身上那人的脸上摸去。
她在黑暗中闭着眼睛,细细感受指尖下那人的眉眼、口鼻、还有脸型、耳朵,一颗心渐渐安定下来。
这人绝不是秦恒,不但声音不一样,他的长相也和秦恒完全不一样。
前世她和秦恒之间还没相敬如冰的时候,每次欢爱过后,身边的男人沉沉睡去,她却总是睡不着,很想看一看他的睡颜。可恨这人和她欢爱之时从不许点灯,便只能用指尖代替眼睛在黑暗中凝视她的恋人,一遍又一遍细细描摹他的眉眼,在指端,在心头。
一定是前世她描摹过太多次他的眉眼,居然到现在她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在她指下他的面容是什么样儿的。正是这一点让她越发肯定此时正和她欢爱的男人不是秦恒。
不是他就好啊!
当她回到寝殿时,秦恒还在床上沉睡,脸色潮红、呓语不断。想来还在幻梦之中,也是,这药效可是能一直持续两个时辰的。看看快到了他该起的时辰,洛筝犹豫了一下,还是躺到了他的身边。
没过多久,便感觉到身边有了些微的动静,不用睁开眼,她也能感觉到某人那两道灼热的视线,跟着便觉得额上一暖。
一夜好梦的秦恒在她额上轻轻印下一吻,轻声道:“有了昨晚,我才知道什么叫只羡鸳鸯不羡仙!”
他明知某人是在装睡,却也不点破,仍怕吵到她似的,轻手轻脚的起身抱起衣裳到外间去更衣净面,穿戴好后忍不住又进来想再看她一眼,结果这一看,哪里还迈得动步子,直到王福贵实在是等不下去在门外催他,他这才恋恋不舍的出门登车。
他到是想“*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可惜还不到时候啊!匡正署那帮人已经上了好几本折子说阿筝椒房专宠,若是他再因她而误了朝政,那帮人更会闹得凶。他昨日是下了朝才陪着阿筝赶过来,为了不耽误今日的早朝,现在天不亮就得再往宫里赶。
至于阿筝,他再不愿和她分离,也不舍得要她也这般行色匆匆,现下又是阳春三月的大好时节,骊山处处山花烂漫,留她在这里赏玩几日春花春景倒也不错。
他本是想最多只留阿筝在骊宫十天的,可是十日后,纵然他派了王福贵亲自去接皇后回宫,也没把人给接回来。王大总管苦着个脸,一看自家陛下的脸色,胆战心惊的把皇后的上表给呈了上去。
秦恒打开一看,脸色顿时黑的不能再黑。
洛筝表示因为她椒房专宠了一年多还没有任何喜信,便打算在骊山的温泉行宫好好调养调养身子,她不在宫里,也好让陛下多去亲近临幸别的女子,好早日诞下龙嗣,为大秦朝传宗接代。
一言以概之就是,她不打算回宫了,打算一直在骊山行宫住下去。
毕竟这行宫到底不比皇宫宫禁那般森严,更方便她出墙。等哪天她月事迟来超过三天,她便立刻回宫。
也多亏了秦恒这一世无比注重给她调养身子,她现下的月信真是准的不能再准,这都半年多了,从没有早来一天或是晚来一天。
她也是算好了易于受孕的日子,每逢两次月事之间才会和那小倌儿同房,若是半个月后月信未至,那便多半已是珠胎暗结。到时候她再回宫和秦恒同寝一晚,想办法再让他做一场美梦,等到生产之时便是错个十几二十几天的,也不易引人怀疑。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秦恒居然不辞辛苦、隔三岔五的就往她这儿跑,大部分时候都是轻车简从,连王福贵都不带,带着几个侍卫骑着他那匹赤焰马就偷偷溜过来了。
为了不引人注目,落人以口实,秦恒都是晚上天黑后出宫,一路快马加鞭赶到骊山,然后抱着洛筝睡一晚,第二天天不亮再快马加鞭的赶回去。亏得他那匹赤焰日行千里,让他还能有些时间睡上一会儿,不然这不停的来回奔波就是个铁人也受不了。
按说这秦恒愿意主动送上门,也是好事一件,更方便她遮掩行事,可问题是她手中迷心醉梦散和*夺魄香这两样奇药,只够再用十一次,哪禁得起他这样动不动就跑过来求欢。
于是,她只能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拒绝。
“我今日身子不舒服?”
“来人,传太医!”某人着急。
……
“好吧,其实是我今天不想那个……”
某人松了一口气,“你身子没事就好,你不想那咱们就不做,我抱着你睡可好?”
洛筝纠结,想说不好吧,可之前明面上的合卺酒都喝过了,他在梦里都和自己那啥过了,现在又不许人家近身,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阿筝,我赶了近百里的路只为了见你一面,还只能睡两个时辰就要再赶回去,你好歹可怜可怜我,不许我疼爱你,那让我抱着你总好吧!... -->>
洛筝便是找了董记珠花铺的董大娘选中了这么一个小倌儿,董大娘倒是给她推荐了好几个更有经验的小倌儿,说是个个身经百战、技艺精湛,更懂得如何把女人侍候的舒爽无比。而不像那些雏儿,便是有人教导,到底没真刀真枪的上过阵,多少还是嫩了些。
可是洛筝还是选了个第一次上阵的雏儿,即使这样的第一次还是会痛,但会让她心里舒服些,至少这个小倌儿在她之前是没被别人用过的。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家伙虽然是第一次上阵,但却几乎没怎么弄痛她,除了进入的那一瞬间,但是跟着而来的便是如潮涌般的快感。让她在拼命咬住唇控制□□的同时再一次感慨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想想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混帐就只知肆无忌惮的横冲直撞,蛮横的捣来捣去,就跟只饿狼一样,哪像现在这个这般的温柔小意、体贴万端,如一汪温泉将她包裹其中,也化了一滩柔水。他甚至将他手指放到她的唇边,让她别再咬自己的唇,而是咬他。
洛筝头一次知道,原来即使是和不爱的人做这样的事儿,也能从*上得到这样大的欢愉,这可是她活了两辈子都没能体验过的欢愉。
前世和秦恒的床第之事,纵然后来也慢慢得了些趣儿,但那人每次都太过刚猛,虽然得趣,但让她感觉更多的却是累,每次都累得她腰酸腿软,大大抵消了这种床底第间的乐事儿。后来他登基为帝,纳了一堆的妃嫔,每夜召不同的人侍寝,他的身子再不是只有她一人可以独享,纵然她最后还是让步让他进了她的寝宫,可是当他再在她的身上奋力劳作时,即便他此时的床技已大为精进,仍能让她的身子一阵阵颤栗,可是她的心里却再没有任何的感觉。
所以后来索性再不让他进门,于她而言,不但一点没觉得寂寞难耐,反倒觉得再不用去做那样麻木无味的苦差事,真是一种解脱。
大滴大滴的汗水洒落在她的身上,那烫人的热度灼得她的身子又是一阵战栗,这种快乐的感觉可真好!
可就是结束的也太快了吧!这人前戏到是做得足足的,可是这怎么才刚刚上阵,枪还没磨几下,就鸣金收兵、偃旗息鼓了。当年秦恒那个生瓜蛋子的第一次都比他坚持的时间久一点。
那个有些青涩的声音慌忙开口道:“对不起,我,我头一次,实在……”
他的慌张反倒让洛筝的唇边绽出一丝笑意,这一次她抬手轻轻捂上他的嘴,另一只手轻轻在他背上一笔一划的写道,“不急,还有下次。”
他伏在她身上,将头埋在她的脖颈处,像只小兽一样蹭来蹭去,让她忽然就想到秦恒送她的那只小白虎,心中莫名就是一软。便跟哄小白一样拍拍他的脑袋,便想起身离去。
哪知她刚从榻上下来,还未在床边站定,便被人从身后一把又给抱上了床,温热的呼吸近在耳旁,“再来!”她听到那个青涩的声音说,这一次他再没有紧张慌乱,而是既温柔又勇猛的再次扑了上来,从一汪温泉化成了一股惊涛骇浪,席卷着她一浪高过一浪的不断向着极乐的仙境飞升。
在脑中白光闪过的那一瞬间,洛筝忽然想到一句词,“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原来床第之欢当真可以这样让人□□。
可是为什么此刻两人间这种激荡不已的热烈碰撞,还有身上这人突然的不管不顾、勇往直前,都莫名让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第65章姨母来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明明应该是不同的两个人才对,可是洛筝心底就是生出了这种莫名的熟悉和恍惚,她的手下意识的便朝身上那人的脸上摸去。
她在黑暗中闭着眼睛,细细感受指尖下那人的眉眼、口鼻、还有脸型、耳朵,一颗心渐渐安定下来。
这人绝不是秦恒,不但声音不一样,他的长相也和秦恒完全不一样。
前世她和秦恒之间还没相敬如冰的时候,每次欢爱过后,身边的男人沉沉睡去,她却总是睡不着,很想看一看他的睡颜。可恨这人和她欢爱之时从不许点灯,便只能用指尖代替眼睛在黑暗中凝视她的恋人,一遍又一遍细细描摹他的眉眼,在指端,在心头。
一定是前世她描摹过太多次他的眉眼,居然到现在她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在她指下他的面容是什么样儿的。正是这一点让她越发肯定此时正和她欢爱的男人不是秦恒。
不是他就好啊!
当她回到寝殿时,秦恒还在床上沉睡,脸色潮红、呓语不断。想来还在幻梦之中,也是,这药效可是能一直持续两个时辰的。看看快到了他该起的时辰,洛筝犹豫了一下,还是躺到了他的身边。
没过多久,便感觉到身边有了些微的动静,不用睁开眼,她也能感觉到某人那两道灼热的视线,跟着便觉得额上一暖。
一夜好梦的秦恒在她额上轻轻印下一吻,轻声道:“有了昨晚,我才知道什么叫只羡鸳鸯不羡仙!”
他明知某人是在装睡,却也不点破,仍怕吵到她似的,轻手轻脚的起身抱起衣裳到外间去更衣净面,穿戴好后忍不住又进来想再看她一眼,结果这一看,哪里还迈得动步子,直到王福贵实在是等不下去在门外催他,他这才恋恋不舍的出门登车。
他到是想“*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可惜还不到时候啊!匡正署那帮人已经上了好几本折子说阿筝椒房专宠,若是他再因她而误了朝政,那帮人更会闹得凶。他昨日是下了朝才陪着阿筝赶过来,为了不耽误今日的早朝,现在天不亮就得再往宫里赶。
至于阿筝,他再不愿和她分离,也不舍得要她也这般行色匆匆,现下又是阳春三月的大好时节,骊山处处山花烂漫,留她在这里赏玩几日春花春景倒也不错。
他本是想最多只留阿筝在骊宫十天的,可是十日后,纵然他派了王福贵亲自去接皇后回宫,也没把人给接回来。王大总管苦着个脸,一看自家陛下的脸色,胆战心惊的把皇后的上表给呈了上去。
秦恒打开一看,脸色顿时黑的不能再黑。
洛筝表示因为她椒房专宠了一年多还没有任何喜信,便打算在骊山的温泉行宫好好调养调养身子,她不在宫里,也好让陛下多去亲近临幸别的女子,好早日诞下龙嗣,为大秦朝传宗接代。
一言以概之就是,她不打算回宫了,打算一直在骊山行宫住下去。
毕竟这行宫到底不比皇宫宫禁那般森严,更方便她出墙。等哪天她月事迟来超过三天,她便立刻回宫。
也多亏了秦恒这一世无比注重给她调养身子,她现下的月信真是准的不能再准,这都半年多了,从没有早来一天或是晚来一天。
她也是算好了易于受孕的日子,每逢两次月事之间才会和那小倌儿同房,若是半个月后月信未至,那便多半已是珠胎暗结。到时候她再回宫和秦恒同寝一晚,想办法再让他做一场美梦,等到生产之时便是错个十几二十几天的,也不易引人怀疑。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秦恒居然不辞辛苦、隔三岔五的就往她这儿跑,大部分时候都是轻车简从,连王福贵都不带,带着几个侍卫骑着他那匹赤焰马就偷偷溜过来了。
为了不引人注目,落人以口实,秦恒都是晚上天黑后出宫,一路快马加鞭赶到骊山,然后抱着洛筝睡一晚,第二天天不亮再快马加鞭的赶回去。亏得他那匹赤焰日行千里,让他还能有些时间睡上一会儿,不然这不停的来回奔波就是个铁人也受不了。
按说这秦恒愿意主动送上门,也是好事一件,更方便她遮掩行事,可问题是她手中迷心醉梦散和*夺魄香这两样奇药,只够再用十一次,哪禁得起他这样动不动就跑过来求欢。
于是,她只能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拒绝。
“我今日身子不舒服?”
“来人,传太医!”某人着急。
……
“好吧,其实是我今天不想那个……”
某人松了一口气,“你身子没事就好,你不想那咱们就不做,我抱着你睡可好?”
洛筝纠结,想说不好吧,可之前明面上的合卺酒都喝过了,他在梦里都和自己那啥过了,现在又不许人家近身,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阿筝,我赶了近百里的路只为了见你一面,还只能睡两个时辰就要再赶回去,你好歹可怜可怜我,不许我疼爱你,那让我抱着你总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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